《史记三家注》 卷三十六 陈杞世家第六

作者:(汉)司马迁撰 (唐)司马贞等注
  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媯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媯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一〕夏后之时,或失或续。〔二〕至于周武王克殷紂,乃復求舜后,〔三〕得媯满,封之於陈,〔四〕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

  〔一〕索隱按:商均所封虞,即今之梁国虞城是也。

  〔二〕索隱按:夏代犹封虞思、虞遂是也。   〔三〕索隱遏父为周陶正。遏父,遂之后。陶正,官名。生满。

  〔四〕索隱左传曰:「武王以元女太姬配虞胡公而封之陈,以备三恪。」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当周厉王时。慎公卒,子幽公寧立。   幽公十二年,周厉王奔于彘。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釐公孝立。釐公六年,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釐公卒,子武公灵立。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说立。是岁,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卒,弟平公燮立。〔一〕平公七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东徙。秦始列为诸侯。

  〔一〕正义燮,先牒反。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一〕十年,文公卒,长子桓公鲍立。   〔一〕正义徒何反。

  桓公二十三年,鲁隱公初立。二十六年,卫杀其君州吁。三十三年,鲁弒其君隱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桓公鲍卒。〔一〕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二〕是为厉公。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三〕

  〔一〕索隱陈乱,故再赴其日。正义甲戌、己丑凡十六日。

  〔二〕集解譙周曰:「春秋传谓佗即五父,世家与传违。」索隱譙周曰「春秋传谓他即五父,与此违」者,此以他为厉公,太子免弟跃为利公,而左传以厉公名跃。他立未踰年,无謚,故「蔡人杀陈他」。又庄二十二年传云「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则他与五父俱为蔡人所杀,其事不异,是一人明矣。史记既以他为厉公,遂以跃为利公。寻厉利声相近,遂误以他为厉公,五父为別人,是太史公错耳。班固又以厉公跃为桓公弟,又误。

  〔三〕集解徐广曰:「班氏云厉公跃者,桓公之弟也。」

  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观之否:〔一〕「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二〕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三〕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四〕若在异国,必姜姓。〔五〕姜姓,太岳之后。〔六〕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七〕   〔一〕集解贾逵曰:「坤下巽上观,坤下干上否,观爻在六四,变而之否。」

  〔二〕集解杜预曰:「此周易观卦六四爻辞也。易之为书,六爻皆有变象,又有互体,圣人隨其义而论之。」

  〔三〕正义六四变,內卦为中国,外卦为异国。

  〔四〕正义內卦为身,外卦为子孙。变在外,故知在子孙也。

  〔五〕正义六四变,此爻是辛未,观上体巽,未为羊,巽为女,女乘羊,故为姜。姜,齐姓,故知在齐。

  〔六〕集解杜预曰:「姜姓之先为尧四岳。」   〔七〕正义周敬王四十一年,楚惠王杀陈湣公。齐简公,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杀之。

  厉公取蔡女,蔡女与蔡人乱,厉公数如蔡淫。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一〕而立跃,是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庄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公。

  〔一〕集解公羊传曰:「淫于蔡,蔡人杀之。」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彊。十七年,周惠王娶陈女为后。

  二十一年,宣公后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杀其太子御寇。御寇素爱厉公子完,完惧祸及己,乃奔齐。齐桓公欲使陈完为卿,完曰:「羈旅之臣,〔一〕幸得免负檐,君之惠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二〕齐懿仲欲妻陈敬仲,卜之,占曰:「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鏘鏘。〔三〕有媯之后,將育于姜。〔四〕五世其昌,並于正卿。〔五〕八世之后,莫之与京。」〔六〕

  〔一〕集解贾逵曰:「羈,寄;旅,客也。」

  〔二〕正义周礼云冬官为考工,主作器械。

  〔三〕集解杜预曰:「雄曰凤,雌曰皇。雄雌俱飞,相和而鸣,鏘鏘然也。犹敬仲夫妻有声誉。」

  〔四〕集解杜预曰:「媯,陈姓。姜,齐姓。」   〔五〕集解服虔曰:「言完后五世与卿並列。」

  〔六〕集解贾逵曰:「京,大也。」正义按:陈敬仲八代孙,田常之子襄子磐也。而杜以常为八代者,以桓子无宇生武子开,与釐子乞皆相继事齐,故以常为八代。

  三十七年,齐桓公伐蔡,蔡败;南侵楚,至召陵,还过陈。陈大夫辕涛涂恶其过陈,诈齐令出东道。东道恶,桓公怒,执陈辕涛涂。是岁,晋献公杀其太子申生。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为穆公。穆公五年,齐桓公卒。十六年,晋文公败楚师于城濮。是岁,穆公卒,子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是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子灵公平国立。

  灵公元年,〔一〕楚庄王即位。六年,楚伐陈。十年,陈及楚平。   〔一〕正义謚法云「乱而不损曰灵」。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寧、仪行父皆通於夏姬,〔一〕衷其衣以戏於朝。〔二〕泄冶諫曰:「君臣淫乱,民何效焉?」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冶。〔三〕十五年,灵公与二子饮於夏氏。公戏二子曰:「征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四〕征舒怒。灵公罢酒出,征舒伏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