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 卷七十二 穰侯列传第十二

作者:(汉)司马迁撰 (唐)司马贞等注
  穰侯魏冉者,秦昭王母宣太后弟也。〔一〕其先楚人,姓羋氏。〔二〕〔一〕索隱宣太后之异父长弟也,姓魏,名冉,封之穰。地理志穰县在南阳。宣太后者,惠王之妃,姓羋氏,曰羋八子者是也。

  〔二〕正义羋,亡尔反。

  秦武王卒,无子,立其弟为昭王。昭王母故号为羋八子,及昭王即位,羋八子号为宣太后。宣太后非武王母。武王母号曰惠文后,先武王死。〔一〕宣太后二弟:其异父长弟曰穰侯,姓魏氏,名冉;同父弟曰羋戎,为华阳君。〔二〕而昭王同母弟曰高陵君、〔三〕涇阳君。〔四〕而魏冉最贤,自惠王、武王时任职用事。武王卒,诸弟爭立,唯魏冉力为能立昭王。昭王即位,以冉为將军,卫咸阳。诛季君之乱,〔五〕而逐武王后出之魏,昭王诸兄弟不善者皆灭之,威振秦国。昭王少,宣太后自治,任魏冉为政。

  〔一〕索隱秦本纪云:「昭王二年,庶长壮与大臣公子为逆,皆诛,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又按:纪年云「秦內乱,杀其太后及公子雍、公子壮」是也。

  〔二〕索隱华阳,韩地,后属秦。羋戎后又号新城君。正义司马彪云:「华阳,亭名,在洛州密县。」又故华城在郑州管城县南三十里,即此。

  〔三〕索隱名显。

  〔四〕索隱名悝。

  〔五〕集解徐广曰:「年表曰季君为乱,诛。本纪曰庶长壮与大臣公子谋\反。伏诛。」索隱按:季君即公子壮,僭立而号曰季君。穰侯力能立昭王,为將军,卫咸阳,诛季君及惠文后,故本纪言「伏诛」。又云「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盖谓惠文后时党公子壮,欲立之,及壮诛而太后忧死,故云「不得良死」,亦史讳之也。又逐武王后出之魏,亦事势然也。

  昭王七年,樗里子死,而使涇阳君质於齐。赵人楼缓来相秦,赵不利,乃使仇液〔一〕之秦,请以魏冉为秦相。仇液將行,其客宋公〔二〕谓液曰:「秦不听公,楼缓必怨公。公不若谓楼缓曰「请为公毋急秦」。秦王见赵请相魏冉之不急,且不听公。公言而事不成,以德楼子;事成,魏冉故德公矣。」於是仇液从之。而秦果免楼缓而魏冉相秦。

  〔一〕索隱战国策作「仇郝」,盖是一人而记別也。正义音亦,姓名。

  〔二〕索隱战国策作「宋交」。

  欲诛吕礼,礼出奔齐。昭王十四年,魏冉举白起,使代向寿將而攻韩、魏,败之伊闕,斩首二十四万,虏魏將公孙喜。明年,又取楚之宛、叶。魏冉谢病免相,以客卿寿烛为相。其明年,烛免,復相冉,乃封魏冉於穰,復益封陶,〔一〕号曰穰侯。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阴」。」索隱陶即定陶也。徐广云作「阴」,陶阴字本易惑也。王劭按:定陶见有魏冉冢,作「阴」,误也。

  穰侯封四岁,为秦將攻魏。魏献河东方四百里。拔魏之河內,取城大小六十余。昭王十九年,秦称西帝,齐称东帝。月余,吕礼来,而齐、秦各復归帝为王。魏冉復相秦,六岁而免。免二岁,復相秦。四岁,而使白起拔楚之郢,秦置南郡。乃封白起为武安君。白起者,穰侯之所任举也,相善。於是穰侯之富,富於王室。

  昭王三十二年,穰侯为相国,將兵攻魏,走芒卯,〔一〕入北宅,〔二〕遂围大梁。梁大夫须贾说穰侯曰:「臣闻魏之长吏谓魏王曰:「昔梁惠王伐赵,战胜三梁,〔三〕拔邯郸;赵氏不割,而邯郸復归。齐人攻卫,拔故国,杀子良;〔四〕卫人不割,而故地復反。卫、赵之所以国全兵劲而地不并於诸侯者,以其能忍难而重出地也。宋、中山数伐割地,而国隨以亡。臣以为卫、赵可法,而宋、中山可为戒也。秦,贪戾之国也,而毋亲。蚕食魏氏,又尽晋国,〔五〕战胜暴子,〔六〕割八县,地未毕入,兵復出矣。夫秦何厌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宅,此非敢攻梁也,且劫王以求多割地。王必勿听也。今王背楚、赵而讲秦,〔七〕楚、赵怒而去王,与王爭事秦,秦必受之。秦挟楚、赵之兵以復攻梁,则国求无亡不可得也。愿王之必无讲也。王若欲讲,少割而有质;不然,必见欺。」〔八〕此臣之所闻於魏也,〔九〕愿君(王)之以是虑事也。周书曰「惟命不于常」,此言幸之不可数也。夫战胜暴子,割八县,此非兵力之精也,又非计之工也,天幸为多矣。今又走芒卯,入北宅,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为常也。智者不然。臣闻魏氏悉其百县胜甲以上戍大梁,臣以为不下三十万。以三十万之眾守梁七仞之城,〔一0〕臣以为汤、武復生,不易攻也。夫轻背楚、赵之兵,陵七仞之城,战三十万之眾,而志必举之,臣以为自天地始分以至于今,未尝有者也。攻而不拔,秦兵必罢,陶邑必亡,〔一一〕则前功必弃矣。今魏氏方疑,可以少割收也。〔一二〕愿君逮楚、赵之兵未至於梁,亟以少割收魏。魏方疑而得以少割为利,必欲之,则君得所欲矣。楚、赵怒於魏之先己也,必爭事秦,从以此散,〔一三〕而君后择焉。且君之得地岂必以兵哉!割晋国,秦兵不攻,而魏必效絳安邑。又为陶开两道,〔一四〕几尽故宋,〔一五〕卫必效单父。秦兵可全,而君制之,何索而不得,何为而不成!愿君熟虑之而无行危。」〔一六〕穰侯曰:「善。」乃罢梁围。〔一七〕   〔一〕集解上莫卬反。下陌饱反。

  〔二〕集解徐广曰:「魏惠王五年,与韩会宅阳。」正义竹书云:「宅阳,一名北宅。」括地志云:「宅阳故城在郑州滎阳县西南十七里。」   〔三〕集解徐广曰:「田完世家云魏伐赵,赵不利,战於南梁。」索隱三梁即南梁也。

  〔四〕索隱卫之故国,盖楚丘也。下文「故地」,亦同谓楚丘也。战国策「卫」字皆作「燕」,「子良」作「子之」,恐非也。   〔五〕索隱河东、河西、河內並是魏地,即故晋国。今言秦蚕食魏氏,尽晋国之地也。   〔六〕集解徐广曰:「韩將暴鳶。」

  〔七〕索隱讲,和也。

  〔八〕索隱谓与秦欲讲,少割地而求秦质子;恐不然必被秦欺也。

  〔九〕索隱须贾说穰侯,言魏人谓梁王若少割地而求秦质,必是欺我,即闻魏见欺於秦也。

  〔一0〕集解尔雅曰:「四尺谓之仞,倍仞谓之寻。」

  〔一一〕索隱「陶」一作「魏」。言秦前攻得魏之城邑,秦罢则亡而还於魏也。正义定陶近大梁,穰侯攻梁兵疲,定陶必为魏伐。

  〔一二〕索隱贾引魏人之说不许王讲于秦,是言魏氏方疑,可以少割地而收魏也。   〔一三〕索隱楚、赵怒魏之与秦讲,皆爭事秦,是东方从国於是解散也,故云「从以此散」。正义从,足松反。

  〔一四〕索隱穰侯封陶,魏效絳与安邑,是得河东地。言从秦適陶,开河西、河东之两道。正义穰故封定陶,故宋及单父是陶之南道也,魏之安邑及絳是陶北道。

  〔一五〕索隱上音祈。此时宋已灭,是秦將尽得宋地也。   〔一六〕索隱言莫行围梁之危事。

  〔一七〕正义表云魏安釐王二年,秦军大梁城,韩来救,与秦温以和也。   明年,魏背秦,与齐从亲。秦使穰侯伐魏,斩首四万,走魏將暴鳶,得魏三县。穰侯益封。

  明年,穰侯与白起客卿胡阳復攻赵、韩、魏,破芒卯於华阳下,斩首十万,取魏之卷、〔一〕蔡阳、长社,赵氏观津。且与赵观津,益赵以兵,伐齐。〔二〕齐襄王惧,使苏代为齐阴遗穰侯书曰:「臣闻往来者言曰「秦將益赵甲四万以伐齐」,臣窃必之〔三〕敝邑之王曰〔四〕「秦王明而熟於计,穰侯智而习於事,必不益赵甲四万以伐齐」。是何也?夫三晋之相与也,秦之深讎也。百相背也,百相欺也,不为不信,不为无行。今破齐以肥赵。赵,秦之深讎,不利於秦。此一也。秦之谋\者,必曰「破齐,獘晋、楚,〔五〕而后制晋、楚之胜」。夫齐,罢国也,以天下攻齐,如以千钧之弩决溃也,必死,安能獘晋、楚?此二也。秦少出兵,则晋、楚不信也;多出兵,则晋、楚为制於秦。齐恐,不走秦,必走晋、楚。此三也。秦割齐以啖晋、楚,晋、楚案之以兵,秦反受敌。此四也。是晋、楚以秦谋\齐,以齐谋\秦也,何晋、楚之智而秦、齐之愚?此五也。故得安邑以善事之,亦必无患矣。秦有安邑,韩氏必无上党矣。取天下之肠胃,与出兵而惧其不反也,孰利?臣故曰秦王明而熟於计,穰侯智而习於事,必不益赵甲四万以代齐矣。」於是穰侯不行,引兵而归。

  〔一〕集解丘权反。

  〔二〕索隱既得观津,仍令赵伐齐,而秦又以兵益助赵也。

  〔三〕索隱告齐王,言秦必定不益兵以助赵。正义臣,苏代也。必知秦与赵甲四万以伐齐。   〔四〕正义谓齐王也。

  〔五〕正义今晋、楚伐齐,晋、楚之国亦獘败。

  昭王三十六年,相国穰侯言客卿灶,欲伐齐取刚、寿,〔一〕以广其陶邑。於是魏人范睢自谓张禄先生,讥穰侯之伐齐,乃越三晋以攻齐也,以此时奸说秦昭王。昭王於是用范睢。范睢言宣太后专制,穰侯擅权於诸侯,涇阳君、高陵君之属太侈,富於王室。於是秦昭王悟,乃免相国,令涇阳之属皆出关,就封邑。穰侯出关,輜车千乘有余。

  〔一〕集解徐广曰:「济北有刚县。」正义故刚城在兗州龚丘县界。寿张,鄆州县也。   穰侯卒於陶,而因葬焉。秦復收陶为郡。

  太史公曰:穰侯,昭王亲舅也。而秦所以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於天下,天下皆西乡稽首者,穰侯之功也。及其贵极富溢,一夫开说,身折势夺而以忧死,况於羈旅之臣乎!

  「索隱述赞」穰侯智识,应变无方。內倚太后,外辅昭王。四登相位,再列封疆。摧齐挠楚,破魏围梁。一夫开说,忧愤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