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 卷一百一 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作者:(汉)司马迁撰 (唐)司马贞等注
  袁盎〔一〕者,楚人也,字丝。父故为群盗,徙处安陵。高后时,盎尝为吕禄舍人。及孝文帝即位,盎兄噲任盎为中郎。〔二〕〔一〕索隱音如周礼「盎齐」,乌浪反。

  〔二〕集解如淳曰:「盎为兄所保任,故得为中郎。」

  絳侯为丞相,朝罢趋出,意得甚。上礼之恭,常自送之。〔一〕袁盎进曰:「陛下以丞相何如人?」上曰:「社稷臣。」盎曰:「絳侯所谓功臣,非社稷臣,社稷臣主在与在,〔二〕主亡与亡。〔三〕方吕后时,诸吕用事,擅相王,刘氏不绝如带。是时絳侯为太尉,主兵柄,弗能正。吕后崩,大臣相与共畔诸吕,太尉主兵,適会其成功,所谓功臣,非社稷臣。丞相如有骄主色。陛下谦让,臣主失礼,窃为陛下不取也。」后朝,上益庄,〔四〕丞相益畏。已而絳侯望袁盎曰:〔五〕「吾与而兄善,今儿廷毁我!」盎遂不谢。   〔一〕集解徐广曰:「自,一作「目」。」

  〔二〕集解如淳曰:「人主在时,与共治在时之事。」索隱按:如淳云「人主在时,与共理在时之事」也。

  〔三〕集解如淳曰:「不以主亡而不行其政令。」索隱如淳云「不以人主亡而不行其政令」。按:如说为得。   〔四〕索隱庄,严也。

  〔五〕正义望,怨也。

  及絳侯免相之国,国人上书告以为反,征系清室,〔一〕宗室诸公莫敢为言,唯袁盎明絳侯无罪。絳侯得释,盎颇有力。絳侯乃大与盎结交。

  〔一〕集解汉书作「请室」。应劭曰:「请室,请罪之室,若今鍾下也。」如淳曰:「请室,狱也,若古刑於甸师氏也。」

  淮南厉王朝,杀辟阳侯,居处骄甚。袁盎諫曰:「诸侯大骄必生患,可適削地。」上弗用。淮南王益横。及棘蒲侯柴武太子谋\反事觉,治,连淮南王,淮南王征,上因迁之蜀,轞车传送。袁盎时为中郎將,乃諫曰:「陛下素骄淮南王,弗稍禁,以至此,今又暴摧折之。淮南王为人刚,如有遇雾露行道死,陛下竟为以天下之大弗能容,有杀弟之名,柰何?」上弗听,遂行之。   淮南王至雍,病死,闻,上輟食,哭甚哀。盎入,顿首请罪。上曰:「以不用公言至此。」盎曰:「上自宽,此往事,岂可悔哉!且陛下有高世之行者三,此不足以毁名。」上曰:「吾高世行三者何事?」盎曰:「陛下居代时,太后尝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汤药非陛下口所尝弗进。夫曾参以布衣犹难之,今陛下亲以王者脩之,过曾参孝远矣。夫诸吕用事,大臣专制,然陛下从代乘六传驰不测之渊,〔一〕虽賁育之勇〔二〕不及陛下。陛下至代邸,西向让天子位者再,南面让天子位者三。夫许由一让,而陛下五以天下让,过许由四矣。且陛下迁淮南王,欲以苦其志,使改过,有司卫不谨,故病死。」於是上乃解,曰:「將柰何?」盎曰:「淮南王有三子,唯在陛下耳。」於是文帝立其三子皆为王。盎由此名重朝廷。

  〔一〕集解瓚曰:「大臣共诛诸吕,祸福尚未可知,故曰不测也。」

  〔二〕集解孟康曰:「孟賁、夏育,皆古勇者也。」索隱賁,孟賁;育,夏育也。尸子云「孟賁水行不避蛟龙,陆行不避兕虎」。战国策曰「夏育叱呼骇三军,身死庸夫」。高诱曰「育为申繻所杀」。賁音奔也。

  袁盎常引大体慷慨。宦者赵同〔一〕以数幸,常害袁盎,袁盎患之。盎兄子种为常侍骑,〔二〕持节夹乘,说盎曰:〔三〕「君与斗,廷辱之,使其毁不用。」孝文帝出,赵同参乘,袁盎伏车前曰:「臣闻天子所与共六尺舆者,皆天下豪英。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於是上笑,下赵同。赵同泣下车。

  〔一〕集解徐广曰:「汉书作「谈」字。」

  〔二〕索隱案:汉旧仪云「持节夹乘舆车骑从者云常侍骑」。

  〔三〕集解徐广曰:「说,一作「谋\」。」

  文帝从霸陵上,欲西驰下峻阪。袁盎骑,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