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繚子》 守 权 第 六

作者:尉缭
  凡守者,进不郭圉,退不亭障,以御战非善者也。豪杰雄俊,坚甲利兵,劲弩强矢,尽在郭中,乃收窖廩,毁拆而入保,令客气十百倍,而主之气不半焉。敌攻者,伤之甚也,然而世將弗能知。

  夫守者,不失险者也。守法,城一丈十人守之,工食不与焉。出者不守,守者不出,一而当十,十而当百,百而当千,千而当万,故为城郭者,非特费於民聚土壤也。诚\为守也。

  千丈之城则万人守之,池深而广,城坚而厚,士民备,薪食给,弩坚矢强,矛戟称之,此守法也。

  攻者不下十余万之眾,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无必救之军者,无必守之城。

  若彼城坚而救诚\,则愚夫愚妇无不蔽城,尽资血城者。期年之城,守余於攻者,救余於守者。若彼城坚而救不诚\,则愚夫愚妇无不守陴而泣下,此人之常情也,遂发其窖廩救抚,则亦不能止矣。必鼓其豪杰雄俊,坚甲利兵,劲弩强矢并於前,么么毁瘠者并於后。

  十万之军顿於城下,救必开之,守必出之。出据要塞,但救其后,无绝其粮道,中外相应。

  此救而示之不诚\,示之不诚\,则倒敌而待之者也。后其壮,前其老,彼敌无前,守不得而止矣,此守权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