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繚子》 分 塞 令 第 十 五

作者:尉缭
  中军、左、右、前、后军,皆有分地,方之以行垣,而无通其交往。將有分地,帅有分地,伯有分地,皆营其沟域,而明其塞令,使非百人无得通。非其百人而入者伯诛之,伯不诛与之同罪。

  军中纵横之道,百有二十步而立一府柱。量人与地,柱道相望,禁行清道,非將吏之符节,不得通行。采薪芻牧者皆成伍,不成伍者不得通行。吏属无节,士无伍者,横门诛之。踰分干地者,诛之。故內无干令犯禁,则外无不获之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