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繚子》 兵 教 上 第 二 十 一

作者:尉缭
  兵之教,令分营居陈,有非令而进退者,加犯教之罪。前行者前行教之,后行者后行教之,左行者左行教之,右行者右行教之,教举五人,其甲首有赏。弗教如犯教之罪。罗地者,自揭其伍,伍內互揭之,免其罪。

  凡伍临陈,若一人有不进死於敌,则教者如犯法之罪。凡什保什,若亡一人,而九人不尽死於敌,则教者如犯教之罪。自什己上,至於裨將,有不若法者,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

  凡明刑罚,正劝赏,必在乎兵教之法。

  將异其旂,卒异其章,左军章左肩,右军章右肩,中军章胸前。书其章曰:某甲、某士。前后军各五行,尊章置首上,其次差降之。

  伍长教其四人,以板为鼓,以瓦为金,以竿为旂。击鼓而进,低旂则趋,击金而退。麾而左之,麾而右之,金鼓俱击而坐。

  伍长教成,合之什长。什长教成,合之卒长。卒长教成,合之伯长。伯长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合之裨將。裨將教成,合之大將。大將教之,陈於中野,置大表三百步而一。既阵去表,百步而决。百步而趋,百步而鶩,习战以成其节,乃为之赏罚。

  自尉吏而下,尽有旂。战胜得旂者,各视所得之爵,以明赏劝之心。

  战胜在乎立威,立威在乎戮力,戮力在乎正罚,正罚者所以明赏也。  令民背国门之限,决生死之分,教之死而不疑者,有以也。令守者必固,战者必斗,奸谋\不作,奸民不语,令行无变,兵行无猜,轻者若霆,奋敌若惊。举功別德,明如白黑,令民从上令,如四肢应心也。

  前军绝行乱陈,破坚如溃者,有以也。此谓之兵教。所以开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