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十四

作者:李焘
  起讫时间 起太祖开宝六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十四

  帝  号 宋太祖

  年  号 开宝六年(癸酉,973)   全  文

  春正月甲子,以云安监为云安军。又以遂、合、渝、瀘、昌、开、达、渠、巴、蓬、资、戎、涪、忠、万、夔、施十七州及广安、梁山、云安三军別置水陆计度转运\使,仍以知云安监、太子中允张顒充使。

  丙寅,韶州言静江军士百余人,鼓譟城中以应外贼\,悉捕斩於市。

  戊辰,赐皇弟开封尹袭衣、犀带、罗綺五百匹、玉鞍勒马,以疾间也。  癸酉,遣德州刺史郭贵发丁夫千人【一】,修大名府魏县河隄。

  己卯,以太子洗马、权知蓬州朱昂权知广安军。会渠州妖贼\李仙觽万人劫掠军界,昂设策擒之,自余果、合、渝、涪四州民连结为妖者一切不问,蜀民遂安。昂,长沙人也。

  壬午,詔诸州流民所在计程给以粮遣各还本贯,至日,更加賑给。

  殿直傅廷翰为棣州兵马监押,欲谋\叛北走契丹。知州、右赞善大夫周渭擒之以闻,遣使械系送御史狱,鞫之得实。二月丙戌,斩廷翰於西市。

  丙申,运\京师米二万石,賑曹州饥民。

  辛丑,以著作佐郎陆光范为在京粮料使,太仆寺丞赵巨川为西京粮料使。(光范、巨川,未见。)国初承旧制,用三司大將领粮料之职,於是改任京官。

  三月乙卯朔,房州言周郑王殂。上素服发哀【二】,輟视朝十日,命还葬庆陵之侧,曰顺陵,諡曰恭帝。

  己未,復密州为安化军【三】。

  辛酉,新及第进士雍邱宋准等十人、诸科二十八人诣讲武殿谢。上以进士武济川、三传刘濬材质最陋,应对失次,黜去之。济川,翰林学士李昉乡人也。昉时权知贡举,上颇不悦。会进士徐士廉等击登闻鼓,诉昉用情,取舍非当。上以问翰林学士卢多逊,多逊曰:「颇亦闻之。」上乃令贡院籍终场下第者姓名,得三百六十人。癸酉,皆召见,择其一百九十五人,并准以下及士廉等,各赐纸札,別试诗赋,命殿中侍御史李莹、左司员外郎侯陟等为考官。乙亥,上御讲武殿亲阅之,得进士二十六人,士廉预焉,五经四人,开元礼七人,三礼三十八人,三传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学究十八人,明法五人,皆赐及第。又赐准钱二十万【四】,以张宴会。责昉为太常少卿,考官右赞善大夫杨可法等皆坐责。自兹殿试遂为常式。(可法,未见。)

  丙子,幸相国寺,观新修普满塔。

  壬午,以教船池为讲武池,閔河为惠民河,五丈河为广济河。

  癸未,镇国节度使李崇矩责授左卫大將军。(实录但云以前镇国节度使、检校太傅李崇矩为左卫大將军。而百官表云崇矩自节度使责授左卫大將军,今从之,然亦不知坐何事也【五】,当考。)

  詔诸州流民復业者蠲今年蚕盐钱,復其租,免三年役。  禁铜钱不得入蕃界及越江海至化外。

  融州修河卒叛,杀长吏。知高州范可鄆率高、潘二州民吏击破之。詔赐二州民今年秋租。

  是月,大食国遣使来贡方物。

  先是,詔朝臣有將命远方死王事者,得录其子。於是右赞善大夫陆光佩子坦赐进士出身,监察御史王楷子克同三传出身,右补闕吴光辅子用之、右赞善大夫刘师道子传庆並同学究出身,皆就学士院试所业,然后命之。

  夏四月甲申朔,限诸州度僧额。僧帐及百人者,每岁度一人,仍度有经业者。

  乙酉,詔:「诸州考试官,令长吏精选僚属有才学公正者充。知贡举与考试官同看详义卷【六】,定其通否,否即駮放,不得优假,虚至终场【七】。申禁私荐属举人,募告者,其赏有差。举人勒还本贯重役,永不得入科场。」  丁亥,詔皇弟开封尹、天平节度使石守信等宴射苑中。

  復置南义州。

  丁酉,禁灌顶水陆道场。  辛丑,翰林学士卢多逊等上所修开宝通礼二百卷,义纂一百卷,並付有司施行。詔改乡贡开元礼为乡贡通礼,本科並以新书试问。

  是日【八】,遣卢多逊为江南生辰国信使。多逊至江南,得其臣主欢心。及还,艤舟宣化口,使人白国主曰:「朝廷重修天下图经,史馆独闕江东诸州,愿各求一本以归。」国主亟令缮写,命中书舍人徐鍇等通夕绚对,送与之,多逊乃发。於是江南十九州之形势,屯戍远近,户口多寡,多逊尽得之矣。归,即言江南衰弱可取状。上嘉其谋\,始有意大用。  壬寅,命知制誥张澹权祗应翰林院事。(澹本传云权直学士院,今从实录。)

  甲辰,占城遣使来贡方物。

  丙午,黎州言有保塞蛮七十余人自大渡河来归。

  戊申,詔参知政事薛居正监修梁、后唐、晋、汉、周五代史。

  知制誥王祜等上重定神农本草二十卷。上制序,摹印以颁天下。  先是,江南饥,詔諭国主借船漕湖南米麦以賑之【九】。辛亥,国主遣使修贡谢恩。(赐米麦,前已见。)

  江南国主以司空、判三司尚书都省汤悦知左右內史事。悦以身老国危固辞,不许。(汤悦事,据十国纪年在此夏,今附见。)

  癸丑,詔曰:「堂后官十五人,从来不曾替换,宜令吏部流內銓於前资见任令录、判司簿尉內【一○】,拣选諳会公事、有行止、无违闕者十五员,具姓名奏,当议差补,仍三年与替,若无违闕,其令录除陞朝官,判司簿尉除上县令。」

  五月丙辰,以前武德县尉姜宣乂为眉州別驾,充堂后官。寻又得新成州录事参军任能、前郫县令夏德崇、前三原县尉孔崇照,皆授诸州上佐用之。  上知堂吏擅中书权,多为奸赃,欲更用士人,而有司所选终不及数,遂召旧任者刘重华【一一】等四人,面加戒励令復故,岁满无过,与上县令,稍有愆咎,重寘其罚。

  兵部侍郎、参知政事刘熙古,以足疾四上表求解。庚申,授户部尚书致仕。

  供备库使李守信,受詔市木秦、陇间,盗官钱鉅万,及代归,为部下所告。守信至中牟县,闻其事,自剄於传舍。上命司勋郎中、监在京商税务苏晓按之,逮捕甚觽。右拾遗、通判秦州马適妻,守信女也。守信尝用木为筏以遗適,晓获其私书以进。上將赦之,晓固请寘適於法,適坐弃市,仍籍其家,余所连及者,多至破产,尽得所盗官钱。上悦,癸亥,以晓为右諫议大夫、判大理寺事,寻迁左諫议大夫,復监在京商税务。晓无子,有一女,甚爱之,亦先晓卒,人以为深刻所致云。

  幸玉津园观刈麦。  枢密副使沈义伦居第卑陋,处之晏然。当时贵要,多冒禁市巨木秦、陇间以营私宅,及主者败,皆自启於上前。义伦亦尝市木为母营佛舍,因奏其事。上笑谓义伦曰:「尔非踰矩者。」知居第尚不葺,因遣中使案图督工匠五百人为治之。义伦私告使者,愿得制度狭小。使者以闻,上亦不违其志。

  戊辰,詔曰:「朝廷立取士之科,分署吏之秩,所以辨等,异乎编民。苟真偽以相参,俾名实之斯滥,宜有釐革,无容混淆。自今诸州有冒称乡衔摄官,並不得以客礼謁见州县官吏,假署文牒,所在官司追毁之。其有经试举人及歷承乏视事之官,不用此制。」

  庚午,宴射苑中。

  甲戌,以殿中侍御史鉅野冯炳为侍御史知杂,判御史台事。上留意听断,专事钦恤,御史、大理官属尤加选择。尝召炳谓曰:「朕每读汉书,见张释之、于定国治狱,天下无冤民,此所望於汝也。」赐金紫以勉之。

  南汉静海节度使丁璉闻岭南悉平,遣使朝贡,表称其父部领之命。戊寅,以璉为静海节度使。(除璉节度使制,其略曰:「虔遵父命,耻事偽邦。」则知必璉表云尔也。)

  京城左右军巡院,典司按鞫,开封府旧选牙校,分掌其职。上哀矜庶狱,始詔改任士人。六月癸未朔,以前馆陶县令李萼为光禄寺丞兼左军巡检、安丰县令赵中衡为大府寺丞兼右军巡检。

  己丑,广州言同知州、保信节度使尹崇珂卒。优詔赠侍中,遣中使护其丧,归葬洛阳。

  辛卯,召京百司吏七百余人,见于便殿。上亲阅试,勒归农者四百人。

  初,李谦溥去隰州,边將屡失律,乃復以谦溥为隰州巡检使,边民喜谦溥之至,相率迎於路。癸巳,谦溥言领兵入北汉界,连拔其七寨。(谦溥再为隰州,乃开宝五年四月也,今并列于此。九国志世家云明年王师侵嵐、石州【一二】,拔我七寨。即此。)

  占城国又遣使来贡方物。  初,蜀民所输两税,皆以匹帛充折【一三】,其后市价愈高,而官所收止依旧例。上虑其伤民,壬寅,詔西川诸州,凡以匹帛折税,並准市价。

  初,雷德驤责商州司户参军,刺史以德驤旧为尚书郎,颇宾礼之。及奚屿知州【一四】,希宰相意,至则倨受庭参【一五】,德驤不能堪,出怨言。屿闻之,怒。有言德驤尝为文訕谤朝廷,屿因召德驤与语,潜遣吏紿德驤家人取得之,即械系德驤,具事以闻。上贷其罪,削籍徙灵武。

  德驤子有邻,意赵普实挤排之,日夜求所以报普者。於是,堂后官胡赞、李可度在职岁久,或称其多请託受賕。而秘书丞王洞与德驤同年登第,有邻每造謁於洞,洞多委以家事,一日託有邻市白金半鋌,因语有邻曰:「此欲与胡將军。」胡將军,谓赞也。有邻亦尝出入赞家,故洞语之。

  时又有詔,应摄官三任解由全者,许投牒有司,即得引试录用。有邻素与前摄上蔡主簿刘伟交游,知伟虽经三摄,而一任失其解由。伟兄前进士侁【一六】,为伟造偽印得送銓。遂上章告其事,并言宗正丞赵孚,干德中授西川官,称疾不之任,皆宰相庇之。上怒,悉下御史狱鞫实,上始有疑普意矣。壬寅,詔参知政事吕余庆、薛居正陞都堂,与宰相同议政事。

  癸卯,伟坐弃市,孚及洞、侁、赞、可度並决杖除名,赞、可度仍籍没其家财。以有邻为秘书省正字,厚赐之。有邻自是累上疏告人阴事,俄被病,白昼见伟入室,以杖箠其背,有邻号呼,声闻于外,数日而死。(洞除名,实录在七月乙亥,今并书之。)

  禁岭南诸州民捕象,籍其器仗送官。

  赐容州民今年租。  废瀧州【一七】,復春州。

  丁未,復潯州【一八】、宾州。  赵普之为政也专,廷臣多疾之。上初听赵玭之诉,欲逐普,既止。卢多逊在翰林,因召对,数毁短普,且言普尝以隙地私易尚食蔬圃,广第宅,营邸店,夺民利。上访诸李昉,昉曰:「臣职司书詔,普所为,臣不得而知也。」上默然。自李崇矩罢,上於普稍有间【一九】,及赵孚等抵罪,普恩益替。庚戌,復詔薛居正、吕余庆与普更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权。

  易州言刺史贺惟忠卒。惟忠性刚,颇知书,洞晓兵法,有方略。在易州葺治亭障,抚士卒能得其心。每乘塞用兵【二○】,所向无敌,名震契丹,十余年间不敢扰边,民皆赖之。及卒,上甚嘆惜,即录其子昭度为供奉官。

  河决鄆州杨刘口,又决怀州获嘉县。

  詔潭州乡兵二千人,郴州三百人,並復其家一年,死事者二年。(此必在行营也,但本纪不详耳,当考。)

  是夏,邛部川都鬼主、归德將军阿伏与山后两林蛮主勿儿语言相失,勿儿率兵侵掠邛部川堡壁,多所杀伤。阿伏告黎州,州以闻,並赐詔慰諭,各令守封疆,勿相犯躐。

  先是,诸道州府任牙校为马步都虞候及判官断狱,多失其中。秋七月壬子朔,詔罢之,改马步院为司寇院,以新及第进士、九经五经及选人资序相当者为司寇参军。

  遣右领军卫大將军王昭远、闲□使杨重美使交州。(昭远、重美,未见。)

  广南诸州民输税米,刘鋹时每石白配百六十钱,丙辰,詔但取其十。  辛酉,幸都亭驛。

  中书擬左补闕辛仲甫为淮南转运\使,上不许,乙亥,选授三司户部判官,赐钱百万。有榷酤主吏武希璉等三十余辈,逋岁课三十余万緡,连年械系,竭资产不能偿,馁死者数人,榜督不已,仲甫奏除之,又请百官折俸令估实直。

  通事舍人宋惟忠,决杖除籍为民,坐知濠州日不法,为人所诉,鞫得其实故也。

  孟昶时,西川民嫁遣资装,皆籍其数征之。八月乙酉,勿令復征。

  丁亥,幸玉津园观稼。

  草泽王德方上修河利害。辛卯,赐德方同学究出身。  右补闕苏德祥夺两任官,坐令门人执私券乘马过淮。德祥,禹珪子也。(禹珪,初见天福十二年。)  泗州军事推官侯济决杖除名。济尝应拔萃科,当试判时,假手於人,至是为人所发故也。

  甲辰,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赵普,罢为河阳三城节度使、同平章事。

  普独相凡十年,沈毅果断,以天下事为己任,上倚信之,故普得成其功。尝欲除某人为某官,不合上意,不用。明日,普復奏之,又不用。明日,又奏之,上怒,裂其奏投诸地,普顏色自若,徐拾奏归补缀。明日,復进之。上悟,乃可其奏。后果以称职闻。又有立功者当迁官,上素嫌其人,不与,普力请与之,上怒曰:「朕故不与迁官,將柰何?」普曰:「刑以惩恶,赏以酬功,古今之通道也。且刑赏者,天下之刑赏,非陛下之刑赏也,岂得以喜怒专之。」上弗听,起,普隨之。上入宫,普立於宫门,良久不去,上卒从其请。

  一日,大宴,雨骤至,上不悦。雨良久不止,上怒形于辞色,左右皆震恐,普因进言:「外间百姓正望雨,於大宴何损,不过沾溼供帐乐衣耳。此时雨难得,百姓得雨各欢喜,作乐適其时【二一】,乞令乐官就雨中奏技。」上大悦,终宴。普临机制变,能回上意类此【二二】。

  尝设大瓦壶於视事閤中,中外表疏,普意不欲行者,必投之壶中,束縕焚之,其多得谤咎,殆由此也。

  普既出镇,上书自愬云:「外人谓臣轻议皇弟开封尹,皇弟忠孝全德,岂有间然。矧昭宪皇太后大渐之际,臣实预闻顾命,知臣者君,愿赐昭鉴。」上手封其书,藏之金匱。(雨中作乐,据丁谓谈录。太祖大宴皆用秋月,不知是何年。普行状,乃干德五年春事,今附此。)

  己酉,幸新水磑,宴射苑中。

  是月,流內銓上言请復四时选,应引对者,每季一时引对,詔从之。时国家取荆、衡,克梁、益,下交、广,辟土既广,吏员多闕。是以岁常放选,选人南曹投状【二三】,判成送銓司依次注擬。其后选部闕官,又特詔免取解,非时赴集,谓之「放选」,习以为常。取解季集之制,有名而无实矣。(此据本志,实录不书,会要乃称復四时选在九年八月,盖字误也。)

  太子中舍、权判国子监陈鄂免官,四门博士解损除籍为民,皆为监生徐让能所讼故也。

  岭南髃盗未息。九月壬子,以唐州刺史曹光实为诸州都巡检使。光实既至,捕斩之,海隅悉平。

  吏部侍郎、参知政事吕余庆以疾求解职,丁卯,罢为尚书左丞。余庆,上霸府元僚。赵普、李处耘先进用,余庆恬然不以介意。处耘获罪时,余庆知江陵还朝,上委曲问处耘事,余庆具以实告。及普忤旨,左右爭倾之,余庆独为明辨,上意稍解,时称长者。

  己巳,皇弟开封尹光义封晋王。(案宋史作「封晋王兼侍中。」)山南西道节度使光美为永兴节度使、兼侍中,皇子贵州防御使德昭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吏部侍郎、参知政事薛居正为门下侍郎,枢密副使、户部侍郎沈义伦为中书侍郎,並平章事;天平节度使石守信兼侍中;归德节度使高怀德、忠武节度使王审琦,並加同平章事;翰林学士、兵部员外郎、知制誥卢多逊为中书舍人、参知政事;左驍卫大將军判三司楚昭辅为枢密副使。

  辛未,静江节度使【二四】、殿前都虞候杨义为建武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自韩重贇罢殿前都指挥使,凡六年不除授,於是乃以命义。

  壬申,詔晋王位居宰相上。

  丁丑,命诸州不得占流民,募告者户赏钱五千。  詔西京诸殿门列戟如东京之制。

  江南內史舍人潘佑与户部侍郎李平(平,见干祐元年。)最相亲善【二五】。佑好神仙事。平颇知修链导养之术,言多妖妄,佑特信之。平自言与仙人通接,佑父处常今已为仙官,甚贵重,而己及佑亦仙官也。各於其家置净室,图像神怪,披发裸袒而祭,人莫得窥。平语佑曰:「六朝大臣冢中,多宝剑及宝鑑,得而佩之,可以辟鬼,去人仙矣。」佑求之甚切,不能得。会张洎亦好方士之说,乃共买鸡笼\山前古塚地数十顷,以为別墅,遇休沐,则相与联骑,率仆夫,具畚鍤而往。破一塚,得古器,必传玩良久,吟啸自若,曰:「未知此生发得几塚?」其怪诞类此。

  佑尝言於国主曰:「富国之本【二六】,在厚农桑。」因请復井田之法,深抑兼并,有买贫者田,皆令归之。又依周礼造民籍,復造牛籍,使尽辟旷土以种桑,荐平判司农寺以督之。符命行下,急於星火,百姓大扰,国主遽遣罢之。佑疑执政沮己,乃歷詆大臣与握兵者两两为朋,旦夕將谋\窃发,且言国將亡,非己为相不可救。江南政事,多在尚书省,因荐平可知省事,司天监杨熙澄可任枢密,军校侯英可典禁卫。国主不纳,佑益忿,抗疏请诛宰相汤悦等数十人。国主手书教诫之,佑遂不復朝謁,居家上表言:「陛下既不能彊,又不能弱,不如以兵十万助收河东,因率官吏朝覲,此亦保国之良策也。」国主始恨之,不復答。佑復请致仕【二七】,入山避难,国主以为狂,悉置不问【二八】。

  冬十月壬午,佑上第七表曰:「臣闻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臣近者连贡封章,指陈奸宄,画一其罪,將数万言,皎若丹青,坦然明白,词穷理当,忠邪洞分。皆陛下党蔽奸回,曲容諂偽,受贼\臣之佞媚,保贼\臣如骨肉,使国家愔愔,如日將暮。不顾亿兆之患,不忧宗社之覆,以古观之,则陛下之为君,无道深矣。古有桀、紂、孙皓,破国亡家,自己而作,尚为千古所笑。今陛下取则奸回,以败乱其国家,是陛下为君,不及桀、紂、孙皓远矣。臣必退之心,有死而已,终不能与奸臣杂处,而事亡国之主,使一旦为天下笑。陛下若以臣为罪,愿赐诛戮,以谢中外。」国主大怒,推其狂悖谤訕,始由李平【二九】,乃先收平下大理狱,后始收佑。佑即自杀,母及妻子徙饶州。平亦縊死狱中。(佑所上书,史臣並改「陛下」为「殿下」,今从九国志本文。)国主寻谓左右曰:「吾诛佑,思之踰旬不决,盖不获已也。」明年,皆宥其家,廩给之。佑初与张洎为忘形之交,其后俱为中书舍人,不双立,稍相持。佑尝答洎书云:「堂堂乎张也,难与並为仁矣。」佑之死,洎颇有力焉。洎时为清辉殿学士,参预机密,恩宠莫二。清辉殿在后苑中,国主不欲洎远离左右,故授以此职。洎与太子太傅临汝郡公徐辽、太子太保文安郡公徐游別居澄心堂,密画中旨,多自澄心堂出,游从子元楀等出入宣行之。中书、密院,乃同散地。

  癸巳,燕国恭懿长公主薨,上临哭甚哀,詔有司具卤簿、鼓吹,陪葬安陵。

  丁酉,除名人雷德驤为秘书丞,分判御史台三院事。  甲辰,特赦中书、枢密院、三司及诸司吏自前隱欺未觉等罪,使之自新。  初,左藏库使元城田仁朗为宦官所譖,上怒,立召仁朗面詰之,至殿门,先命去冠带。仁朗神色不挠,从容言曰:「臣尝为凤州路濠寨都监,伐木除道,从大军破蜀,秋毫无所犯。陛下用之,令主藏禁中,岂復为奸利以自污。」上怒解。乙巳,以仁朗为榷易使。(本传言止免仁朗官,於是起为榷易使,今从实录,盖未尝免官。)

  十一月癸丑,令常参官进士及第者,各举有文学官一人。

  甲子,武寧节度使、赠侍中高继冲卒。继冲镇彭门十余年,有惠政,民请留葬,上不许。  丁卯,詔诸州长吏及监当官等无或隱庇得替人,事觉,当重寘其罪。  少府监致仕卢亿,(亿,河阳人,初见开运\元年。)有高识,恶其子参知政事多逊所为,尝曰:「赵普,元勋也,而小子毁之,祸必及我。我得早死,不及见其败,幸也。」十二月庚子,亿以忧卒。丙子,多逊起復。

  女真遣使来贡马。  是岁,命参知政事卢多逊、知制誥扈蒙张澹以见行长定、循资格及泛降制书,考正违异【三○】,削去重复,补其闕漏,参校详议【三一】,取悠久可用之文,为长定格三卷。有旨限选数集人取解出身科目,銓司检勘注擬加选减选之状,南曹检勘用闕年满伎术考课春闈杂处分。涂注乙凡二十条,总二百八十七事,循资格一卷,制敕一卷,起请条一卷。书成,上之,颁为永式。自是銓综益有伦矣。(重定循资格,实录在七月己未,今从本志系之岁末。)

  北汉成德节度使、太师、兼中书令刘继顒自以沙门位兼將相,颇为时论所薄,数上表求罢,不许。是岁,继顒卒,追封定王。前大內都点检刘继钦、殿前都虞候张重训、侍卫步军都指挥使郑进、前嵐州刺史张昭敏、辽州刺史卫儔、都引进使李隱等皆被杀。

  初,北汉主为大內都点检,孝和帝以其幼弱,命继钦副之,委以禁卫。北汉主立,亲旧多所诛放,继钦遂谢病请罢。北汉主曰:「继钦但事先帝,岂肯为我尽力耶?」乃黜居交城,俾奉园寢,寻遣人杀之。进与宣徽使马槵不协,槵怒,夺其兵柄,进不堪其辱,詬槵於朝,北汉主怒,翌日,送定襄安置,遣人杀之於路。昭敏尝为礼部尚书,参议中书事,性廉直,权势请託不行,多仇少与,旋出知嵐州,俄召还,勒归私第,以出怨言,縊杀之。儔数从征伐,专掌吐浑军,阉人卫德贵嫉其功,使出为辽州,吐浑数千人遮道乞留,北汉主不许,吐浑失帅,由是一军不可復用。儔少长蕃部,不乐为州,颇出怨言,北汉主虑其为变,潜遣人杀之。隱惜儔忠勇,为嬖侍所诬,愤惋形於辞色,德贵闻而恶之,白北汉主,即送嵐州安置,未几杀之。(张昭敏为礼部尚书参议中书事,此但据九国志,不知的在何时。志又云昭敏与郭无为议事不协,继元立,出知嵐州。按赵文度以嵐州降时,继元立才踰年也。文度先在嵐州,昭敏安得復出,然则昭敏出知嵐州,当在文度来降后。文度来降时,王师犹在城下,寻即被杀,岂容復出昭敏乎?昭敏之出,固当是別与嬖倖者不协耳【三二】。今云多仇少与,不书与郭无为不协【三三】,庶无抵牾,更当细检详定。刘继钦、郑进、张昭敏、卫儔、李隱等五人事,皆据九国志本传,独张重训无传,不知其事也。继钦等六人被杀,亦未必专在一年,既无可推寻,故从本志,並系之年末,其日月都不可知矣。)

  注  释

  【一】遣德州刺史郭贵发丁夫千人「遣」原作「进」,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改。  【二】上素服发哀「发」原作「举」,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改。  【三】安化军原作「安化州」,据阁本及寰宇记卷二四、宋朝事实卷一八、宋会要方域五之一改。

  【四】又赐准钱二十万各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治蹟统类卷二八、宋史全文卷二下並同。编年纲<四>又赐准钱二十万各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治蹟统类卷二八、宋史全文卷二下並同。编年纲目卷二、通考卷三○选举考、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则无「准」字。按宋会要选举七之一「准」作「准等」,寻文义,会要为胜。  【五】然亦不知坐何事也「坐」字原脱,据大典卷一二三○六补。

  【六】知贡举与考试官同看详义卷「义卷」原作「试卷」,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宋会要选举三之三改。

  【七】虚至终场「至」原作「令」,据同上书改。

  【八】是日原作「是月」,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二下改。按宋史卷三太祖纪:夏四月「辛丑,遣卢多逊为江南国信使。」治蹟统类卷一同宋史。本编上段正作「辛丑」,可证「是日」为是。

  【九】詔諭国主借船漕湖南米麦以賑之「南」字原闕,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续通鑑卷七补。

  【一○】判司簿尉內「司」原作「官」,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三之二二改。下同。

  【一一】刘重华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续通鑑卷七並同。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三之二二、宋史全文卷二下均作「刘仲华」。

  【一二】明年王师侵嵐石州「石州」原作「谷州」,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並作「石州」。按通鑑卷二九○后周纪一及十国春秋卷一一二地理表下列举北汉所领府、州,均有石州而无「谷州」。寰宇记卷四二,河东道有石州。「谷州」误,今改。

  【一三】皆以匹帛充折「充折」,各本同。按编年纲目卷二作「折充」,宋大詔令集卷一八五西川两税折帛依时估詔则作「折纳」。  【一四】及奚屿知州「知」原作「至」,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二下、宋史卷二七八雷德驤传改。

  【一五】至则倨受庭参「至」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六】伟兄前进士侁「前」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七八雷德驤传、续通鑑卷七补。

  【一七】瀧州原作「陇州」,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寰宇记卷一六四康州条、宋朝事实卷一九改。

  【一八】潯州原作「寻州」,据本书卷一三五月乙丑条、寰宇记卷一六三、宋会要方域七之二○及宋史卷九○地理志改。

  【一九】上於普稍有间「於」原作「与」,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改。

  【二○】每乘塞用兵「塞」原作「寒」,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宋史全文卷二下、宋史卷二七三贺惟忠传改。

  【二一】作乐適其时「適」下原衍「当」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刪。

  【二二】能回上意类此「类」下原衍「如」字,据宋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宋史全文卷二下刪。

  【二三】选人南曹投状「选」字原闕,据通考卷三八选举考、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补。

  【二四】静江节度使「静江」原作「靖江」,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改。按王象之舆地纪胜(以下简称纪胜)卷一○三,唐光化中陞桂管为静江军节度,南汉及宋因之。

  【二五】最相亲善「相」原作「见」,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二、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二六】富国之本「国」原作「贵」,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二七】佑復请致仕「佑」原作「又」,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二八】悉置不问「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长编纪事本末卷三补。

  【二九】始由李平「始」原作「殆」,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三○】考正违异「正」原作「大」,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改。  【三一】参校详议「校」字原无,据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补。

  【三二】固当是別与嬖倖者不协耳「耳」原作「且」,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六改。

  【三三】不书与郭无为不协上「不」原作「下」,据同上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