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 世范卷上 睦亲·爱幼子,人之常情

作者:袁采
  「原文」同母之子,而长者或为父母所憎,幼者或为父母所爱,此理殆不可晓。窃尝细思其由,盖人生一二岁,举动笑语自得人怜,虽他人犹爱之,况父母乎?才三四岁至五六岁,恣性啼号,多端乖劣,或损动器用,冒犯危险,凡举动言语皆人之所恶。又多痴顽,不受训诫,故虽父母亦深恶之。方其长者可恶之时,正值幼者可爱之日,父母移其爱长者之心而更爱幼者,其憎爱之心从此而分,遂成迤逦。最幼者当可恶之时,下无可爱之者,父母爱无所移,遂终爱之,其势或如此。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爱之所在,长者宜少让,幼者宜自抑。为父母者又须觉悟,稍稍回转,不可任意而行,使长者怀怨,而幼者纵欲,以致破家。

  「译述」出于同母之子,年龄大的孩子大多被父母所憎恶,年龄小的孩子却大多为父母所厚爱,这个道理几乎没有人能够清清楚楚地懂得它。我曾经私下里一个人仔细思考其中的原因,大概对人来说,一二岁时,举止行动自然而然惹人喜爱,即使外人看了,也会产生怜爱之心,况且父母呢?长至三四岁到五六岁,放纵地大声哭叫,在很多方面乖违恶劣,不听父母的话,有时破坏器物,常常触动一些危险的东西,大凡是他的言语行动人们都很厌恶。又多淘气顽皮的痴性,不听训斥规劝,虽然是父母也仍然深深地厌恶他。当大孩子正处于使人讨厌的时候,小孩子却恰恰是惹人喜爱之时。父母把连同厚爱大孩子的心一同都移到了小孩子的身上,那么憎爱之情感从此便分得明明白白,于是一直沿续下来。当最小的孩子处于可厌恶之时,在下已没有可以移爱的孩子了,父母之爱自然也没有转移的地方,因此就会自始至终一直喜爱他,其中的大体趋势就是这个样子。做为人子,应当懂得父母的那份爱止泊在何处,大孩子应当稍稍让着小孩子,小孩子也应当自己控制自己。做父母的,又应当自觉地体悟其中的道理,稍稍使自己执拗的爱心回转一下,不能纵任自己的情感而做事。如果那样,就会使大孩子心存怨恨,而小孩子放纵自己的各种欲望,这样是可导致家庭破败的。

  「评析」舜的父亲瞽瞍,另娶妻之后生一子,名象,夫妻二人都开始不喜欢舜,千方百计,想尽各种办法要把舜杀掉。这是典型的父母爱幼子的事例。

  然而,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大师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却极不喜欢自己的幼子——与偓伦斯基相恋的结晶,她所爱的是与丈夫所生的儿子——阿辽莎。阿辽莎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在他还没有碰到偓伦斯基的那些岁月里,她所有的希望都在儿子身上,担负起了儿子的日常起居,家庭教育的全部重任,但她从未有过沉重的感觉。在离开丈夫的日子里,虽有着与偓伦斯基如火如荼的爱情,但她仍然无法忘掉阿辽莎那星星般的眼睛,“他会想我的”。安娜总会这样自言自语。她为不能见到儿子而痛苦,她因不能得到儿子的监护权而无法与丈夫离婚。可以这样说,没有偓伦斯基,她会崩溃而无生活下去的勇气与力量,没有阿辽莎也同样如此。她极不喜欢自己的第二个孩子,“那个丑陋的小家伙”,安娜每当看到或想起自己的小女儿时总这样说。虽然这个小女孩来到这个世界的全部过程是那样的艰难,但安娜从来没有产生过要珍惜她的念头。在她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世界之际,在她卧轨自杀的一刹那,她想到的是丈夫,是那个对她有着太多牵挂的儿子,还有那个使她生命复活的情人——偓伦斯基。而女儿对她来说,简直是一个如同过眼烟云的怪物。她不喜欢她,甚至对她来到这个世界抱有一种嘲讽的态度。

  有人会说,安娜。卡列尼娜的生活基础在俄国,然而父母之爱是没有国籍之分的。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都有伟大的母爱,都有诚挚的父爱,因为这种爱是人类普遍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