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 周秦 战国策卷二

作者:刘向编(汉)
  西周鲍本西周汉志,河南、洛阳、谷城、平阴、偃师、巩、緱氏,皆周地也。正曰:按大事记,周贞定王二十八年考王初立,封其弟揭於河南,是为河南桓公。河南即郟鄏。武王迁九鼎,周公营以为都,是为王城。洛阳,周公所营下都,以迁顽民,是为成周。平王东迁,定都王城。王子朝之乱,敬王徙都成周。至是考王以王城故地封桓公焉。平王东迁之后,所谓西周者,丰镐也;东周者,东都也。威烈王以后,所谓西周者,河南也;东周者,洛阳也。何以称河南为西周?自洛阳下都视王城,则在西也。何以称洛阳为东周?自河南王城视下都,则在东也。河南桓公卒,子威公立。威公卒,子惠公立。考王十五年,河南惠公復自封其少子班於巩以奉王,号东周,没亦謚惠。是时东、西周虽未分治,河南惠公既号奉王者为东周,亦必自号西周矣。显王二年,赵与韩分周为二,於是东西各为列国。显王虽在东周,特建空名。是后史传所载致伯赐胙之类,周王也。征伐谋\策称东、西周君者,皆谓二周也。周本纪云,赧王时,东、西周分治,非也。赧王特徙都西周耳,当以赵世家为正(以上并大事记文)。按高诱注,西周王城,今河南;东周成周,今洛阳。世本云,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东周惠公名班,居洛阳。及索隱、正义所载甚详。独邵子经世书纪赧王为西周君与东周惠公並,而不纪西周公,仍旧误也。鲍考之不精,即以西周为王,谓之正统,谓东不得先於西,乱易旧次,此开卷第一繆。近时陈振孙书录,特举其首西周为美,亦失考,所当改正从旧。又考春秋,书王城、成周。公羊传曰,王城者何?西周也;成周者何?东周也。说亦甚明。昭二十六年,天王入于成周。左传以十二月入王城,三十二年,城成周。盖敬王定迁,在既城之后,而孙莘老、胡康侯皆以成周即京师,亦未考王城、成周之实,而误合为一也。要之,此文古今说者,多以迷瞀致误。故大事记辨之甚详,且实因鲍氏而发。近有著东西周辨者,其说亦然,而不引吕子,岂未之见邪?徐广云,周地亡,凡七县,河南止緱氏。此是合东、西周地言之。今总注,盖因正统之说而误者。

  薛公以齐为韩魏攻楚薛公〔一〕以齐为韩、魏攻楚〔二〕,又与韩、魏攻秦〔三〕,而藉兵乞食於西周〔四〕。韩庆〔五〕为西周〔六〕谓薛公曰:「君以齐为韩、魏攻楚,九年而〔七〕取宛、叶〔八〕以北以〔九〕强韩、魏,今又攻秦以益之〔一0〕。韩、魏南无楚忧,西无秦患,则地广而益重〔一一〕,齐必轻矣〔一二〕。夫本末更〔一三〕盛,虚实有时〔一四〕,窃为君危之〔一五〕。君不如令弊邑〔一六〕阴合於〔一七〕秦而君无攻〔一八〕,又无藉兵乞食〔一九〕。君临函谷而无攻〔二0〕,令弊邑以君之情〔二一〕谓秦王〔二二〕曰:「薛公必〔二三〕破秦以张〔二四〕韩、魏,所以进兵者,欲王令楚割东国以与齐也〔二五〕。」秦王出楚王以为和〔二六〕,君令弊邑以此忠〔二七〕秦,秦得无破〔二八〕,而以楚之东国〔二九〕自免也,必欲之。楚王出,必德齐〔三0〕,齐得东国而益强〔三一〕,而薛世世无患。秦不大弱〔三二〕,而处之三晋之西〔三三〕,三晋必重齐〔三四〕。」薛公曰:「善。」因令韩庆入秦,而使三国无攻秦,而使不藉兵乞食於西周。〔三五〕〔一〕姚本薛,齐邑也。齐公子田婴也,孟尝君田文之父也。封於薛,号靖郭毛君,今属鲁国也。鲍本靖郭君田婴之子孟尝君田文也。袭其父封薛。薛属鲁国。

  〔二〕鲍本楚怀二十六年,齐、韩、魏攻楚,此十二年也。

  〔三〕鲍本齐閔二十六年为韩、魏攻秦,此十七年也。正曰:此据史。按通鑑、大事记,赧王二年,当閔王元年。此当作十六年。

  〔四〕姚本食,粮也。鲍本藉,犹借。

  〔五〕姚本韩庆,西周臣也。鲍本凡韩皆韩人,其在周,去韩仕周也。凡非本国人,皆自其国求仕者也。

  〔六〕姚本续:史记,苏代为西周。

  〔七〕鲍本「年」下无「而」字。○「九」字误,当云「六」或「五」。

  〔八〕鲍本二县属南阳。补曰:宛,於袁反,邓州县。叶,舒涉反,汝州县。

  〔九〕鲍本「以」作「为」。○补曰:一本「而取宛、叶以北以强韩、魏」。札记丕烈案:史记作「以」,无「而」字。

  〔一0〕姚本益韩、魏之强也。鲍本益其强。

  〔一一〕姚本广,多也。重,尊也。  〔一二〕姚本益韩、魏,韩、魏重而齐轻也。

  〔一三〕鲍本更,犹迭。  〔一四〕鲍本言不可常。

  〔一五〕姚本谓薛公。危,不安也。鲍本并言齐、薛今虽善,韩、魏復或为患。

  〔一六〕鲍本周也。  〔一七〕姚本阴,私也。鲍本「於」作「为」。○札记丕烈案:史记作「於」。

  〔一八〕姚本无攻秦也。鲍本但出兵临秦,不用攻也。

  〔一九〕姚本勿示秦以少兵少粮也。鲍本勿示秦以弱。

  〔二0〕姚本临,犹守也。函谷,关名也,在弘农城北,今在新安东。无攻秦。鲍本临,言以兵至其地。补曰:正义云,陕州桃林县西南有洪溜涧,古函谷也。今属灵宝县。

  〔二一〕鲍本心所欲也。

  〔二二〕鲍本昭襄。

  〔二三〕鲍本「必」下补「不」字。○补曰:史,下有「不」字,是。

  〔二四〕姚本张,彊也。鲍本张,去音,大之也。

  〔二五〕鲍本「也」作「而」。○补曰:史作「而」。楚之东地,即楚策「下东国」云。

  〔二六〕姚本出,归也。是时张仪诱楚怀王令召秦,秦使质之,故曰归楚王以为和。鲍本怀。楚怀三十年,张仪诱楚王会秦,秦留之。此十六年也。  〔二七〕鲍本「忠」作「患」。○札记今本「忠」作「惠」,鲍本作「患」。丕烈案:史记作「惠」。

  〔二八〕鲍本「破」作「攻」。○秦得无攻,周之力也。札记丕烈案:史记作「破」。「破秦」,上文有。鲍改误甚。  〔二九〕姚本楚东国,近齐南境者也。  〔三0〕鲍本齐出之,齐之恩也。  〔三一〕姚本恩德齐,使得归,楚王必以东国与齐也。

  〔三二〕鲍本无三国之兵故。

  〔三三〕姚本三晋,晋三卿韩氏、魏氏、赵氏分晋而君之,故曰三晋也。

  〔三四〕鲍本秦居晋西,不弱而善齐,三晋畏秦,故齐重。  〔三五〕鲍本孟尝传有。今按楚记,三国攻楚,秦救之,引去。与此言取宛、叶小驳。正曰:大事记,颖滨苏氏云,秦昭王欺楚怀王,要之割地。诸侯孰视,无敢一言问秦者。惟田文怨秦,借楚为名,与韩、魏伐秦,自山东难秦,未有若此其壮者也。惜其听苏代之计,临函谷而无攻,以求楚东国,而名义索然以尽。由此观之,秦惟不遇桓、文之君,故横行而莫之制,世岂有以大义而屈於不义者哉?「为强」、「为和」之「为」,如字,余去声。  秦攻魏將屖武军於伊闕秦攻魏將屖武军於伊闕〔一〕,进兵而攻周〔二〕。为周最谓李兑〔三〕曰:「君不如禁〔四〕秦之攻周。赵之上计,莫如令秦、魏復战〔五〕。今秦攻周而得〔六〕之,则眾必多伤矣。秦欲待〔七〕周之得,必不攻魏;秦若攻周而不得,前有胜魏之劳,后有攻周之败,又必不攻魏。今君禁之,而秦未与魏讲〔八〕也。而〔九〕全赵令其止,必不敢不听,是君却〔一0〕秦而定周也。秦去周,必復攻魏,魏不能支〔一一〕,必因君而讲〔一二〕,则君〔一三〕重矣。若魏不讲,而疾支之,是君存周而战秦、魏也。重亦尽在赵。」

  〔一〕鲍本唐志,为县,属河南。注,北有伊闕故关。此役秦昭十四年,此二十二年。补曰:正义云,水经注,禹疏龙门以通水,两山相对若闕,故谓之伊闕。今洛南犹谓之龙门也。诸本「犀」作「屖」,当正。札记丕烈案:「屖」即「犀」別体耳。后策文杀屖武,史记作「仆师武」,集解引此作「犀师」。「犀」者,声之转也。

  〔二〕姚本秦攻魏將屖武军於伊闕,秦遂进攻周。伊闕,在洛阳西南六十里,禹所辟也,水所由此流入于洛川也。

  〔三〕姚本李兑,赵將也。鲍本赵司寇。

  〔四〕姚本禁,止也。

  〔五〕鲍本赵,魏邻也。魏有秦兵,则赵无事。

  〔六〕鲍本得,犹胜。正曰:得其土地人民也。

  〔七〕鲍本「待」作「持」。○补曰:字有讹。札记今本「待」作「持」。

  〔八〕姚本讲,和也。一曰「战」。鲍本讲,和解也。补曰:史甘茂传索隱云,邹氏「讲」读曰「媾」。又曰汉、史「媾」、「讲」两字常杂。愚按,「搆」、「构」、「购」(韩世家有)亦然。今凡为和解之义者,定读从「媾」;为交结之义者,字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