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公案》 第十六则 西谷船户

作者:蓝鼎元
潮为郡,故产谷之区也。三岁两饥,民生艰食。雍正五年,制、抚大吏请于朝,议发西谷十万石,匀贮潮属各县仓,备赈恤平粜之用。诏报可,兵民以手加额相庆慰。而是年夏禾半收,冬稔八分以上,谷价稍平。秋冬间,抚、藩派拨省仓西谷,发运惠、潮。观察楼公,故广州郡守也。公在广府任内,平粜出入,存留未买谷价五万四千二百八十石。应买谷还新守补仓。而潮为公所属郡,乃议往高州买谷运潮,省劳费。

时岭东谷价石尚八钱。西谷上者不过五钱,中者、下者在三四钱之间,一举两美。制、抚以为便,于是运潮之谷。

楼公毅然任之,领出谷价,远近并买,遣潘田司巡检宋肇炯、乌槎司巡检张宏声、三河司巡检张德启、招宁司巡检范仕化,分途押运。潘田司素有干才,能权子母,将谷价于佛山购广锅、棉布之属,带往高州发市,然后买谷以归。稍延时日,误风汛,即在高州洋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又在香山海洋,报称被盗。

又报漂没三舟,而私货毫无损失。或者疑之。

乌槎司亦在海丰洋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招宁司专在省城领运近买之谷一万五百五十石,全付潮阳。范巡检以海船险苦,先由陆旋潮。拥运人役,各与船户串通,沿途盗卖,每卖谷一石,押运得钱百文,以为定例。所督八船,自二月十八日在省开驾,至四月二十八日到潮邑之磊口。

余适会海门、潮阳、达濠三营将官,勘酌修造战船、木植,闻西谷备极不堪。兵以发饷为患,因檄行押运巡检范仕化,就八船中各起好谷一石,送至县堂。会同海门营参将许君讳大猷、潮阳营游击刘君讳廷俊、守备永君讳福达、濠营守备吴君讳昆,即于县堂之上,眼同风扬。每谷一石,有扇净八斗二三升者,有七斗五六升者,合计匀算,石可得净谷八斗。复令范巡检会同弁目碾米,每石得米三斗八九升,或四斗不等,色黟且碎。

三营有难色。余谓范巡检曰:“闻西谷素佳,道宪轸念民瘼,岂忍以有名无实之谷,失嗷嗷待哺之人心?皆君辈不慎,致使船户舞弊至此!将奈何?”范愤然作色曰:“此皆道宪所买之谷,好丑唯道宪是问,船户不敢损毫芒也。”时道府檄催收谷甚急,且言船泊海上,风涛不测,万一有意外之虞,将谁任咎?余曰:“然!且受之。”

遣书吏黄遇、赵平、邱潮、黄辉、陈良、陈智等,带领小船数百,往磊口接运。则见船上高飘黄旗,大书“奉旨押运”。

宪役高光等十人,及招宁司外甥马相公、弓兵董明,皆正容端坐,作上司差员行径。舵梢水手,如虎如狼,指挥呵叱。

黄遇等相顾慑息,莫敢出声。先以水浸烂谷搀和量交,群吏以不堪贮廒为请。船户厉声曰:“大老爷发下之谷,虽粗糠沙泥,谁敢不受?汝主欲做官否也?”吏皆曰,“非敢不受,但湿谷另交,可以摊晒。干湿混杂,恐干者亦为所累。”船户曰:“我不管也!”吏不敢复言,亦屈意受之。

是时,船上诸人骄横无比,言必称“大老爷”。范巡检与吏言船户,必曰“大老爷船户”。言舵工水手,必曰“大老爷舵工”、“大老爷水手”。而船户水手,日日轮流置酒,与招宁司高宴,妓女顽童,昼夜不绝。

诸水手又设为欹量之法,将斛斜放,谷面不俟上满,辄尽力向下刮之。群吏曰:“如此则每斛少一升有奇矣,我等将何以交仓?”船户曰:“大老爷斛面如是,汝等上仓与否,我安知之?”

吏黄辉不能忍,出怨言曰:“如此,则我等每人须赔谷数十石。汝辈伤天害理,不存良心,动辄称大老爷。大老爷岂教汝如是乎?”

船户黄兆太怒,鸣锣党众,将黄辉楚挞破额。辉跳入小船逃生。兆遣王阿受、李阿二等追至小船,扑击之。小船户陈阿牡、蔡阿相皆被伤。

招宁司马相公目视之而无言。时五月十一日也。于是小舟尽逃,群吏踉跄归来,莫敢再往。尚有三千余谷在船未收。

余不得已,复雇募小船,于十三日檄委巡检范仕化,带领交收。范仕化不肯。余思仕化身为运官,船户其所管辖,又现任招宁司巡检,以潮邑之属员办潮邑之公事,有何推托之处?

于十五日再行檄催。至十七日,仕化犹不动,且言:“道宪系属至交,经连日具禀陈明,早晚谷船疏失,不知是谁之罪?”

余闻其语,为之毛发悚然。知此人奸险能干,为上宪腹心重用之员。既经连日具禀,恐夤夜将谷搬藏,凿舟入水,我咎其可逭乎?因胪列事由,详明列宪。即于十八日清晨,躬率小船出海接运。而西谷愈出愈丑,有水注烂者,有发热如火者,皆收而不问。惟秕扁太多,似非原谷,疑道宪所买未必至于此极。而范巡检力争,称系道宪贱价所买。海阳、揭阳皆是此谷发付,不干船户之事。余亦不与之辩也。

越次日巳刻,吏复取扁谷来观,中多米粒。余思道宪买谷焉有搀米之理?此确系船户盗取碾米,仍将糠秕搀下耳。碾米必在附近人家,吾得其间而入矣。因闲问两岸有乡村否?舟子言:“树林内有之。东为松子山,西为棉花村。”余佯言舟中热甚,登岸乘风,坐于松荫之下。

少顷,有趋而过者,召问之,其人曰:“不知也。”余曰:“不知不已,今捉汝。”其人曰:“须问乡长。”余曰:“然。”

即遣役,唤棉花村乡长。乡长病,其母来日:“欲究窝接西谷,则我老人知之,不必问病儿也。吾乡中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皆为碾米数十石,或接往达濠发卖。对面松子山,李阿家、谢朝士等,更多窝接。朝士家中,闻尚有西谷未卖,急掩取无不获者。”余立刻遣役,趋松子山谢朝士家,果有西谷四包在焉。连人及谷俱获以来,问何船之谷?则曰:“邓文兴也。”命捉文兴,舟中言文兴已往府。锁其舵工汤广万讯之,则诸舟无不然者。余谓范巡检曰:“何如?”范曰:“固知之。”余曰:“知而不言何也?”范无言可答。余将两岸窝接之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李阿家,并八船船户黄超成等,尽拘入邑。当堂确讯,则谢朝士于被获四包之外,另为碾米十三石。钟阿信代碾十六石,钟阿兴代碾十四石,皆载往达濠发卖。李阿家代碾十七石,魏阿加代碾八石,又为载米六石,往达濠发卖。又代买扁谷二石。

余曰:“噫!磊口两村之弊,不过如此矣。”讯船户黄超成,则侃侃宣言,在天字马头买扁谷五十石,虎头门买扁谷十石,至九龙又买扁谷十石,达濠买扁谷六石二斗,棉花村买扁谷一石二斗。沿途碾米盗卖,共去好谷一百二十余石。除搀下扁谷七十七石四斗,今尚缺少额谷五十一石五斗。问:“汝舟并无破损,何以谷皆涨热?”据供系量交之前一日,恐谷石短少,将扁谷用滚水泡湿搀下。不虞黄兆等众人角口数日不来盘收,此所以发热也。

讯船户麦长,据供在天字马头买扁谷二十石,汕尾买扁谷十石,平海买扁谷六石。沿途碾米换菜食用,共去好谷八十余石,除搀下扁谷三十六石,尚缺少谷五十八石。

讯船户谢胜,据称:“实名王光嵩,乃代谢胜押船。其买卖谷石,皆谢胜自为之事,我不能知其详。只在天字马头卖去好谷五十石,随买扁谷五十石搀下。将开船时,又卖去十余石。

平海、汕尾卖去十六石,庵埠卖去五石,皆随买扁谷搀下。其它处盗卖及沿途碾米换鱼、换莱,出去好谷不知几何,大抵亦有百余石。除搀下扁谷一百二十余石之外,尚缺少谷九十石五斗。”问:“汝谷亦发热何也?”据称:“我等亦于将交之谷先用滚水泡下,使谷涨多。不虞固黄兆众人角口,数日不来盘收,是以发热。”因问:“汝八船皆泡水乎?”曰:“然也。”

讯船户黄兆,则黄兆揽载未回,而所获者,乃舵工林家相也。据称,黄兆在天字马头买下扁谷五十石,虎头门峡西买扁谷二十石,九龙买扁谷十五石。沿途盗卖及碾米换莱食用,共去好谷一百三十余石。除搀下扁谷八十五石,尚缺少谷四十七石五斗。

讯船户李德,则系黄奇昌、黎阿二公共之名。黄奇昌在府未获。据黎阿二供:在庵埠买扁谷十石,在潮邑买扁谷二十三石,达濠买扁谷三十石,沿途盗卖、碾米、换菜,共去好谷百余石。除搀下扁谷六十三石,尚缺少谷三十四石五斗。

讯舵工汤广万,据称,船户邓文兴买卖之谷,不能深知其详,止五月初五、初六两日,在磊口有小船载扁谷两次。文兴共买二十余石搀下,沿途盗卖、碾米大约不及百石,搀下扁谷不知多少,今尚缺少谷四十五石。讯船户谢永兴,据称:“永兴在府未回,我乃舵工李昌桂也。永兴雇小船,在东莞县买来扁谷五十石,天字马头买扁谷三十石,庵埠买扁谷四斗,沿途盗卖、碾米、换菜,亦不过百余石。除搀下扁谷八十余石,尚缺少谷三十三石五斗。”

讯船户陈裕兴,据称:“裕兴在郡未回,我乃舵工黄志成也。裕兴于二月十七日夜,用小船三只,驳载好谷五十石回家。

在东莞县买来扁谷五十余石,虎头门买扁谷三十石,沿途盗卖、碾米食用大约亦百余石。除搀下扁谷八十余石,尚缺少谷五十石。”

余曰:“噫!是矣!”登即移行达濠营,并檄招宁司官吏,将八船驾往达濠港内,严加看守。将船户黄超成等诸人羁禁通详。一面关移海洋县,提拿船户黄兆、谢永兴、陈裕兴、黄奇昌、邓文兴各正身,赴县质审。六月初十日皆至。

复讯之,则黄兆实名林有德。据称:天字马头、虎门、九龙共买搀扁谷八十五石,及碾米、食用、盗卖,缺少之处,与林家相所供若合符节。

谢永兴实名滕有兴,据称:省城、东莞、庵埠共买搀扁谷八十石四斗,及碾米、食用、盗卖缺少之处,与李昌桂所供若合符节。

陈裕兴自言东莞、虎门买搀扁谷八十余石,及碾米、食用、盗卖缺少之处,与黄志成所供若合符节。

邓文兴乃汤广万,向之汤广万乃邓文兴。所供买搀扁谷、碾米、盗卖缺少之处,亦两人如出一辙。

黄奇昌诡名刘阿进,据称:买搀扁谷于黎阿二所供六十三石之外,尚有天字马头买搀扁谷九石,虎门买搀扁谷五石,达濠多买扁谷五石,共搀下扁谷八十二石余。供亦如一辙。

至问其有无给与高光、马若愚等每石百钱之陋例?则八船户合口齐声,并称一钱不少,无一人有异词也。

余掩卷叹曰:“诸船户经审数次,不用动刑,先后口供弗差铢黍,此尚何疑义哉?彼行佣贸易之细民,贪小利无足怪。

向非押运官役养成骄纵,亦何遽至于斯?猫鼠同眠,嫖饮浪费,公然以贱买丑谷,勒抑属员之恶声,加之公忠为国之道宪。非平日深受宪恩之人所宜出此也。

据招砂都约保邱朝、黄经等禀称:松子山、棉花村盗出谷石,招宁司马相公、弓兵董明、宪役高光等诸人皆预焉。约长王琼林、船长邱兆美、保正王朝等禀,查盗接西谷小船,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等之外,尚有招宁司巡船私自载运。而脚夫吴阿孙自言,范巡检之子大相公,令将西谷代为挑至米铺碾米几石,人巡司衙门食用者二次矣。约保将吴阿孙解到,讯之果然。一时几不能忍,欲将范仕化、高光等问成盗首,通详参究。

念系上台钟爱信任之人,投鼠忌器,有伤宪心,恐非自全之道。再四思维,是以中止。只将搀和盗卖情节,申宪究追。但思范仕化等护庇船户,竟以丑谷尽诿道宪,置身事外,是诚何心?今水落石出,八船船户搀下扁谷六百余石,缺少额谷四百余石,则此中情弊了然矣。六月二十二日,潘田、三河两巡司运到高谷,在澄海县溪东巷,遭风淹没殆半。其谷或在水中捞起,和泥晒之,咸水浸淫,外干内败。奉宪谕,各县四六匀拨,余者尽归潮阳。是以潮邑又于四六之外,多收水谷三百余石。计接受潘田司好谷一千五百七十五石,水谷一千三百八十石。三河司好谷二百七十九石,水谷二百七十八石。水谷颜色黯黑,触手成灰。经宪委招宁、三河两巡检,勘估前运西谷之暇,并取一石晒干,碾出灰米三斗六升。米户以为无用,及早设施赔补八百石可已;迟之,则归无何有之乡。全为交盘大累矣。

统计潮阳一邑,共收海运西谷一万四千四百七十二石,或交代风扬,或碾米给饷,均应赔补三千二百石。县令为道宪属员,自分代赔二千二百石,其搀和盗卖缺额一千余石之谷,应于各船户名下追补,此大公至正之道也。

上宪檄行海阳、潮阳二县,会审究追,将其船变卖赔补。

而招宁司巡检范仕化,屡藉称道宪之命,请释船户。余以事经通详,案未会审,不敢私释。而范仕化背出危言,余佯为弗知。

比闻制、抚题明西谷兑拨沉失情由,将四巡检参革发讯,仕化愈怀怨怼,每于道宪之前播弄是非。

余适奉檄召至郡,促出仓收,面请宪示。道宪仍命审明,将船变价赔补。余思范巡检监守自盗,已经漏网,倘将船户尽释,则千石将问何人?为道宪赔补两千余石,固所甘心。为船户赔补一千余石,无此情理。范仕化言:“此等谷石何须赔补?

即使新官交代,有道宪泰山为主,谁敢不接受哉?”然余心终未敢安。

仕化退谓人曰:“招宁司虽暂时落职,总有开复之期。潮阳县亦在旦夕,且祸烈于我百倍。直张目俟之耳。”寅僚以告。

余曰:“仓谷颗粒皆关民命,未便有名无实,欺诳朝廷。况道宪大人,长者,为国为民,断断乎无此事也。”越数月,其言果验。

译文潮州府作为一个大郡,过去曾是个鱼米之乡。但如今三年倒有两年饥荒,民生艰难。雍正五年,总督、巡抚大人请示朝廷,准备调十万石西谷,分散贮存在潮州府各县,以备赈恤平粜之用。朝廷下诏许可,当地兵士百姓以手加额,欢欣庆幸。

而这一年,夏季有五成收成,冬季在八成以上,谷价渐渐平下来。秋冬之际,巡抚、藩台大人拨发省仓西谷,发运惠州、潮州。

惠潮道台楼大人是原来的广州知府。他在广州任职期间,遇荒年卖出平价谷五万四千二百八十石,应买回交还新任知府以补充米仓。潮州是楼大人下属府郡,就打算到高州买谷运往潮州,以节省劳费。当时,岭东一带谷价每石八钱银子,而西谷上等的每石不过五钱,中、下等则在每石三四钱之间。可谓一举两美,总督、巡抚以为很合适,于是楼大人毅然承担向潮州运谷之事,领出谷钱,远近并买,派遣潘田司巡检宋肇炯、乌槎司巡检张宏声、三河司巡检张德启、招宁司巡检范仕化,分路押运。

潘田司巡检素有才干,很会做买卖。他用买谷款从佛山购买广锅、棉布之类,带往高州去卖;然后买谷返回。因为拖延时日,耽误了风汛之期,竟在高州海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又报称在香山海面被盗,还报漂没了三条船,然而私货毫无损失。对此有人怀疑。

乌槎司巡检也在海丰海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招宁司专门在省城领运从近处所买之谷一万零五百五十石,全部发付到了潮阳。

范巡检因为海上行船危险艰苦,先从陆路返回潮州。负责押运西谷的差役,各与船户串通,沿途盗卖西谷。每盗卖一石西谷,押运差役得钱一百文,作为定例。范巡检所督运的八只船,自二月十八日在省启航,至四月二十八日方才到达潮阳县的磊口。

适逢我会合海门、潮阳、达濠三营将官,勘查商量修造战船、木栅。听说运到的西谷极不成样子,难以作为军粮发下,甚为担忧。因而发文书给押运巡检范仕化,让他从所押八船之中,各拿好谷一石,送至县堂。会同海门营参将许大猷、潮阳营游击刘廷俊、守备永福达、濠营守备吴昆,就在县衙大堂之上,当众扬簸。每一石谷,有的扬簸后净剩八斗二三升,有的净剩七斗五六升,合计起来一算,平均每石可得净谷八斗。我又令范巡检会同兵弁头目把稻谷碾成米,每石得米三斗八九升,或四斗不等,米又黑又碎。

三营将官面有难色。我对范巡检说:“听说西谷向来质量很好,道台大人深切怜念百姓疾苦,怎么用这次谷充数,这不失去人们的信赖之心吗?都因你们这班人做事不慎,使得船户们营私舞弊到这种程度,这事该怎么办呢?”范巡检生气变了脸色说:“这都是道台大人所买之谷,是好是坏只能去问道台大人,船户不敢有丝毫损害。”这时,道里和府里行文催促收谷十分紧迫,并且说,停泊海上,风涛难测,万一有意外的忧患,谁来承担责任?我说:“既然如此,暂且将稻谷收下。”

我派书吏黄遇、赵平、邱潮、黄辉、陈良、陈智等人,带领数百只小船,开往磊口接运西谷。只见船头黄旗高飘,上书“奉旨押运”四个大字。道台衙门差役高光等十人,及招宁司巡检的外甥马相公、弓兵董明,都正襟危坐,面容严肃,摆出上司差员的架势。舵工水手,一个个如虎似狼地呵叱指挥。

黄遇等人面面相觑,大气也不敢出,一句话不说。开始量交的西谷中掺和了不少水浸泡烂的谷子。书吏们怕不能贮存,请求不要再掺。船户厉声喝道:“大老爷发下的谷子,就是粗糠泥沙,谁敢不受?你们的主人还想做官吗?”书吏们都说:“不是不要。但湿谷可以另交,以便摊晒。干谷和湿谷混杂在一起,恐怕干谷也要被糟蹋了。”船户们说:“我不管这些!”

书吏们不敢再说什么,只好忍耐着把谷接收下来。当时,船上的人无比骄横,口口声声地大老爷长,大老爷短。范巡检和书吏们提到船户,必须说“大老爷船户”。提到舵工水手,要叫“大老爷舵工”、“大老爷水手”。而船户水手们,天天轮流摆酒,和招宁司宴饮。妓女顽童,昼夜不停地侍候在周围。

水手们又设计出一种斜量的方法。量稻谷时,把斗斜着放,不等装满,就尽力向下刮去。书吏们说:“这样量交,每斗就要少一升有余,我们怎么交仓呢?”船户说:“大老爷就是这样的斗。你们能不能交仓,我怎么知道!”

书吏黄辉忍耐不住,埋怨道:“这样量斗,我们每个人就要赔进去数十石谷子。你们这些人伤天害理,没有良心,动不动就拉出大老爷打掩护。大老爷难道教你们这样做吗?”

船户黄兆大怒,敲起锣来聚集同伙,将黄辉的额头打破。

黄辉跳上小船逃生。黄兆指使王阿受、李阿二等追上小船击打。小船户陈阿牡、蔡阿相也都被打伤。

招宁司马相公面对着这种场面,却视而不见,一言不发。这是五月十一日发生的事情。这时,小船全部逃走了,书吏们踉踉跄跄地跑回来,不敢再去。但还有三千多石西谷在船里没能接收。我没办法,重又雇用小船,在五月十三日发文书委托范仕化巡检,带领接收西谷。范仕化不愿意。我心想:范仕化身为押运官,负责管辖船户,现在又担任招宁司巡检的职务,以潮阳县属员的身份办理潮阳的公事,有什么理由推托呢?于是,五月十五日再去文书催促。到了十七日,范仕化还是不动,并且说:“道台大人是我的至交好友,经我连日禀告说明,这西谷船上发生的疏漏闪失,还不知是谁的罪过呢!”我听他这样说,不由得大吃一惊,毛发悚然。方知此人既奸险又能干,是上司的心腹,很受重用。既然已经连日禀报道台大人,我怕他趁深夜将稻谷偷运走,再把船凿漏沉下水,真那样我的罪过还能逃避吗?因此,我陈列事由经过,详细明白地禀告各级上司。随即在十八日清晨。亲自率领小船出海接运。而西谷越来越不成样子,有的被水泡烂,有的正在发热,像火一样烫人。

我也不管这些,一概收下,不作盘问。只是秕谷太多,好像不是原来的西谷,恐怕道台大人所买西谷,未必这样粗劣。但范巡检极力争辩,说是道台大人用便宜的价钱买下的。海阳、揭阳两地都是用这类谷子发付的,不干船户们的事。我姑妄听之,也不和他争辩。

第二天上午时分,书吏们又取出秕谷来看,发现其中有很多米粒。我暗自思忖:道台大人买谷,哪有在谷中掺米的道理?看来这必是船户们偷谷碾米,将米取走,仍把米糠、秕谷掺进原来的谷里。碾米的地方必定在附近人家,必须趁机秘密调查一下。于是在闲谈时打听两岸有没有村庄?船家说:“树林里就有。东边的村庄名叫松子山,西边的村庄叫棉花村。”

我假称船里太热,便登岸乘风纳凉,坐在松树之下。

不一会,见有人快步走过,便召来询问。那人说:“不知道。”我说:“不知道也不算完,今天我就捉拿你。”那人说:“这事必须问乡长。”我说:“那好吧!”随即派差役去叫棉花村乡长。不料乡长正生病,但他母亲来了,说:“若要追查偷盗、窝藏西谷的事,问我好了,我老婆子全知道,不必去问我生病的儿子。我们乡里的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都为船户碾了数十石米,有的还运到达潦发卖。对面松子山村的李阿家、谢朝士等,窝藏更多。听说谢朝士家还有未卖完的西谷,赶紧过去搜查,没有抓不到的。”

我立即派差役赶到松子山谢朝士家,果然他家还存着四包西谷。便连人带谷一起抓获,带到船上。问他这是偷哪条船上的西谷,回答说:“是邓文兴船上的。”命人去捉邓文兴,开船的说文兴已经到府里去了。于是便将船上的舵工汤广万绑来审问。一问才知,所有运西谷的船没有不干这种勾当的。

我对范巡检说:“怎么样?”范说:“这些我本来就知道。”

“知道为什么不说呢?”他无言可对。我将接收窝藏西谷的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李阿家,连同八只船上的船户黄超成等,一并逮捕,押入县城。当堂审讯,得知谢朝士除被查获的四包西谷之外,还为船户碾米十三石。钟阿信代碾十六石,钟阿兴代碾十四石,都运往达濠发卖。李阿家代碾十七石,魏阿加代碾八石,并运走六石到达濠发卖,另外还代买次谷二石。

我说:“噫!磊口两村舞弊情形,不过如此了。”审问船户黄超成,他侃侃而谈,倒也痛快,说在天字码头买次谷五十石,虎头门买次谷十石,到九龙又买次谷十石,在达濠买次谷六石二斗,在棉花村买次谷一石二斗。沿途碾米盗卖,共用去好谷一百二十余石。除掺下次谷七十七石四斗,按数额现在尚缺少五十一石五斗。我又问他:“你的船并无破损,为什么船上的稻谷都发胀发热?”他供认:“是在量交的前一天,恐怕稻谷数量短少,便将次谷用滚开水浸泡掺进去。不料黄兆等人发生口角,好几天没来盘收,以致稻谷发热。

审问船户麦长,据他招供:在天字码头买次谷二十石,在汕尾买次谷十石,在平海买次谷六石,沿途碾米、换菜、吃用,共用去好谷八十余石,除掺下的三十六石次谷,还缺少五十八石。

审问船户谢胜,他说:“我并非谢胜本人,本名王光嵩,只不过是代谢胜押船。买卖谷子之事,都是谢胜干的,我并不知底细。只是在天字码头卖出好谷五十石,随即买五十石次谷掺下。快要开船时,又卖出好谷十余石。到平海、汕尾,卖出十六石,到庵埠卖出五石,都随时买次谷掺下。其它地方盗卖及沿途磨米、换鱼、换菜用去的好谷不知道有多少,大约也有百余石吧!除了掺进去一百二十余石次谷外,还缺少九十石五斗。”我问他:“你们的稻谷怎么也发热?”他说:“我们也是在量交之前先用滚开水浸泡,使稻谷发胀。不料因黄兆等人发生口角,好几天不来盘收,所以发热。”问他:“你们八家船户都用滚水泡稻谷吗?”回答说:“是的。”

提审船户黄兆,但黄兆出外揽活未回,抓到的是他的舵工林家相。据林家相说,黄兆在天字码头买下次谷五十石,在虎头门、峡西买次谷二十石,在九龙买次谷十五石。沿途盗卖及碾米、换菜、食用,共用去好谷一百三十余石。除掺进次谷八十五石,还缺少四十七石五斗。

提审船户李德,原来李德是黄奇昌、黎阿二两人共享的名字。黄奇昌在府里没有抓到,据黎阿二招供:在庵埠买次谷十石,在潮邑买次谷二十三石,在达濠买次谷三十石,沿途盗卖、碾米、换菜,共用去好谷百余石。除掺下次谷六十三石,还缺少三十四石五斗。

审问舵工汤广万,据他说:船户邓文兴买卖的谷物,他不详细知道。只知道五月初五、初六两天,在磊口有小船运两次次谷。邓文兴共买二十余石次谷掺下,沿途盗卖、碾米,大约不到百石,掺进去多少次谷不知道,现还缺少四十五石。

提审船户谢永兴,被抓的人招供说:“谢永兴在府里没回来,我是舵工李昌桂。谢永兴雇小船,在东莞县买次谷五十石,在天字码头买次谷三十石,在庵埠买次谷四斗,沿途盗卖、碾米、换菜也不过百余石。除掺进去的八十余石次谷,还缺少三十三石五斗。提审船户陈裕兴,被抓来的人招供说:“陈裕兴在府里没回,我是舵工黄志成。陈裕兴在二月十七日夜间,用三只小船掠夺好谷五十石回家。在东莞县买次谷五十余石,在虎头门买次谷三十石,沿途盗卖、碾米、食用大约百余石。除掺下次谷八十余石,尚缺少五十石。”

我说:“唉!是了!”随即到达濠营去,同时行文招宁司官吏,将八家船户带至达濠港内,严加看守。将船户黄超成等人捆绑监禁,通报呈文,一面向海洋县发去公文,提拿船户黄兆、谢永兴、陈裕兴、黄奇昌、邓文兴,各验明正身,到潮阳县质对审问。六月初十,一干人犯均到。

重又审讯,原来黄兆真名林有德。据他说:在天字码头、虎门、九龙等地共买八十五石次谷掺下。关于碾米、食用、盗卖、缺少等项,和他的舵工林家相所供完全相符。谢永兴真名腾有兴,据他说,在省城、东莞、庵埠共买次谷八十石四斗掺下,关于碾米、食用、盗卖、缺少等项,和他的舵工李昌桂所供完全一致。

陈裕兴自供:在东莞、虎门买次谷八十余石掺下,关于碾米、食用、盗卖、缺少等项,与他的舵工黄志成所供完全相符。

邓文兴就是汤广万,过去提到的汤广万即是邓文兴,一人有两个名字。所供买掺次谷、碾米、盗卖、缺少等项,前后如出一辙。

黄奇昌假名刘阿进,据他说:除了黎阿二所供买掺次谷六十三石外,还在天字码头买掺次谷九石,虎门买掺次谷五石,达濠多买次谷五石,共掺下次谷八十二石多。其余的供词和黎阿二如出一辙。

问他们有没有给高光、马若愚等人每石百钱贿赂的规定?八家船户众口一词,齐声说确有其事,一钱不少。没有一人不是这样说。

审问到这里,我不禁掩起案卷,喟然感叹:“这几家船户,经数次审问,不用动刑,先后口供不差毫厘,这还有什么可疑问的呢?他们不过是受雇用卖苦力跑买卖的小民百姓,贪图小利本无足怪。如果不是掌管押运的官差们骄纵成性,何至于竟到这步田地?猫鼠同眠,嫖饮浪费,公然把低价买进次谷、强迫压制下属接受的恶名声,加到公忠为国的道台大人的身上,这怎能是平日深受道台大人恩惠、栽培的人所应该做的呢。

据招砂都约长、保长邱朝、黄经等禀报说:松子山、棉花村盗出好谷之事,招宁司马相公、弓兵董明、道台衙门差人高光等人都参与了。约长王琼林、船长邱兆美、保长王朝等禀报,据他们查明,接收盗出西谷的船只,除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等人外,招宁司的巡船也参与私自载运。脚夫吴阿孙也私下说,范巡检的大儿子曾让他把西谷挑到米铺,碾了八石米,分两次运进巡司衙门以供食用。约长、保长们将吴阿孙解到。经审问,果有此事。我一时怒气难按,想把范仕化、高光问成盗首,呈文通报,追究参革。但又一转念:他们都是道台大人钟爱信任之人,投鼠忌器,不可莽撞任性。若惩处他们,恐有伤道台大人之心,不是自全之策。再三考虑,终于作罢。只将掺和次谷与盗卖情节,申报道台大人,请予以追究。可恨的是范仕化等人庇护船户,竟把次谷之事全推给道台大人,洗刷自己,置身事外,是何居心?今天水落石出,事实真相大白,八船船户共掺下次谷六百余石,此外还缺少四百余石。这中间营私舞弊的情节,已经一目了然了。六月二十二日,潘田、三河两巡司将高州买来的稻谷运到,在澄海县溪东港遭遇狂风,淹没近半。他们捞起落入水中的稻谷,连泥带水地晾晒。因为海水浸润,外面晒干了,里面却腐烂了。奉道台大人之命,各县按四六比例匀拨好谷和浸水之谷,其余的全归潮阳。这样一来,潮阳又在四六之外,多收浸水的稻谷三百余石。总共接受潘田司好稻谷一千五百七十五石,浸水的稻谷一千三百八十石。接收三河司好稻谷二百七十九石,浸水的稻谷二百七十八石。浸水的稻谷颜色暗黑,一碰就成灰。经道台大人委托,在招宁、三河两巡检勘估先前所运西谷的空闲,共同取来一石浸水稻谷晒干,碾出灰米三斗六升。米户认为这米没有用。并说,如能及早交接,再设法赔补八百石,可以无事;慢一点,这些稻谷全要化为灰烬,整个交接就成了大麻烦。

总共算来,潮阳一地共收海运西谷一万四千四百七十二石,有的要交接后簸扬,有的要碾米给军饷,共应赔补三千二百石。县令作为道台属员,自应代赔二千二百石;其余因掺和盗卖缺额的一千余石谷子,应由各船户追补。这样处置乃是公平合理的了。上司向海阳、潮阳二县发下文书,让会审追究,将船户们的船只变卖赔补。而招宁司巡检范仕化,却一再借道台大人之命,请求释放船户。我认为此案已经呈文通报,尚未会审,不敢私自放人。范仕化就背后放出危言威胁,我假装不知。等到听说制台、巡抚题明西谷兑拨沉失情由,将由巡抚弹劾革职审讯后,范仕化更加心怀怨恨,经常在道台大人面前播弄是非。

我正好奉命到府里,急忙让县仓收下稻谷。我当面向道台大人请示。道台大人仍命我审明此案,将船变卖赔补。我想:范仕化巡检监守自盗,已经漏网,倘若再将船户全部释放,那么,短缺的千石稻谷将向何人去要?如为道台大人赔补两千余石,我心甘情愿;但为船户赔补一千余石,就没有这种道理。

范仕化说:“这些谷子何须赔补?即使新官接任,有道台大人作主,谁敢不接受呢?”然而我始终不能心安理得。

范仕化削职后对人说:“我招宁司巡检虽然暂时落职,总有官复原职的日子。潮阳县官的官运也危在旦夕,而且他的祸患要比我厉害百倍。睁大眼睛等着瞧吧!”同僚们把他的话转告给我,我说:“仓谷粒粒都关乎百姓性命,怎能有名无实,欺诳朝廷?况且,道台大人乃仁厚长者,一心为国为民,断然不会有这等事的!”但过了数日,范仕化的话果然应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