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二十四.体初犯 作者:戚继光 官兵除犯有行营、野营、对阵、军机、及谋逆、杀人、奸盗、诈伪、赌博等项军情,不论初犯、二犯必行军法外,其余一切小过,并违犯新出号令,系平时操行者,初犯免究,二犯记过于薄,三犯方捆打。 上一章 前言 目录 下一章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二十五.省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