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 卷 五·水火既济 作者: 经云:火若遇水成既济,兵权万里。如辛巳、辛丑、丙子、戊子,丙日临子,坐下正官,月时引旺,重逢奇仪。丙以癸为官,癸以戊为官,互换见官,丙合辛财生官,化为真水。戊子时,戊合子中癸,化为真火,入水火既济格,大贵。 上一章 卷 一·论五行生成 目录 下一章 卷 五·金火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