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 徠 民 第 十 五

作者:商鞅
  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藪泽处什一,谿谷流水处什一,都市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藪泽谿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什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藪泽谿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所欲用兵者,韩魏也。彼土狭而民眾,其宅参居而并处,其宾萌贾息。民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人之復阴阳泽水者过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而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

  臣窃以王吏之明为过见,此其所以弱。不夺三晋民者,爱爵而重復也。其说曰:「三晋之所以弱者,其民务乐而復爵轻也。秦之所以强者,其民务苦而復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復,是释秦之所以彊,而为三晋之所以弱也。」此王吏重爵爱復之说也,而臣窃以为不然。夫所以为苦民而彊兵者,將以攻敌而成所欲也。兵法曰:「敌弱而兵彊。

  」此言不失吾所以攻,而敌失其所守也。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於秦者,不可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也。

  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復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境之內,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著於律也,足以食作夫百万。曩者臣言曰:「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其田宅,復之三世。此必与其所欲,而不使行其所恶也。然则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且直言之谓也;不然,夫实旷虚,出天宝,而百万事本,其所益多也,岂徒不失其所以攻乎?

  夫秦之所患者,兴兵而伐,则国家贫;安居而农,则敌得休息,此王所不能两成也。故四世战胜,而天下不服。今以故秦事敌,而使新民作本,兵虽百宿於外,境內不失须臾之时,此富强两成之效也。

  臣之所谓兵者,非谓悉兴尽起也;论境內所能给军卒车骑,令故秦兵,新民给芻食。天下有不服之国,则王以此春违其农,夏食其食,秋取其刈,冬冻其葆。以大武摇其本,以广文安其嗣。王行此十年之內,诸侯將无异民,而王何为爱爵而重復乎!

  周军之胜,华军之胜,秦斩首而东之。东之,无益亦明矣;而吏犹以为大功,为其损敌也。今以草茅之地,徠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损敌也,与战胜同实,而秦得之以为粟,此反行两登之计也。  且周军之胜,华军之胜,长平之胜,秦所亡民者几何,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几何,臣窃以为不可数矣。假使王之群臣,有能用之,费此之半,弱晋强秦,若三战之胜者,王必加大赏焉。今臣之所言,民无一日之繇,官无数钱之费,其弱晋强秦有过三战之胜;而王犹以为不可,则臣愚不能知已。齐人有东郭敞者,犹多愿,愿有万金。其徒请賙焉,不与,曰:「吾將以求封也。」其徒怒而去之宋,曰:「此无益於爱也,故不如与之利也。」今晋有民,而秦爱其復,此爱非其有以失其有也,岂异东郭敞之爱非其有而失其徒乎?且古有尧舜,当时而见称;中世有汤武,在位而民服。此四王者,万世之所称以为圣王者也。然其道犹不能取用於后。今復之三世,而三晋之民可尽也,是非王贤力今时,而使后世为王用乎?然则非圣別说,而听圣人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