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列传第三十四 窦瑾 许彦 李欣
作者:魏收
窦瑾,字道瑜,顿丘卫国人也。自云汉司空融之后。高祖成为顿丘太守,因家焉。瑾少以文学知名。自中书博士,为中书侍郎,赐爵繁阳子,加宁远将军。参与军国之谋,屡有军功。迁秘书监,进爵卫国侯,加冠军将军,转西部尚书。初定三秦,人犹去就,拜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秦雍二州诸军事、宁西将军、长安镇将、毗陵公。在镇八年,甚著威惠。征为殿中、都官尚书,仍散骑常侍。世祖亲待之,赏赐甚厚。从征盖吴,先驱慰谕,因平巴西氐、羌酋领,降下数千家,不下者诛之。又降蛮酋仇天尔等三千家于五将山。盖吴平,瑾留镇长安。还京,复为殿中、都官,典左右执法。世祖叹曰:“古者右贤左戚,国之良翰,毗陵公之谓矣。”恭宗薨于东宫,瑾兼司徒,奉诏册谥。出为镇南将军、冀州刺史。清约冲素,忧勤王事,著称当时。还为内都大官。兴光初,瑾女婿郁林公司马弥陀以选尚临泾公主,瑾教弥陀辞托,有诽谤咒诅之言,与弥陀同诛。瑾有四子,秉、持、依并为中书学生,与父同时伏法。唯少子遵,逃匿得免。 遵善楷篆,北京诸碑及台殿楼观、宫六题署,多遵书也。官至尚书郎、濮阳太守,多所受纳。其子僧演,奸通民妇,为民贾邈所告,免官。后以善书,拜库部令,卒官。 许彦,字道谟,小字嘉屯,高阳新城人也。祖茂,慕容氏高阳太守。彦少孤贫,好读书,后从沙门法叡受《易》。世祖初,被征,以卜筮频验,遂在左右,参与谋议。拜散骑常侍,赐爵博陵侯。彦质厚慎密,与人言不及内事。世祖以此益亲待之。进爵武昌公,拜安东将军、相州刺史。在州受纳,多违法度,诏书切让之。然以彦腹心近臣,弗之罪也。真君二年,卒。谥曰宣公。
子宗之,初入为中散,领内秘书。世祖临江,赐爵高乡侯。高宗践阼,迁殿中尚书,出为镇东将军、定州刺史,颍川公。受敕讨丁零,丁零既平,宗之因循郡县,求取不节。深泽人马超毁谤宗之,宗之怒,遂殴杀超。惧超家人告状,上超谤讪朝政。高宗闻之,曰:“此必妄也。朕为天下主,何恶于超,而超有此言。必是宗之慎罪诬超。”按验果然。事下有司,司空伊馛等以宗之腹心近臣,出居方伯,不能宣扬本朝,尽心绥导,而侵损齐民,枉杀良善,妄列无辜,上尘朝廷,诬诈不道,理全极刑。太安二年冬,遂斩于都南。
宗之孙亮,字元规。正光中,荡寇将军,稍迁冀州骠骑长史、司徒谘议参军。年五十二,卒。 宗之长兄熙,字德融,袭爵武昌公。中书郎,早卒。
子安仁,袭。除中书郎。卒,赠安东将军、冀州刺史,谥曰简。 子元康,袭爵,后降为侯。拜冠军将军、长安镇副将。迁监河州诸军事、河州刺史,将军如故。入为廷尉少卿。除魏郡太守,固辞不拜。寻卒,赠征虏将军、营州刺史,谥曰肃。
子廓,字崇远,袭爵。除奉朝请,累迁顿丘、东太原二郡太守。卒,年二十八。子子躬袭。 子躬,武定末,中外府水曹参军。齐受禅,爵例降。 子躬弟子宪,太尉中兵参军。
元康弟护,州主簿。
子瑞,字征之,亦州主簿。卒。 瑞弟绚,字伯礼,颇有业尚。闺门雍睦,三世同居。吏部尚书李神俊常称其家风。自侍御史累迁尚书左民郎、司徒谘议参军,修起居注。后拜太中大夫。兴和初卒,年四十七。赠使持节、都督冀瀛二州诸军事、征东将军、吏部尚书、冀州刺史。
绚弟逊,武定末,东阳平太守。
逊弟晔,字叔明,性开率。州治中、别驾、西高阳太守、太中大夫。兴和三年卒,年四十一。赠镇东将军、瀛州刺史。
晔弟惇,字季良。武定末,兼大司农卿。
熙弟龙,官至赵郡太守。
孙琰,字长琳,有干用。初除太学博士,累迁尚书南主客郎、瀛州中正。孝昌中卒,年四十七。赠平东将军、沧州刺史。永熙中,重赠散骑常侍、卫将军、尚书右仆射、瀛州刺史。
琰弟玑,字仲衡,有识尚。广平王常侍、员外散骑侍郎、谏议大夫。迁通直散骑常侍、瀛州大中正、散骑常侍、荥阳太守、行南青州事。卒,年五十五。琰兄弟并通率,多与一胜流交游。
又有搏陵许赤虎,涉猎经史,善嘲谑。延兴中,著作佐郎,与慕容白曜南讨。后使江南,应对敏捷,虽言不典故,而南人颇称机辩滑稽焉。使还,为东郡太守,卒官。
子陀,定州长史。 李欣,字元盛,小名真奴,范阳人也。曾祖产,产子绩,二世知名于慕容氏。父崇,冯跋吏部尚书、石城太守。延和初,车驾至和龙,崇率十余郡归降。世祖甚礼之,呼曰“李公”,以崇为平西将军、北幽州刺史、固安侯。卒,年八十一,谥曰襄侯。
欣母贱,为诸兄所轻。崇曰:“此子之生,相者言贵,吾每观察,或未可知。”遂使入都,为中书学生。世祖幸中书学,见而异之,指谓从者曰:“此小儿终效用于朕之子孙矣。”因识眄之。世祖舅阳平王杜超有女,将许贵戚。世祖闻之,谓超曰:“李欣后必宦达,益人门户,可以女妻之,勿许他贵也。”遂劝成婚。南人李哲尝言欣必当贵达。杜超之死也,世祖亲哭三日。欣以超婿,得在丧位出入。帝目而指之,谓左右曰:“观此人举动,岂不有异于众?必为朕家干事之臣。”欣聪敏机辩,强记明察。初,李灵为高宗博士、谘议,诏崔浩选中书学生器业优者为助教。浩举其弟子箱子与卢度世、李敷三人应之。给事高谠子祐、尚书段霸儿侄等以为浩阿其亲戚,言于恭宗。恭宗以浩为不平,闻之于世祖。世祖意在于欣,曰:“云何不取幽州刺史李崇老翁儿也?”浩对曰:“前亦言欣合选,但以其先行在外,故不取之。”世祖曰:“可待欣还,箱子等罢之。”欣为世祖所识如此。遂除中书助教博士,稍见任用,入授高宗经。
高宗即位,欣以旧恩亲宠,迁仪曹尚书,领中秘书,赐爵扶风公,加安东将军,赠其母孙氏为容城君。高宗顾谓群臣曰:“朕始学之岁,情未能专,既总万机,温飞靡暇,是故儒道实有阙焉。岂惟予咎,抑亦师传之不勤。所以爵赏仍隆者,盖不遗旧也。”欣免冠拜谢。出为使持节、安南将军、相州刺史。为政清简,明于折狱,奸盗止息,百姓称之。
欣上疏求立学校曰:“臣闻至治之隆,非文德无以经纶王道;太平之美,非良才无以光赞皇化。是以昔之明主,建庠序于京畿,立学官于郡邑,教国子弟,飞其道艺。然后选其俊异,以为造士。今圣治钦明,道隆三五,九服之民,咸仰德化,而所在州土,学校未立。臣虽不敏,诚愿备之,使后生闻雅颂之音,童幼睹经教之本。臣昔蒙恩宠,长管中秘,时课修学有成立之人,髦俊之士,已蒙进用。臣今重荷荣遇,显任方岳,思阐帝猷,光宣于外。自到以来,访诸文学,旧德已老,后生未进。岁首所贡,虽依制遣,对问之日,惧不克堪。臣愚欲仰依先典,于州郡治所各立学官。使士望之流、冠冕之胄,就而受业,庶必有成。其经艺通明者贡之王府。则郁郁之文,于是不坠。”书奏,显祖从之。 以欣治为诸州之最,加赐衣服。自是遂有骄矜自得之志。乃受纳民财及商胡珍宝。兵民告言,尚书李敷与欣少长相好,每左右之。或有劝以奏闻,敷不许。显祖闻欣罪状,槛车征欣,拷劾抵罪。时敷兄弟将见疏斥,有司讽欣以中旨嫌敷兄弟之意,令欣告列敷等隐罪,可得自全。欣深所不欲,且弗之知也。乃谓其女婿裴攸曰:“吾宗与李敷族世虽远,情如一家。在事既有此劝,竟如何也?昨来每欲为此取死,引簪自刺,以带自绞,而不能致绝。且亦不知其事。”攸曰:“何为为他死也?敷兄弟事衅可知。有冯阐者,先为敷所败,其家切恨之,但呼阐弟问之,足知委曲。”欣从其言。又赵郡范扌剽具条列敷兄弟事状,有司以闻。敷坐得罪。诏列欣贪冒,罪应死。以纠李敷兄弟,故得降免,百鞭髡刑,配为厮役。
欣之废也,平寿侯张谠见欣,与语奇之,谓人曰:“此佳士也,终不久屈。”未几而复为太仓尚书,摄南部事。用范扌剽、陈端等计,令千里之外,户别转运,诣仓输之。所在委滞,停延岁月,百姓竞以贷赂各求在前,于是远近大为困弊。道路群议曰:“畜聚敛之臣,未若盗臣。”欣弟左将军璞谓欣曰:“范扌剽善能降人以色,假人以辞,未闻德义之言,但有势利之说。听其言也甘,察其行也贼,所谓谄谀、谗慝、贪冒、奸佞,不早绝之,后悔无及。”欣不从,弥信之,腹心之事,皆以告。 欣既宠于显祖,参决军国大议,兼典选举,权倾内外,百僚莫不曲节以事之。扌剽以无功,起家拜卢奴令。延兴末,诏曰:“尚书李欣著勋先朝,弼谐皇极,谠言嘉谋,旬日屡进,实国家之桢干,当今之老成也。是以擢授南部,综理烦务。自在厥位,夙夜惟夤,乃心匪懈,克己复礼,退食自公,利上之事,知无不为,赏罚所加,不避疏戚。虽孝子之思慈母,鹰鹯之逐鸟雀,何以方之?若郑之子产,鲁之季文亦未加也。然恶直丑正,盗憎主人。自往年以来,群奸不息,劫欣宗人李英等四家,焚烧舍宅,伤害良善。此而可忍,孰不可恕!有司可明加购募,必令擒殄。”
六月,显祖崩。欣迁司空,进爵范阳公。七月,以欣为侍中、镇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徐州刺史。范扌剽知文明太后忿欣也,又知内外疾之。太和元年二月,希旨告欣外叛。文明太后征欣至京师,言其叛状,欣曰无之。引扌剽证欣,欣言:“尔妄云知我,吾又何言!虽然,尔不顾余之厚德而忍为此,不仁甚矣。”扌剽曰:“公德于扌剽,何若李敷之德于公?公昔忍于敷,扌剽今敢不忍于公乎?”欣慨然曰:“吾不用璞言,自贻伊戚,万悔于心,何嗟及矣!”遂见诛。欣有三子。
长子邃,起家拜侍御中散、东宫门大夫。迁散骑常侍,加平东将军。先欣卒。
子晴,字诲明。逃窜,遇赦免。
晴子衡,字伯琳。武定中,中坚将军、齐献武王丞相府水曹参军。
邃弟令和、令度,与欣同时死。 欣长兄恭,字元顺。成周太守。卒,赠幽州刺史、容成侯,谥曰简侯。
恭弟瓘,字元衡。营丘太守,袭父爵固安侯,平西将军。卒,赠兗州刺史,谥曰康侯。
子长生,袭。长生卒,子元宗袭。广平郡丞,陈郡太守。
璞字季真,性惇厚,多识人物。历中书博士、侍郎、渔阳王尉眷傅、左将军、长安副将,赐爵宜阳侯,太常卿。承明元年,年五十一,先欣卒。赠安西将军、雍州刺史,谥曰穆。
子晖,中书议郎。
晖弟固,太学博士、高密太守。
固弟钦,州主簿。
钦子奭,字元炽。武定末,镇西将军、南营州别驾。 奭弟盛,字仲炎。安东将军、开府谘议参军。
盛弟叔樊,平西将军、太中大夫。
钦弟蕴,字宗令,有器干。中书学生、秘书中散、侍御中散。出为燕郡、范阳二郡太守。入为员外散骑常侍、尚书右丞、中坚将军,迁左丞。延昌三年卒,赠平远将军、南青州刺史,谥曰敬。
初,崇之归魏也,与州里北平田彪俱降,而彪子孙遂微劣焉。
史臣曰:魏氏之有天下,百余年中,任刑为治,蹉跌之间,便至夷灭。窦瑾、李欣器识既美,时曰良干。瑾以片言疑似,欣以夙故猜嫌,而婴合门之戮,悲夫!宗之不全,自贻伊戚矣。
子宗之,初入为中散,领内秘书。世祖临江,赐爵高乡侯。高宗践阼,迁殿中尚书,出为镇东将军、定州刺史,颍川公。受敕讨丁零,丁零既平,宗之因循郡县,求取不节。深泽人马超毁谤宗之,宗之怒,遂殴杀超。惧超家人告状,上超谤讪朝政。高宗闻之,曰:“此必妄也。朕为天下主,何恶于超,而超有此言。必是宗之慎罪诬超。”按验果然。事下有司,司空伊馛等以宗之腹心近臣,出居方伯,不能宣扬本朝,尽心绥导,而侵损齐民,枉杀良善,妄列无辜,上尘朝廷,诬诈不道,理全极刑。太安二年冬,遂斩于都南。
宗之孙亮,字元规。正光中,荡寇将军,稍迁冀州骠骑长史、司徒谘议参军。年五十二,卒。 宗之长兄熙,字德融,袭爵武昌公。中书郎,早卒。
子安仁,袭。除中书郎。卒,赠安东将军、冀州刺史,谥曰简。 子元康,袭爵,后降为侯。拜冠军将军、长安镇副将。迁监河州诸军事、河州刺史,将军如故。入为廷尉少卿。除魏郡太守,固辞不拜。寻卒,赠征虏将军、营州刺史,谥曰肃。
子廓,字崇远,袭爵。除奉朝请,累迁顿丘、东太原二郡太守。卒,年二十八。子子躬袭。 子躬,武定末,中外府水曹参军。齐受禅,爵例降。 子躬弟子宪,太尉中兵参军。
元康弟护,州主簿。
子瑞,字征之,亦州主簿。卒。 瑞弟绚,字伯礼,颇有业尚。闺门雍睦,三世同居。吏部尚书李神俊常称其家风。自侍御史累迁尚书左民郎、司徒谘议参军,修起居注。后拜太中大夫。兴和初卒,年四十七。赠使持节、都督冀瀛二州诸军事、征东将军、吏部尚书、冀州刺史。
绚弟逊,武定末,东阳平太守。
逊弟晔,字叔明,性开率。州治中、别驾、西高阳太守、太中大夫。兴和三年卒,年四十一。赠镇东将军、瀛州刺史。
晔弟惇,字季良。武定末,兼大司农卿。
熙弟龙,官至赵郡太守。
孙琰,字长琳,有干用。初除太学博士,累迁尚书南主客郎、瀛州中正。孝昌中卒,年四十七。赠平东将军、沧州刺史。永熙中,重赠散骑常侍、卫将军、尚书右仆射、瀛州刺史。
琰弟玑,字仲衡,有识尚。广平王常侍、员外散骑侍郎、谏议大夫。迁通直散骑常侍、瀛州大中正、散骑常侍、荥阳太守、行南青州事。卒,年五十五。琰兄弟并通率,多与一胜流交游。
又有搏陵许赤虎,涉猎经史,善嘲谑。延兴中,著作佐郎,与慕容白曜南讨。后使江南,应对敏捷,虽言不典故,而南人颇称机辩滑稽焉。使还,为东郡太守,卒官。
子陀,定州长史。 李欣,字元盛,小名真奴,范阳人也。曾祖产,产子绩,二世知名于慕容氏。父崇,冯跋吏部尚书、石城太守。延和初,车驾至和龙,崇率十余郡归降。世祖甚礼之,呼曰“李公”,以崇为平西将军、北幽州刺史、固安侯。卒,年八十一,谥曰襄侯。
欣母贱,为诸兄所轻。崇曰:“此子之生,相者言贵,吾每观察,或未可知。”遂使入都,为中书学生。世祖幸中书学,见而异之,指谓从者曰:“此小儿终效用于朕之子孙矣。”因识眄之。世祖舅阳平王杜超有女,将许贵戚。世祖闻之,谓超曰:“李欣后必宦达,益人门户,可以女妻之,勿许他贵也。”遂劝成婚。南人李哲尝言欣必当贵达。杜超之死也,世祖亲哭三日。欣以超婿,得在丧位出入。帝目而指之,谓左右曰:“观此人举动,岂不有异于众?必为朕家干事之臣。”欣聪敏机辩,强记明察。初,李灵为高宗博士、谘议,诏崔浩选中书学生器业优者为助教。浩举其弟子箱子与卢度世、李敷三人应之。给事高谠子祐、尚书段霸儿侄等以为浩阿其亲戚,言于恭宗。恭宗以浩为不平,闻之于世祖。世祖意在于欣,曰:“云何不取幽州刺史李崇老翁儿也?”浩对曰:“前亦言欣合选,但以其先行在外,故不取之。”世祖曰:“可待欣还,箱子等罢之。”欣为世祖所识如此。遂除中书助教博士,稍见任用,入授高宗经。
高宗即位,欣以旧恩亲宠,迁仪曹尚书,领中秘书,赐爵扶风公,加安东将军,赠其母孙氏为容城君。高宗顾谓群臣曰:“朕始学之岁,情未能专,既总万机,温飞靡暇,是故儒道实有阙焉。岂惟予咎,抑亦师传之不勤。所以爵赏仍隆者,盖不遗旧也。”欣免冠拜谢。出为使持节、安南将军、相州刺史。为政清简,明于折狱,奸盗止息,百姓称之。
欣上疏求立学校曰:“臣闻至治之隆,非文德无以经纶王道;太平之美,非良才无以光赞皇化。是以昔之明主,建庠序于京畿,立学官于郡邑,教国子弟,飞其道艺。然后选其俊异,以为造士。今圣治钦明,道隆三五,九服之民,咸仰德化,而所在州土,学校未立。臣虽不敏,诚愿备之,使后生闻雅颂之音,童幼睹经教之本。臣昔蒙恩宠,长管中秘,时课修学有成立之人,髦俊之士,已蒙进用。臣今重荷荣遇,显任方岳,思阐帝猷,光宣于外。自到以来,访诸文学,旧德已老,后生未进。岁首所贡,虽依制遣,对问之日,惧不克堪。臣愚欲仰依先典,于州郡治所各立学官。使士望之流、冠冕之胄,就而受业,庶必有成。其经艺通明者贡之王府。则郁郁之文,于是不坠。”书奏,显祖从之。 以欣治为诸州之最,加赐衣服。自是遂有骄矜自得之志。乃受纳民财及商胡珍宝。兵民告言,尚书李敷与欣少长相好,每左右之。或有劝以奏闻,敷不许。显祖闻欣罪状,槛车征欣,拷劾抵罪。时敷兄弟将见疏斥,有司讽欣以中旨嫌敷兄弟之意,令欣告列敷等隐罪,可得自全。欣深所不欲,且弗之知也。乃谓其女婿裴攸曰:“吾宗与李敷族世虽远,情如一家。在事既有此劝,竟如何也?昨来每欲为此取死,引簪自刺,以带自绞,而不能致绝。且亦不知其事。”攸曰:“何为为他死也?敷兄弟事衅可知。有冯阐者,先为敷所败,其家切恨之,但呼阐弟问之,足知委曲。”欣从其言。又赵郡范扌剽具条列敷兄弟事状,有司以闻。敷坐得罪。诏列欣贪冒,罪应死。以纠李敷兄弟,故得降免,百鞭髡刑,配为厮役。
欣之废也,平寿侯张谠见欣,与语奇之,谓人曰:“此佳士也,终不久屈。”未几而复为太仓尚书,摄南部事。用范扌剽、陈端等计,令千里之外,户别转运,诣仓输之。所在委滞,停延岁月,百姓竞以贷赂各求在前,于是远近大为困弊。道路群议曰:“畜聚敛之臣,未若盗臣。”欣弟左将军璞谓欣曰:“范扌剽善能降人以色,假人以辞,未闻德义之言,但有势利之说。听其言也甘,察其行也贼,所谓谄谀、谗慝、贪冒、奸佞,不早绝之,后悔无及。”欣不从,弥信之,腹心之事,皆以告。 欣既宠于显祖,参决军国大议,兼典选举,权倾内外,百僚莫不曲节以事之。扌剽以无功,起家拜卢奴令。延兴末,诏曰:“尚书李欣著勋先朝,弼谐皇极,谠言嘉谋,旬日屡进,实国家之桢干,当今之老成也。是以擢授南部,综理烦务。自在厥位,夙夜惟夤,乃心匪懈,克己复礼,退食自公,利上之事,知无不为,赏罚所加,不避疏戚。虽孝子之思慈母,鹰鹯之逐鸟雀,何以方之?若郑之子产,鲁之季文亦未加也。然恶直丑正,盗憎主人。自往年以来,群奸不息,劫欣宗人李英等四家,焚烧舍宅,伤害良善。此而可忍,孰不可恕!有司可明加购募,必令擒殄。”
六月,显祖崩。欣迁司空,进爵范阳公。七月,以欣为侍中、镇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徐州刺史。范扌剽知文明太后忿欣也,又知内外疾之。太和元年二月,希旨告欣外叛。文明太后征欣至京师,言其叛状,欣曰无之。引扌剽证欣,欣言:“尔妄云知我,吾又何言!虽然,尔不顾余之厚德而忍为此,不仁甚矣。”扌剽曰:“公德于扌剽,何若李敷之德于公?公昔忍于敷,扌剽今敢不忍于公乎?”欣慨然曰:“吾不用璞言,自贻伊戚,万悔于心,何嗟及矣!”遂见诛。欣有三子。
长子邃,起家拜侍御中散、东宫门大夫。迁散骑常侍,加平东将军。先欣卒。
子晴,字诲明。逃窜,遇赦免。
晴子衡,字伯琳。武定中,中坚将军、齐献武王丞相府水曹参军。
邃弟令和、令度,与欣同时死。 欣长兄恭,字元顺。成周太守。卒,赠幽州刺史、容成侯,谥曰简侯。
恭弟瓘,字元衡。营丘太守,袭父爵固安侯,平西将军。卒,赠兗州刺史,谥曰康侯。
子长生,袭。长生卒,子元宗袭。广平郡丞,陈郡太守。
璞字季真,性惇厚,多识人物。历中书博士、侍郎、渔阳王尉眷傅、左将军、长安副将,赐爵宜阳侯,太常卿。承明元年,年五十一,先欣卒。赠安西将军、雍州刺史,谥曰穆。
子晖,中书议郎。
晖弟固,太学博士、高密太守。
固弟钦,州主簿。
钦子奭,字元炽。武定末,镇西将军、南营州别驾。 奭弟盛,字仲炎。安东将军、开府谘议参军。
盛弟叔樊,平西将军、太中大夫。
钦弟蕴,字宗令,有器干。中书学生、秘书中散、侍御中散。出为燕郡、范阳二郡太守。入为员外散骑常侍、尚书右丞、中坚将军,迁左丞。延昌三年卒,赠平远将军、南青州刺史,谥曰敬。
初,崇之归魏也,与州里北平田彪俱降,而彪子孙遂微劣焉。
史臣曰:魏氏之有天下,百余年中,任刑为治,蹉跌之间,便至夷灭。窦瑾、李欣器识既美,时曰良干。瑾以片言疑似,欣以夙故猜嫌,而婴合门之戮,悲夫!宗之不全,自贻伊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