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四十九
作者: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寧七年正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四十九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寧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春正月己亥朔,不受朝。 詔诸州自来不造酒处,许以公使钱造,每百贯造十石,额外造者以违制论。见会要七年正月一日。
颁诸班直禁军名额。会要具载名额资次,或並附此。
癸卯,定教阅诸军,其创教战法,委主將度地之形,隨宜施行。 甲辰,將作监主簿、书写熙河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夏为大理寺丞,赐緋章服。夏管押蕃部都首领瞎□叱等及齎贺表至闕,上特引对,故有是命。 乙巳,詔诸路应灾伤至甚州军合发春夫,委转运\司相度减免以闻。
丁未,司农寺言,诸路义勇、保甲,令逐州管勾常平官兼管勾点检,从之。
詔知忻州萧士元、祕书丞吕大忠与北界差来人议定岢嵐军地界。上批:「北使耶律洞在馆屡生事,可令曾孝□等具析移文诫敕之。」於是备录馆伴所文字下雄州移牒涿州。萧士元六年二月一日罚铜,时任太原代州都监。耶律洞乃贺正旦使,去年十二月,实录三本並脱此段,已追书讫。 庚戌,永兴、秦凤路察访李承之言:「中书下杨蟠奏,诸县並无百姓经察访司陈诉用税敷钱不等。臣初入境,见百姓经提点刑狱司陈状者千八百余人,即申司农寺。近再过华州,又有郑县百姓七百余人赴本司陈诉,皆蟠诈妄不实。」詔永兴军路安抚司关送推勘院。蟠初以同管勾陕西制置解盐兼常平等事,擢永兴军等路转运\判官。五年十一月蟠权运\判。承之出使,即按蟠不法,詔罢蟠转运\判官,令安抚司鞫其事。蟠数自辨,王安石又主之,竟免它责。蟠被按及罢,不得其详。承之本传云:蟠倚势不法。所谓势,则指安石也。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录,安石云:昨杨蟠不待劾而罢。则其罢运\判当在六年冬,今附见。朱史削去此段,签贴云:只关送制院【一】,別无施行。盖蟠卒免重责耳,当考日录。六年九月初五日、二十三日,十一月初一日、初七日,十二月初九日、二十二日,七年正月二十八日,二月九日,凡八处,日录皆有杨蟠事。
判军器监吕惠卿等上裁定中外所献枪刀样,詔送殿前、马步军司定夺,又上编成弓式。初,在京及诸路造军器多杂恶,河北尤甚。至是,所制兵械皆精利,其后遂詔齎新造军器付诸路作院为式,遣官分諭之。
已而惠卿言:「朝廷必以武人习用器械,故谋\及殿前、马步军司,然臣体问得逐司每准朝旨送下定夺事件,只是取责军校文状闻奏,非独务持旧说不肯改更,又其知虑未必能知作器之意。故凡外人所陈非己出者,少肯言是,朝廷亦未尝考其说之当否,遂从而寢。荀卿以为工精於器,而不可以为工师。有人也不能此技,可使治其官,惟精於道者为然。今陛下置监以除戎器,不属之介冑之武夫,斧斤之巧匠,而使臣等领其事,则岂以臣尝能此技而使之乎?殆將以其薄烛道理,而可使治其官者也。而臣辞不获命,遂受其职,苟或自度不足以毕事,则亦岂敢。故其器械必尽观中外之所藏,其法度必尽考古今之所说,其制作必究良匠之所编,其施用必问边臣之所以试,而臣之愚虑亦以为可,然后上闻。而朝廷乃下此属议之,如闻前所定弓箭等,习用故態,亦只聚集军校、曹司,其执旧说,未知实否。今军器式样又从本监齎送往逐司定夺,则是使臣等营之,而其是否乃取决於此属也,非独谋\及之而已。臣以从官预典监事,於陛下则为论思谋\画之臣,朝廷一日有四方之事,若幸得使令於前,当使此属奔走以听事。今乃以其悉心并智之所为,而使之议可否,於今日之间,臣固不敢自爱,深恐武夫健卒辈有以窥朝廷之心膂,其智虑乃决於我也。以理言之,窃恐为倒。盖此属既多出於行伍,则其底裏浅\深,其下之所熟知也。而臣等虽不肖,然上託陛下名器宠任之,故犹宜见慑。今又使有以窥之,则不特於朝廷之体为轻,而非所以崇堂陛之势。而陛下经营四方,又未能舍文臣而用此属,则其名分之实岂可无素?虽政事之臣不虑及此,而陛下岂不自爱国体也?臣以朝廷已行之命,不敢言改,乞从本监奏,乞就一司同议。」上由是遣管军郝质赴监定夺,皆以为便而施行焉。此据惠卿家传增入。九年四月二日当考。五月十七日卫端之得罪,惠卿家传乃以遣郝质诣监【二】在端之得罪后,当考。 詔诸军十將以下至长行,遇有功及呈试武艺当转资不愿转者,每一资,有功人赐绢十五疋,呈试人十疋。
辛亥,赏收復洮、岷等州功,西京左藏库使桑湜等八人各迁三资,蕃官李藺□訥支、温王等十一人各迁两资,蕃僧马遵九人给奉职至指挥使俸,余补下班殿侍至承局,及减年磨勘、支赐各有差。既而湜独辞所迁官,曰:「羌人畏国威灵,不战而降,臣何功而迁官?」执政曰:「觽人皆受,独君不受,何也?」湜对曰:「觽人皆受,必有功也,湜自知无功,故不受。」卒辞之,时人重其知耻。湜,懌子也。司马记闻云:王韶开熙河,诸將皆迁官,皇城使、知原州桑湜独不受。今附其事於此。湜知原州及为皇城使,未见除用月日,当考。 司农寺请下广西安抚司依涇原等五路置常平仓,从之。
詔:「两浙察访、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同相度,第五等户所出役钱至少,今若减放,以□剩钱补充,如支用得足,即尽蠲之【三】。其以家产或以税钱均出而不分等处,即截自若干贯百以下放免以闻。」舒亶传觽轻易举,当考。已附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四年四月二日、五月十六日,又十月九日。去年十二月陈枢云云【四】,当考。
乙卯,皇第三子俊为彰信军节度使、永国公。
丙辰,龙图阁直学士、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兼同判太常寺张燾知河中府,寻改邓州。当是缘刘季孙去年三月辛酉所言。 詔自今诸州具属县旬申雨雪尺寸上提点刑狱司,本司类聚上司农寺类聚月奏,有稽违者纠之。先是,雨雪状诸州径奏,朝廷以为繁,故改法令司农寺编排缴进,而司农亦以为疲於省览,又从其请而降是詔。 河东经略、都转运\司言,同相度乞罢创置□堡,其寧星、和市依旧开通,从之。
丁巳,詔河北西路两地供输户旧有弓箭社、强壮、义勇之类並存留外,更不编排保甲。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又詔荆湖路察访章惇具建懿州四至地里、所管户口、置官屯兵次第以闻。时惇言南江州峒悉已平定,请建州县城寨故也。四月十九日建沅州。
知大名府韩絳言,本路安抚司累岁封桩紬绢,或致陈腐,乞下转运\司用新紬绢或钱银对易,或依市易法令民户入抵出息,其余经略安抚司对桩物亦乞依此,从之。
己未,永兴、秦凤等路察访李承之言:「通远军,渭水所出,即古渭州;镇戎军本高平郡,即古原州。盖昔以陷没,故取州名建於他郡,民间呼今原州为底原州,呼镇戎军为故原州,盖不忘本也。今疆土如旧,理宜改正,欲乞以原、渭州名还赐镇戎、通远军,其二州別赐名额。」不报。 庚申,詔勒停人赵用敘左藏库副使,增差怀州都监。用尝为雄、霸界河巡检,有威名,北人谓之赵虎头者也。以过停废,至是稍收敘之,以旌其才。用废,在五年闰七月庚申。
福建路转运\司言,漳州漳浦县濒海,接潮州,山有髃象为民患,乞依捕虎赏格,许人捕杀,卖牙入官,从之。
辛酉,熙河路安抚司乞拨地二千顷,籍所入为公用,从之。
詔河北东路义勇、保甲,令农隙以前编排了毕,赐两路钱各十五万緡。
京东路察访邓润甫等言:「山东沿海州郡地广,一遇丰岁则谷价甚贱,可於沿边州郡频海之地,募人为海运\,则山东之粟可转之河朔以助军食。」詔京东、河北路转运\司相度以闻,讫无施行者。
詔已差李宪熙河路经略安抚司勾当公事,可续差兼秦凤路经略安抚司勾当公事。日录二月二十三日有议论,今附见本日。
壬戌,遣礼宾使、文州刺史、带御器械王中正诣熙河路,以土田募弓箭手,若地有余,即召人承佃。其措置事及所当用钱,並令经略司应副。所募人毋拘路分远近,不依常格,差官召募,仍亲提举。所至別路州军当用钱物,並於转运\司借,三司拨还。
赐知凤翔府苏寀、知陇州狄咏奖諭敕书,仍各赐绢百疋。前通判秦州陈纮今任知开封县满,除三司、开封府推判官;通判熙州刘宗杰除秦凤路转运\判官。寀等並以熙河路经略使王韶言应副军须有劳也。宗杰通判熙州,实录闕熙州两字。二月一日自熙州通判除秦凤运\判,今增入。
永兴、秦凤等路察访李承之言:「庆历、皇祐中,秦州以盐钞、川交子令民间变卖,至今尚负钱万余緡,乞特蠲放,以□边民。」从之。
癸亥,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利害。先已遣蒲宗閔、沈逵,今復遣杞。其后上与辅臣论及市易,冯京曰:「曩时西川因榷买物,致王小波之乱,故今颇以市易为言。臣检实录,实有此说。」王安石曰:「王小波自以饥民觽,不为官司所恤,遂相聚为盗,而史官乃归咎般取蜀物上供多而致然。不知般取孟氏府库物以上供,於饥民有何利害!」上曰:「李杞行未?」安石曰:「未也。然愿陛下勿疑,臣保市易必不能致蜀人为变也。」冯京云云,见日录二月二十三日,朱史乃附见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误也。三月十六日云云,四月五日罢相度。 詔:「诸州县常平、农田、水利、差役並分为两案,吏人不以次选差,每案三人,县毋过二人,月给食钱毋过七千,州毋过十千。若因事取财,依转运\、提点刑狱等司法。」从司农寺请也。
詔开封府界呈试保甲,免本身夫役。
甲子,梓州路察访常平等事、兼经制夷事熊本言:「自十一月乙卯,亲將属兵东兵,募土丁凡五千人,入夷界捕杀水路大小四十六村,荡平其地,纳铜鼓、枪牌乞降者,因即抚定之。即於所得地內小溪口、寧远寨西置二寨,三壕面、荔枝激等处置卓望四堡,平治险隘,开修道路,建置桥阁、里堠,悉已周备。并晏州柯阴县夷尝助水路夷抗官军,亦行討伐,即至军前设誓,永不犯省地。凡得夷所献地二百四十里,已募人垦耕【五】,其属夷悉已联为保甲。臣与转运\使陈忱、提点刑狱范百禄於今月辛酉,全所將军马次江安县,见遣兵分屯及差次军前功状,续具以闻。」十一月乙卯,十六日也。今月辛酉,七年正月二十三日也。按熊本集淯井享士题名,本以六年五月自东府椽视瀘南夷事,七年正月一日自江安次寧远,二月二十日戊子,同陈忱、范百禄至淯井享士。其称今月辛酉,是二十三日无疑,但不应二十六日便奏到,恐实录误编入此,姑从之。
先是,提举河北路常平等事韩宗师劾程昉导滹沱河水淤田,而堤坏水溢,广害民稼,欺罔十六罪。詔程昉分析。河渠志宗师言昉十六罪,在六年十二月。於是进呈,读至宗师言「昉奏称百姓乞淤田,臣勘会百姓,元不曾乞淤田。昉分析,据差去检踏官取到逐县乞淤田状,但不曾户户取状。」上曰:「亦无人户状?」王安石曰:「淤田得差去官及逐县官吏状足矣,何用户户取状?程昉奏乞淤田既无状,即难明虚实,然为朝廷宣力淤田至四千余顷,假令奏状称人户乞淤田一句不实,亦无可罪之理。陛下於谗慝小人尚能容覆,如何为国宣力之人,乃不录其功,惟求其一言半句之差,便以为罪?」上曰:「若果淤田有实利,即小小差失,岂可加罪?但不知淤田如何尔。」安石曰:「程昉淤田,既为韩宗师所奏,故令程昉差一官,又令京东转运\司差一官,同检量定验。韩宗师乃不依常法,差一独员监当官往定验,决无庇盖程昉之理。今检定到出却好田一万顷,又淤却四千余顷好田,陛下犹以为不知淤田如何,臣实不审陛下所谓。」 上言:「昉昨修漳河,闻漳河岁岁决;修滹沱河,又却无下尾。」安石曰:「修漳河出却三县民田,百姓髃至京师,经待漏院出头,谢朝廷差到程昉开河,除去百姓三二十年灾害。林希野史云:原武等县民因淤田浸坏庐舍坟墓【六】,又妨秋种,相率诣闕诉。使者闻之,急责其令追呼,將杖之,民即繆云:「诣闕谢耳。」使者因代为百姓谢淤田表,遣吏诣鼓院投之,状有二百余名,但二吏来投之。安石大喜,上亦不知其妄也。今附注此,当考。六年九月丙辰,赐侯叔献等田,可并考。本议漳河西岸去山不远,更不筑堤,既不筑堤,即水大自须抹岸,勘会累岁抹岸,才侵鴲五十顷地,其间却有卤地因淤更生良田,又假令年年坏却五十顷地,即计三县所出利害多少,亦不宜谓之有罪而无功。如滹沱河为事干塘泊,故与密院议,初未尝言不可兴修,既已兴功至於放水,乃言滹沱河不合入塘泊。臣以为滹沱河旧入边□淀,亦是塘泊,新入洪城淀,亦是塘泊,若俱是塘泊,即淤却上泊与下泊,不知有何利害之异。譬如作城,缺却南边与缺却北边,有何利害之异?此自是密院议论如此,岂是从初失相度,不留下尾?陛下平居纳奸人譖诉,故为陛下尽力者,常求其罪如不及,至於奸人情状殊未省察。如中书、密院行遣,自来即无中书札子为头,却是密院收接行遣,如程昉事即密院两次收中书札子所施行事,一面进呈行遣,计此事不容吏人都不知。自来行遣事体,缘欲宣言陛下甚怒程昉,欲令小人迎合圣意,不留中书札子,於密院行遣即无以为验。髃小如此情状,陛下曾不省察,乃患人情难知,臣恐陛下所为如此,即人情终无可知之理。如言漳河年年决坏为有害无利,宜有其人。陛下平居纳受其譖,又不考验,乃常含怒开河之人,惟其无罪而已,即有犯,比余人必百倍见困,不知如此,欲令何人肯与朝廷宣力。」於是请案实开漳河事,上许之。
又逐条读程昉分析,上曰:「若韩宗师所言果不实,朝廷何惜行遣,令转运\司考按其事。」韩宗师提举河北常平,既有旨下京东转运\司及程昉各差官检定淤田,宗师固未尝兼京东转运\司,不知何故却自差官。盖宗师只从河北常平司差官检定河北淤田,初不问京东转运\司及程昉,又差独员监当官,故王安石以为违法也。十月十二日丙子程昉迁官,可考。沈括笔谈云:瓦桥关北与辽人为邻,素无关河为阻。往岁六宅使何承矩守瓦桥,始议因陂泽之地,瀦水为塞,欲自相视,恐其谋\泄,日会僚佐,汎船置酒赏蓼花,作诗数十篇,令坐客属和,画以为图,传至京师,人初莫諭其意。自此始壅诸淀。庆历中,內侍杨怀敏復踵为之。至熙寧中,又开徐村、柳庄等诸濼,皆以徐、鲍、唐、沙等河,叫猴、鸡距、五眼等泉为之源,东合滹沱、漳、淇、易、淶等水【七】,下并大河。於是自保州【八】西北沈远濼,东尽沧州泥沽海口,几八百里,悉为瀦潦【九】,阔有及六十里者,至今倚为藩篱。或谓侵蚀民田,岁失边粟之入,此殊不然。深、冀、沧、瀛间,惟大河、滹沱、漳水所淤,方为美田,淤淀不至处,悉是斥卤,不可种艺。异日惟是聚集游民,刮咸煮盐,颇干盐禁【一○】,时为寇盗。自为瀦濼,奸盐遂少【一一】,而鱼蟹菰苇之利,人亦赖之。括笔谈或附和王安石说,今附注。八年闰四月十四日,王安石云程昉与韩宗师同放罪,可考。程昉寻奏:「沧州增修西流河堤,引黄河水淤田种稻,添灌塘泊,并深州开引滹沱河水淤田,及开回胡卢河,并回滹沱河下尾。」此据本志,附安石请按实开漳河事下。
乙丑,高丽国进奉使金良鑑、副使卢旦见於垂拱殿。
翰林学士曾布、知制誥吕惠卿为河北东、西路察访使,布西路,惠卿东路。
知岷州高遵裕乞给钱三万緡,令逐族蕃官首领互相保识,借请青苗,候来年丰熟日,为一料送纳,从之。
广西经略司言,邕州右江溪峒田州、填乃等峒产金,可置场冶,乞就差知邕州宣化县邓辟监金场,从之。
都水监请权停修白沟河,移夫浚自盟河,从之。初,詔白沟河置鰯行运\,分三年修。而同判都水监侯叔献以为差夫日逼,又见被命提举汴河堤岸打凌,未可即往白沟。因言自盟河係疏泄汴河以南民田积水,最为大川,近岁失於浚导,水尝为患,乞輟白沟夫修之,故有是詔。
先是,王安石白上,欲且罢白沟,修汴南水利,上曰:「人多以为白沟不可为,而卿独见可为【一二】,若遂修成,甚善。」安石曰:「果不可为,况未曾费用功力,罢之诚\宜。若可为,即俟时为之,何必计校人言也。」安石白上,据日录十二月二十一日事,今附此。初治白沟河在六年五月十二日,又八月十六日,又八月十九日,至此罢,十月十九日事附八月十六日。本志云:都水监【一三】言自盟河畎导汴南诸水,近者失於疏浚,为害甚大。於是移夫修治,而白沟之役废。
丙寅,詔自今修起居注、直舍人院並缀两省班。初,御史台言:「起居日两省班闕官,乞令待制为给諫者,除权三司使外及直舍人院、同知諫院、修起居注,遇起居日,权於左右两省班敘立,候正官员多,仍旧。」从之。至是,中书言两省员数稍多,乃降是詔,而同知諫院不与焉。
赐江寧府常平米五万石修水利。 两浙察访沈括言:「常州无锡县逃绝、诡名挟佃约五千余户,及苏州长洲县户长陪纳税有至二百余緡,已选官诣逐州根究,及虑人户隱蔽,已出榜召人告首,州县官吏能悉心究见欺弊,许令改正,更不问罪。其隱陷税苗课利人,限两月自陈,特免追毁。」从之。 丁卯,詔:「诸汉蕃义军、义儿私易卖官印马,徒一年;老病者即呈验,印「退」字许卖,即不申官,各减私易罪五等。」 上与王安石议陕西诸路置帅,欲用蔡延庆为环庆或涇原,安石论其不可,上问孰可者,安石以章惇对,其次赵子几有大略。上曰:「惇似可,子几粗簄。」又问李承之何如,安石言:「承之晓吏文,使为都检正或可,若作帅即不通物情。」上曰:「承之察访陕西,亦通物情,但与杨蟠异论尔。」安石曰:「陛下问臣可作帅与否,臣不敢不以实对,不为其与杨蟠异论也。」
注 释 【一】只关送制院「关」原作「开」,在此难解。据上文「詔永兴军路安抚司关送推勘院」句,此处「开」显为「关」之误,故改。 【二】遣郝质诣监「遣」原作「置」,据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军器监改。
【三】即尽蠲之「尽」原作「书」,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六六之三八改。
【四】陈枢云云「枢」下原衍「密」字,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八熙寧六年十二月戊寅条刪。
【五】已募人垦耕「垦」原作「恳」,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八平淯井蛮改。
【六】因淤田浸坏庐舍坟墓「因」原作「困」,据阁本及同上书卷七三淤田、宋史卷九五河渠志改。
【七】东合滹沱漳淇易淶等水「淇」原作「其」,据笔谈卷一三权智改。 【八】保州「保」原作「凉」,据同上书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淤田改。
【九】悉为瀦潦「潦」原作「深」,据同上二书改。
【一○】颇干盐禁「颇干盐」三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一一】奸盐遂少「盐」,上引笔谈同,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盗」。
【一二】而卿独见可为「卿」字原脱,据宋史卷九五河渠志及文义补。
【一三】都水监「监」字原脱,据上文及同上书补。
卷 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四十九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寧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春正月己亥朔,不受朝。 詔诸州自来不造酒处,许以公使钱造,每百贯造十石,额外造者以违制论。见会要七年正月一日。
颁诸班直禁军名额。会要具载名额资次,或並附此。
癸卯,定教阅诸军,其创教战法,委主將度地之形,隨宜施行。 甲辰,將作监主簿、书写熙河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夏为大理寺丞,赐緋章服。夏管押蕃部都首领瞎□叱等及齎贺表至闕,上特引对,故有是命。 乙巳,詔诸路应灾伤至甚州军合发春夫,委转运\司相度减免以闻。
丁未,司农寺言,诸路义勇、保甲,令逐州管勾常平官兼管勾点检,从之。
詔知忻州萧士元、祕书丞吕大忠与北界差来人议定岢嵐军地界。上批:「北使耶律洞在馆屡生事,可令曾孝□等具析移文诫敕之。」於是备录馆伴所文字下雄州移牒涿州。萧士元六年二月一日罚铜,时任太原代州都监。耶律洞乃贺正旦使,去年十二月,实录三本並脱此段,已追书讫。 庚戌,永兴、秦凤路察访李承之言:「中书下杨蟠奏,诸县並无百姓经察访司陈诉用税敷钱不等。臣初入境,见百姓经提点刑狱司陈状者千八百余人,即申司农寺。近再过华州,又有郑县百姓七百余人赴本司陈诉,皆蟠诈妄不实。」詔永兴军路安抚司关送推勘院。蟠初以同管勾陕西制置解盐兼常平等事,擢永兴军等路转运\判官。五年十一月蟠权运\判。承之出使,即按蟠不法,詔罢蟠转运\判官,令安抚司鞫其事。蟠数自辨,王安石又主之,竟免它责。蟠被按及罢,不得其详。承之本传云:蟠倚势不法。所谓势,则指安石也。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录,安石云:昨杨蟠不待劾而罢。则其罢运\判当在六年冬,今附见。朱史削去此段,签贴云:只关送制院【一】,別无施行。盖蟠卒免重责耳,当考日录。六年九月初五日、二十三日,十一月初一日、初七日,十二月初九日、二十二日,七年正月二十八日,二月九日,凡八处,日录皆有杨蟠事。
判军器监吕惠卿等上裁定中外所献枪刀样,詔送殿前、马步军司定夺,又上编成弓式。初,在京及诸路造军器多杂恶,河北尤甚。至是,所制兵械皆精利,其后遂詔齎新造军器付诸路作院为式,遣官分諭之。
已而惠卿言:「朝廷必以武人习用器械,故谋\及殿前、马步军司,然臣体问得逐司每准朝旨送下定夺事件,只是取责军校文状闻奏,非独务持旧说不肯改更,又其知虑未必能知作器之意。故凡外人所陈非己出者,少肯言是,朝廷亦未尝考其说之当否,遂从而寢。荀卿以为工精於器,而不可以为工师。有人也不能此技,可使治其官,惟精於道者为然。今陛下置监以除戎器,不属之介冑之武夫,斧斤之巧匠,而使臣等领其事,则岂以臣尝能此技而使之乎?殆將以其薄烛道理,而可使治其官者也。而臣辞不获命,遂受其职,苟或自度不足以毕事,则亦岂敢。故其器械必尽观中外之所藏,其法度必尽考古今之所说,其制作必究良匠之所编,其施用必问边臣之所以试,而臣之愚虑亦以为可,然后上闻。而朝廷乃下此属议之,如闻前所定弓箭等,习用故態,亦只聚集军校、曹司,其执旧说,未知实否。今军器式样又从本监齎送往逐司定夺,则是使臣等营之,而其是否乃取决於此属也,非独谋\及之而已。臣以从官预典监事,於陛下则为论思谋\画之臣,朝廷一日有四方之事,若幸得使令於前,当使此属奔走以听事。今乃以其悉心并智之所为,而使之议可否,於今日之间,臣固不敢自爱,深恐武夫健卒辈有以窥朝廷之心膂,其智虑乃决於我也。以理言之,窃恐为倒。盖此属既多出於行伍,则其底裏浅\深,其下之所熟知也。而臣等虽不肖,然上託陛下名器宠任之,故犹宜见慑。今又使有以窥之,则不特於朝廷之体为轻,而非所以崇堂陛之势。而陛下经营四方,又未能舍文臣而用此属,则其名分之实岂可无素?虽政事之臣不虑及此,而陛下岂不自爱国体也?臣以朝廷已行之命,不敢言改,乞从本监奏,乞就一司同议。」上由是遣管军郝质赴监定夺,皆以为便而施行焉。此据惠卿家传增入。九年四月二日当考。五月十七日卫端之得罪,惠卿家传乃以遣郝质诣监【二】在端之得罪后,当考。 詔诸军十將以下至长行,遇有功及呈试武艺当转资不愿转者,每一资,有功人赐绢十五疋,呈试人十疋。
辛亥,赏收復洮、岷等州功,西京左藏库使桑湜等八人各迁三资,蕃官李藺□訥支、温王等十一人各迁两资,蕃僧马遵九人给奉职至指挥使俸,余补下班殿侍至承局,及减年磨勘、支赐各有差。既而湜独辞所迁官,曰:「羌人畏国威灵,不战而降,臣何功而迁官?」执政曰:「觽人皆受,独君不受,何也?」湜对曰:「觽人皆受,必有功也,湜自知无功,故不受。」卒辞之,时人重其知耻。湜,懌子也。司马记闻云:王韶开熙河,诸將皆迁官,皇城使、知原州桑湜独不受。今附其事於此。湜知原州及为皇城使,未见除用月日,当考。 司农寺请下广西安抚司依涇原等五路置常平仓,从之。
詔:「两浙察访、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同相度,第五等户所出役钱至少,今若减放,以□剩钱补充,如支用得足,即尽蠲之【三】。其以家产或以税钱均出而不分等处,即截自若干贯百以下放免以闻。」舒亶传觽轻易举,当考。已附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四年四月二日、五月十六日,又十月九日。去年十二月陈枢云云【四】,当考。
乙卯,皇第三子俊为彰信军节度使、永国公。
丙辰,龙图阁直学士、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兼同判太常寺张燾知河中府,寻改邓州。当是缘刘季孙去年三月辛酉所言。 詔自今诸州具属县旬申雨雪尺寸上提点刑狱司,本司类聚上司农寺类聚月奏,有稽违者纠之。先是,雨雪状诸州径奏,朝廷以为繁,故改法令司农寺编排缴进,而司农亦以为疲於省览,又从其请而降是詔。 河东经略、都转运\司言,同相度乞罢创置□堡,其寧星、和市依旧开通,从之。
丁巳,詔河北西路两地供输户旧有弓箭社、强壮、义勇之类並存留外,更不编排保甲。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又詔荆湖路察访章惇具建懿州四至地里、所管户口、置官屯兵次第以闻。时惇言南江州峒悉已平定,请建州县城寨故也。四月十九日建沅州。
知大名府韩絳言,本路安抚司累岁封桩紬绢,或致陈腐,乞下转运\司用新紬绢或钱银对易,或依市易法令民户入抵出息,其余经略安抚司对桩物亦乞依此,从之。
己未,永兴、秦凤等路察访李承之言:「通远军,渭水所出,即古渭州;镇戎军本高平郡,即古原州。盖昔以陷没,故取州名建於他郡,民间呼今原州为底原州,呼镇戎军为故原州,盖不忘本也。今疆土如旧,理宜改正,欲乞以原、渭州名还赐镇戎、通远军,其二州別赐名额。」不报。 庚申,詔勒停人赵用敘左藏库副使,增差怀州都监。用尝为雄、霸界河巡检,有威名,北人谓之赵虎头者也。以过停废,至是稍收敘之,以旌其才。用废,在五年闰七月庚申。
福建路转运\司言,漳州漳浦县濒海,接潮州,山有髃象为民患,乞依捕虎赏格,许人捕杀,卖牙入官,从之。
辛酉,熙河路安抚司乞拨地二千顷,籍所入为公用,从之。
詔河北东路义勇、保甲,令农隙以前编排了毕,赐两路钱各十五万緡。
京东路察访邓润甫等言:「山东沿海州郡地广,一遇丰岁则谷价甚贱,可於沿边州郡频海之地,募人为海运\,则山东之粟可转之河朔以助军食。」詔京东、河北路转运\司相度以闻,讫无施行者。
詔已差李宪熙河路经略安抚司勾当公事,可续差兼秦凤路经略安抚司勾当公事。日录二月二十三日有议论,今附见本日。
壬戌,遣礼宾使、文州刺史、带御器械王中正诣熙河路,以土田募弓箭手,若地有余,即召人承佃。其措置事及所当用钱,並令经略司应副。所募人毋拘路分远近,不依常格,差官召募,仍亲提举。所至別路州军当用钱物,並於转运\司借,三司拨还。
赐知凤翔府苏寀、知陇州狄咏奖諭敕书,仍各赐绢百疋。前通判秦州陈纮今任知开封县满,除三司、开封府推判官;通判熙州刘宗杰除秦凤路转运\判官。寀等並以熙河路经略使王韶言应副军须有劳也。宗杰通判熙州,实录闕熙州两字。二月一日自熙州通判除秦凤运\判,今增入。
永兴、秦凤等路察访李承之言:「庆历、皇祐中,秦州以盐钞、川交子令民间变卖,至今尚负钱万余緡,乞特蠲放,以□边民。」从之。
癸亥,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利害。先已遣蒲宗閔、沈逵,今復遣杞。其后上与辅臣论及市易,冯京曰:「曩时西川因榷买物,致王小波之乱,故今颇以市易为言。臣检实录,实有此说。」王安石曰:「王小波自以饥民觽,不为官司所恤,遂相聚为盗,而史官乃归咎般取蜀物上供多而致然。不知般取孟氏府库物以上供,於饥民有何利害!」上曰:「李杞行未?」安石曰:「未也。然愿陛下勿疑,臣保市易必不能致蜀人为变也。」冯京云云,见日录二月二十三日,朱史乃附见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误也。三月十六日云云,四月五日罢相度。 詔:「诸州县常平、农田、水利、差役並分为两案,吏人不以次选差,每案三人,县毋过二人,月给食钱毋过七千,州毋过十千。若因事取财,依转运\、提点刑狱等司法。」从司农寺请也。
詔开封府界呈试保甲,免本身夫役。
甲子,梓州路察访常平等事、兼经制夷事熊本言:「自十一月乙卯,亲將属兵东兵,募土丁凡五千人,入夷界捕杀水路大小四十六村,荡平其地,纳铜鼓、枪牌乞降者,因即抚定之。即於所得地內小溪口、寧远寨西置二寨,三壕面、荔枝激等处置卓望四堡,平治险隘,开修道路,建置桥阁、里堠,悉已周备。并晏州柯阴县夷尝助水路夷抗官军,亦行討伐,即至军前设誓,永不犯省地。凡得夷所献地二百四十里,已募人垦耕【五】,其属夷悉已联为保甲。臣与转运\使陈忱、提点刑狱范百禄於今月辛酉,全所將军马次江安县,见遣兵分屯及差次军前功状,续具以闻。」十一月乙卯,十六日也。今月辛酉,七年正月二十三日也。按熊本集淯井享士题名,本以六年五月自东府椽视瀘南夷事,七年正月一日自江安次寧远,二月二十日戊子,同陈忱、范百禄至淯井享士。其称今月辛酉,是二十三日无疑,但不应二十六日便奏到,恐实录误编入此,姑从之。
先是,提举河北路常平等事韩宗师劾程昉导滹沱河水淤田,而堤坏水溢,广害民稼,欺罔十六罪。詔程昉分析。河渠志宗师言昉十六罪,在六年十二月。於是进呈,读至宗师言「昉奏称百姓乞淤田,臣勘会百姓,元不曾乞淤田。昉分析,据差去检踏官取到逐县乞淤田状,但不曾户户取状。」上曰:「亦无人户状?」王安石曰:「淤田得差去官及逐县官吏状足矣,何用户户取状?程昉奏乞淤田既无状,即难明虚实,然为朝廷宣力淤田至四千余顷,假令奏状称人户乞淤田一句不实,亦无可罪之理。陛下於谗慝小人尚能容覆,如何为国宣力之人,乃不录其功,惟求其一言半句之差,便以为罪?」上曰:「若果淤田有实利,即小小差失,岂可加罪?但不知淤田如何尔。」安石曰:「程昉淤田,既为韩宗师所奏,故令程昉差一官,又令京东转运\司差一官,同检量定验。韩宗师乃不依常法,差一独员监当官往定验,决无庇盖程昉之理。今检定到出却好田一万顷,又淤却四千余顷好田,陛下犹以为不知淤田如何,臣实不审陛下所谓。」 上言:「昉昨修漳河,闻漳河岁岁决;修滹沱河,又却无下尾。」安石曰:「修漳河出却三县民田,百姓髃至京师,经待漏院出头,谢朝廷差到程昉开河,除去百姓三二十年灾害。林希野史云:原武等县民因淤田浸坏庐舍坟墓【六】,又妨秋种,相率诣闕诉。使者闻之,急责其令追呼,將杖之,民即繆云:「诣闕谢耳。」使者因代为百姓谢淤田表,遣吏诣鼓院投之,状有二百余名,但二吏来投之。安石大喜,上亦不知其妄也。今附注此,当考。六年九月丙辰,赐侯叔献等田,可并考。本议漳河西岸去山不远,更不筑堤,既不筑堤,即水大自须抹岸,勘会累岁抹岸,才侵鴲五十顷地,其间却有卤地因淤更生良田,又假令年年坏却五十顷地,即计三县所出利害多少,亦不宜谓之有罪而无功。如滹沱河为事干塘泊,故与密院议,初未尝言不可兴修,既已兴功至於放水,乃言滹沱河不合入塘泊。臣以为滹沱河旧入边□淀,亦是塘泊,新入洪城淀,亦是塘泊,若俱是塘泊,即淤却上泊与下泊,不知有何利害之异。譬如作城,缺却南边与缺却北边,有何利害之异?此自是密院议论如此,岂是从初失相度,不留下尾?陛下平居纳奸人譖诉,故为陛下尽力者,常求其罪如不及,至於奸人情状殊未省察。如中书、密院行遣,自来即无中书札子为头,却是密院收接行遣,如程昉事即密院两次收中书札子所施行事,一面进呈行遣,计此事不容吏人都不知。自来行遣事体,缘欲宣言陛下甚怒程昉,欲令小人迎合圣意,不留中书札子,於密院行遣即无以为验。髃小如此情状,陛下曾不省察,乃患人情难知,臣恐陛下所为如此,即人情终无可知之理。如言漳河年年决坏为有害无利,宜有其人。陛下平居纳受其譖,又不考验,乃常含怒开河之人,惟其无罪而已,即有犯,比余人必百倍见困,不知如此,欲令何人肯与朝廷宣力。」於是请案实开漳河事,上许之。
又逐条读程昉分析,上曰:「若韩宗师所言果不实,朝廷何惜行遣,令转运\司考按其事。」韩宗师提举河北常平,既有旨下京东转运\司及程昉各差官检定淤田,宗师固未尝兼京东转运\司,不知何故却自差官。盖宗师只从河北常平司差官检定河北淤田,初不问京东转运\司及程昉,又差独员监当官,故王安石以为违法也。十月十二日丙子程昉迁官,可考。沈括笔谈云:瓦桥关北与辽人为邻,素无关河为阻。往岁六宅使何承矩守瓦桥,始议因陂泽之地,瀦水为塞,欲自相视,恐其谋\泄,日会僚佐,汎船置酒赏蓼花,作诗数十篇,令坐客属和,画以为图,传至京师,人初莫諭其意。自此始壅诸淀。庆历中,內侍杨怀敏復踵为之。至熙寧中,又开徐村、柳庄等诸濼,皆以徐、鲍、唐、沙等河,叫猴、鸡距、五眼等泉为之源,东合滹沱、漳、淇、易、淶等水【七】,下并大河。於是自保州【八】西北沈远濼,东尽沧州泥沽海口,几八百里,悉为瀦潦【九】,阔有及六十里者,至今倚为藩篱。或谓侵蚀民田,岁失边粟之入,此殊不然。深、冀、沧、瀛间,惟大河、滹沱、漳水所淤,方为美田,淤淀不至处,悉是斥卤,不可种艺。异日惟是聚集游民,刮咸煮盐,颇干盐禁【一○】,时为寇盗。自为瀦濼,奸盐遂少【一一】,而鱼蟹菰苇之利,人亦赖之。括笔谈或附和王安石说,今附注。八年闰四月十四日,王安石云程昉与韩宗师同放罪,可考。程昉寻奏:「沧州增修西流河堤,引黄河水淤田种稻,添灌塘泊,并深州开引滹沱河水淤田,及开回胡卢河,并回滹沱河下尾。」此据本志,附安石请按实开漳河事下。
乙丑,高丽国进奉使金良鑑、副使卢旦见於垂拱殿。
翰林学士曾布、知制誥吕惠卿为河北东、西路察访使,布西路,惠卿东路。
知岷州高遵裕乞给钱三万緡,令逐族蕃官首领互相保识,借请青苗,候来年丰熟日,为一料送纳,从之。
广西经略司言,邕州右江溪峒田州、填乃等峒产金,可置场冶,乞就差知邕州宣化县邓辟监金场,从之。
都水监请权停修白沟河,移夫浚自盟河,从之。初,詔白沟河置鰯行运\,分三年修。而同判都水监侯叔献以为差夫日逼,又见被命提举汴河堤岸打凌,未可即往白沟。因言自盟河係疏泄汴河以南民田积水,最为大川,近岁失於浚导,水尝为患,乞輟白沟夫修之,故有是詔。
先是,王安石白上,欲且罢白沟,修汴南水利,上曰:「人多以为白沟不可为,而卿独见可为【一二】,若遂修成,甚善。」安石曰:「果不可为,况未曾费用功力,罢之诚\宜。若可为,即俟时为之,何必计校人言也。」安石白上,据日录十二月二十一日事,今附此。初治白沟河在六年五月十二日,又八月十六日,又八月十九日,至此罢,十月十九日事附八月十六日。本志云:都水监【一三】言自盟河畎导汴南诸水,近者失於疏浚,为害甚大。於是移夫修治,而白沟之役废。
丙寅,詔自今修起居注、直舍人院並缀两省班。初,御史台言:「起居日两省班闕官,乞令待制为给諫者,除权三司使外及直舍人院、同知諫院、修起居注,遇起居日,权於左右两省班敘立,候正官员多,仍旧。」从之。至是,中书言两省员数稍多,乃降是詔,而同知諫院不与焉。
赐江寧府常平米五万石修水利。 两浙察访沈括言:「常州无锡县逃绝、诡名挟佃约五千余户,及苏州长洲县户长陪纳税有至二百余緡,已选官诣逐州根究,及虑人户隱蔽,已出榜召人告首,州县官吏能悉心究见欺弊,许令改正,更不问罪。其隱陷税苗课利人,限两月自陈,特免追毁。」从之。 丁卯,詔:「诸汉蕃义军、义儿私易卖官印马,徒一年;老病者即呈验,印「退」字许卖,即不申官,各减私易罪五等。」 上与王安石议陕西诸路置帅,欲用蔡延庆为环庆或涇原,安石论其不可,上问孰可者,安石以章惇对,其次赵子几有大略。上曰:「惇似可,子几粗簄。」又问李承之何如,安石言:「承之晓吏文,使为都检正或可,若作帅即不通物情。」上曰:「承之察访陕西,亦通物情,但与杨蟠异论尔。」安石曰:「陛下问臣可作帅与否,臣不敢不以实对,不为其与杨蟠异论也。」
注 释 【一】只关送制院「关」原作「开」,在此难解。据上文「詔永兴军路安抚司关送推勘院」句,此处「开」显为「关」之误,故改。 【二】遣郝质诣监「遣」原作「置」,据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军器监改。
【三】即尽蠲之「尽」原作「书」,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六六之三八改。
【四】陈枢云云「枢」下原衍「密」字,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八熙寧六年十二月戊寅条刪。
【五】已募人垦耕「垦」原作「恳」,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八平淯井蛮改。
【六】因淤田浸坏庐舍坟墓「因」原作「困」,据阁本及同上书卷七三淤田、宋史卷九五河渠志改。
【七】东合滹沱漳淇易淶等水「淇」原作「其」,据笔谈卷一三权智改。 【八】保州「保」原作「凉」,据同上书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淤田改。
【九】悉为瀦潦「潦」原作「深」,据同上二书改。
【一○】颇干盐禁「颇干盐」三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一一】奸盐遂少「盐」,上引笔谈同,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盗」。
【一二】而卿独见可为「卿」字原脱,据宋史卷九五河渠志及文义补。
【一三】都水监「监」字原脱,据上文及同上书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