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志》 夷坚丙志卷八 胡秀才

作者:洪迈
  姜补之师仲在太学.与胡秀才同舍.胡指上病赘疣.欲灼艾去之.或告曰.今日人神在指.当俟他日.胡不以为信.遂灸焉.七日而创发.皮剥去一重.见人面在中.如镜所照.恶之.亟覆以膏.又七日稍愈.痒甚.因爬搔皮起.人面如故.历四十余日.创益大且痛.竟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