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蟾记》 第三十八回 奇男子法传洪昆

作者:崔象川
〔先声临江仙〕调

词曰:

一帆风送艾陵舟,霎时间啸貔貅。依然儒雅旧风流。骊歌终一曲,余梦在扬州。英雄何处无俦匹,仙人指点来由。抛枪妙法为谁留。此地班荆坐,薪传许状头。

枣核钉同赵怿思过了黄河,洪昆说:“穷寇勿追,让他们去远些我再渡河。”至次日午后,方纔过渡。一路行来,到了山东省东昌府,行路之间遇见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子,与六个大汉厮杀。这男子手中枪忽然落地,往下一伏,那六个大汉一齐上前,用枪来戳。这男子一转身把六根枪都抛了几丈远。六个大汉跌在地下乱滚。洪昆在旁喝彩声声,但见六个大汉怎生打扮:

头戴随风倒的硬鬃帽,花布缠头。身穿元色缎软袄,胸前排的金钮扣。大红绫鱼肚兜包,元色缎裤。青白布打腿,铁挺尖薄底鞋。

是绿林响马强盗,被这男子打倒在地,口称:“后面车上银子奉送,饶我们性命罢。”这男子放他们起来,抱头鼠窜而去。且说车上的银子来由,是奸相严嵩贪赃财货,陆续寄回。此次约有二百万两,装了十辆大车,差了十名家将、四十名兵丁护送。到江西,每车上插小黄旗,写“东阁大学士严府”,所以知是严嵩的赃银。严嵩恃坏作威,无人敢奏,故彰明较着。

如此路过山东,遇着六个强盗,杀死兵将,劫了车银,使数百喽罗要推上山寨去。又遇着这少年男子挡住去路,知道他枪法利害,有神出鬼没之奇,不敢与争,丢下银子,各逃性命去了。

洪昆迎着这男子,拱手说:“壮士何以放去六个强盗?”男子说:“客官,他们虽系强盗,所劫银子却是奸相严嵩的赃物,罪有可原。所以放走。但此不义之财我亦不取。丢在山涧中留为后日兵饷之费。”洪昆说:“壮士如此去消,定非凡人。请问尊姓大名。”

男子说:“贱姓汪,名大镛,江西府人。五、六岁时父母俱不在了,随嫡叔度日。到了十二岁,遇一光仙说:‘汪大镛,你异日必立征倭之功。待你长大十六岁,在东昌府遇洪昆,即将此枪法传他。以擒倭王、倭将。间只留银正为此事。将纔跌强人的名为落枪擒将法。敌将见枪落必来擒我,我翻转身来把他擒住。全凭手紧眼快,是第一神枪法。世人皆不识。但不知何时得遇洪昆。’”

洪昆说:“小弟就是洪昆。敢烦壮士传授妙法。”汪大镛说:“我年却是十六岁,就得遇洪兄,岂非天定。我们何不结盟兄弟,生死不渝。”洪昆说:“贤弟既有此意,愚兄越发情愿了。”二人撮土为香,对天立誓。

汪大镛说:“此地却也僻静,就把枪法授于仁兄。”洪昆说:“好极了。”洪昆是极聪明人,先已见过一次,这时汪大镛又舞一回,洪昆都会了,就舞了把,大镛看一丝不差。二人甚喜。汪大镛说:“此去敝府不远,请仁兄到舍下住几日,以表寸情”洪昆说:“愚兄礼当拜府,但有一盟弟童昆,约在都中相会恐有羁留,他必狐疑。定要先去等他纔是。明年二月,新例奉旨准天下武士应选,愚兄进京正为此事。童盟弟相约亦为此而来。汪贤弟何不赶到都中同应武选?若是三人俱中鼎甲,岂非一时之盛事?”汪大镛说:“仁兄要会童兄就请先行,小弟随后就来。”

二人分别,汪大镛回莱州,洪昆北上,就把东昌府遇汪大镛传授枪法的事写明安信,寄与童昆,又嘱他来京定要迂道过莱,访问汪弟,同来京都相会。再讲童老翁七终已到,十一月初旬,童昆收拾起身,过了黄河,来到山东,记起洪昆安信,就迂道到莱州,问到汪大镛无人不知,便把行李发到汪庄,汪大镛正在晒场操演,童昆看见十五、六岁的男子,知道是汪大镛,就上前拱手说:“汪兄,小弟童昆因盟兄洪昆寄书,命小弟前来奉拜,约定一同进京。”汪大镛听说甚喜,把童昆请到厅上,宾主各叙寒温。

汪大镛说:“童兄既与洪兄盟过的,也就是盟兄了。住在小庄稍宽几日,择吉同行。”到了十一月中旬,二人收拾动身上京。来至彰仪门,进了外城,各处寻觅洪昆的寓所,总问不出来。童昆说:“难道洪仁兄尚未来京么?汪贤弟可写明姓名、寓所,贴在彰仪门外总口,若是洪兄来,他就看见知道了。”汪大镛即取了笔砚红纸,写:“山东莱州府汪大镛寓外城马市胡同张存仁客寓,门首有帖,安寓已定。”汪、童二人住在都中,专候洪昆来京。有诗为证。诗曰:

  富贵长安早致身,人三为众倍相亲。
  威加海内谁能敌,选武场中得第新。

此时洪昆过了东昌,到德州地界,又遇着奇缘。所以来在汪、童之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