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1919──中华民国八年己未

作者:郭廷以
  1﹐1(一一,三0)北京大学学生傅斯年、罗家伦等主办之【  新潮】杂誌,及段锡朋、周炳琳、张国燾、许德珩、易克嶷等之【国民】杂誌创刊(新潮社成立於上年12﹐3;另有【国故】月刊社,亦於同月成立,教授黄侃、刘文典等主之)。  1﹐5(一二,四)

  (1)任命汪荣宝为驻瑞士公使。

  (2)外交部电都护使陈毅,相机与外蒙另订新约,排除俄力,固结蒙心。  (3)外交部声明不轻易变动外蒙自治制度,惟求解除俄蒙协约限制。

  1﹐6(一二,五)  (1)北京外交委员会议决统一铁路案,凡以外资外债建造已成或未成,或已订合同而尚未开工之各站,概统一之。其资本及债务合为一总债,以各路与共同抵押品,由中国政府延用外国专家辅助中国人员经理之。俟中国还清该总债之日为止,各路行政及运\输事宜,仍须遵守中国之法律,概由交通部指挥之。即请提出巴黎和会(意在打破势力范围,主之者为汪大燮、熊希龄、林长民)。

  (2)陕南镇守使管金聚自凤县攻佔宝鸡,败靖国军。  (3)湖南督军张敬尧与日本泰平公司订购军械合同,价值六十六万七千日元。  1﹐7(一二,六)眾议院通过钱能训內阁阁员同意案(九日参议院通过)。

  1﹐8(一二,七)国务院以巴黎和会提案电知陆征祥等(外交委员会提出)。

  1﹐9(一二,八)  (1)广州军政府派唐绍仪为和平善后会议总代表,章士釗(代表岑春烜)、胡汉民(代表孙中山)、繆嘉寿(代表唐继尧)、曾彦(代表陆荣廷)、郭春霖(代表莫荣新)、刘光烈(代表熊克武)、王伯群(代表刘显世)、彭允彝(代表谭延闓)、饶鸣鑾(代表林葆懌)、李述膺(代表于右任)十人为代表。

  (2)美日公使芮恩施、日置益商对华借款问题,在南北和好之前,不予财政援助。

  1﹐10(一二,九)

  (1)设全国菸酒事务署。

  (2)谢米诺夫在乌金斯克勾结布里雅特及蒙古部分王公会议独立,日军官列席。

  1﹐11(一二,一0)

  (1)广州国会开两院联席会议,议决军政府改名为【护法政府】。

  (2)北京內阁改组,国务总理钱能训兼內务总长,陆征祥为外交总长,龚心湛为财政总长(新任),靳云鹏为陆军总长(新任),刘冠雄为海军总长,朱深为司法总长,傅增湘为教育总长,田文烈为农商总长,曹汝霖为交通总长。

  (3)北京特任荫昌为侍从武官长,张怀芝为参谋\总长,吕调元为安徽省长。  (4)福建省政府与中华匯业银行订立实业借款二百万日元。

  1﹐12(一二,一一)孙中山誓实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此誓似为就中国国民党总理时所立)。

  1﹐14(一二,一三)孙中山復蔡元培函,商编民国史前编事。

  1﹐15(一二,一四)  (1)美、日协定,由美、日、英、法、中、俄、义共同监管西伯利亚及中东铁路,美工程师司梯温斯负责技术。

  (2)海军部与日本三菱会社订购军械合同,价值一百十七万日元。  1﹐16(一二,一五)

  (1)特任财政总长龚心湛兼幣制局督办。

  (2)护法政府公布南北和平会条例。

  1﹐17(一二,一六)

  (1)上海销燬存土开始,派张一鹏监视。

  (2)万国禁烟会在上海开会。  1﹐18(一二,一七)

  (1)巴黎和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协约国二十七国代表组成)。

  (2)护法政府政务会议决定提出南北和平会议条件。

  1﹐20(一二,一九)

  (1)国务院战后经济调查会开会。

  (2)北京大学无政府主义派学生黄凌霜、区声白、华林、李震瀛等之【进化】月刊出版(仅三期)。

  1﹐21(一二,二0)特委陆征祥、顾维钧、王正廷、施肇基、魏宸组充参与赴欧和会全权委员(王係广州军政府所派,由北京政府任命。陆於1﹐11到巴黎,过日本时遗失秘密文件箱)。

  1﹐22(一二,二一)藏番侵扰川边。  1﹐23(一二,二二)外交部照会公使团领袖英使,要求交还上海会审公廨。

  1﹐24(一二,二三)国务院函陈毅,政府对蒙政策,在求经营实事,不务取消自治虚名。

  1﹐25(一二,二四)

  (1)颁布遣送敌国(德奥)人民事务局条例。

  (2)南方议和代表团到上海。  (3)北京大学月刊发刊。

  1﹐27(一二,二六)

  (1)巴黎和会最高会议(即美、英、法、义、日所组成之十人会议)討论山东问题,中国代表顾维钧、王正廷被邀列席,日代表牧野伸显要求无条件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顾声请此问题须先由中国陈述理由,再行討论。

  (2)外交部通知美日公使,同意监管西伯利亚及中东铁路条件。

  (3)中华工商保守国际和平研究会及中国国货维持会函全国商会联合会,商共同促成世界永久和平。  (4)陕西靖国军董威(振五)、邓瑜(宝珊)

  、杨虎(虎臣)为许兰洲之奉军、刘镇华之镇嵩军败於武功,董威死之。  1﹐28(一二,二七)

  (1)顾维钧在巴黎和会最高会议中陈述中国应直接收回山东权利之理由,並表示愿將中日密约提出。

  (2)武昌首义元勋蔡济民在湖北利川为川军旅长方化南所杀(

  去年春,蔡举兵利川,別有唐克明军驻恩施,均鄂军,与川军不相能)。  1﹐30(一二,二九)

  (1)北京令撤销援粤总司令。

  (2)南方代表唐绍仪向北方代表朱启鈐质问陕西停战问题。  (3)莫斯科【侨俄华工会】决派共产党人宣传员来华。

  1﹐31(一二,三0)陆军总长靳云鹏向财政总长龚心湛索军费,发生冲突。

  2﹐1(一,一)【新教育】月刊在上海出版,蒋梦麟、黄炎培、陶知行等主之。

  2﹐2(一,二)日使小幡见外交次长陈籙,谓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发言反对日人,全失友谊,要求电令其不得宣布中日密约,並改变態度,凡所主张,非经日本同意不得提出和会,否则日將取消去年九月参战借款合同,索还已付之三百万。並以將取相当行动为恫嚇。(是为【小幡事件】)

  2﹐4(一,四)外交部分电新疆、吉林督军、省长杨增新、孟恩远、郭宗熙,严查由俄回国华工有无煽乱情事。  2﹐5(一,五)  (1)日本声明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协定须待中日批准欧洲和约,並协约国撤退西伯利亚军队后方为终了(2﹐8日代表东乙彦与徐树錚签订协定)。

  (2)上海洋货商业公会、出口公会等团体电北京政府,请拒2﹐2日使要挟(2﹐7江苏省教育会亦有相同表示)。  2﹐6(一,六)李纯电南北政府,提议福建、陕西及鄂西实行停战,陕鄂军停止前进及增援,南北代表派员监视,划分防区等五条(广州军政府同意)。

  2﹐7(一,七)孙中山宣言,南北议和必须以恢復国会职权为先决条件。

  2﹐8(一,八)

  (1)北京中外人士组织【中华万国禁烟会】。  (2)朝鲜留日学生发表独立宣言。

  2﹐9(一,九)  (1)徐世昌向南方代表唐绍仪辩白陕西问题。

  (2)北京高等师范学生组织【工学会】(一面求学,一面做工)。

  (3)上海寰球学生及中华国民策进永久和平会分电顾维钧、王正廷,勗勉坚持到底。

  2﹐10(一,一0)外交部再照会公使团,请剋日交还上海会审公廨(公使团仍以推广租界为条件)

  。

  2﹐11(一,一一)

  (1)北京新国会闭会。

  (2)梁启超、蒋方震、张嘉森、丁文江等自上海抵伦敦。  (3)梁启超、汪大燮、蔡元培、王宠惠、熊希龄、梁士詒、林长民等组织【国际联盟同志会】,梁为理事长。  (4)李盛鐸、王揖唐等发起【国际联盟协会】

  。  2﹐12(一,一二)

  (1)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发表中日各项密约(八日和会议决禁止秘密外交,並將已成密约一概宣布。  唯此次中国所发表者,仅为日人所同意之一部分)。

  (2)协约国公使会议,英、美、法公使以段祺瑞继续募兵,反对再以借款付予北京政府。

  (3)日、英、法、美、义协定共管中东铁路。

  (4)上海南北和平会议规则签定。

  (5)特任沈铭昌为山东省长。

  2﹐13(一,一三)

  (1)唐绍仪电徐世昌要求立即遵行2﹐6李纯所提停战办法五条,禁止自日本输入军火。

  (2)北京政府以李纯所擬南北停战办法五条电知陕西当局督军陈树藩。

  (3)陕西省长刘镇华之镇嵩军攻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