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也”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也。安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日:“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持。”辞不肯受,从事惧然而止。
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谋为逆,事下郡覆考。明年,三府举安拜楚郡太守。是时英辞所连及系者数千人,显宗怒甚,吏按之急,迫痛自诬,死者甚众。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建初八年,迁太仆。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书:“北虏既已和亲,宜还其生口①,以安慰之。”诏百官议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谲诈,求欲无厌。既得生口,当复妄自夸大,不可开许。安独曰:“北虏遣使奉献和亲,有得边生口者,辄以归汉,此明其畏威,而非先违约也。不宜负信于戎狄,还之足示中国优贷,而使边人得安,诚便。”司徒桓虞改议从安。太尉郑弘恨之,曰:“诸言当还生口者,皆为不忠。”司隶校尉举奏,安等皆上印绶谢。肃宗诏报曰:“久议沈滞,各有所志。盖策由众定,君何尤而深谢?”帝竟从安议。
章和元年,代桓虞为司徒。和帝即位,窦太后临朝,后兄车骑将军宪北击匈奴,安与九卿诣朝堂上书诔,以为匈奴不犯边塞,而无故劳师远涉,损费国用,徼功万里,非社稷之计。书连上辄寝。诸卿稍自引止,惟安独守正不移,至免冠朝堂固争者十上。太后不听,众皆为之危惧,安正色自若。
窦宪既出,而弟执金吾景专威权,公于京师使客遮道夺人财物。有司畏惮,莫敢言者。安乃劾景惊惑吏人,当伏显诛,寝不报。窦氏大恨。但安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
[注]①生口:指俘虏。
(节选自《后汉书》)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以为阿附反虏 阿:偏袒 B.不宜负信于戎狄 信:信用
C.太尉郑弘恨之 恨:痛恨 D.何尤而深谢 谢:谢罪
5、以下各组句子全都表现袁安正直的一组是(3分)
①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待
②安等皆上印绶谢
③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
④此明其畏威,而非先违约也
⑤无故劳师远涉,损费国用,徼功万里,非社稷之计
⑥ 但安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
A.①③⑥ B.①④⑤ C②③⑤. D.②④⑥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永平十三年,楚王刘英阴谋叛乱,受牵连并被逮捕的有数千人,有人因痛苦不堪而屈招,袁安把那些没有明确证据的犯人放了出来,遭到府丞、掾史的反对。
B. 元和二年,袁安同意武威太守孟云的说法,应该将俘虏归还,以此来安抚他们,但公卿都说夷狄狡诈,不能同意他们的看法,司徒桓虞支持袁安,皇帝最终不得已听从了袁安的建议。
C. 章和元年,窦宪北击匈奴,袁安与九卿认为匈奴不犯边塞,上书都被搁置不发。九卿不再坚持。惟有袁安不肯改变,太后不听从,众人都为他感到危险恐惧,然而袁安神色自若。
D. 袁安平素行为高尚,由于袁安弹劾窦景派门客拦路抢夺百姓财物,应当受到处罚。但奏章被搁置没有回音,由此,窦氏家族十分忌恨。
7.翻译文中划线的句子(8分)
(1)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
(2)诏百官议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谲诈,求欲无厌。
参考答案
4、C(“恨”应解释为“不满”)
5、B(②不是袁安所为;⑥不能表现袁安的正直。)
6、B(“皇帝最终不得已”文中没有根据。)
7、(1)起初任县功曹,携带着檄文见从事,从事通过袁安送信给县令。(“诣”“因”“致”各1分,文通字顺1分。)
(2)(皇帝)下诏(命)百官(在)朝堂上商议,公卿都说夷狄狡诈,贪心从不满足(“诏” “于”“厌”各1分,文通字顺1分。)
附译文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袁安为人严肃庄重有威望,受到当地人尊敬。起初任县功曹,携带着檄文见从事,从事通过袁安送信给县令。袁安说:“公事有邮驿办理,私下请求则不是功曹所应做的。”推辞而没有接受,从事因害怕而没再请托。
永平十三年,楚王刘英阴谋叛乱,此事交由郡审理。第二年,三府推举袁安任命他为楚郡太守。此时刘英供辞所牵连并被逮捕的有数千人,显宗十分愤怒,官吏追查十分急迫,被捕的人因痛苦不堪而屈招,惨死的人很多。袁安到郡后,不进官府,先去审查案件,查出那些没有明确证据的犯人,上奏要求放他们出狱。府丞、掾史都叩头力争,认为这是偏袒附和反叛之人,在法律上是同罪,不同意他的做法。袁安说:“如果有不符合实情的,我自当承担罪责,不会因此连累你们。”于是分条详细上奏。皇帝醒悟了,立即批复同意,因此有四百多家得以出狱。
建初八年,升任太仆。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奏:“北虏既然已经和亲,我们应该将俘虏归还他们,以此来安抚他们。”皇帝召百官在朝堂上商议。公卿都说夷狄狡诈,贪心从不满足,得到我们归还的俘虏之后,就会狂妄自大,因而不能同意。惟独袁安说:“北虏遣使奉献贡礼和亲,在边境捕获到人口时,便把他们交还我方,这是表明他们畏惧威严,而不是首先违背誓约。不应该对戎狄失信,放俘虏回去足以显示我们中原的优待和宽容,又使边境百姓得到安定,确实是有利的。”司徒桓虞改变看法而依从袁安。太尉郑弘不满,说:“各位说应当归还俘虏的,都是不忠之人。”司隶校尉也上奏,袁安等人都上交印绶谢罪。肃宗下诏回复说:“议而不决,各持己见。凡政策都由众人决定,你有什么过错而深深谢罪?”皇帝最终听从了袁安的建议。
章和元年,代桓虞任司徒。和帝即位,窦太后掌管朝政,太后兄车骑将军窦宪北击匈奴,袁安与九卿到朝廷上书劝谏,认为匈奴不犯边塞,而我们却无故兴师远途跋涉,浪费国家财用,到万里之外去求取功劳,这不是为国家考虑的上策。然而接连几次上书都被搁置不发。九卿也都渐渐不再上奏。惟有袁安坚持正道不肯改变,直至摘下官帽在朝廷上争论了十几次。太后不听从,众人都为他感到危险恐惧,然而袁安神色自若。
窦宪出征之后,他的弟弟执金吾窦景专掌大权,公然在京师派门客拦路抢夺百姓财物。有关主管官员害怕,不敢上报。袁安便弹劾窦景使官民不安,应当受到公开的处罚。奏章被搁置没有回音。窦氏家族十分忌恨。但袁安平素行为高尚,因此也找不出什么陷害他的把柄。
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谋为逆,事下郡覆考。明年,三府举安拜楚郡太守。是时英辞所连及系者数千人,显宗怒甚,吏按之急,迫痛自诬,死者甚众。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建初八年,迁太仆。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书:“北虏既已和亲,宜还其生口①,以安慰之。”诏百官议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谲诈,求欲无厌。既得生口,当复妄自夸大,不可开许。安独曰:“北虏遣使奉献和亲,有得边生口者,辄以归汉,此明其畏威,而非先违约也。不宜负信于戎狄,还之足示中国优贷,而使边人得安,诚便。”司徒桓虞改议从安。太尉郑弘恨之,曰:“诸言当还生口者,皆为不忠。”司隶校尉举奏,安等皆上印绶谢。肃宗诏报曰:“久议沈滞,各有所志。盖策由众定,君何尤而深谢?”帝竟从安议。
章和元年,代桓虞为司徒。和帝即位,窦太后临朝,后兄车骑将军宪北击匈奴,安与九卿诣朝堂上书诔,以为匈奴不犯边塞,而无故劳师远涉,损费国用,徼功万里,非社稷之计。书连上辄寝。诸卿稍自引止,惟安独守正不移,至免冠朝堂固争者十上。太后不听,众皆为之危惧,安正色自若。
窦宪既出,而弟执金吾景专威权,公于京师使客遮道夺人财物。有司畏惮,莫敢言者。安乃劾景惊惑吏人,当伏显诛,寝不报。窦氏大恨。但安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
[注]①生口:指俘虏。
(节选自《后汉书》)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以为阿附反虏 阿:偏袒 B.不宜负信于戎狄 信:信用
C.太尉郑弘恨之 恨:痛恨 D.何尤而深谢 谢:谢罪
5、以下各组句子全都表现袁安正直的一组是(3分)
①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待
②安等皆上印绶谢
③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
④此明其畏威,而非先违约也
⑤无故劳师远涉,损费国用,徼功万里,非社稷之计
⑥ 但安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
A.①③⑥ B.①④⑤ C②③⑤. D.②④⑥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永平十三年,楚王刘英阴谋叛乱,受牵连并被逮捕的有数千人,有人因痛苦不堪而屈招,袁安把那些没有明确证据的犯人放了出来,遭到府丞、掾史的反对。
B. 元和二年,袁安同意武威太守孟云的说法,应该将俘虏归还,以此来安抚他们,但公卿都说夷狄狡诈,不能同意他们的看法,司徒桓虞支持袁安,皇帝最终不得已听从了袁安的建议。
C. 章和元年,窦宪北击匈奴,袁安与九卿认为匈奴不犯边塞,上书都被搁置不发。九卿不再坚持。惟有袁安不肯改变,太后不听从,众人都为他感到危险恐惧,然而袁安神色自若。
D. 袁安平素行为高尚,由于袁安弹劾窦景派门客拦路抢夺百姓财物,应当受到处罚。但奏章被搁置没有回音,由此,窦氏家族十分忌恨。
7.翻译文中划线的句子(8分)
(1)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
(2)诏百官议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谲诈,求欲无厌。
参考答案
4、C(“恨”应解释为“不满”)
5、B(②不是袁安所为;⑥不能表现袁安的正直。)
6、B(“皇帝最终不得已”文中没有根据。)
7、(1)起初任县功曹,携带着檄文见从事,从事通过袁安送信给县令。(“诣”“因”“致”各1分,文通字顺1分。)
(2)(皇帝)下诏(命)百官(在)朝堂上商议,公卿都说夷狄狡诈,贪心从不满足(“诏” “于”“厌”各1分,文通字顺1分。)
附译文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袁安为人严肃庄重有威望,受到当地人尊敬。起初任县功曹,携带着檄文见从事,从事通过袁安送信给县令。袁安说:“公事有邮驿办理,私下请求则不是功曹所应做的。”推辞而没有接受,从事因害怕而没再请托。
永平十三年,楚王刘英阴谋叛乱,此事交由郡审理。第二年,三府推举袁安任命他为楚郡太守。此时刘英供辞所牵连并被逮捕的有数千人,显宗十分愤怒,官吏追查十分急迫,被捕的人因痛苦不堪而屈招,惨死的人很多。袁安到郡后,不进官府,先去审查案件,查出那些没有明确证据的犯人,上奏要求放他们出狱。府丞、掾史都叩头力争,认为这是偏袒附和反叛之人,在法律上是同罪,不同意他的做法。袁安说:“如果有不符合实情的,我自当承担罪责,不会因此连累你们。”于是分条详细上奏。皇帝醒悟了,立即批复同意,因此有四百多家得以出狱。
建初八年,升任太仆。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奏:“北虏既然已经和亲,我们应该将俘虏归还他们,以此来安抚他们。”皇帝召百官在朝堂上商议。公卿都说夷狄狡诈,贪心从不满足,得到我们归还的俘虏之后,就会狂妄自大,因而不能同意。惟独袁安说:“北虏遣使奉献贡礼和亲,在边境捕获到人口时,便把他们交还我方,这是表明他们畏惧威严,而不是首先违背誓约。不应该对戎狄失信,放俘虏回去足以显示我们中原的优待和宽容,又使边境百姓得到安定,确实是有利的。”司徒桓虞改变看法而依从袁安。太尉郑弘不满,说:“各位说应当归还俘虏的,都是不忠之人。”司隶校尉也上奏,袁安等人都上交印绶谢罪。肃宗下诏回复说:“议而不决,各持己见。凡政策都由众人决定,你有什么过错而深深谢罪?”皇帝最终听从了袁安的建议。
章和元年,代桓虞任司徒。和帝即位,窦太后掌管朝政,太后兄车骑将军窦宪北击匈奴,袁安与九卿到朝廷上书劝谏,认为匈奴不犯边塞,而我们却无故兴师远途跋涉,浪费国家财用,到万里之外去求取功劳,这不是为国家考虑的上策。然而接连几次上书都被搁置不发。九卿也都渐渐不再上奏。惟有袁安坚持正道不肯改变,直至摘下官帽在朝廷上争论了十几次。太后不听从,众人都为他感到危险恐惧,然而袁安神色自若。
窦宪出征之后,他的弟弟执金吾窦景专掌大权,公然在京师派门客拦路抢夺百姓财物。有关主管官员害怕,不敢上报。袁安便弹劾窦景使官民不安,应当受到公开的处罚。奏章被搁置没有回音。窦氏家族十分忌恨。但袁安平素行为高尚,因此也找不出什么陷害他的把柄。
*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也。安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日:“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持。”辞不肯受,从事惧然而止。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谋为逆,事下郡覆考。明年,三府举安拜楚郡太守。是时英辞所连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