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靖,字仲宁,山阳人”阅读答案解析及翻译

杨靖,字仲宁,山阳人。洪武十八年进士,选吏科庶吉士。明年擢户部侍郎。时任诸司者,率进士及太学生,然时有不法者。帝制《大诰》,举通政使蔡瑄、左通政茹瑺、工部侍郎秦逵及靖以讽厉之曰:“此亦进士太学生也,能率职以称朕心。”其见称如此。
二十二年进尚书。明年五月诏在京官三年皆迁调,著为令。乃以刑部尚书赵勉与靖换官。谕曰:“愚民犯法,如啖饮食。设法防之,犯者益众。推恕行仁,或能感化。自今惟犯十恶并杀人者死,余罪皆令输粟北边。”又曰:“在京狱囚,卿等覆奏,朕亲审决,犹恐有失。在外各官所拟,岂能尽当?卿等当详谳,然后遣官审决。”靖承旨研辨,多所平反。帝嘉纳之。尝鞫一武弁,门卒捡其身,得大珠,属僚惊异。靖徐曰:“伪也,安有珠大如此者乎。”碎之。帝闻,叹曰:“靖此举,有四善焉。不献朕求悦,一善也;不穷追投献,二善也;不奖门卒,杜小人侥幸,三善也;千金之珠卒然而至,略不动心,有过人之智,应变之才,四善也。”
二十六年,兼太子宾客,并给二禄。已,坐事免。会征龙州赵宗寿,诏靖谕安南输粟饷师。以白衣往。安南相黎一元以陆运险艰,欲不奉诏。靖宣示反覆开谕,且许以水运。一元乃输粟二万,至沲海江别造浮桥以达龙州。帝大悦拜靖左都御史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剧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宠遇最厚同列无与比。三十年七月,坐为乡人代改诉冤状草,为御史所劾。帝怒,遂赐死。时年三十八。
(选自《明史•列传第二十六》)
4. 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帝大悦/拜靖左都御史/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剧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宠遇最厚/同列无与比
B. 帝大悦/拜靖左都御史/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剧/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宠遇最厚/同列无与比
C.帝大悦/拜靖左都御史/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剧/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宠遇/最厚同列无与比
D.帝大悦/拜靖左都御史/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剧/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宠遇最厚同列/无与比
5. 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进士”是指在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是古代科举院试及第者之称,二、三甲可选为庶吉士。
B. “十恶”是指直接危及君主专制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朝沿袭之。
C.“武弁”也称武冠,多为武官的的礼服,后来,武弁也代指武官。到了唐朝,武弁不局限于指武官,还包括近身侍从和部分文官。
D.“白衣”早期本是一种吉服,在严肃、庄重的场合才穿着,如“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本文的“白衣”指平民身份。
6.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项是
A.时任职内外诸司的官员,极大多数是进士及太学生出身,然而其中也有不法之徒。杨靖等被誉为奉法遵理的循吏,作为群臣百僚的楷模。
B.杨靖对门卒搜出的大珠不辨真伪即予以砸毁,受到皇上的称赞,“碎珠四善”遂传为千秋佳话。
C.杨靖能说服安南相黎一元为军队输送军粮,解龙州之围,出色完成使命,最根本的原因是他是太子的宾客。
D.杨靖对朝廷忠心耿耿,清廉刚直,智略过人,政声素著。正当春秋鼎盛之时,竟由于“代改诉冤状草”平常之事而被“赐死”,真乃奇冤一桩。
7.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在外各官所拟,岂能尽当?卿等当详谳,然后遣官审决。(5分)
(2)三十年七月,坐为乡人代改诉冤状草,为御史所劾。帝怒,遂赐死。(5分)

参考答案
4.B(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剧,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宠遇最厚,同列无与比。译文:杨靖公忠而有智略,善于处理繁杂的事务,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他得到的宠遇最丰厚,同行没有人可与他比。)
5.A(“院试”改为“殿试”)
6.C (“坐事免”,此时是平民身份。)
7.(1)在外地的官吏所思量的,又怎么能全面呢?你们应详细上奏,然后派遣官吏审决。
(得分点:所,所字结构;拟,思量;岂能尽当,又怎么能全面呢;谳,上奏。每点1分,整体1分。)
(2)三十年七月,因替乡人代为修改申诉冤屈的草状而犯罪,被御史弹劾。太祖大怒,于是赐他死罪。
(得分点:坐,因犯……罪;为,替;状草,草状、诉状;为……所,被动句。每点1分,整体1分。)


参考译文:
   杨靖,字仲宁,山阳人。洪武十八年(1385),中进士,选拔为吏科庶吉士。第二年提升为户部侍郎。当时担任诸司者,一般是进士和太学生,但经常有不法者。太祖御制《大诰》,举通政使蔡蠧、左通政茹王常、工部侍郎秦逵及杨靖赞扬说:“这也是进士、太学生,但都能尽职而令我满意。”他受到了如此的称赞。
  二十二年(1389)晋升为尚书。第二年五月,诏令在京为官三年的都能升迁,并成为规定。太祖要刑部尚书赵勉和杨靖交换官职,谕曰:“百姓犯法,就如饮食一样容易。设法防范,违犯者越多。推恕行仁,或许能感化。从今开始,犯有十恶罪并杀人的一律处死,犯其他罪的都让他们向北边输粟。”又说“:在京城的囚犯,你等应复奏,我亲自审决,尚怕有所失误。在外地的官吏所思量的,又怎么能全面呢?你们应详细上奏,然后派遣官吏审决。”杨靖领旨研办,大多数得以平反。太祖予以嘉奖,并采纳了他的意见。曾抓了一武弁,卫兵搜了他的身,得到一颗大珠,属僚十分惊异。杨靖却慢条斯理地说:“这是假的,怎么能有如此大的珠呢?”于是将珠打碎。太祖听说后,感叹道:“杨靖的这个举动,有四点值得称道。不把它敬献给我以讨得欢喜,这是其一。不穷追投献,这是其二。不奖励门卫,杜绝了小人的侥幸心理,这是其三。千金之珠猝然而至,毫不动心,说明杨靖有过人之智,应变之才,这是其四。”
二十六年(1393)兼任太子宾客,并给予二份俸禄。不久,犯罪被免职。正遇上征讨龙州赵宗寿,诏令杨靖晓谕安南为军队输送军粮。杨靖以平民身份前往。安南相黎一元以陆运险艰为由,欲不奉行诏令。杨靖反复宣讲谕令,并允许他水运。一元于是输送粮食二万石至沲海江,另造浮桥到达龙州。太祖十分高兴,任命杨靖为左都御史。杨靖公忠而有智略,善于处理繁杂的事务,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他得到的宠遇最丰厚,同行没有人可与他比。三十年七月,因替乡人代为修改申诉冤屈的草状而犯罪,被御史弹劾。太祖大怒,于是赐他死罪。终年三十八岁。
* 杨靖,字仲宁,山阳人。洪武十八年进士,选吏科庶吉士。明年擢户部侍郎。时任诸司者,率进士及太学生,然时有不法者。帝制《大诰》,举通政使蔡瑄、左通政茹瑺、工部侍郎秦逵及靖以讽厉之曰:“此亦进士太学生也,能率职以称朕心。”其见称如此。二十二年进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