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肃字穆之,青州益都人”阅读答案及翻译

燕肃字穆之,青州益都人。肃少孤贫,游学。举进士,补凤翔府观察推官。寇准知府事,荐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临邛县。县民尝苦吏追扰,肃削木为牍,民讼有连逮者,书其姓名,使自召之,皆如.期至。知考城县,通判河南府。召为监察御史,准方知河南,奏留之。
 迁侍御史,徙广南东路。还,为丁谓所恶,出知越州。徙明州,俗轻悍喜斗,肃下令独罪先殴者,于是斗者为息。为定王府记室参军,判尚书刑部。建言:“京师大辟一覆奏,而州郡之狱有疑及情可悯者上请,多为法司所驳,乃得不应奏之罪。愿如京师,死许覆奏。” 遂诏疑狱及情可悯者上请,语在《刑法志》。其后大辟上请者多得贷,议自肃始。
 累迁左谏议大夫、知亳州,徙青州。属岁歉,命兼京东安抚使。入判太常寺 ① 兼大理寺。肃言:“旧太常钟磬皆设色,每三岁亲祠,则重饰之。岁既久,所涂积厚,声益不协。”乃诏与李照、宋祁同按王朴律,即划涤考击,合以律准,试于后苑,声皆协。又诏与章得象、冯元详刻漏。进龙图阁直学士、知颍州,徙邓州。官至礼部侍郎致仕,卒。
肃喜为诗,其多至数千篇。性精巧,能画,入妙品,图山水罨布浓淡,意象微远,尤善为古木折竹。尝造指南、记里鼓二车及欹器 ② 以献,又上《莲花漏法》。诏司天台考.于钟鼓楼下,云不与《崇天历》合。然肃所至,皆刻石以记其法,州郡用之以候昏晓,世推其精密。在明州,为《海潮图》,著《海潮论》二篇。 
(选自《宋史·燕萧传》,有删改)
 [注]①太常寺:古代掌管宗庙祭祀及礼乐的中央机构。②欹器:一种灌溉用的汲水罐器。
8.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使自召之,皆如期至             如:按照
B.多为司法所驳                   驳:驳回
C.其后大辟上请者多得贷           贷:宽恕
D.诏司天台考于钟鼓楼下           考:敲击
 9.以下各组句子中,全都表明燕肃政治才能的一组是
①肃削木为牍,民讼有连逮者,书其姓名,使自召之
②为丁谓所恶,出知越州
③肃下令独罪先殴者,于是斗者为息
④愿如京师,死许覆奏
⑤又诏与章得象、冯元详刻漏
⑥能画,入妙品,图山水罨布浓淡,意象微远
 A.①②⑥    B.①③④     C.②③⑤       D.④⑤⑥
 10.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燕肃颇有才干,深得寇准赏识。寇准曾举荐他任秘书省著作佐郎和临邛显知县,寇准任河南知府时,又奏请让他留任河南。
B.燕肃体恤民情,为民请命。他上奏反映州郡百姓在上报请示可疑、可同情案件时受不公正待遇,为一些犯人争取到申诉机会。
C.燕肃为官效忠朝廷,恪尽职守。他任太常寺通判时,发现太常寺的钟磬音律不协调,派人修整,因此升任龙图阁直学士。
D.燕肃兴趣广泛,多才多艺。他喜欢写诗,善于绘画,能制造精巧的机械器物,他新创了《莲花漏法》,还写文章论说海潮。
 
11.把第Ⅰ卷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 分)
(1)旧太常钟磬皆设色,每三岁亲祠,则重饰之。
(2)然肃所至,皆刻石以记其法,州郡用之以候昏晓,世推其精密。

参考答案
8.D(考:核验)
9.B  (②写燕肃被丁谓排挤,出朝任越州知州,⑤写燕肃奉诏与章得象、冯元审定时刻漏,⑥写燕肃善于绘画;这三句话均未体现燕肃的政治才能。)
10.C ( “派人修整,因此升任龙图阁直学士”错误。不是燕肃派人修整,而是皇帝下诏让燕肃和其他人一起修整;且进升龙图阁直学士是他奉诏审定计时刻漏之后的事,说是因修整钟磬而进升依据不足 。)
11. (1)过去太常寺的钟磬都要涂颜色,皇上每三年亲自祭祀,就要重新涂饰一遍。(译出“设色”“祠”“重”“饰”各得一分,语句通顺、大意正确得1 分。)
评分细则:设色:涂颜色、涂颜料、上色、涂色。祀:祭祀(译成“临近祭祀时、亲临祀堂”,0分)。饰:涂饰,涂颜色、上色、涂色、装饰、修饰。
(2)但燕肃任职的地方,都在石碑上刻记下这一方法,州里用这一方法来核准时间,当代推崇它精密。(译出“所至”“法”“侯”“推”各得一分,语句通顺、大意正确得1 分。)
评分细则:所至:所到的地方、任职的地方。法:方法、用法。候:核准、核对、判断、推测、确定。推:推崇、供认、赞美、称赞。

【参考译文】
燕肃字穆之,青州益都人。燕肃少年时孤苦贫穷,到外地求学。考中进士,补为凤翔府观察推官。寇准任知府时,推荐他改任秘书省著作佐郎、临邛县知县。县中百姓过去曾苦于差役的逼迫和骚扰,燕肃削木为简牍,百姓在诉讼中有牵连到的,就在简牍上写下姓名,让他们自己应召前来,都能按照日期到来。任考城县知县,通判河南府。召为监察御史,寇准正任河南知府,上奏挽留他。
升任侍御史,调任广南东路。回朝,被丁谓排挤,出朝任越州知州。调任明州,当地民风轻率强悍,喜好殴斗,燕肃下令只惩办殴斗中先动手的人,于是殴斗因此平息。任定王府记室参军,判尚书刑部。建议说:“京城对于犯有斩首罪的案件核查一遍,然而州郡的案件有可疑以及案件有可同情的上报请示,许多被司法机关驳回,却获得不应上奏的罪名。希望能够与京城一样,死刑犯允许复查上奏。”于是朝廷下诏允许案情可疑和值得同情的犯人申诉,这些话在《刑法志》中。此后定为斩首罪的人提出申诉者多数能被宽恕减罪,议论是从燕肃开始的。
多次升职为左谏议大夫、毫州知州,调任青州。当年恰好歉收,任命他兼京东安抚使。入朝任太常寺通判。燕肃上奏:“过去太常寺的钟磬都要涂颜色,皇上每三年亲自祭祀,就要重新涂饰一遍。现在年岁已久,涂层越来越厚,声音更不协调。”于是诏令他和李照、宋祁一起依照王朴定下的音律,铲除涂层,以合乎音律,在后苑试验时,声音都协律。又诏令他和章得象、冯元审定计时刻漏。进升为龙图阁直学士、颍州知州,调任邓州。官至礼部侍郎退休,去世。
燕肃喜欢作诗,诗作数量达到数千篇。生性精巧,擅长绘画,称得上是妙品,他画的山水巧于分布颜色的浓淡,意象幽远,尤其擅长画古木断竹。曾经制造指南车、记里鼓车以及欹器呈献,又进呈《莲花漏法》。诏令司天台在钟鼓楼下核验,结果称与《崇天历》不能吻合。但燕肃任职的地方,都在石碑上刻记下这一方法,州里用这一方法来核准时间,当代推崇它精密。在明州,作有《海潮图》,著有《海潮论》二篇。
* 燕肃字穆之,青州益都人。肃少孤贫,游学。举进士,补凤翔府观察推官。寇准知府事,荐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临邛县。县民尝苦吏追扰,肃削木为牍,民讼有连逮者,书其姓名,使自召之,皆如.期至。知考城县,通判河南府。召为监察御史,准方知河南,奏留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