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规的诗词(282首)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
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
其馀,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
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今天降祸灾於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
天道不言,而品物亨、岁功成者,何谓也?四时之吏,五行之佐,宣其气矣。
圣人不言而百姓亲、万邦宁者,何谓也?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张其教矣。
是知君逸于上,臣劳于下,法乎天也。
古之善相天下者,自咎、夔至房、魏,可数也,是不独有其德,亦皆务于勤耳,况夙兴夜寐,以事一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
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
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
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谓知也。
然而巨盗至,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唯恐缄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则乡之所谓知者,不乃为大盗积者也?故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齐国邻邑相望,鸡狗之音相闻,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阖四竟之内,所以立宗庙、社稷,治邑、屋、州、闾、乡、曲者,曷尝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
鲁灵光殿者,盖景帝程姬之子恭王馀之所立也。
初,恭王始都下国,好治宫室,遂因鲁僖基兆而营焉。
遭汉中微,盗贼奔突,自西京未央、建章之殿皆见隳坏,而灵光岿然独存。
意者岂非神明依凭支持,以保汉室者也。
述夫帝车南指,遁七曜於中阶;华盖西临,藏五?於太甲。
虽复星辰荡越,三元之轨躅可寻;雷雨沸腾,六气之经纶有序。
然则抚铜浑而观变化,则万象之动不足多也;握瑶镜而临事业,则万机之凑不足大也。
故知功有所服,龟龙不能谢鳞介之尊;器有所归,江汉不能窃朝宗之柄。
述夫帝车南指,遁七曜於中阶;华盖西临,藏五?於太甲。
虽复星辰荡越,三元之轨躅可寻;雷雨沸腾,六气之经纶有序。
然则抚铜浑而观变化,则万象之动不足多也;握瑶镜而临事业,则万机之凑不足大也。
故知功有所服,龟龙不能谢鳞介之尊;器有所归,江汉不能窃朝宗之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