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丧的诗词(166首)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
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
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
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
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以告舅犯。
舅犯曰:“孺子其辞焉。
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
援前在交趾,还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
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
汝曹知吾恶之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缡,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
钟山之英,草堂之灵,驰烟驿路,勒移山庭:夫以耿介拔俗之标,萧洒出尘之想,度白雪以方洁,干青云而直上,吾方知之矣。
若其亭亭物表,皎皎霞外,芥千金而不眄,屣万乘其如脱,闻凤吹于洛浦,值薪歌于延濑,固亦有焉。
岂期终始参差,苍黄翻覆,泪翟子之悲,恸朱公之哭。
乍回迹以心染,或先贞而后黩,何其谬哉!呜呼,尚生不存,仲氏既往,山阿寂寥,千载谁赏!世有周子,隽俗之士,既文既博,亦玄亦史。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
是皆有以参天地之化,关盛衰之运,其生也有自来,其逝也有所为。
故申、吕自岳降,傅说为列星,古今所传,不可诬也。
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