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得丧的诗词(513首)
昔每闻长老追计平生同时亲故,或凋落已尽,或仅有存者。
余年方四十,而懿亲戚属,亡多存寡;昵交密友,亦不半在。
或所曾共游一途,同宴一室,十年之外,索然已尽,以是哀思,哀可知矣,乃作赋曰: 伊天地之运流,纷升降而相袭。
日望空以骏驱,节循虚而警立。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余家贫,耕植不足以自给。
幼稚盈室,瓶无储粟,生生所资,未见其术。
亲故多劝余为长吏,脱然有怀,求之靡途。
会有四方之事,诸侯以惠爱为德,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于小邑。
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晋侯以我丧故,未之见也。
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而纳车马焉。
士文伯让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盗充斥,无若诸侯之属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高其闬 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
今吾子坏之,虽从者能戒,其若异客何?以敝邑之为盟主,缮完葺墙,以待宾客。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
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以告舅犯。
舅犯曰:“孺子其辞焉。
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
援前在交趾,还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
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
汝曹知吾恶之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缡,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
年、月、日,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
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
既又与汝就食江南。
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门,愿佣隙宇而处焉。
所职,寻、引、规、矩、绳、墨,家不居砻斫之器。
问其能,曰:“吾善度材,视栋宇之制,高深圆方短长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