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余哀的诗词(333首)
余少时过里肆中,见北杂剧有《四声猿》,意气豪达,与近时书生所演传奇绝异,题曰“天池生”,疑为元人作。
后适越,见人家单幅上有署“田水月”者,强心铁骨,与夫一种磊块不平之气,字画之中,宛宛可见。
意甚骇之,而不知田水月为何人。
一夕,坐陶编修楼,随意抽架上书,得《阙编》诗一帙。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乾隆丁亥冬,葬三妹素文于上元之羊山,而奠以文曰:呜呼!汝生于浙,而葬于斯,离吾乡七百里矣;当时虽觭梦幻想,宁知此为归骨所耶?汝以一念之贞,遇人仳离,致孤危托落,虽命之所存,天实为之;然而累汝至此者,未尝非予之过也。
予幼从先生授经,汝差肩而坐,爱听古人节义事;一旦长成,遽躬蹈之。
呜呼!使汝不识《诗》、《书》,或未必艰贞若是。
余捉蟋蟀,汝奋臂出其间;岁寒虫僵,同临其穴。
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浦,使玉赋高唐之事。
其夜玉寝,果梦与神女遇,其状甚丽,玉异之。
明日,以白王。
王曰:“其梦若何?”玉对曰:“晡夕之后,精神恍忽,若有所喜,纷纷扰扰,未知何意?目色仿佛,乍若有记:见一妇人,状甚奇异。
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夔府别驾元持宅,见临颍李十二娘 舞剑器,壮其蔚跂,问其所师,曰:“余公孙大娘弟子也。
” 开元三载,余尚童稚,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 浏漓顿挫,独出冠时,自高头宜春梨园二伎坊内人洎外供奉, 晓是舞者,圣文神武皇帝初,公孙一人而已。
玉貌锦衣,况余白首,今兹弟子,亦非盛颜。
既辨其由来,知波澜莫二,抚事慷慨,聊为《剑器行》。
元丰三年正月,余始谪黄州。
至岐亭北二十五里山上,有白马青盖来迎者,则余故人陈慥季常也,为留五日,赋诗一篇而去。
明年正月,复往见之,季常使人劳余于中途。
余久不杀,恐季常之为余杀也,则以前韵作诗,为杀戒以遗季常。
夏四月戊午,晋侯使吕相绝秦,曰:“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
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惠公如秦。
无禄,献公即世。
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时黄祖太子射,宾客大会。
有献鹦鹉者,举酒于衡前曰:“祢处士,今日无用娱宾,窃以此鸟自远而至,明彗聪善,羽族之可贵,愿先生为之赋,使四座咸共荣观,不亦可乎?”衡因为赋,笔不停缀,文不加点。
其辞曰:惟西域之灵鸟兮,挺自然之奇姿。
体金精之妙质兮,合火德之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