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默的诗词(779首)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门,愿佣隙宇而处焉。
所职,寻、引、规、矩、绳、墨,家不居砻斫之器。
问其能,曰:“吾善度材,视栋宇之制,高深圆方短长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
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
古之贤人,皆负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万一者,未必皆其时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
崔篆,汉人也,为郡守,时王莽改制,爪牙遍及各地,严刑峻法,杀戮无辜。
篆所至之囚系满狱。
篆垂涕曰:“嗟乎,刑法酷烈,乃至于斯!此皆何罪!”遂为之平反,所出二千余人。
吏叩头谏曰:“君诚仁者,然今独君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吾无悔,纵杀吾而赎二千人,何悔之有?”吏默然无以应。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载。
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
』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
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
夫志当存高远,慕先贤,绝情欲,弃凝滞,使庶几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虽有淹留,何损于美趣,何患于不济。
若志不强毅,意不慷慨,徒碌碌滞于俗,默默束于情,永窜伏于凡庸,不免于下流矣!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谪江陵至于今,凡枉赠答诗仅百篇。
每诗来,或辱序,或辱书,冠于卷首,皆所以陈古今歌诗之义,且自叙为文因缘,与年月之远近也。
仆既受足下诗,又谕足下此意,常欲承答来旨,粗论歌诗大端,并自述为文之意,总为一书,致足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