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属的诗词(107首)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时,汾阳王以副元帅居蒲。
王子晞为尚书,领行营节度使,寓军邠州,纵士卒无赖。
邠人偷嗜暴恶者,卒以货窜名军伍中,则肆志,吏不得问。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辄奋击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杀孕妇人。
吴王夫差起师伐越,越王勾践起师逆之江。
大夫种乃献谋曰:“夫吴之与越,唯天所授,王其无庸战。
夫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而未尝有所挫也。
夫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胜未可成。
韩子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
”二者皆讥,而学士多称于世云。
至如以术取宰相、卿、大夫,辅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无可言者。
及若季次、原宪,闾巷人也,读书怀独行君子之德,义不苟合当世,当世亦笑之。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亡是公听然而笑曰:“楚则失矣,而齐亦未为得也。
夫使诸侯纳贡者,非为财币,所以述职也。
封疆画界者,非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齐列为东藩,而外私肃慎,捐国逾限,越海而田,其于义固未可也。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
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
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谪江陵至于今,凡枉赠答诗仅百篇。
每诗来,或辱序,或辱书,冠于卷首,皆所以陈古今歌诗之义,且自叙为文因缘,与年月之远近也。
仆既受足下诗,又谕足下此意,常欲承答来旨,粗论歌诗大端,并自述为文之意,总为一书,致足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