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行的诗词(360首)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
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
”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
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
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公子重耳谓之曰:“子盍言子之志于公乎?”世子曰:“不可。
君安骊姬,是我伤公之心也。
”曰:“然则盍行乎?”世子曰:“不可。
君谓我欲弑君也。
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曰:“大王之国,西有巴、蜀、汉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马之用,南有巫山、黔中之限,东有肴、函之固。
田肥美,民殷富,战车万乘,奋击百万,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天下之雄国也。
以大王之贤,士民之众,车骑之用,兵法之教,可以并诸侯,吞天下,称帝而治。
愿大王少留意,臣请奏其效。
齐宣王见颜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说。
左右曰:“王,人君也。
斶,人臣也。
王曰‘斶前’,亦曰‘王前’,可乎?”斶对曰:“夫斶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
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
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
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
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意气勤勤恳恳。
若望仆不相师,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虽罢驽,亦尝侧闻长者之遗风矣。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汉昭帝逝世,昌邑王刘贺被废黜,汉宣帝刘询刚刚登上皇位。
路温舒呈上奏书,奏书说:昭帝崩,昌邑王贺废,宣帝初即位,路温舒上书,言宜尚德缓刑。
其辞曰:“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
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
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
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
故其吁俞之声,欢忻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
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
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
古之贤人,皆负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万一者,未必皆其时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
赵郡苏轼,余之同年友也。
自蜀以书至京师遗余,称蜀之士,曰黎生、安生者。
既而黎生携其文数十万言,安生携其文亦数千言,辱以顾余。
读其文,诚闳壮隽伟,善反复驰骋,穷尽事理;而其材力之放纵,若不可极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