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谋身的诗词(748首)
至和元年秋,蜀人传言有寇至,边军夜呼,野无居人,谣言流闻,京师震惊。
方命择帅,天子曰:“毋养乱,毋助变。
众言朋兴,朕志自定。
外乱不作,变且中起,不可以文令,又不可以武竞,惟朕一二大吏。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
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
古之贤人,皆负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万一者,未必皆其时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
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
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
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有辞於天下。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
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
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
《易》之《泰》:“上下交而其志同。
”其《否》曰:“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
”盖上之情达于下,下之情达于上,上下一体,所以为“泰”。
下之情壅阏而不得上闻,上下间隔,虽有国而无国矣,所以为“否”也。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迟顿首陈将军足下:无恙,幸甚,幸甚!将军勇冠三军,才为世出,弃燕雀之小志,慕鸿鹄以高翔!昔因机变化,遭遇明主,立功立事,开国称孤。
朱轮华毂,拥旄万里,何其壮也!如何一旦为奔亡之虏,闻鸣镝而股战,对穹庐以屈膝,又何劣邪!寻君去就之际,非有他故,直以不能内审诸己,外受流言,沈迷猖蹶,以至于此。
圣朝赦罪责功,弃瑕录用,推赤心于天下,安反侧于万物。
将军之所知,不假仆一二谈也。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魏公子无忌者,魏昭王少子,而魏安釐王异母弟也。
昭王薨,安釐王即位,封公子为信陵君。
公子为人,仁而下士 ,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
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
”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
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
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为政》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为政》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为政》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