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附国的诗词(146首)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天道不言,而品物亨、岁功成者,何谓也?四时之吏,五行之佐,宣其气矣。
圣人不言而百姓亲、万邦宁者,何谓也?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张其教矣。
是知君逸于上,臣劳于下,法乎天也。
古之善相天下者,自咎、夔至房、魏,可数也,是不独有其德,亦皆务于勤耳,况夙兴夜寐,以事一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
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
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
魏公子无忌者,魏昭王少子,而魏安釐王异母弟也。
昭王薨,安釐王即位,封公子为信陵君。
公子为人,仁而下士 ,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
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
鲁灵光殿者,盖景帝程姬之子恭王馀之所立也。
初,恭王始都下国,好治宫室,遂因鲁僖基兆而营焉。
遭汉中微,盗贼奔突,自西京未央、建章之殿皆见隳坏,而灵光岿然独存。
意者岂非神明依凭支持,以保汉室者也。
有冯虚公子者,心侈体忲,雅好博古,学乎旧史氏,是以多识前代之载。
言于安处先生曰:夫人在阳时则舒,在阴时则惨,此牵乎天者也。
处沃土则逸,处瘠土则劳,此系乎地者也。
惨则鲜于欢,劳则褊于惠,能违之者寡矣。
帝告庶邦,式是典彜。
元侯顯父,戚臣宗支。
正乃封圻,予一人是毗。
凡曰附城,罔尔俾之。
畜兵厚赋,靡尔得私。
毋凶而国,作福作威。
天子有命,畴敢不祗。
子孙承承,唯万世规。
其盛丽,生平思仿佛一言不可得。
近年窃官于朝,久客辇下,每欲放此,作十二阕,以道京师两城人物之富,四时节令之华,他日归农,或可资间暇也。
至顺壬申二月,玄修大典既毕,经营南归,属春雪连日,无事出门,晚寒附火,私念及此,夜漏数刻,腹具成,枕上不寐,稍谐叶之。
明日,笔之於简,虽乏工致,然数岁之中,耳目之所闻见,性情之所感发者,无不隐括概见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