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鼓的读音 禁鼓的意思

禁鼓 宵禁的击打的鼓。“宵”,夜晚、晚上。“禁”,禁止。 原来古代所有驻有官府机构的城市在晚上都是要实行宵禁的。这是历代法律的严格规定。唐朝的法律就规定有“犯夜”的罪名。唐朝的《宫卫令》规定: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如果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出城。 明清的法律把这一条改为“夜禁”。规定更加明确,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疾病、生育、死丧可以通行。 为了实施宵禁,每个驻有官府的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锁上城门,禁止出入城市。城门的钥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内衙,到了清代就必须要交给地方驻军长官收执,即使是城里的最高级文官晚上有紧急公务要出城,也要向驻军长官申领钥匙。同时在大街交叉路口上也要拦起栅栏,栅栏开有门,门口有关卡,设有类似于现代岗亭的“卡房”,由官府的衙役看守,不准通行。
  • jìn

“禁鼓”的读音

拼音读音
[jìn gǔ]
汉字注音:
ㄐㄧㄣˋ ㄍㄨˇ
简繁字形:
是否常用:

“禁鼓”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设置在宫城谯楼上报时的鼓。

辞典解释

禁鼓  jìn gǔ  ㄐㄧㄣˋ ㄍㄨˇ  

都城晚间用以报时的更鼓。
《水浒传.第五六回》:「早听得谯楼禁鼓,却转初更。」
明.刘兑《金童玉女娇红记》:「从来这春夜值千金价。早听得禁鼓报初更罢。」

网络解释

禁鼓

宵禁的击打的鼓。“宵”,夜晚、晚上。“禁”,禁止。
原来古代所有驻有官府机构的城市在晚上都是要实行宵禁的。这是历代法律的严格规定。唐朝的法律就规定有“犯夜”的罪名。唐朝的《宫卫令》规定: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如果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出城。
明清的法律把这一条改为“夜禁”。规定更加明确,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疾病、生育、死丧可以通行。
为了实施宵禁,每个驻有官府的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锁上城门,禁止出入城市。城门的钥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内衙,到了清代就必须要交给地方驻军长官收执,即使是城里的最高级文官晚上有紧急公务要出城,也要向驻军长官申领钥匙。同时在大街交叉路口上也要拦起栅栏,栅栏开有门,门口有关卡,设有类似于现代岗亭的“卡房”,由官府的衙役看守,不准通行。

“禁鼓”的单字解释

】:[jìn]1.明令取消;制止:严禁走私。2.拘押:监禁。3.法律或习惯所不允许的事:犯禁。违禁物品。4.皇帝的住处:宫禁。紫禁城。[jīn]1.受得住;耐(用):禁得起考验。这件衣服禁穿。2.忍住:不禁大笑。
】:1.打击乐器,多为圆筒形或扁圆形,中间空,一面或两面蒙着皮革:腰鼓。手鼓。花鼓。2.形状、声音、作用像鼓的:石鼓。蛙鼓。耳鼓。3.使某些乐器或东西发出声音;敲:鼓琴。鼓掌。4.用风箱等扇(风):鼓风。5.发动;振奋:鼓动。鼓励。鼓舞。鼓起勇气。6.凸起;胀大:他鼓着嘴半天没出声。额上的青筋都鼓起来了。7.形容凸起的程度高:钱包很鼓。口袋装得鼓鼓的。8.姓。

“禁鼓”的相关词语

* 禁鼓的读音是:jìn gǔ,禁鼓的意思:禁鼓 宵禁的击打的鼓。“宵”,夜晚、晚上。“禁”,禁止。 原来古代所有驻有官府机构的城市在晚上都是要实行宵禁的。这是历代法律的严格规定。唐朝的法律就规定有“犯夜”的罪名。唐朝的《宫卫令》规定: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如果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出城。 明清的法律把这一条改为“夜禁”。规定更加明确,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疾病、生育、死丧可以通行。 为了实施宵禁,每个驻有官府的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锁上城门,禁止出入城市。城门的钥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内衙,到了清代就必须要交给地方驻军长官收执,即使是城里的最高级文官晚上有紧急公务要出城,也要向驻军长官申领钥匙。同时在大街交叉路口上也要拦起栅栏,栅栏开有门,门口有关卡,设有类似于现代岗亭的“卡房”,由官府的衙役看守,不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