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分田的读音 職分田的意思

职分田 职分田亦名“职田” 。北魏至明初按官职品级授给官吏作俸禄收入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诏均田,地方官吏亦按品级授给公田15顷至6顷不等,为授职田之始。隋给职分田一品5顷,至五品则为3顷,其下每品以50亩为差。唐除给内外各级官吏永业田外,所给职分田,京官自一品、外官自二品以下至九品给田12顷至2顷。宋按职给外官知藩府以下田20顷至2顷。金给外官三品以下田30顷至2顷。元亦只给外官,按察使以下田16顷至1顷。明初沿元制,后即收回,名“还官田”,折给俸钞禄米。 职分田于解职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宋时曾议停给职田,将岁入租课均给各官,然未实行。明以后,职田废除。
  • zhí
  • fèn
  • tián

“職分田”的读音

拼音读音
[zhí fèn tián]
汉字注音:
ㄓˊ ㄈㄣˋ ㄊㄧㄢˊ
简繁字形:
职分田
是否常用:

“職分田”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1.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隋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明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

网络解释

职分田

职分田亦名“职田” 。北魏至明初按官职品级授给官吏作俸禄收入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诏均田,地方官吏亦按品级授给公田15顷至6顷不等,为授职田之始。隋给职分田一品5顷,至五品则为3顷,其下每品以50亩为差。唐除给内外各级官吏永业田外,所给职分田,京官自一品、外官自二品以下至九品给田12顷至2顷。宋按职给外官知藩府以下田20顷至2顷。金给外官三品以下田30顷至2顷。元亦只给外官,按察使以下田16顷至1顷。明初沿元制,后即收回,名“还官田”,折给俸钞禄米。 职分田于解职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宋时曾议停给职田,将岁入租课均给各官,然未实行。明以后,职田废除。

“職分田”的单字解释

】:1.職務,分(fèn)內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2.職位,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3.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卑職。職當奉命。4.掌管:職掌。5.由於:職此而已。
】:[fēn]1.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2.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3.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4.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5.辨别:区分。分析。6.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7.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fèn]1.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2.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3.料想:“自分已死久矣”。4.同“”,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1.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麦田。棉田。2.蕴藏矿物可供开采的地带。专用于某些生产的土地:油田。盐田。3.同“佃(tián)”。4.同“”。

“職分田”的相关词语

* 職分田的读音是:zhí fèn tián,職分田的意思:职分田 职分田亦名“职田” 。北魏至明初按官职品级授给官吏作俸禄收入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诏均田,地方官吏亦按品级授给公田15顷至6顷不等,为授职田之始。隋给职分田一品5顷,至五品则为3顷,其下每品以50亩为差。唐除给内外各级官吏永业田外,所给职分田,京官自一品、外官自二品以下至九品给田12顷至2顷。宋按职给外官知藩府以下田20顷至2顷。金给外官三品以下田30顷至2顷。元亦只给外官,按察使以下田16顷至1顷。明初沿元制,后即收回,名“还官田”,折给俸钞禄米。 职分田于解职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宋时曾议停给职田,将岁入租课均给各官,然未实行。明以后,职田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