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校注》 卷 第 十 四

作者:袁宏撰(晋) 周天游校注
  九年(丁酉、九七)

  春三月癸巳,济南王康薨,謚曰安王。

  康不修法度,通宾客。人有上书告康使中郎將张阳、董臣招来州郡奸猾顏忠、刘子产等,案图书,谋\议不轨。有司举奏,明帝以至亲不忍穷竟,削祝阿、隰阴、东〔朝〕(胡)阳、安德、西平昌五县。〔一〕康殖财货,治宫室,奴婢至千余人,厩马千余匹,田八百余顷。何敞之为傅,上疏諫曰:「盖闻诸侯之义,以制节谨度为忠,然后能保其社稷,和其民人〔二〕。昔管仲相齐,九合之功〔三〕,而孔子讥其器小,以奢侈逼上,不知礼也〔四〕。今大王以骨肉之亲,享蕃国之尊,当率先天下,以为化首。今国家制度,王侯车服章事有其科,不可越也。夫文繁者质枯〔五〕,木胜则人亡〔六〕,经传所载也。且君国者以道德仁义为营,岂饰宫室,充实厩马为尊哉!楚作章华,吴兴姑苏,卒亡;景公千駟,民无所称〔七〕,其效也。如大王数游诸第,出入无节,或涉晨夜,非所以远防未然,临深履薄〔八〕,垂示后嗣之法也。愿大王修恭俭,遵古制,以法自治,以礼率下,省奴婢之数,减乘马之费,以礼起居,则敞之愿。药酒苦於口而利於病,至言逆耳而便於行〔九〕,惟大王深察愚言。」王甚敬礼而不能改。

  〔一〕据范书及续汉志改。

  〔二〕以上取孝经诸侯章之文。

  〔三〕史记齐太公世家曰:齐桓公称曰:「寡人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史记正义曰:「左传云鲁庄公十三年,会北杏以平宋乱;僖四年,侵蔡,遂伐楚;六年,伐郑,围新城也。」此所谓兵车之会。正义又曰:「左传云鲁庄公十四年,会于鄄,十五年,又会鄄;十六年,同盟于幽;僖五年,会首止,八年,盟于洮,九年,会葵丘是也。」此所谓乘车之会。

  〔四〕论语八佾曰:「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礼记杂记下亦引孔氏类此之讥。树,旅树,即门屏也。反坫,反爵之坫。皆诸侯之礼,而管仲用之,故孔子斥其偪上不知礼。

  〔五〕论语雍也曰:「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敞言盖脱胎于此。  〔六〕惠栋曰:「晋语云:士茁谓知襄子曰:「今土木胜,臣惧其不安人也。」室成三年而知氏亡。此木胜人亡之说也。」

  〔七〕见论语季氏。

  〔八〕诗小雅小旻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九〕史记留侯世家及孔子家语均载此语,字句稍有不同。

  夏五月,封皇后父阴纲为防侯〔一〕。纲上疏辞位,以特进侯就第。纲弟凤、謁为郎中,子軼、政、比黄门郎〔二〕。阴氏自建武以来,缘戚属之故,世为卿校,外典禁兵,內侍帷幄,赏赐恩宠,贵重当世。

  〔一〕范书阴识传作「吴房侯」。又胡三省曰:「吴房盖合吴城、房国以名县也。」其属汝南郡。袁纪作防侯,误。  〔二〕范书「政」作「敞」。

  秋八月,蝗虫飞过京都。

  闰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太尉张酺与司空、司徒共上〔奏〕,依〔光武黜〕吕太后故事〔一〕,贬竇太后尊号,勿葬敬陵。百官言之者亦多。上手报酺曰:「礼,臣子无贬亲之义。今皇太后家虽不遵法度,然常欲自减损,奉事十年,恩不忍亏。案前世上官太后〔亦〕(子)奉终从义〔二〕,其勿復议。」丙申,葬章德竇皇后。

  〔一〕皆据范书皇后纪补。又「司空」当在「司徒」之下。时司徒刘方,司空张奋。

  〔二〕据严可均校改。

  陇西羌犯塞,执金吾刘尚將三万骑击平之。

  九月庚申,司徒刘方有罪自杀。

  初,梁贵人生和帝,竇后以为己子,养而隱之。贵人者,梁竦女也。

  永平初,竦兄陵乡侯松因事徙边,后詔书听还本郡,闔门不出,作经书数篇,名曰七序。班固见而称之曰:「昔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一〕,梁竦作七序而窃位素餐者惭。」轻财好施,不治产业。兄嫂舞阴长公主振施诸梁,亲疏有序,然犹独敬异竦,衣裘品物事殊別。竦未尝独饗,常与宗族共之。竦少长京师,逮父兄时游士林,故不乐归乡里。雅有大志,每登高望远,未曾不叹息曰:「大丈夫居世,生当封侯,死当庙食。诗书足以自娱,州郡之职,但劳人耳。」竦生二男三女,长男棠及翟,长女凭及二贵人〔二〕。

  〔一〕见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二〕「凭」,蒋本据范书改作「嫕」。通鑑考异曰:「嫕」,袁纪皆作「凭」,是宋本即如是,而黄本亦然,故仍復其旧,以存异文。

  初,马太后〔求〕良家女〔一〕,贵人与姊以选入宫,得幸於帝,生和帝。竦不胜喜,与舞阴长公主私相庆,语泄,闻於竇氏。竇氏欲专名太子外家,心恶梁氏,欲毁贬之。乃诬以恶逆,詔郡县考竦,死狱中,家属〔復徙九真〕〔二〕,舞阴公主居新野,使者护守之。〔三〕贵人与姊以忧死,葬礼有闕。

  〔一〕据范书补。

  〔二〕据范书梁竦传及袁纪文义补。

  〔三〕范书作「坐徙新城」,注曰:「新城,今洛州伊闕县也。」与袁纪异。

  竇后崩,舞阴公主子梁扈遣从兄擅奏记三府曰〔一〕:「春秋之义,母以子贵〔二〕,汉家旧典也。今梁贵人亲育圣躬,而不蒙尊号。」三府甫得记〔三〕,谢遣擅。太尉张酺独见擅,具问之,曰:「此公之职,而梁氏之福也。」会以蝗飞过京师,召见对说,因具言擅记。上曰:「意云如酺,不知葬礼有闕也?」对曰:「陵上宜置长史,加祠祭之礼,收录诸舅,以明亲亲〔四〕。」上復曰:「於义如何?」酺曰:「今春秋之义,汉家有行事。梁、竇并为名姓,保守河西,以忠获封。竇宪兄弟不轨,太后谤议籍籍,闻於天下。姓族〔无〕(死)以逾梁氏〔五〕,加以亲外家,诚\宜尊显。」上曰:「非君孰为朝廷思〔六〕!大家事籍籍〔七〕,君所知。」上深纳酺言。会贵人姊凭上书曰:「同产女弟贵人前充后宫,蒙先帝厚恩,得见宠幸,皇天所授,诞育陛下。为竇宪兄弟譖虐,妾父竦冤死牢狱,骸骨不掩,母、孤弟远徙万里,独妾遗脱,逃伏草野,常恐没命,无由自达。值陛下神圣之德,统览万机,宪兄弟皆已伏诛,海內旷然,各得其所。妾得苏息,拭目更视,乃敢昧死自陈。妾窃悲死父既冤,不可復生,母年七十,远在绝域,不知死生,愿乞母、弟还本郡,收葬竦骨。妾闻文帝既立,薄氏蒙荣〔八〕;宣帝继统,史氏復兴〔九〕。妾自悲有薄、史之亲,独不蒙外戚余恩。」辞甚悲切,上惻然感悟,使中常侍掖庭令杂讯问,凭辞语证明。

  〔一〕范书梁竦传,「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