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校注》 卷 第 十 七
作者:袁宏撰(晋) 周天游校注
建光元年(辛酉、一二一)
春正月,高丽寇玄菟。
二月辛亥〔一〕,大赦天下。 〔一〕范书安帝纪作「癸亥」。按二月壬子朔,不当有辛亥,袁纪误。
三月辛巳〔一〕,皇太后邓氏崩。癸未,大敛,封大將军騭为上蔡侯〔二〕。丙子,葬和熹邓后〔三〕。
〔一〕范书安帝纪作「癸巳」。 〔二〕復申永初元年之命。
〔三〕范书作「丙午」,续汉书亦同。按是月辛巳朔,无丙子日,袁纪误。
初,上少号聪明,故太后立之。后有不可意,上乳母王圣知之,见太后久不归政,恐有废置意。中常侍、黄门郎李闰为上伺候,及后崩,因言邓悝兄弟尝从尚书邓防取废帝故事〔一〕,谋\欲立平原王为帝。
〔一〕范书「邓防」作「邓访」。 五月庚申〔一〕,有司奏故〔执〕金吾悝〔二〕、屯骑校尉弘、步兵校尉閶大逆无道,宜追夺爵土,以明褒贬。遂免悝子广宗、弘子广德等爵,宗族皆免归本郡。以騭不豫谋\,徙封沙罗侯〔三〕。行道为郡县所逼,騭与凤自杀,广宗、騭从弟遵、〔豹〕(约)皆自杀,〔四〕唯广德母与阎后同产故得免。以乐安侯康贤而有行,征为太仆卿。
〔一〕是月庚辰朔,无庚申。范书作「庚辰」,是。
〔二〕据范书补。
〔三〕范书邓騭传作「罗侯」。注曰:「罗,县,属长沙郡。」
〔四〕范书除遵、豹外,將作大匠邓畅亦一同自杀。
初,河间孝王子蠡吾侯翼与诸王子朝京师〔一〕,邓太后善翼之为人也,封翼为平原王,因留京师。及太后崩,上以翼谋\图不轨,窃闚神器,乃贬翼復蠡吾侯〔二〕。 〔一〕据范书章帝八王传言,汉顺帝永建五年,因翼父开上书愿分蠡吾县以封翼,帝许之,始为蠡吾侯。此时为诸侯王之子也。袁纪误。
〔二〕范书作「贬为都乡侯」,是。 封中常侍李闰、江京为列侯,赏发邓氏之谋\也。
大司〔农〕(徒)朱宠〔一〕,騭之所举,乃肉袒舆櫬上疏曰:「和熹皇后圣善之德,为汉文母。兄弟忠孝,同心忧国,宗庙有主,王室是赖。功成身退,让国逊位,歷世外戚,无与为比。当享积善之祐〔二〕,宜蒙谦约之报〔三〕。横以宫人单辞〔四〕,事不可信。騭等父母群从,不以寿终,尸丧流离,逆天威人。宜皆还葬,宠其遗孤,以答亡魂。」
〔一〕据范书改。
〔二〕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三〕易谦卦曰:「鬼神害盈而福谦。」又曰:「劳谦君子有终吉。」 〔四〕胡三省曰:「两造不备,又无征左者为单辞。」 安帝初,天灾疫,百姓饥饉,死者相望,盗贼\群起,四夷反叛。騭等祭节俭,罢力役,推贤进能,尽心王室,故天下赖以復安。乃被诛责,其事闇昧,眾庶多称其冤。上既闻之,又感宠之言,乃切詔州郡,还騭等丧,葬于旧塋,使使祠以中牢〔一〕,诸从兄弟归京师。
〔一〕中牢,即少牢,以羊豕为牲,诸侯礼也。见礼记王制。
袁宏曰:「夫吉凶由人〔一〕,而存亡有地,择地而处,君子所以无咎也。长木之摽,其势必顛〔二〕,势极故也。势极则受患,故无全物焉。然则贵盛之极,倾覆之所由也,外戚则尤甚焉。得之不以至公,宰割之日久也。夫人君之势,非不高且极也,置君於无过之地,万人莫之计。人臣则不然,比肩而立,相与一体也,操大权於天下,万物之所恶也。周公且犹狼狈,而况其余乎〔三〕?夫凭宠作威,以取倾覆,理用等矣。若乃推心向善,而不免闇昧之诛,所处之地危也。死而不异二者,自处之道,然未达择地之方。昔楚人三世杀其君,將立王子搜,搜逃之丹穴。楚人承以玉舆,燻之以薪,乃出。〔四〕故曰王子搜非恶为王,恶其为己患也。然则外戚之患也,非徒一己焦烂,而歷代贵宠,未有不患其为患〔五〕,岂不哀哉!」
〔一〕襄公二十三年左传曰:「祸福无门,唯人所召。」 〔二〕哀公十二年左传曰:「长木之毙,无不摽也。」
〔三〕史记鲁周公世家曰:「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
〔四〕事见庄子让王篇,「楚人」作「越人」。袁纪误。
戊申,有司奏尊清河王为孝德皇帝,左姬为孝德皇后,宋贵人为敬隱皇后。左姬,犍为武阳人。父坐事,姬与姊妹俱入掖庭〔一〕。和帝时,詔分宫人赐诸王,以姬〔与〕(为)清河孝王〔二〕。姬有令色,王绝重之,生孝安帝。
〔一〕范书言左姬伯父圣坐妖言伏诛,左姬字小峨,与其姊大娥没官为婢,入掖庭。
〔二〕据范书改。
於是天子始亲万机。尚书陈忠以为首政之初,宜征天下隱逸。乃詔公车以玄纁征南阳冯良、汝南周燮,皆称疾不至。
良字君卿〔一〕,少为县吏,从尉迎督邮。良耻冢役,因毁其车马,坏其衣冠,绝跡远遁。妻子见败车坏衣,皆以猛兽所食,遂发丧制服。良至犍为,从师受业十余年〔二〕,还乡里。虽处幽闇,必自整顿,非礼不动,乡里以为师。举贤良、方正、敦朴皆不行。
〔一〕东观记,范书皆作「字君郎」。
〔二〕按范书周燮传言良师乃犍为武阳人杜抚。杜抚虽於乡里授弟子千余人,然后应东平王苍之辟,至永平五年苍就国始归。不久復辟太尉府,建初中,卒于公车令职。传言良年三十入蜀,七十余岁卒。若以永平元年抚应辟计,至建光元年,近百岁矣;以建初元年计,亦八十余年,良岂能於蜀从抚受学达十余年之久!袁纪不言其师之名,恐其亦疑焉。 燮字彦祖,敦诗书,非法不言,所与交游者不过数四人,室家相待如宾客,化行乡党,举孝廉茂才,公车再征,皆不就。
上新听政,开諫諍路。尚书陈忠以直言为名,而人主不能容,乃上书通广帝意曰:「臣闻人君广山藪之大,纳切直之言。忠臣尽蹇蹇之节〔一〕,不畏逆耳之诛。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紂之譬〔二〕,孝文嘉袁盎人豕之喻〔三〕,世宗纳东方朔宣宏之正〔四〕,孝元容薛广德自刎之諫〔五〕。陛下崇宽厚之德,推宋景之诚\〔六〕,引咎责躬,咨访群吏。言事者新蒙採录,显列二台〔七〕,必承风而靡,爭效切直,如有管闚愚见,妄陈得失,虽苦口逆耳,不得事实,宜优游宽容,以遵四帝之绪也。」
〔一〕易蹇卦曰「王臣蹇蹇」。蹇通謇,履正居中,正直敢言之意。
〔二〕史记张丞相传曰:「昌尝燕时入奏事,高帝方拥戚姬,昌还走,高帝逐得,骑周昌项,问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紂之主也。」於是上笑之,然尤惮周昌。」
〔三〕史记袁盎传曰:「上幸上林,皇后、慎夫人从。其在禁中,常同席坐。及坐,郎署长布席,袁盎引郤慎夫人坐。慎夫人怒,不肯坐。上亦怒,起,入禁中。盎因前说曰:「臣闻尊卑有序则上下和。今陛下既已立后,慎夫人乃妾,妾主岂可与同坐哉!適所以失尊卑矣。且陛下幸之,即厚赐之。陛下所以为慎夫人,適所以祸之。陛下独不见「人彘」乎?」於是上乃说,召语慎夫人。慎夫人赐盎金五十斤。」
〔四〕汉书东方朔传曰:武帝为竇太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董偃,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处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淫乱之渐,其变为篡,是以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庆父死而鲁国全,管蔡诛而周室安。」上曰:「善。」又世宗乃武帝庙号,宣帝本始二年所议定。
〔五〕汉书薛广德传曰:元帝酎祭宗庙,出便门,欲御楼船,广德当乘舆车,免冠顿首曰:「宜从桥。」詔曰:「大夫冠。」广德曰:「陛下不听臣,臣自刎,以血污车轮,陛下不得入庙矣!」上不说。光禄大夫张猛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邪!」乃从桥。
〔六〕史记宋微子世家曰:「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忧之。司星子韦曰:「可移於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於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於岁。」景公曰:「岁饥民困,吾谁为君!」子韦曰:「天高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荧惑宜有动。」於是候之,果徙三度。」
〔七〕范书陈忠传曰:言事者,杜根、成翊世也。皆陈忠所荐者。时杜根为侍御史,成翊世为尚书郎。胡三省曰:「汉制:尚书、御史皆曰台。」
秋七月己亥,大赦天下〔一〕。
〔一〕范书作「己卯」。时改元建光,故赦天下。按己卯为朔日,己亥乃第二十一日,未知孰是。
八月甲子,故司徒刘愷为太尉。
九月戊子,上幸卫尉冯石〔府〕,〔赐〕(上)宝剑、玉玦〔一〕。(冬十二月)丙申,乃还宫〔二〕。
〔一〕据范书冯魴传改补。
〔二〕安帝幸冯石府不过十许日,岂能住长达三月之久。戊子至丙申,乃九天。「冬十二月」四字衍文也。 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一〕,坏城郭,压杀人。本志以为安帝不明、宫人与王圣专权之应也。
〔一〕续汉五行志作「九月己丑」,正与袁纪合。范书安帝纪作「冬十一月己丑」,陈璞据以改袁纪「冬十二月丙申」为「冬十一月丙申」,误也。
鲜卑寇玄菟。 庚子,绝大臣行三年丧〔一〕。尚书陈忠上疏曰:「昔先王孝治天下,始於爱亲,终於哀戚〔二〕。上自天子,至於庶人,尊卑贵贱,其义一也。夫人生三年,乃免父母之怀〔三〕,先圣缘情,著其节制。故曰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四〕。周室陵迟,礼制衰废,蓼莪之人作诗自伤曰:「缾之罄矣,惟罍之耻。」〔五〕言己不得终竟子道者,亦上之耻也。高祖受命,萧何创制,大臣有寧告之科〔六〕,合於致忧之义〔七〕。建武初,拨乱之世,国政草创,人伦未厚,鲜循三年之丧,以报顾復之恩〔八〕,礼义之废,实由於此。然仁道无远弘之即,是故籍田之科起於太宗〔九〕,孝廉之贡发於孝武,〔十〕郊祀之礼定于元、成〔十一〕,三雍之序备於永平〔十二〕,大臣送终,于今乃章,圣功美业,於是乎在。孟子有言:「老以及老,幼以及幼,天下可运\於掌。」〔十三〕臣愿陛下登高北望,以井陵之思揆臣子之心〔十四〕,则海內群生得其所。」上不从。 〔一〕元初三年初听大臣行三年丧,至此復断绝之。
〔二〕孝经序曰:「昔者明王以孝理天下也。」开宗明义章曰:「夫孝始於事亲。」丧亲章曰:「生事爱敬,死事哀感,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陈忠之言,皆本於此。
〔三〕惠栋曰:「马融论语注云:子生三岁,为父母所怀抱。」
〔四〕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五〕出诗小雅蓼莪。其言缾小而尽,罍大而盈,讽王不以财富恤贫济弱,民不得尽子道,示王之耻也。
〔六〕汉书高祖本纪师古注曰:「告者,请謁之言,谓请休耳。或谓之谢,谢亦告也。」又哀帝纪师古注曰:「寧谓处家持丧服。」汉书扬雄传注引应劭曰:「汉律以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又哀帝纪绥和二年六月詔曰:「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程树德汉律攷曰:「按陈忠传:元初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丧,建光中尚书復奏请绝告寧之典,如建武故事著於令。刘愷传云:「旧制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內外眾职并废丧礼。是终汉之世,士人小吏得行三年丧,大臣二千石例不得行也。」 〔七〕论语子张曰:「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马融曰:「言人虽未能自致尽於他事,至於丧亲,必自致尽。」
〔八〕徐天麟曰:「两汉丧服之制,虽不合于古礼,然士大夫至孝出于天性者,未尝不服三年之丧。在西都则公孙弘、原涉、河间王良:在东京则桓荣、韦彪、銚期、鲍昂及东平王敞、东海王臻兄弟,皆事亲尽爱,送终竭哀。二史书之,以为罕见,所以贬时俗之不能尽其通丧也。」又诗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復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蓼莪者,子长大之状貌。陈忠上文所言「蓼莪之人作诗」,亦指此诗。
〔九〕太宗,文帝庙号也。文帝二年詔曰:「农,天下之本也,其开藉田也。」袁纪「藉」作「籍」,二字可通。又范书「科」作「耕」。
〔十〕孝武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师古曰:「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
〔十一〕汉书韦贤传末引司徒掾班彪曰:「汉承亡秦绝学之后,祖宗之制因时施宜。自元、成后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復,故纷纷不定。何者?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各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观诸儒之议,刘歆博而篤矣。」
〔十二〕事见前明帝纪上卷永平二年史文。
〔十三〕见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前两句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十四〕李贤曰:「井陵,帝父母陵在,陵在清河,故北望也。」
袁宏曰:古之帝王所以篤化美俗,率民为善者也。因其自然而不夺其情,民犹有不及〔者〕〔一〕,而况毁礼止哀,灭其天性乎!
〔一〕据通鑑卷五十引袁纪补。
冬十月,羌寇张掖、武威。
十二月,高句丽围玄菟。
是岁宫死,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丧,发辽东、乐浪三郡兵出击之。议者以为可许。尚书陈忠曰:「前者宫桀恶,光不能討。今自死,宜遣使者弔问,因责让宫时所犯,告以赦令,不加诛责,取其后善。」后之。句丽由是服焉〔一〕。 〔一〕按范书东夷传,宫死於建光元年,通鑑亦同,而袁纪却置此段於上卷元初元年。按陈忠传,其任尚书在刘愷任司徒之后。据安帝纪,刘愷元初二年始代夏勤为司徒,故元初元年不可能有陈忠任尚书諫伐高句丽事。又袁纪此事之前有「是岁郡国十五地震」句,同一段不可能有两个「是岁」重出,且之后高句丽仍多次进犯,非「服焉」,至延光元年七月高句丽王始乞降,足明袁纪此记系误置,今移正之。
延光元年(壬戌、一二二)
春,夫余王遣兵助玄菟,使贡献。
三月丙午,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独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夏四月,京师地震〔一〕。 〔一〕范书安帝纪作「京师郡国二十一雨雹」,续汉五行志作「延光元年四月,郡国二十雨雹」。三书各异。按陈忠之书「近以地震策免三公」及「犹有风雷之变」句,当是先有地震,復有雨雹。
癸巳,司空陈褒以灾异免。 於是犹有风雷之变,有司復以追究三公。尚书仆射陈忠上书曰:「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一〕。故(天子)三公入则参议政事〔二〕,出则司察群后。然王者虚己,待以殊礼,在舆为軾,在坐为起〔三〕。汉典旧事,丞相所总,靡有不听。今之三公,有古之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之任,重於三公,凌夷已来,其渐久矣。近以地震策免司空,今言者復欲切让三公,以解天意。臣愚闇窃信宋景克己之诚\。孝成皇帝时,妖星守心,纳賁丽之说,令丞相方进自裁,卒不蒙其福〔四〕。以此况之,是非之分,具可详见。今尚书奏事,有所请造,及决天下罪法不依故事者,宜使左右责求其意,割而勿听。上顺古典之义,下防威福之专,置方圆於规矩,审轻重於权衡,诚\国家之典,万世之法也。」忠意在褒崇大臣,待下以礼,九卿疾病,使者临问,加赐钱帛,皆忠之议也。迁尚书令、司隶校尉。
〔一〕见论语八佾孔子对鲁定公之语。
〔二〕「天子」系衍文,刪。
〔三〕李贤引汉旧仪曰:「皇帝见丞相起,謁者赞称曰「皇帝为丞相起立」,乃坐。皇帝在道,丞相迎,謁者替称曰「皇帝为丞相下舆立」,乃升车。」
〔四〕事见汉书翟方进传。时賁丽为郎,善为星,见荧惑守心,言大臣宜当之,故成帝赐策迫方进自杀,以塞天责。
初,忠父太尉宠守正,不事诸邓,故忠不得志於其门。及邓氏被诛,眾庶多冤之,而忠数上书,陷成其恶。奏劾司农朱宠。太子之废〔一〕,诸名臣来历等守闕固爭,忠又劾奏,当世以此讥忠。
〔一〕太子,即顺帝刘保,永寧元年立,延光三年废,事见下文。
五月庚戌,宗正刘授为司空。 秋七月癸卯,京师地震〔一〕。
〔一〕范书、续汉志「京师」下均有「郡国十三」四字,袁纪恐脱。
庚申〔一〕,高句丽王乞降。
〔一〕本作「庚辰」。七月癸卯朔,无庚辰,据四部丛刊本逕改。
八月,羌寇敘州〔一〕。
〔一〕范书作「七月」时事。
戊子,阳陵寢殿火。本志曰:弃法律:逐大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今发於先陵,此天子將变象也。若曰:「不当废太子以自翦,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寢也。」
辛卯,黄龙见九真。 九月戊申,郡国二十七地震〔一〕。
〔一〕范书作「九月甲戌」,续汉志同袁纪。按是月壬寅朔,不当有「甲戌」,范书误。
冬十月,鲜卑寇雁门、定襄。
十一月,鲜卑攻〔太〕(九)原〔一〕。
〔一〕东汉无「九原」。范书作「太原」,据改。
二年(癸亥、一二三)
春正月,敦煌太守张璫上书陈边事曰:「臣在京师亦以为西域宜弃,今亲践其土地,乃知弃西域则河西不能自存。谨陈西域三策:今北虏呼衍王等展转蒲类、秦海左右,可发张掖、酒泉属国之吏士、义从,合三千五百人集崑崙塞,先击呼衍王,绝其根本;因发鄯善兵五千人胁车师后部,此上计也。若不能出兵,可置军司马,將士五百人,四〔郡〕(部)供其谷食,出据柳中,此中计也〔一〕。如亦不能,则弃交河城,收鄯善等悉使入塞,此下计也。」
〔一〕四郡,指河西四郡。蒋本误作「部」,据黄本改。
尚书陈忠上疏曰:「臣闻八蛮之寇,莫甚北虏。汉兴,高祖窘平城之围〔一〕,太宗屈供奉之耻〔二〕。故孝武忿怒,深惟久长之计,命遣虎臣浮河绝漠,穷其虏庭。当斯之时,黔首陨於狼望之北(山),中国弊於庐山之壑〔三〕,府库殫竭,杼轴空虚,算至车船,貲及六畜〔四〕。夫岂不怀虑久故也,遂规酒泉、敦煌四郡,以隔南羌〔五〕,开三十六国,妻以公主,以断其右臂。是以单于孤特,窜遁远藏。至於宣、元,遂备蕃臣,关徼不闭,羽檄不行。由此察之,戎狄可以威服,难以化洽。西藏內附日久,区区东望,叩关者数矣。此其不乐匈奴,慕汉之效也。今北虏已破车师,势必南攻鄯善,弃而不救,则诸国从矣。若然,则北虏财贿益增,胆势益殖,威临南羌,与之交连。如此,河西四郡危逼,不得不救,则百倍之役兴,不貲之费发矣。今议者但念西域绝远,恤之烦费,不见先世苦心勤劳之意。方今边郡守御之具不精,內郡武卫之备不修,敦煌孤危,远来告急,復不辅助,內无慰劳民吏,外无威示百蛮,蹙国减土,经有明戒〔六〕。臣以为敦煌宜置校尉,案旧增四郡屯兵,以西抚三十六国。建屯益兵,宣扬雷风,冀以折冲万里,震怖匈奴。」於是从之。
〔一〕汉初,匈奴南侵,高祖率军进击,被困于平城白登,后纳陈平之谋\,侥倖解围而归。事见史记匈奴传。
〔二〕汉书贾谊传载谊疏曰:「今匈奴嫚侮侵掠,至不敬也,为天下患,至亡已也,而汉岁致金絮采繒以奉之。夷狄征令,是主上之操也,天子共贡,是臣下之礼也。」故言其耻。
〔三〕「山」据范书西域传刪。又范书「中国」作「财幣」。 〔四〕李贤曰:「武帝时」国用不足,算至车船及六畜,言皆计其所得以出算。軺车一算,商贾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六畜无文。以此言之,无物不算。」算,税也,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此系资产税。
〔五〕蒋校曰:「以隔南羌,一本作以隔两羌。」而「南」字闕而不刊。黄本作「两羌」,龙溪精舍本作「戎羌」。按汉书西域传赞、范书西域传均作「南羌」,以羌在四郡之南故也。四郡如利刃,直插匈奴及婼羌之间,截断了他们联係。作「两」,作「戎」皆误,故逕补「南」字。
〔六〕诗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於乎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夏四月戊子,爵乳母王圣为野王君,圣女婿刘瑰为朝阳侯。
司〔徒〕(空)扬震诣闕上书曰〔一〕:「臣闻高祖与群后约,非功臣不得封。攻城野战,弃身沙漠,降服百蛮不羈之虏,然后得受茅土。故经制父死子继,兄亡弟及〔二〕,所以別亲疏,殊適庶,尊国体,重继嗣,防淫篡,绝奸谋\,百王不易之道。天子(不)专封,封有功;诸侯(不)专爵,爵有德〔三〕。今瑰无他功德,但以配阿母女,既忝位侍中,一时之间,超至封侯。稽之旧制〔四〕不合经义,行人喧譁,百寮不安。臣诚\知言与罪俱,辞与辜会,忝当台翰之任,故不敢不尽言之。」上不从。
〔一〕前明言刘方为司空,下文有言「司徒杨震为太尉」,此作「司空」,误也,故正之。范书、通鑑均系此事於建光元年未改元之前。
〔二〕见昭公二十二年公羊传。 〔三〕据范书及通鑑刪。
〔四〕范书杨震传作「不稽旧制」。
又为阿母起第舍,震復上疏曰:「臣闻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储;九年耕,有三年之储。故尧之遭洪水,民无菜色。传曰:「国无三年之储,非其国也。」〔一〕故丰年知礼,凶年减除。臣伏念灾害发起,弥以滋甚,百姓空虚,不能自赡。重以羌虏抄掠,二边云扰〔二〕,战斗之役,至今未息,兵甲军粮,恒不足给,殆非社稷安寧之术。伏见兴起津城门內第舍〔三〕,雕缮之饰,穷极巧妙,使者將作,转相逼促,盛夏土王,攻山採石,百姓布野,农民废业。臣闻「上之所取,财尽则怨,力尽则叛」〔四〕。怨叛之民,不可復使。故曰「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五〕。」上不从。
〔一〕见庄公二十八年谷梁传。其文曰:「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又淮南子主术篇曰:「二十七年而有九年之储。」,亦三年一储之意也。 〔二〕范书、通鑑均作「三边云扰」,胡注曰:「三边,东、西、北也。」
〔三〕李贤曰:「洛阳南面西头门也。」
〔四〕见庄公三十一年谷梁传。「叛」作「懟」。注曰「懟,恚恨也。」 〔五〕见论语顏渊有若对哀公问。
冬十月辛未,太尉愷久病罢,司徒杨震为太尉。
是时京都、郡国三十七地震〔一〕。
〔一〕范书安帝纪作「京师及郡国三地震」。续汉志作「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未知孰是。
三年(甲子、一二四) 春二月丙寅〔一〕,上与太子行幸泰山,復济阳今年田租。 〔一〕范书安帝纪作「丙子」。
戊子,凤皇集济阳,赐见者帛二十匹,凤皇所过亭部,无出今年租。赐天下男子爵二级。 壬辰,祠五帝于汶上明堂。 戊戌,祠孔子于闕里,及七十二弟子〔一〕。
〔一〕按戊戌上当脱「三月」二字。
遂幸东平、魏郡、河內。 壬戌,太尉杨震策免。
初,河內人赵腾诣闕上书陈得失〔一〕,收考治,詔下狱。震隱其狂直,上疏曰:「臣闻尧、舜之朝,设直諫之鼓,誹谤之木〔二〕,盖欲辟广四门〔三〕,开直言之路,〔博〕(转)采负薪〔四〕,尽贤愚之情也。乞全腾性命,以纳
春正月,高丽寇玄菟。
二月辛亥〔一〕,大赦天下。 〔一〕范书安帝纪作「癸亥」。按二月壬子朔,不当有辛亥,袁纪误。
三月辛巳〔一〕,皇太后邓氏崩。癸未,大敛,封大將军騭为上蔡侯〔二〕。丙子,葬和熹邓后〔三〕。
〔一〕范书安帝纪作「癸巳」。 〔二〕復申永初元年之命。
〔三〕范书作「丙午」,续汉书亦同。按是月辛巳朔,无丙子日,袁纪误。
初,上少号聪明,故太后立之。后有不可意,上乳母王圣知之,见太后久不归政,恐有废置意。中常侍、黄门郎李闰为上伺候,及后崩,因言邓悝兄弟尝从尚书邓防取废帝故事〔一〕,谋\欲立平原王为帝。
〔一〕范书「邓防」作「邓访」。 五月庚申〔一〕,有司奏故〔执〕金吾悝〔二〕、屯骑校尉弘、步兵校尉閶大逆无道,宜追夺爵土,以明褒贬。遂免悝子广宗、弘子广德等爵,宗族皆免归本郡。以騭不豫谋\,徙封沙罗侯〔三〕。行道为郡县所逼,騭与凤自杀,广宗、騭从弟遵、〔豹〕(约)皆自杀,〔四〕唯广德母与阎后同产故得免。以乐安侯康贤而有行,征为太仆卿。
〔一〕是月庚辰朔,无庚申。范书作「庚辰」,是。
〔二〕据范书补。
〔三〕范书邓騭传作「罗侯」。注曰:「罗,县,属长沙郡。」
〔四〕范书除遵、豹外,將作大匠邓畅亦一同自杀。
初,河间孝王子蠡吾侯翼与诸王子朝京师〔一〕,邓太后善翼之为人也,封翼为平原王,因留京师。及太后崩,上以翼谋\图不轨,窃闚神器,乃贬翼復蠡吾侯〔二〕。 〔一〕据范书章帝八王传言,汉顺帝永建五年,因翼父开上书愿分蠡吾县以封翼,帝许之,始为蠡吾侯。此时为诸侯王之子也。袁纪误。
〔二〕范书作「贬为都乡侯」,是。 封中常侍李闰、江京为列侯,赏发邓氏之谋\也。
大司〔农〕(徒)朱宠〔一〕,騭之所举,乃肉袒舆櫬上疏曰:「和熹皇后圣善之德,为汉文母。兄弟忠孝,同心忧国,宗庙有主,王室是赖。功成身退,让国逊位,歷世外戚,无与为比。当享积善之祐〔二〕,宜蒙谦约之报〔三〕。横以宫人单辞〔四〕,事不可信。騭等父母群从,不以寿终,尸丧流离,逆天威人。宜皆还葬,宠其遗孤,以答亡魂。」
〔一〕据范书改。
〔二〕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三〕易谦卦曰:「鬼神害盈而福谦。」又曰:「劳谦君子有终吉。」 〔四〕胡三省曰:「两造不备,又无征左者为单辞。」 安帝初,天灾疫,百姓饥饉,死者相望,盗贼\群起,四夷反叛。騭等祭节俭,罢力役,推贤进能,尽心王室,故天下赖以復安。乃被诛责,其事闇昧,眾庶多称其冤。上既闻之,又感宠之言,乃切詔州郡,还騭等丧,葬于旧塋,使使祠以中牢〔一〕,诸从兄弟归京师。
〔一〕中牢,即少牢,以羊豕为牲,诸侯礼也。见礼记王制。
袁宏曰:「夫吉凶由人〔一〕,而存亡有地,择地而处,君子所以无咎也。长木之摽,其势必顛〔二〕,势极故也。势极则受患,故无全物焉。然则贵盛之极,倾覆之所由也,外戚则尤甚焉。得之不以至公,宰割之日久也。夫人君之势,非不高且极也,置君於无过之地,万人莫之计。人臣则不然,比肩而立,相与一体也,操大权於天下,万物之所恶也。周公且犹狼狈,而况其余乎〔三〕?夫凭宠作威,以取倾覆,理用等矣。若乃推心向善,而不免闇昧之诛,所处之地危也。死而不异二者,自处之道,然未达择地之方。昔楚人三世杀其君,將立王子搜,搜逃之丹穴。楚人承以玉舆,燻之以薪,乃出。〔四〕故曰王子搜非恶为王,恶其为己患也。然则外戚之患也,非徒一己焦烂,而歷代贵宠,未有不患其为患〔五〕,岂不哀哉!」
〔一〕襄公二十三年左传曰:「祸福无门,唯人所召。」 〔二〕哀公十二年左传曰:「长木之毙,无不摽也。」
〔三〕史记鲁周公世家曰:「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
〔四〕事见庄子让王篇,「楚人」作「越人」。袁纪误。
戊申,有司奏尊清河王为孝德皇帝,左姬为孝德皇后,宋贵人为敬隱皇后。左姬,犍为武阳人。父坐事,姬与姊妹俱入掖庭〔一〕。和帝时,詔分宫人赐诸王,以姬〔与〕(为)清河孝王〔二〕。姬有令色,王绝重之,生孝安帝。
〔一〕范书言左姬伯父圣坐妖言伏诛,左姬字小峨,与其姊大娥没官为婢,入掖庭。
〔二〕据范书改。
於是天子始亲万机。尚书陈忠以为首政之初,宜征天下隱逸。乃詔公车以玄纁征南阳冯良、汝南周燮,皆称疾不至。
良字君卿〔一〕,少为县吏,从尉迎督邮。良耻冢役,因毁其车马,坏其衣冠,绝跡远遁。妻子见败车坏衣,皆以猛兽所食,遂发丧制服。良至犍为,从师受业十余年〔二〕,还乡里。虽处幽闇,必自整顿,非礼不动,乡里以为师。举贤良、方正、敦朴皆不行。
〔一〕东观记,范书皆作「字君郎」。
〔二〕按范书周燮传言良师乃犍为武阳人杜抚。杜抚虽於乡里授弟子千余人,然后应东平王苍之辟,至永平五年苍就国始归。不久復辟太尉府,建初中,卒于公车令职。传言良年三十入蜀,七十余岁卒。若以永平元年抚应辟计,至建光元年,近百岁矣;以建初元年计,亦八十余年,良岂能於蜀从抚受学达十余年之久!袁纪不言其师之名,恐其亦疑焉。 燮字彦祖,敦诗书,非法不言,所与交游者不过数四人,室家相待如宾客,化行乡党,举孝廉茂才,公车再征,皆不就。
上新听政,开諫諍路。尚书陈忠以直言为名,而人主不能容,乃上书通广帝意曰:「臣闻人君广山藪之大,纳切直之言。忠臣尽蹇蹇之节〔一〕,不畏逆耳之诛。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紂之譬〔二〕,孝文嘉袁盎人豕之喻〔三〕,世宗纳东方朔宣宏之正〔四〕,孝元容薛广德自刎之諫〔五〕。陛下崇宽厚之德,推宋景之诚\〔六〕,引咎责躬,咨访群吏。言事者新蒙採录,显列二台〔七〕,必承风而靡,爭效切直,如有管闚愚见,妄陈得失,虽苦口逆耳,不得事实,宜优游宽容,以遵四帝之绪也。」
〔一〕易蹇卦曰「王臣蹇蹇」。蹇通謇,履正居中,正直敢言之意。
〔二〕史记张丞相传曰:「昌尝燕时入奏事,高帝方拥戚姬,昌还走,高帝逐得,骑周昌项,问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紂之主也。」於是上笑之,然尤惮周昌。」
〔三〕史记袁盎传曰:「上幸上林,皇后、慎夫人从。其在禁中,常同席坐。及坐,郎署长布席,袁盎引郤慎夫人坐。慎夫人怒,不肯坐。上亦怒,起,入禁中。盎因前说曰:「臣闻尊卑有序则上下和。今陛下既已立后,慎夫人乃妾,妾主岂可与同坐哉!適所以失尊卑矣。且陛下幸之,即厚赐之。陛下所以为慎夫人,適所以祸之。陛下独不见「人彘」乎?」於是上乃说,召语慎夫人。慎夫人赐盎金五十斤。」
〔四〕汉书东方朔传曰:武帝为竇太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董偃,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处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淫乱之渐,其变为篡,是以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庆父死而鲁国全,管蔡诛而周室安。」上曰:「善。」又世宗乃武帝庙号,宣帝本始二年所议定。
〔五〕汉书薛广德传曰:元帝酎祭宗庙,出便门,欲御楼船,广德当乘舆车,免冠顿首曰:「宜从桥。」詔曰:「大夫冠。」广德曰:「陛下不听臣,臣自刎,以血污车轮,陛下不得入庙矣!」上不说。光禄大夫张猛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邪!」乃从桥。
〔六〕史记宋微子世家曰:「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忧之。司星子韦曰:「可移於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於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於岁。」景公曰:「岁饥民困,吾谁为君!」子韦曰:「天高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荧惑宜有动。」於是候之,果徙三度。」
〔七〕范书陈忠传曰:言事者,杜根、成翊世也。皆陈忠所荐者。时杜根为侍御史,成翊世为尚书郎。胡三省曰:「汉制:尚书、御史皆曰台。」
秋七月己亥,大赦天下〔一〕。
〔一〕范书作「己卯」。时改元建光,故赦天下。按己卯为朔日,己亥乃第二十一日,未知孰是。
八月甲子,故司徒刘愷为太尉。
九月戊子,上幸卫尉冯石〔府〕,〔赐〕(上)宝剑、玉玦〔一〕。(冬十二月)丙申,乃还宫〔二〕。
〔一〕据范书冯魴传改补。
〔二〕安帝幸冯石府不过十许日,岂能住长达三月之久。戊子至丙申,乃九天。「冬十二月」四字衍文也。 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一〕,坏城郭,压杀人。本志以为安帝不明、宫人与王圣专权之应也。
〔一〕续汉五行志作「九月己丑」,正与袁纪合。范书安帝纪作「冬十一月己丑」,陈璞据以改袁纪「冬十二月丙申」为「冬十一月丙申」,误也。
鲜卑寇玄菟。 庚子,绝大臣行三年丧〔一〕。尚书陈忠上疏曰:「昔先王孝治天下,始於爱亲,终於哀戚〔二〕。上自天子,至於庶人,尊卑贵贱,其义一也。夫人生三年,乃免父母之怀〔三〕,先圣缘情,著其节制。故曰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四〕。周室陵迟,礼制衰废,蓼莪之人作诗自伤曰:「缾之罄矣,惟罍之耻。」〔五〕言己不得终竟子道者,亦上之耻也。高祖受命,萧何创制,大臣有寧告之科〔六〕,合於致忧之义〔七〕。建武初,拨乱之世,国政草创,人伦未厚,鲜循三年之丧,以报顾復之恩〔八〕,礼义之废,实由於此。然仁道无远弘之即,是故籍田之科起於太宗〔九〕,孝廉之贡发於孝武,〔十〕郊祀之礼定于元、成〔十一〕,三雍之序备於永平〔十二〕,大臣送终,于今乃章,圣功美业,於是乎在。孟子有言:「老以及老,幼以及幼,天下可运\於掌。」〔十三〕臣愿陛下登高北望,以井陵之思揆臣子之心〔十四〕,则海內群生得其所。」上不从。 〔一〕元初三年初听大臣行三年丧,至此復断绝之。
〔二〕孝经序曰:「昔者明王以孝理天下也。」开宗明义章曰:「夫孝始於事亲。」丧亲章曰:「生事爱敬,死事哀感,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陈忠之言,皆本於此。
〔三〕惠栋曰:「马融论语注云:子生三岁,为父母所怀抱。」
〔四〕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五〕出诗小雅蓼莪。其言缾小而尽,罍大而盈,讽王不以财富恤贫济弱,民不得尽子道,示王之耻也。
〔六〕汉书高祖本纪师古注曰:「告者,请謁之言,谓请休耳。或谓之谢,谢亦告也。」又哀帝纪师古注曰:「寧谓处家持丧服。」汉书扬雄传注引应劭曰:「汉律以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又哀帝纪绥和二年六月詔曰:「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程树德汉律攷曰:「按陈忠传:元初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丧,建光中尚书復奏请绝告寧之典,如建武故事著於令。刘愷传云:「旧制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內外眾职并废丧礼。是终汉之世,士人小吏得行三年丧,大臣二千石例不得行也。」 〔七〕论语子张曰:「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马融曰:「言人虽未能自致尽於他事,至於丧亲,必自致尽。」
〔八〕徐天麟曰:「两汉丧服之制,虽不合于古礼,然士大夫至孝出于天性者,未尝不服三年之丧。在西都则公孙弘、原涉、河间王良:在东京则桓荣、韦彪、銚期、鲍昂及东平王敞、东海王臻兄弟,皆事亲尽爱,送终竭哀。二史书之,以为罕见,所以贬时俗之不能尽其通丧也。」又诗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復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蓼莪者,子长大之状貌。陈忠上文所言「蓼莪之人作诗」,亦指此诗。
〔九〕太宗,文帝庙号也。文帝二年詔曰:「农,天下之本也,其开藉田也。」袁纪「藉」作「籍」,二字可通。又范书「科」作「耕」。
〔十〕孝武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师古曰:「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
〔十一〕汉书韦贤传末引司徒掾班彪曰:「汉承亡秦绝学之后,祖宗之制因时施宜。自元、成后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復,故纷纷不定。何者?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各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观诸儒之议,刘歆博而篤矣。」
〔十二〕事见前明帝纪上卷永平二年史文。
〔十三〕见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前两句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十四〕李贤曰:「井陵,帝父母陵在,陵在清河,故北望也。」
袁宏曰:古之帝王所以篤化美俗,率民为善者也。因其自然而不夺其情,民犹有不及〔者〕〔一〕,而况毁礼止哀,灭其天性乎!
〔一〕据通鑑卷五十引袁纪补。
冬十月,羌寇张掖、武威。
十二月,高句丽围玄菟。
是岁宫死,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丧,发辽东、乐浪三郡兵出击之。议者以为可许。尚书陈忠曰:「前者宫桀恶,光不能討。今自死,宜遣使者弔问,因责让宫时所犯,告以赦令,不加诛责,取其后善。」后之。句丽由是服焉〔一〕。 〔一〕按范书东夷传,宫死於建光元年,通鑑亦同,而袁纪却置此段於上卷元初元年。按陈忠传,其任尚书在刘愷任司徒之后。据安帝纪,刘愷元初二年始代夏勤为司徒,故元初元年不可能有陈忠任尚书諫伐高句丽事。又袁纪此事之前有「是岁郡国十五地震」句,同一段不可能有两个「是岁」重出,且之后高句丽仍多次进犯,非「服焉」,至延光元年七月高句丽王始乞降,足明袁纪此记系误置,今移正之。
延光元年(壬戌、一二二)
春,夫余王遣兵助玄菟,使贡献。
三月丙午,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独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夏四月,京师地震〔一〕。 〔一〕范书安帝纪作「京师郡国二十一雨雹」,续汉五行志作「延光元年四月,郡国二十雨雹」。三书各异。按陈忠之书「近以地震策免三公」及「犹有风雷之变」句,当是先有地震,復有雨雹。
癸巳,司空陈褒以灾异免。 於是犹有风雷之变,有司復以追究三公。尚书仆射陈忠上书曰:「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一〕。故(天子)三公入则参议政事〔二〕,出则司察群后。然王者虚己,待以殊礼,在舆为軾,在坐为起〔三〕。汉典旧事,丞相所总,靡有不听。今之三公,有古之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之任,重於三公,凌夷已来,其渐久矣。近以地震策免司空,今言者復欲切让三公,以解天意。臣愚闇窃信宋景克己之诚\。孝成皇帝时,妖星守心,纳賁丽之说,令丞相方进自裁,卒不蒙其福〔四〕。以此况之,是非之分,具可详见。今尚书奏事,有所请造,及决天下罪法不依故事者,宜使左右责求其意,割而勿听。上顺古典之义,下防威福之专,置方圆於规矩,审轻重於权衡,诚\国家之典,万世之法也。」忠意在褒崇大臣,待下以礼,九卿疾病,使者临问,加赐钱帛,皆忠之议也。迁尚书令、司隶校尉。
〔一〕见论语八佾孔子对鲁定公之语。
〔二〕「天子」系衍文,刪。
〔三〕李贤引汉旧仪曰:「皇帝见丞相起,謁者赞称曰「皇帝为丞相起立」,乃坐。皇帝在道,丞相迎,謁者替称曰「皇帝为丞相下舆立」,乃升车。」
〔四〕事见汉书翟方进传。时賁丽为郎,善为星,见荧惑守心,言大臣宜当之,故成帝赐策迫方进自杀,以塞天责。
初,忠父太尉宠守正,不事诸邓,故忠不得志於其门。及邓氏被诛,眾庶多冤之,而忠数上书,陷成其恶。奏劾司农朱宠。太子之废〔一〕,诸名臣来历等守闕固爭,忠又劾奏,当世以此讥忠。
〔一〕太子,即顺帝刘保,永寧元年立,延光三年废,事见下文。
五月庚戌,宗正刘授为司空。 秋七月癸卯,京师地震〔一〕。
〔一〕范书、续汉志「京师」下均有「郡国十三」四字,袁纪恐脱。
庚申〔一〕,高句丽王乞降。
〔一〕本作「庚辰」。七月癸卯朔,无庚辰,据四部丛刊本逕改。
八月,羌寇敘州〔一〕。
〔一〕范书作「七月」时事。
戊子,阳陵寢殿火。本志曰:弃法律:逐大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今发於先陵,此天子將变象也。若曰:「不当废太子以自翦,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寢也。」
辛卯,黄龙见九真。 九月戊申,郡国二十七地震〔一〕。
〔一〕范书作「九月甲戌」,续汉志同袁纪。按是月壬寅朔,不当有「甲戌」,范书误。
冬十月,鲜卑寇雁门、定襄。
十一月,鲜卑攻〔太〕(九)原〔一〕。
〔一〕东汉无「九原」。范书作「太原」,据改。
二年(癸亥、一二三)
春正月,敦煌太守张璫上书陈边事曰:「臣在京师亦以为西域宜弃,今亲践其土地,乃知弃西域则河西不能自存。谨陈西域三策:今北虏呼衍王等展转蒲类、秦海左右,可发张掖、酒泉属国之吏士、义从,合三千五百人集崑崙塞,先击呼衍王,绝其根本;因发鄯善兵五千人胁车师后部,此上计也。若不能出兵,可置军司马,將士五百人,四〔郡〕(部)供其谷食,出据柳中,此中计也〔一〕。如亦不能,则弃交河城,收鄯善等悉使入塞,此下计也。」
〔一〕四郡,指河西四郡。蒋本误作「部」,据黄本改。
尚书陈忠上疏曰:「臣闻八蛮之寇,莫甚北虏。汉兴,高祖窘平城之围〔一〕,太宗屈供奉之耻〔二〕。故孝武忿怒,深惟久长之计,命遣虎臣浮河绝漠,穷其虏庭。当斯之时,黔首陨於狼望之北(山),中国弊於庐山之壑〔三〕,府库殫竭,杼轴空虚,算至车船,貲及六畜〔四〕。夫岂不怀虑久故也,遂规酒泉、敦煌四郡,以隔南羌〔五〕,开三十六国,妻以公主,以断其右臂。是以单于孤特,窜遁远藏。至於宣、元,遂备蕃臣,关徼不闭,羽檄不行。由此察之,戎狄可以威服,难以化洽。西藏內附日久,区区东望,叩关者数矣。此其不乐匈奴,慕汉之效也。今北虏已破车师,势必南攻鄯善,弃而不救,则诸国从矣。若然,则北虏财贿益增,胆势益殖,威临南羌,与之交连。如此,河西四郡危逼,不得不救,则百倍之役兴,不貲之费发矣。今议者但念西域绝远,恤之烦费,不见先世苦心勤劳之意。方今边郡守御之具不精,內郡武卫之备不修,敦煌孤危,远来告急,復不辅助,內无慰劳民吏,外无威示百蛮,蹙国减土,经有明戒〔六〕。臣以为敦煌宜置校尉,案旧增四郡屯兵,以西抚三十六国。建屯益兵,宣扬雷风,冀以折冲万里,震怖匈奴。」於是从之。
〔一〕汉初,匈奴南侵,高祖率军进击,被困于平城白登,后纳陈平之谋\,侥倖解围而归。事见史记匈奴传。
〔二〕汉书贾谊传载谊疏曰:「今匈奴嫚侮侵掠,至不敬也,为天下患,至亡已也,而汉岁致金絮采繒以奉之。夷狄征令,是主上之操也,天子共贡,是臣下之礼也。」故言其耻。
〔三〕「山」据范书西域传刪。又范书「中国」作「财幣」。 〔四〕李贤曰:「武帝时」国用不足,算至车船及六畜,言皆计其所得以出算。軺车一算,商贾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六畜无文。以此言之,无物不算。」算,税也,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此系资产税。
〔五〕蒋校曰:「以隔南羌,一本作以隔两羌。」而「南」字闕而不刊。黄本作「两羌」,龙溪精舍本作「戎羌」。按汉书西域传赞、范书西域传均作「南羌」,以羌在四郡之南故也。四郡如利刃,直插匈奴及婼羌之间,截断了他们联係。作「两」,作「戎」皆误,故逕补「南」字。
〔六〕诗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於乎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夏四月戊子,爵乳母王圣为野王君,圣女婿刘瑰为朝阳侯。
司〔徒〕(空)扬震诣闕上书曰〔一〕:「臣闻高祖与群后约,非功臣不得封。攻城野战,弃身沙漠,降服百蛮不羈之虏,然后得受茅土。故经制父死子继,兄亡弟及〔二〕,所以別亲疏,殊適庶,尊国体,重继嗣,防淫篡,绝奸谋\,百王不易之道。天子(不)专封,封有功;诸侯(不)专爵,爵有德〔三〕。今瑰无他功德,但以配阿母女,既忝位侍中,一时之间,超至封侯。稽之旧制〔四〕不合经义,行人喧譁,百寮不安。臣诚\知言与罪俱,辞与辜会,忝当台翰之任,故不敢不尽言之。」上不从。
〔一〕前明言刘方为司空,下文有言「司徒杨震为太尉」,此作「司空」,误也,故正之。范书、通鑑均系此事於建光元年未改元之前。
〔二〕见昭公二十二年公羊传。 〔三〕据范书及通鑑刪。
〔四〕范书杨震传作「不稽旧制」。
又为阿母起第舍,震復上疏曰:「臣闻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储;九年耕,有三年之储。故尧之遭洪水,民无菜色。传曰:「国无三年之储,非其国也。」〔一〕故丰年知礼,凶年减除。臣伏念灾害发起,弥以滋甚,百姓空虚,不能自赡。重以羌虏抄掠,二边云扰〔二〕,战斗之役,至今未息,兵甲军粮,恒不足给,殆非社稷安寧之术。伏见兴起津城门內第舍〔三〕,雕缮之饰,穷极巧妙,使者將作,转相逼促,盛夏土王,攻山採石,百姓布野,农民废业。臣闻「上之所取,财尽则怨,力尽则叛」〔四〕。怨叛之民,不可復使。故曰「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五〕。」上不从。
〔一〕见庄公二十八年谷梁传。其文曰:「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又淮南子主术篇曰:「二十七年而有九年之储。」,亦三年一储之意也。 〔二〕范书、通鑑均作「三边云扰」,胡注曰:「三边,东、西、北也。」
〔三〕李贤曰:「洛阳南面西头门也。」
〔四〕见庄公三十一年谷梁传。「叛」作「懟」。注曰「懟,恚恨也。」 〔五〕见论语顏渊有若对哀公问。
冬十月辛未,太尉愷久病罢,司徒杨震为太尉。
是时京都、郡国三十七地震〔一〕。
〔一〕范书安帝纪作「京师及郡国三地震」。续汉志作「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未知孰是。
三年(甲子、一二四) 春二月丙寅〔一〕,上与太子行幸泰山,復济阳今年田租。 〔一〕范书安帝纪作「丙子」。
戊子,凤皇集济阳,赐见者帛二十匹,凤皇所过亭部,无出今年租。赐天下男子爵二级。 壬辰,祠五帝于汶上明堂。 戊戌,祠孔子于闕里,及七十二弟子〔一〕。
〔一〕按戊戌上当脱「三月」二字。
遂幸东平、魏郡、河內。 壬戌,太尉杨震策免。
初,河內人赵腾诣闕上书陈得失〔一〕,收考治,詔下狱。震隱其狂直,上疏曰:「臣闻尧、舜之朝,设直諫之鼓,誹谤之木〔二〕,盖欲辟广四门〔三〕,开直言之路,〔博〕(转)采负薪〔四〕,尽贤愚之情也。乞全腾性命,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