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校注》 卷 第 二 十 一

作者:袁宏撰(晋) 周天游校注
  建和元年(丁亥、一四七)  春正月戊午,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二月,黄龙见譙。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一〕范书桓帝纪作「京师地震」。续汉五行志作「京都地震」。

  以定策功益封大將军梁冀万户,太尉胡广为安乐侯〔一〕,司徒赵诫为江南侯〔二〕,司空袁汤为安国侯〔三〕。

  〔一〕胡三省曰:「封淯阳县之安乐乡。」范书及续汉志直书乡侯。  〔二〕范书及续汉志均作「厨亭侯」。

  〔三〕范书及续汉志均直书作亭侯,不详安国亭所属之县。又「司空」原误作「司徒」,「汤」误作「阳」,皆逕正。

  六月,太尉胡广以病〔罢〕(薨)〔一〕。光禄勋杜乔为太尉。〔二〕

  〔一〕据范书改。广熹平元年薨,阅袁纪下文可知。

  〔二〕范书桓帝纪作「大司农杜乔为太尉」。按杜乔传,乔任大司农在汉安元年,后累迁至大鸿臚,建和元年时已迁光禄勋。则桓帝纪误也。通鑑亦作「光禄勋」。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为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为潁阳侯,不疑弟蒙为西平侯,梁冀子胡狗为襄邑侯,不疑子焉为潁阴侯,冀孙祧为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刘广等为列侯〔二〕。

  〔一〕范书梁冀传「焉」作「马」,「祧」作「桃」,又言皆受封於永兴二年。而杜乔传言「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无功並封」,且系於乔任大司农时。恐皆当以袁纪为是。

  〔二〕范书宦者传曰:「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腾为费亭侯。」腾,曹腾也。又隶释吉成侯州辅碑曰:「其封辅叶吉成侯。」

  太尉乔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贤赏罚为务。失国之主,其朝岂无贞干之臣,典誥之篇哉〔一〕?患得贤不用其谋\,韜书不施其教,闻善不信其义,听谗不详其理也。昔桀、紂之时,非无先王之书,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难移〔三〕,卒以亡国,已然之鉴也。陛下越从蕃王,龙飞即位〔四〕,应天顺人,万夫侧望,不急忠贤之赏,而先左右之封,伤善害德,谗諛暴兴。大將军梁冀,兄弟奸邪,倾动天下,皆有正卯之恶,未被两观之诛,而横见式敘,各受封爵,天下惆悵,人神共愤,非所为赏必当功,罚必有罪也〔五〕。夫有功而不赏,则为善失其望;奸回而不诛〔六〕,则为恶遂其性。故陈斧鉞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乐善。苟遂斯道,非徒伤治殄民为乱而已,至於丧身灭国,岂不慎哉!」

  〔一〕胡三省曰:「贞与楨同,干与榦同。筑垣墙必顺楨榦,以喻立国必顺贤才。」又曰:典誥「谓封爵之典策詔誥,以授有功,具有故事」。

  〔二〕汉书贡禹传曰:「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师古曰:「折,断也。非孔子之言则无以为中也。」折中之臣,即中正决断之臣也。

  〔三〕论语阳货曰:「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上智下愚非以地位贵贱而分,此即一证。

  〔四〕「龙飞」原误倒,据黄本及范书、全后汉文逕正。

  〔五〕「非所为」即「非所谓」,为谓通假。  〔六〕范书、通鑑、全后汉文「诛」皆作「詰」。

  乔字叔荣,河內林虑人也。少以孝悌称,歷位尚书、九卿,皆有名跡。是时梁氏贵盛,群臣莫不倾意,惟乔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为不及也。

  八月,立皇后梁氏〔一〕,太后之妹也。初为蠡吾侯妃,未及成礼,而帝即位,后入掖庭,数月立为皇后。

  〔一〕通鑑考异曰:「皇后纪、袁纪皆云八月而无日,帝纪云「七月,乙未」。以长历考之,七月戊申朔,无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九月,京师地震。  甘陵人刘文谋\立清河王为帝,●闭门拒文,事发觉伏诛。贬●为尉氏侯,徙桂阳郡,●自杀。

  冀於是诬太尉杜乔、故太尉李固与文通谋\,乔、固皆下狱。固门生勃海王调等十余人负鈇鑕诣闕理固。大將军长史吴祐伤固之枉,与冀爭之,冀怒不从。从事中郎马融主为冀作章表,融时在坐,祐谓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若诛,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乔、固遂死狱中,郡守承旨杀之。

  固字子坚,汉中南郑人。父郃为汉司徒〔一〕。固耽志於学,虽三公子,尝自负书,千里寻师,亲给洒埽,学行根深,无所不贯。四方之士自远而来,僉曰:「復至公辅矣。」

  〔一〕郃,原错作「邰」,逕改之。

  初,固二子宪公、季公,并为长吏,闻策免,皆弃官归。固知罪之將及,乃命二公將小子燮还乡里。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灭矣!自太公以来,积德累仁,何故遇此?」密与二公谋\共逃燮,实言还京师矣〔一〕,乡人信之。后被郡书,二公皆受害〔二〕。

  〔一〕「实」,黄本作「室」,皆误。疑当作「宣」。范书作「託」。

  〔二〕范书李固传注引袁宏纪曰:「基字宪公,兹字季公,並为长史,闻固策免,并弃官亡归巴汉。南郑赵子贱为郡功曹,詔下郡杀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宽,二子託服药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贱畏法,敕吏验实,就杀之。」今本多有脱误,然难以补入,录此备攷。又续汉书曰:「基,郾师长。」又范书李固传曰:「州郡收固二子基、兹於郾城,皆死狱中。」沈钦韩曰:「传云遣二子归乡里,又云下郡收固三子,基、兹之死,当在汉中本郡,云郾城误。」按,沈说是。

  王成者,固之仆隶也〔一〕。文姬厚为其资,以燮属成曰:「君执义於公家,其日久矣,是以临危託君以六尺之孤。若李氏復存,君之名义齐於程杵,富贵荣华与君同之。」成为义士,乃將燮往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仆,〔而成〕卖卜於市,阴相往来。会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时祭焉〔二〕。  〔一〕范书李固传作「门生」。续汉书、华阳国志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

  〔二〕「而成」二字据范书、续汉书补。又华阳国志汉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隨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可补袁纪之不足。又范书李固传注引谢承书曰:「燮远遁身於北海剧,託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均异。

  燮既归,文姬涕泣相对,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为汉忠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然梁氏久暴,动胁主威,令弟幸全血属,岂非天乎!宜杜绝眾人,慎勿令斥言加於梁氏。加梁氏则连主上,连主上则祸重至矣。」燮敬从姊言,卒以获全〔一〕。燮学行才艺亚於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华阳国志汉中士女赵子贱妻韩树南传曰:「及固小子燮得还,子贱虑燮报仇,赁人刺之。燮觉,告郡杀子贱。」

  〔二〕范书作「河南尹」。然华阳国志汉中士女作「迁京兆尹」,与袁纪同。恐范书误。

  吴祐字季英,陈留长垣人。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简写尚书章句。时祐年十二,諫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岭,僻在海边,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廷所疑,下为权豪所望〔一〕,此书若成,必载兼两〔二〕。昔马援以薏苡兴谤〔三〕,王阳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际,先贤所慎,愿君少留意矣。」恢笑而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矣〔五〕。」遂然其意,輟而不写。祐年二十,丧父,服除,居无担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遗,牧猪长罗泽中〔六〕。年四十余,乃为郡吏,举孝廉,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以褒贤赏善为务。吏民有以罪过相告诉者,祐輒闭阁自责,良久然后问之。民有词讼,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解,祐身至閭里自和之,自是之后,吏民不忍欺。

  〔一〕李贤曰:望,「希望其赠遗也」。

  〔二〕李贤曰:「车有两轮,故称两也。」

  〔三〕范书马援传曰:「初援在交阯,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慾,以胜瘴气。军还,载之一车。及卒,有上书譖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马武与於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状,帝益怒援。」袁纪未载此事。

  〔四〕汉书王吉传曰:吉字子阳。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畜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

  〔五〕周寿昌曰:「祐字季英,故其父恢以季札喻之。」按季札乃吴之贤人,而祐姓吴,字又作季英,故谓吴氏不乏季子。

  〔六〕范书吴祐传作「牧豕於长垣泽中」。东观记、续汉书亦同。按水经注济水曰:「圈称又言:「长垣县有罗亭,故长罗县也。」地理志曰:「王莽更长罗为惠泽。」后汉省并。长垣有长罗泽,即吴季英牧猪处也。」据此长垣泽本名长罗泽,以后归长垣县,故亦称长垣泽,袁纪因其旧称。

  十月,司徒赵诫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故太尉胡广为司空。  二年(戊子、一四八)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号〔一〕。  〔一〕范书作「加元服」。按礼记大传曰:「圣人南面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別衣服。」注曰:「徽号,旌旗之名也。」元服,汉书昭帝纪师古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加徽号,加元服,皆新帝即位后必行之礼。  庚午,大赦天下,赐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乡侯子为平原王〔一〕。

  〔一〕范书桓帝纪作「帝弟硕为平原王」。皇后纪作「帝弟平原王石」,河间孝王开传同帝纪。又通鑑「硕」作「顾」。侯康以为「硕」是,「石」乃声近之误。按袁纪上卷言封帝弟名为都乡侯,此又言名子为平原王,与范书、通鑑又异,未知孰是。

  五月癸丑,北宫德阳殿火。

  六月,立〔经〕(径)城侯〔理〕(悝)为清河王,改清河为甘陵〔一〕。

  〔一〕据范书及续汉郡国志改。

  七月,京师大水。

  十月,长平盗贼\陈景自号为皇帝子〔一〕,伏诛。  〔一〕范书桓帝纪作「黄帝子」。  三年(己丑、一四九)

  二月己丑,詔曰:「昔在前代,封墓軾閭〔一〕,所以激忠厉俗,以光后昆。故光禄大夫周举性侔夷、齐,直同史鱼。入参赞纳,出司京輦,有密静之风。予钦乃勋,將登三事,不幸夙终,朕甚惜焉。诗不云乎,「肇敏戎功,用锡尔祉。」〔二〕其赐钱千万,以旌素节。」  〔一〕书武成篇曰:武王入殷,释箕子囚,封比干墓,軾商容閭,皆礼贤之举也。

  〔二〕诗大雅江汉之辞,美召康公也。「功」今本作「公」,古通用。

  四月丁卯晦,雨肉大如手〔一〕。本志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时则赤祥。雨肉近赤祥也。是时太后摄政,梁冀专权,枉诛良臣李固、杜乔,天下冤之。

  〔一〕范书及续汉五行志「丁卯晦」下均作「日有食之」。又五行志系雨肉於「秋七月」,乃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疑袁纪「丁卯晦」下有脱文。

  十月,太尉赵诫以疾罢(太尉)〔一〕。司徒袁汤为太尉。

  〔一〕后之「太尉」,明系衍文,故刪。

  和平元年(庚寅、一五0)  正月甲子,大赦天下。

  己丑〔一〕,太后詔曰:「曩者遭家不造,大祸荐臻。钦惟宗庙之重,社稷之大,奚立明哲,將即委授。而东南西北,丑类未宾,故且总摄,助理万机。今悉討除,远慕復子明辟之义〔二〕,其及今辰,皇帝称制。」

  〔一〕范书標点本校勘记曰:「按汲本、殿本作「己亥」,袁纪作「己丑」,通鑑作「乙丑」,校补谓当以通鑑为正。今据改。」按正月甲子朔,无己亥,故范书误。乙丑乃第二日,己丑为二十六日。袁纪「乙」多误作「己」,当以校补之说为是。

  〔二〕书洛誥曰:「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復子明辟。」」注曰:「周公尽礼致敬,言我復还明君之政於子。子成王年二十,成人,故必归政而退老。」此乃梁太后病重,不得已而归政。  二月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甲午〔一〕,葬顺烈皇后。

  〔一〕三月癸亥朔,无甲午,疑乃甲申之误,故置乙酉之前。

  乙酉,爵大將军冀夫人为襄城君。

  夏五月庚辰,尊匽贵人为孝崇皇后,宫曰永乐,皆如长乐宫故事,以蕃后不得至京师,居真定〔王宫〕(五官)〔一〕。

  〔一〕王宫、五官形近而讹。范书皇后纪曰:「起宫室,分鉅鹿九县为后汤沐邑。」与袁纪异。

  元嘉元年(辛卯、一五一)

  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四月己丑,上微服幸河〔南〕(东)〔尹〕梁不疑府〔一〕。

  〔一〕据黄本改「东」作「南」,「尹」乃脱文,补之。范书杨秉传作「私过幸河南尹梁胤府」,通鑑从之。而沈钦韩曰:「梁冀子为河南尹在元嘉初元之后,袁纪是。」

  是日天大风,尚书杨秉諫曰:「臣闻瑞由德至,灾应事兴。传曰:「祸福无门,惟人所召。」〔一〕乃者暴风迅疾,殆必有异,上天不言,以灾异谴告。是以孔子曰:「迅雷烈风,必有变动。」〔二〕诗云:「敬天之怒,不敢驱驰。」〔三〕王者至尊,出入有常,敬蹕而行,清室而止,自非郊庙,鸞旗不驾〔四〕。故诗称「自郊徂宫」〔五〕,易曰:「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六〕。未有私从意志,日般游诸臣之家,降尊乱卑,等威无別,宿卫守空宫,璽紱委女妾,设有非常之变,任章之谋\〔七〕,上负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得备纳言,又以薄学充在劝讲,特蒙光识,见照日月,恩重命轻,敢陈其愚。」大將军冀怨秉,出为扶风太守。初秉侍讲,以经学见重。太常黄琼以秉劝讲帷幄,不宜外迁,留拜光禄大夫。当冀之时,抑而不用。

  〔一〕见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閔子马之语。杨伯峻曰:「此盖古时习语。荀子大略篇「祸与福邻,莫知其门」,淮南子人间篇「夫祸之来也,人自生之;福之来也,人自成之。祸与福同门,利与害为邻」,文子微明篇亦有此语。其意相近。」

  〔二〕见论语乡党,原文无「有」、「动」二字。  〔三〕出诗大雅板。

  〔四〕李贤引汉官仪曰:「前驱有云罕、皮轩、鑾旗车也。」

  〔五〕见诗大雅云汉。宫,宗庙也。

  〔六〕见易萃卦。  〔七〕汉书儒林传曰:「霍氏外孙代郡太守任宣坐谋\反诛。宣子章,为公车丞,亡在渭城界中,夜玄服入庙,居郎间,执戟立庙门,待上至,欲为逆,发觉,伏诛。」

  十月,司空胡广〔罢〕(薨)。太常黄琼为司空〔一〕。

  〔一〕范书桓帝纪言琼任司空於「闰月庚午」。

  十一月辛巳,京师地震。詔百官上封事,靡有所讳。〔举至孝〕独行之士各一人〔一〕。

  〔一〕据范书崔寔传补。  安平崔寔郡举诣公车,称病不对。退而论世事曰:「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其患在世承平,政渐衰而不改,俗渐弊而不悟,习乱安危,忽不自觉。或耽荒嗜欲,不恤万机;或悦眾言,莫知所从;或见信之臣,怀宠苟免;或疏远之士,言以贱废。是以纪纲弛而不振,智士捐而不用,悲夫!  自汉兴以来,三百余年矣〔一〕,政令刓\瀆,上下懈怠,风俗彫弊,人民偽巧,百姓囂然,復思中兴之功矣。救世之术,岂必〔体〕尧舜而治哉〔二〕?期於狃绝拯挠,去其烦惑而已。是以受命之君,创制改物;中兴之主,匡时补失。昔盘庚迁都,以易殷民之弊;周穆改刑,而正天下之失〔三〕。俗人守古,不达权变,苟执所闻,忽略所见,焉可与论国家之事哉!故言事者,颇合圣听,於今须有可採,輒见掎夺〔四〕。何者?其顽士则闇於时权,其达者则寡於胜负〔五〕。斯贾谊所以见悲於上世也,虽使稷、契〔復存〕〔六〕,犹不能行其志,而况下斯者乎?

  〔一〕范书崔寔传作「三百五十余岁矣」。

  〔二〕据政论补。

  〔三〕书吕刑:「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注曰:「吕侯以穆王命作书训,畅夏禹赎刑之法,更从轻,以布告天下。」

  〔四〕贾逵国语注曰:「从后牵曰掎。」  〔五〕政论「寡於胜负」作「寡不胜眾」。

  〔六〕据政论补。

  春秋之义,量力而举,度德而行〔一〕。今已不能用三代之法,故宜以霸道而理之。重赏罚,明法术,自非上德,严之则治,宽之则乱,其理然也。为国之法,有似理身,平则致养,疾则致攻。故德教者,治世之粱肉;刑法者,救乱之药石也。今以德除残,是犹粱肉治疾也,欲望疗除,其可得乎?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御安轡\马而忘其衔,四牡横驰,皇路险倾,必將钳勒鞭挞,以救奔败,岂暇鸣鑾,从容平路哉〔二〕!」

  〔一〕隱公十一年左传曰:「息侯伐郑,大败而还。君子曰:「不度德,不量力,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二〕李贤引家语曰:「古者天子以德法为衔勒,以百官为轡\策。善御马者,正衔勒,齐轡\策,鉤马力,和马心,故口无声而极千里。善御人者,一其德法,正其百官,均齐人物,和安人心,故刑不用而天下化也。」

  袁宏曰:观崔寔之言,未达王霸之道也。常试言之:夫礼备者德成,礼顺者情泰。德苟成,故能仪刑家室,化流天下〔一〕;礼苟顺,故能影响无遗,翼宣风化。古之圣人,知人伦本乎德义,万物由乎化风,陶铸因乎所受,训导在乎对扬〔二〕。崇轨仪於化始,必理备而居宗;明恭肃以弘治,则理尽而向化。斯乃君臣尊卑之基,而德和洽之本也。是以大道之行,上下顺序,君唱臣和,其至德风教,系乎一人,政化行於四海,无犯礼而王跡彰矣。

  〔一〕诗大雅思齐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注曰:「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为政治于家邦。

  〔二〕书说命下:「说拜稽首曰:「敢对扬天子之休命。」」注曰:「对,答也,答受美命而称扬之。」说者,傅说也。

  及哲王不存,礼乐凌迟,风俗自兴,户皆为政,君位且犹未固,而况万物乎!於斯时也,臣子自尽之日,將守先王之故典,则元首有降替之忧,欲修封域之旧职,则根本无倾拔之虑。故忠奋之臣,推其义心,不忍其事,思屏王室。故有自下匡上之功,以卑援尊之事,虽失顺序之道,然效忠之跡也。欲齐王体,则异乎承宣之美;欲同之不顺,而终有翼戴之功。故圣人因事作制,以通其变,而霸名生焉。春秋书齐晋之功,仲尼美管仲之勋,所以括囊盛衰,弥纶名教者也。

  夫失仁而后义,必由於仁〔一〕;失王而后霸,以致於霸,必出於忠。义诚\仁之不足,然未失其为忠也〔二〕。推此以观,则王霸之义於是见矣。

  〔一〕此句有脱文。

  〔二〕老子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初,上欲封大將军梁冀,使公卿会议其礼。特进安乐侯胡广、太常羊儒〔一〕,司隶校尉祝恬、太中大夫边韶等称冀之德宜比周公,锡之山川,封以附庸〔二〕。司空黄琼议曰:「昔周公辅相成王,制礼作乐,是以大启土宇,赐以山川,郊祀天地,行天子礼,此百世未有,唯周公宜之耳。萧何识高祖於泗上,霍光辅昭、宣於中兴,皆益户增封,以显其功〔三〕。冀合食四县,赏赐皆如霍光。使天下知赏必当功,爵不越德。」冀恨之,因地动策免琼。  〔一〕范书黄琼传作「羊溥」。  〔二〕诗鲁颂閟宫曰:「锡之山川,土田附庸。」  〔三〕史记萧相国世家曰:天下大定,何封酇侯,食邑多,不久益封二千户。后高祖闻韩信诛,又使使拜何为相国,益封五千户,令卒五百人,一都尉,为相国卫。又汉书霍光传曰:光废昌邑王而立宣帝,以策立功,帝益封光万七千户,与故所食凡二万户。

  丁亥,司空黄琼以灾异策免〔一〕。

  〔一〕范书作元嘉二年十一月免。然琼传言以朝廷从琼议,冀恨之,会以地动策免。事必不久,则当以袁纪为是。然按是月辛巳,京师地震,而朔日为甲寅,故无丁亥日。按元嘉二年十一月乙亥地震,是月有丁亥日,通鑑即以此从范书桓帝纪系此事於二年。录以存疑。

  是月,五色大鸟见己氏,时以为凤皇。本志以「政理衰缺,梁冀专权,皆羽孽之异也」。

  二年(壬辰、一五二)

  正月丙辰〔一〕,京师地震。

  〔一〕范书亦同。按是月壬午朔,无丙辰,疑皆误。  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崩。帝举哀洛阳西乡。有司奏「礼为人后,制服有降,公卿已下各有差。赠送之礼仪,比恭怀皇后」。是时大將军梁冀辅政,匽氏无在位者。  八月,黄龙见句阳,又见允〔街〕(衙)〔一〕。  〔一〕据范书及续汉郡国志改。

  十月乙亥,京师地震。

  永兴元年(癸巳、一五三)

  五月丙申,大赦天下。

  十一月丁丑,减天下人死罪一等。民饥流亡数十万口,詔所在賑给〔一〕。

  〔一〕范书言民饥流亡乃秋七月,郡国三十三地震,及河水溢所致。又「口」作「户」。

  太尉袁汤致仕。汤字仲河。初为陈留太守,褒善敘旧,以劝风俗。尝曰:「不值仲尼,夷、齐西山饿夫,柳下东国黜臣,致声名不泯者,篇籍使然也〔一〕。」乃使户曹吏追录旧闻,以为耆旧传〔二〕。数年薨,追赠特进,謚曰康侯。子成左中郎將,逢及隗并为三公。

  〔一〕论语公冶长孔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又卫灵公孔子曰:「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二〕隋书经籍志有汉议郎圈称撰陈留耆旧传。东汉时地方撰述耆旧传成风,不详圈称所撰与袁汤所命是否为一书。

  太常胡广为太尉,太仆黄琼为司徒。  二年(甲午、一五四)

  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初听刺史、二千石三年丧〔一〕。

  〔一〕按安帝元初三年初听行三年丧,建光元年復断之。此当作「復听」。范书及通鑑即作「復听」。袁纪作「初」误。  癸卯,京师地震。詔公卿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諫者各一人。

  潁川荀淑对策讥切贵幸,为梁冀所忌,出为朗陵侯相,吏民敬爱,称为神君焉。淑字季和,弃官隱居,以寿终。

  是时潁川鍾皓字季明,以德行称,官至林虑长。初,皓为本郡功曹,西门亭长陈寔未知名,皓独敬异焉。皓初辟公府,太守问:「有谁可代君者?」皓曰:「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门亭长陈寔可也。」自是名重海內。寔曰:「鍾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独识我?」  潁川李膺尝叹曰:「荀君清识难尚,鍾君至德可师。」皓之嫂,膺之姑也。有子曰覲〔一〕,与膺同年,而並有令名。覲为人好学慕古,有进退之行。膺祖太尉修常言:「覲似我家性,国有道不废,国无道免於刑戮者也。」復以膺妹妻之。覲屡被辟命,未尝屈就。膺谓覲曰:「孟軻以为「人无是非之心,非人也」〔二〕,弟於是何太无皂白邪?」覲尝以膺言告人曰:「元礼祖〔公〕(父)在位,诸〔父〕(从)並盛〔三〕,又〔讳〕(鍾)公之甥〔四〕,故得然乎。国武子好招人过,以为忽本〔五〕。岂其得保身全家!」〔六〕

  〔一〕范书鍾皓传「覲」作「瑾」。而三国志鍾繇传注引先贤行状,与袁纪同。

  〔二〕见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三〕皆据裴注引先贤行状改。

  〔四〕据黄本改,子言其父,不当直呼其姓,蒋本误改。  〔五〕国语周语曰:齐国佐对单襄公曰:「虽齐国子亦將兴焉,立於淫乱之国,而好尽言以招人过,怨之本也。」后齐人杀国武子。又成公十七年左传曰:齐庆克通于声孟子,鲍牵见之,以告国武子。武子召庆克而责之。声孟子怒,诉于灵公,灵公遂刖鲍牵而逐高无咎。又韦昭曰:「招,举也。」范书作「昭」。

  〔六〕先贤行状及范书以上鍾皓之语。

  袁宏曰:鍾生之言,君子之道。古之善人,內修诸己,躬自厚而薄责於人。至其通者,嘉善而矜不能;其狭者,正身而不及於物。若其立朝,为不得已而后明焉。事至而应之,非司人之短者也。如得其情,犹復託以藜蒸,使过而可得悔,失而自新之路长。君子道广,而处身之涂全矣。末世陵迟,臧否聿兴,执銓提衡,称量天下之人,扬清激浊,绳墨四海之士,於是德不周而怨有余。故君子道亢,而无必全之体;小人涂穷,而有害胜之心。风俗彫薄,大路险巇,其在斯矣。

  六月乙丑,封乳母马惠子初为列侯。

  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太尉胡广免,司徒黄琼为太尉,光禄勋尹颂为司徒。  闰月,蜀郡盗贼\李伯自称「太初皇帝」,伏诛。  元寿元年〔一〕(乙未、一五五)

  〔一〕范书、续汉书、通鑑均作「永寿」。又玄文先生李休碑(见蔡中郎集)、鲁相韩敕造孔庙礼器碑、吉成侯州辅碑(以上见隶释)亦均有「永寿」年号。袁纪作「元寿」,误。  正月戊申,大赦天下。

  二月,司、冀民饥,人民相食。詔所在賑给各有差。  时梁氏威势倾天下,而上无继嗣,灾异数见。潁阴人刘陶上疏曰:「盖人非天地无以寓生,天地非人无以为灵〔一〕。是故常非民不立,民非帝不寧。夫天地之与帝,帝之与民,犹〔首〕(手)之与足〔二〕,相须而行,混同一体,自然之势也。臣窃观之,今玄象错度,日月不明,地裂川溢,妖祥並兴,胤嗣仍绝,民率流亡。昔夏癸由此而废,商辛以斯而丧〔三〕,若不悔寤,恐惧將无及矣。

  〔一〕书泰誓曰:「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

  〔二〕据黄本改,范书刘陶传作「头」。

  〔三〕夏桀名履癸,商紂名辛。

  伏惟陛下,年隆德茂,中天称号〔一〕,袭常存之爵,修不易之制。目不视鸣条之事,耳不闻檀车之声〔二〕,天灾不卒有痛於肌肤,震蚀不卒有损於己身〔三〕。故蔑三光之错,不畏上天之怒,怡民饥之忧,忽震烈之变,轻无嗣之祸,殆国家之命,非所以彰美祖业,克保天祉者也。当今忠諫者诛,諛进者赏,嘉言结於忠舌,国命在於谗口,擅阎乐以咸阳,授赵高以车府〔四〕。夫危非仁不扶,乱非智不救。故武丁得傅说,以消鼎雉之变〔五〕:周宣用山甫,以济〔夷〕(幽)、厉之荒〔六〕。窃见冀州刺史朱穆、乌桓校尉李膺,皆履正清修,贞介绝俗。穆前在冀州,弹纠豪杰,埽灭饕恶,肃清万里,不仁者远,虽山甫不畏强御,诚\无以逾也。膺前后歷职,正身率下。及掌戎马,镇抚北疆,神武扬於朔州,彊胡慑於漠北。文既俎豆,武亦干戈,功遂身退,家无私积。斯则中兴之良佐,国家之柱臣也。宜还本朝,夹辅王室,不合久屈间曹,委於草莽〔七〕。

  〔一〕惠栋曰:「法言云:「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柳宗元云:「扬子极阴阳之数,此言知汉祚之方半耳。陶在灵帝而称中天,非也。」愚谓中天,犹日之中天,言歷数方永耳。」惠说是,而柳所言「灵帝」乃「桓帝」之误。

  〔二〕胡三省曰:「余按大雅大明之诗曰:「牧野洋洋,檀车煌煌。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陶盖用此檀车事,言桀紂贵为天子,得罪於天,流毒於民,而汤武伐之;亡国之事不接於帝之耳目,帝不知为戒也。」

  〔三〕「损」原误作「捐」,据范书逕改。

  〔四〕李贤曰:「赵高为车府令,与婿咸阳令阎乐谋\杀胡亥,事见史记也。」按谋\诛胡亥时,赵高为丞相。其任车府令在始皇末年。因其辖符璽事,故能于始皇崩后,作偽书,赐死扶苏,而立二世。袁纪此二语之意,乃言授恶人以要职,必至大祸也。

  〔五〕书高宗肜日曰:「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疏曰:「祖己以为王有失德而致此祥,遂以道义训王,劝王以脩德政。」高宗,武丁之尊号,其使百工求诸野,得傅说以为相,国势日盛。  〔六〕夷王,厉王之父;宣王,厉王之子。史记正义引纪年曰:夷王三年,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又厉王立,好利,暴虐侈傲,国人叛,厉王逃至彘而亡。事並见史记周本纪。幽王乃宣王之子,于文意不合,袁纪作「幽」,误。

  〔七〕胡三省曰:「前年朱穆得罪,李膺时亦免居纶氏。」

  臣恐小人道长,遂成其败,犯冒天顏,言诚\非议,知必以身脂鼎鑊,为海內先笑,所学之事,將復何恨!不学鬼谷之於东齐,而习秦仪之於周魏〔一〕,贾王孙於蜀郡,交猗顿之货殖,如此,亦可以示王室之爵,置天地之位矣。臣始悲天下之可悲,今天下亦悲臣之愚惑矣。」书奏,上善其言〔二〕。

  〔一〕鬼谷子隱居深山,终身不仕。秦、苏秦;仪,张仪。皆战国时著名说士,各主合纵连横,奔走于列国之间,以取卿相。  〔二〕范书作「书奏不省」。按永寿二年,拜膺为度辽將军,穆为尚书,则袁纪是。

  六月,匈奴叛,中郎將张奐击降之。

  太常韩縯为司空。

  二年(丙申、一五六)

  春正月,初听中常侍行三年丧〔一〕。

  〔一〕范书桓帝纪作「中官」。李贤曰:「中官,常侍以下。」  七月,鲜卑寇云中。  十月,京师地震〔一〕。  〔一〕范书及续汉五行志均作「十二月」,袁纪恐误。

  三年(丁酉、一五七)

  春正月癸未,大赦天下〔一〕。  〔一〕范书桓帝纪作「春正月己未」。徐绍楨曰:「永寿三年正月癸未朔,纪有己未,疑误。」  六月,司徒尹颂薨。司空韩縯为司徒〔一〕。

  〔一〕范书桓帝纪系此事於「冬十一月」。  是时有人上书言人所以贫困者,货轻也,欲更铸钱。事下群臣及太学之士。  时刘陶等在太学议曰:「夫读铸钱之詔,下及幽微,不遗穷贱,是以藿食之人〔一〕,敢悬书象魏〔二〕,听罪絳闕〔三〕。盖以为当今之忧,不在於此,在民有饥劳之怨,海內无耳目之变,乃箕子所谓佯愚而对也。臣不达殷人佯愚之虑,欲於不问而言甲子之事〔四〕。故念生鲜死久,復不敢极諫陈其要,请粗言生民之业。

  〔一〕李贤引说苑曰:「有东郭祖朝者,上书於晋献公曰:「愿闻国家之计。」献公使人告之曰:「肉食者已虑之矣,藿食者尚何预焉?」祖朝曰:「肉食者一旦失计於庙堂之上,若臣等藿食,寧得无肝胆涂地於中原之野?其祸亦及臣之身,安得无预国家之计乎?」  〔二〕周礼天官大宰曰:「乃悬治象之法於象魏,使万民观治象。」郑司农曰:「象魏,闕也。」即宫外之闕也。  〔三〕絳闕,宫闕也,犹言丹墀、紫宸。  〔四〕甲子事,指紂兵甲子日败于牧野,紂赴火而死。事见史记殷本纪。

  夫食者,有国之大宝,生民之至贵也。窃见比年以来,良苗尽於蝗螟之口,杼轴空於公孙之衣,野无青草,室如悬罄〔一〕,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监之事,岂谓钱之鍥薄、銖两轻重哉?今议者不达农殖之本〔二〕,多言铸钱之便。或欲因缘行诈,以贾国利。国利將尽,取者爭竞,故造铸钱之端,於是乎生。万人铸之,一人夺之,犹不能给;设令一人铸之,则万人夺之,虽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三〕,役不食之民,使不饥之士,犹不足无厌之求也。陛下圣德,愍海內之忧,感天下之难,欲铸钱齐货,以救其厄,此犹养鱼於沸鼎之中,棲鸟於烈火之上。  〔一〕出僖公二十六年左传载齐侯之语。「室如」四字本在「野无」句之上。

  〔二〕「今」字原闕,据黄本补。

  〔三〕「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八字出贾谊服赋,见汉书贾谊传。

  夫火土汤水,鱼鸟之所生,用之不时,必也焦烂。当今地广而不得耕,民眾而无所食,群小竞逐,吞噬无厌。诚\恐卒有役夫穷匠,起於板筑之间〔一〕,投斤攘臂,登高大呼,则愁怨之人,狼跳虎骇,响应云会,八方分崩,中夏鱼溃〔二〕。虽方尺之钱,不能救此,若不早寤,恐將及之。」上从之。  〔一〕胡三省曰:「贤曰:「役夫,谓如陈涉起蘄也。穷匠,谓如驪山之徒也。」余谓陈涉、黥布皆可以言役夫,穷匠则山阳铁官徒苏令等是也。」

  〔二〕僖公十九年公羊传曰:「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鱼烂而亡也。」注云:「梁君严刑峻法,一国之中无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状若鱼烂,鱼烂从內发,故云尔者。」

  延〔熹〕(嘉)元年(戊戌、一五八)〔一〕〔一〕据东观记、续汉书、范书及汉碑改。  夏五月甲戌晦,日有蚀之。京师蝗。

  六月,大赦天下。

  丙戌,初置博陵郡。

  诛侍中寇荣。荣,恂之曾孙,辩絜自善,少与人交,以此见害於贵宠。荣从兄子尚益阳长公主,帝又娶其从孙女於后宫。左右益恶之,乃陷荣以罪,宗族遂免归故郡。吏持之急,荣惧不免,奔闕自讼。未至,刺史张敬追劾荣以擅去边,有詔捕荣。荣亡命数年,会赦令,不得免,穷困,乃亡命山中上书曰:

  臣闻天地之於万物也好生,帝王之於万民也慈爱。陛下统天理物,作民父母,自生育已上,咸蒙德泽。而臣兄弟独为权门所嫉,以臣昏姻王室,谓臣將抚其背,夺其位,退其身,受其势。於是造作飞章,被以臣荣〔一〕,欲使坠於万仞之坑,践於必死之地。陛下忽慈母之仁,发投杼之怒〔二〕,有司承旨,驱逐臣门。臣輒奔走本郡,没齿无怨。臣诚\恐卒为豺狼横见噬食,故冒死诣闕,披布肝胆。

  〔一〕「荣」字据蒋校补,黄本作「宗」。

  〔二〕借曾参母听三人误传曾参杀人,惧而投杼下机,踰墙而走一事,以喻桓帝听信谗言,陷其於死地。

  刺史张敬好为諂諛,张设机牢,令陛下復兴雷霆之怒。司隶校尉应奉、河南尹何豹、洛阳令袁腾三官并驱,若赴讎敌,威加亡罪,罚及朽骨,但未掘壙出骸,剖棺露胔耳。残酷之吏,不顾无辜之害,欲使圣朝必加罚於臣荣〔一〕,是以不敢触突天威,而自窜山林,以陛下发神圣之听,启独见之明,距谗慝之谤,绝邪巧之言,救可济之民,援没溺之命,臣不意滯怒不为春夏息,淹恚不为顺时怠,布告远邇,求臣甚切,张罗海隅,置罝万里〔二〕,逐者穷人跡,追者极车轨,虽楚购伍员,汉求季布〔三〕,无以復过也。

  〔一〕「荣」字亦据蒋校补。

  〔二〕置,音苴,免网也。见说文。

  〔三〕楚平王诛杀伍奢,奢子员奔吴。楚悬赏粟五万石、爵执珪以购员。又汉初刘邦以曾数窘於项羽將季布,故购季布以千金,令敢藏匿者罪三族。事並见史记。

  自臣遇罚以来,三蒙赦令,无〔验〕(厌)之罚〔一〕,足以蠲除。而陛下疾臣逾深,有司咎臣〔甫〕(转)力〔二〕,止则见埽灭,行则为亡虏,苟生则为穷民,极死则为怨鬼,天广而无以自覆,地厚而无以自载,蹈陆有沈沦之忧,〔远〕巖墙有镇压之患〔三〕。精诚\足以感天,而陛下不悟。如臣元恶大憝,足备刀锯,陛下当班之市朝,坐之王庭,使三槐九棘平臣之罪〔四〕。无缘〔至〕万乘之前〔五〕,永无见信之期也。

  〔一〕据黄本及范书改。

  〔二〕据黄本及范书改。

  〔三〕据黄本及范书补。

  〔四〕周礼秋官朝士曰:「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眾庶在其后。」棘者,取其赤心而外刺;槐者,怀也,取其怀来人而与之谋\。三槐九棘,实指在朝之三公九卿诸大臣。

  〔五〕据范书补。  勇者不逃死,智者不毁名〔一〕,岂惜垂尽之命,愿赴湘沅之波〔二〕。故假须臾之期,不胜首丘之情,欲犯主怒,触帝禁,伏於两观之下,陈写痛毒之冤,然后登金鑊,入沸汤,虽死而不恨。悲夫!久生亦復何聊赖!愿陛下使臣一门颇有遗类,以崇天地宽厚之惠。谨先死陈情,临章泣血。  〔一〕国语鲁语申生曰:「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范书「毁名」作「重困」。名者,孝名也。

  〔二〕欲效屈原赴湘沅而死。

  上不省,遂灭寇氏〔一〕。

  〔一〕范书作「上省章益怒」。又范书寇荣传作「延熹中被罪」,又言「遇罚以来,三赦再赎」,则荣被诛不当在元年。

  袁宏曰:寇荣之心,良可哀矣,然终至灭亡者,岂非命也哉!性命之致,古人岂肯明之,其可略言乎?易称「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一〕,然则顺之与信,其天人之道乎,得失存亡,斯亦性命之极也。夫向之则吉,背之则凶,顺之至也。推诚\则通,易虑则塞,信之极也。故顺之与信,存乎一己者也。而吉凶通塞,自外而入,岂非性命之理,致之由己者乎?夫以六合之大,万物之眾,一体之所棲宅,犹秋毫之在马背也。其所资因,小许处耳。而贤者顺之以通,不肖者逆之以塞,彼之所乘,岂异涂辙哉?致之在己,故祸福无门之殊应也。

  〔一〕语见易系辞上,袁纪多有脱文,据以补。

  夫松竹贞秀,经寒暑而不衰;榆柳虚挠,尽一时而零落。此草木之性,修短之不同者也。廉洁者必有贪浊之对,刚毅者必遇彊勇之敌,此人事之对,感时之不同者也。咸自取之,岂有为之者哉?万物之为,莫不皆然,动之由己,应之在彼,犹影响形声,不可得而差者也。故君子之人,知动静,为否泰,致之在己也。缮性治心,不敢违理,知外物之来,由內而至,故得失吉凶,不敢怨天。夫然遇泰而不变其情,遭否而不慍其心,未尝非己,夫何悲哉!

  二年(己亥、一五九)

  三月甲午〔一〕,绝刺史、二千石三年丧。

  〔一〕三月辛丑朔,无甲午,或系甲子之错误。

  六月,鲜卑寇辽东。度辽將军李膺击破之。

  膺字元礼,潁川襄城人。初为蜀郡太守,威德並行。后转护乌桓校尉,会匈奴攻云中〔一〕,杀略吏民。膺亲率步骑,临阵交战,斩首二千级,羌寇远退〔二〕,边城安静。后以公事免官。天子贤刘陶之言,而嘉膺之能,迁度辽將军。先时疏勒、龟兹数抄张掖、酒泉、云中诸郡,吏民苦之。自膺在边,皆不復为害。匈奴、莎车、乌孙、鲜卑诸国,常不宾附者,闻膺威名,莫不威服。先时略取民,男女皆送还塞下。迁河南尹、司隶校尉。膺风格秀整,高自標持,欲以天下风教是非为己任,后进之士有升其堂者,皆以为登龙门。

  〔一〕范书李膺传「匈奴」作「鲜卑」。

  〔二〕疑「羌」系「虏」之误。

  七月,太尉黄琼免,太常胡广为太尉〔一〕。  〔一〕范书作延熹元年七月甲子以日食免。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献梁皇后。

  於是梁冀专权,其同己者荣显,违忤者劾死,百僚侧目,莫不从命,省中咳唾之音,冀必知之,台阁机事,先以闻冀乃得奏御。內外恐惧,上下钳口,而帝不得有所亲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专杀议郎邴尊〔一〕,上益怒之。於是亳贵人见幸〔二〕,冀嫉其宠,遣客夜盗其家,欲刺贵人母〔三〕。母入宫求哀,因言冀之罪。

  〔一〕邴尊,邓猛之姊婿也。冀恐其沮败猛易邓姓为梁姓,迺遣刺客杀尊於偃城。  〔二〕亳,黄本作「豪」,蒋本此作「毫」,下文仍作「亳」。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并作「亳」。按续汉书邓猛立为后,恶梁氏之姓,改姓亳。范书皇后纪作「薄」。亳乃薄之俗字,其以薄太后家谨良故改而为姓。黄本误,蒋本此作「毫」亦误,逕改。

  〔三〕贵人母名宣,初適邓香,生桓帝邓皇后猛。后改嫁梁纪,猛遂冒姓梁氏。

  八月癸酉,上问小黄门唐衡曰:「左右谁与冀不相得者?」衡曰:「单超、左悺前诣河南尹不疑,礼敬极简。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阳狱,二人诣谢而得免。徐璜、贝瑗非常私忿梁氏放横〔一〕,口不敢言。」於是上呼超、悺入室。上曰:「梁將军兄弟专朝,〔迫〕(追)胁內外〔二〕,公卿以下,从其风旨。今欲诛之,於常侍意如何?」皆对:「诚\为国贼\,当诛日久。臣等弱劣,未知圣意何如耳。」上曰:「审然者,常侍密图之。」对曰:「图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上曰:「奸臣胁国,当伏其罪,復何狐疑!」於是令衡呼璜、瑗,五人遂於宅中定议。上啮臂出血以为盟。超等曰:「陛下今计已定,勿復更言,恐为人所疑。」

  〔一〕贝瑗,范书作「具瑗」。  〔二〕据范书、通鑑及龙溪精舍本改。

  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黄门张惲入省宿,以防其变〔一〕。瑗敕吏收惲,以「自外来,谋\图不轨」。於是帝幸前殿,召公卿,勒兵,遣使者要冀大將军印綬,更封〔比〕(北)景都乡侯〔二〕。黄门令瑗將虎賁士千人,与司隶共捕冀宗亲洛阳狱,无少长皆诛之。冀自杀。追废懿献后为贵人。

  〔一〕胡三省曰:「使惲入禁中直宿,以防超等,而无上旨,径使惲入,自恃威行宫省,故敢然。」

  〔二〕据范书改。  初,上既与中官成谋\,乃召尚书令尹勋,使任其事。上素恶冀,仓卒恐不能办。勋临事明断,甚有方略。冀既诛,上嘉其能。

  坐冀所连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冀故吏、宾客免絀者三百余人,朝廷为之一空,唯光禄勋王躬、廷尉邯郸义在焉〔一〕。是时从禁中发使者交驰道路,公卿失其度,州府市朝閭里鼎沸,数日乃定,百姓莫不称快。冀财货已充王府用,减天下租税之半。

  〔一〕范书及通鑑「王躬」均作「袁盱」。

  先时立名行高节之士,多遭梁冀之害,免身苟荣而已,莫敢洁去就矣。唯周协不屈其志〔一〕,而独能自免於难,故士以此服之也。

  〔一〕范书「协」作「勰」。

  协字巨胜,周举之子,玄虚养道,以典坟自娱。初以父任为郎,自免归,征辟不就,杜门不出十余年。及延〔熹〕(嘉)初,乃开门延客,游谈宴乐。是秋梁冀诛,而协亦病卒,识者以为知命〔一〕。

  〔一〕识者,蔡邕也。

  初,冀之盛也,尚书陈霸上疏言其罪,请诛之。上不省。霸知为冀所害,七日不食而死。

  戊寅,太尉胡广、司徒韩縯以阿附梁冀减死一等。

  壬午,立皇后亳氏,实邓后也。后即邓香之女,香则禹之孙〔一〕。初后母宣起於微贱,间香生后。后適梁纪,故后冒姓梁氏。纪姊子孙寿,冀之妻也,进后入掖庭,有宠。立为皇后,恶梁姓之同,改为亳氏。

  〔一〕按范书梁冀传注曰:「香盖掖庭署人之名也。」不言是邓禹之孙。又续汉五行志曰:「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邓氏贵重,不当屡易其姓,且立为后,不即復邓氏姓,其非邓禹后裔明矣。

  封宣为长安君,追尊香为车骑將军,安阳侯。宣子演封南顿侯,位特进。

  后復姓邓氏,徙宣为昆阳君,演子康〔比〕(北)阳侯〔一〕,赏赐巨万。封平梁冀之功也〔一〕。

  〔一〕据黄本改。续汉郡国志中南阳郡有比阳县,范书作「沘阳」。  〔二〕「封平梁冀之功也」上当脱封宦者五侯事,即单超新丰侯、徐璜武原侯、贝瑗东武阳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  白马令李云上书,移副三府曰:「故大將军梁冀虽持权日久,今得诛之,犹召家臣殪而杀也。而猥封谋\臣万户,高祖闻之,得无见非?西北列將,得无不事?孔子曰:「帝者,諦也。」〔一〕今官位错乱,小人日进,财货公行,政治日消,是帝欲不諦乎?」上得云奏,大怒,送云黄门北寺,使中常侍管霸与御史、廷尉杂考之。弘农五官掾杜眾伤云以忠获罪,上书愿与同日死。帝愈怒,遂并下廷尉。

  〔一〕李贤引春秋运\斗枢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统调阴阳,招类使神,故称帝。帝之言諦也。」郑玄注云:「审諦於物色也。」

  廷尉奏「云不逊,欲获抗直之名;眾远为邀诉,皆大逆不道,请论如律」。霸入奏,上在濯龙池,霸跪言曰:「云,野泽愚夫;眾,郡中小吏,出於狂戇,不足加罪。」上谓霸曰:「使「帝欲不諦」,是何等语,而常侍欲原之邪?」顾小黄门吴伉可其奏。  大鸿臚陈蕃上疏救云曰:「臣闻所言,虽不识禁忌于上,其意归於忧国,但违將顺之礼。礼讥暴諫,然亦有狂狷愚忠。不顾诛族之祸者,古今有之。是以高祖忍周昌不讳之言,孝成皇帝赦朱云腰领之诛〔一〕。二主非不忿,此二臣以忠不思难,皆不罪之。今日杀李云,天下犹言陛下诛諫臣,所以臣敢触龙鳞也。」上不从,云、眾死狱中,蕃免归田里。

  〔一〕汉书朱云传曰:云於公卿前,斥宣帝师张禹尸位素餐,愿得尚方斩马剑以诛之。帝怒,令御史將下死不赦。左將军辛庆忌免冠叩头流血諫,上意解。并留云所折殿槛曰:「勿易!以旌直臣。」  袁宏曰:夫欲之则至,仁心独行,人君之所易,人臣之所难也。动而有悔,希意循制,人臣之所易,人君之所难也。右之君臣,必观其所易,而闲其所难。故上下恬然,莫不雍睦。逮於末世,斯道不存,居臣异心,上下乖违,各行所易,不顾其所难,难易之事交,而諫爭之议生也。

  夫諫之为用,政之所难者也。处諫之情不同,故有三科焉。推诚\心言之於隱,贵於诚\入,不求其功,諫之上也。率其所见,形於言色,面折庭爭,退无后言,諫之中也。显其所短,明其不可,彰君之失,以为己名,諫之下也。夫不吝其过,与眾功之,明君之所易,庸主之所难。触其所难,暴而扬之,中諫其犹致患,而况下諫乎?故諫之为道,天下之难事,死而为之,忠臣之所易也。

  古之王者,辩方正位,各有其事〔一〕。在朝者必諫,在野者不言,所以明职分,別亲疏也。忠爱心至,释耒而言者,王制所不禁也。无因而去,处言之地难,故君子罕为也。

  〔一〕周礼天官冢宰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十月,行幸长安,祠章陵。

  壬寅〔一〕,中常侍单超为车骑將军。  〔一〕十月戊辰朔,无壬寅。范书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纪有脱文。

  十二月,西戎犯塞。护羌校尉段熲討之。

  天竺国来献。

  故太尉黄琼为太尉,光禄大夫祝恬为司徒〔一〕。詔曰:「太尉黄琼清俭不挠,数有忠謇,加以典谋\深奥,有师傅之义。连在三司,不阿权贵,疾风知劲草,朕甚嘉焉。其封琼邟乡侯。」琼固让,不听。

  〔一〕此事范书系于十月之前,时胡广、韩縯以阿附梁冀免。又范书本传曰:「琼辞疾让封六七上,言旨恳惻,乃许之。」

  是时新诛梁冀,天下想望异政。故琼首为三公,多奏州县诸不法,死徙者十余人,海內翕然,副其耳目,上委任之。会单超等五侯擅权,琼自度力不能制,乃称疾不朝,上表曰:臣闻天者务刚其气,君者务彊其政〔一〕。是以王者居高履贵,则以德义为首;临危处难,则以忠贤为助,故能长守万国,保其社稷。而陛下即位以来,诸梁秉政,宦竖充朝,富擬王公,势倾海內。言之者輒族灭,称之者必显荣。忠臣惧死而杜口,万夫畏祸而括囊。故太尉李固、杜乔以直言干政,遂见残灭,贤愚伤心。故白马令李云指言宦官,以忠获罪,是使天下结舌,以忠为讳也。徐璜、唐衡、单超、贝瑗等於梁冀之盛,苟免相连,及其当诛,说以要赏。陛下不復澄清善恶,俱与忠臣尚书令尹勋等並时显封,使朱紫不別,粉墨杂糅,所谓销金玉於沙砾,碎珪璧於泥涂。四方闻之,莫不叩心,伤陛下失赏於见诬,亏爵於奸臣。夫谗諛相与,无高而不升;阿党相抑,无深而不沦。陛下年在方刚,圣虑未衰,愿还既误之封,折后族之势。夫怀宝者须世,抱璞者待时。〔二〕陛下诚\能行臣所陈,则怀宝抱璞之徒,特將竭力致身,以趋圣世。臣身轻任重,勤不补过,敢以垂死之年,陈不讳之言。」〔三〕

  〔一〕春秋繁露曰:「天不刚则列星乱其行,居不坚则邪臣乱其官。故为天者务刚其气,为君者务坚其政。」

  〔二〕指和氏先后献玉璞於楚厉王、武王,玉人不识,指璞为石,因此被刖左右足。文王即位,始命玉人理之,而得宝玉璧。事见韩非子。

  〔三〕范书系此表於延熹七年。  三年(庚子、一六0)

  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车骑將军单超薨。  闰月,羌寇张掖。护羌校尉段熲討之。  五月甲戌,詔曰:「汝南太守张彪、故河南尹鲍吉,与朕有潜龙之旧,皆封列侯。」

  六月辛酉〔一〕,司徒祝恬薨。光禄勋种暠为司徒〔二〕。

  〔一〕范书桓帝纪作「辛丑」。

  〔二〕范书桓帝纪作「司空盛允为司徒」。通鑑考异曰:「按祝恬薨后有盛允,允免,暠为司徒,相去半年,袁纪误也。」

  九月,泰山盗贼\群起。

  十二月,中郎將宗资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