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校注》 卷 第 二 十 六

作者:袁宏撰(晋) 周天游校注
  初平元年(庚午、一九0)

  春正月辛亥,大赦天下。

  侍中周毖、城门校尉伍琼说董卓曰:「夫废立事大,非常人所及。袁绍不达大体,恐惧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购之急,势必为变。袁氏树恩四世,门生故吏遍於天下,若收豪杰以聚徒眾,英雄因之而起,山东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则绍喜於免罪,必无患矣。」卓以为然,乃以绍为勃海太守。

  癸丑〔一〕,卓杀弘农王。

  〔一〕范书献帝纪作「癸酉」。按正月壬寅朔,无癸酉,范书误。

  卓使郎中令〔李〕(王)儒进酖於王〔一〕,曰:「服药可以辟恶。」王曰:「我无疾,是欲杀我尔。」不肯,强之。於是王与唐姬及宫人饮药,王自歌曰:「天道易兮运\何艰,弃万乘兮退守藩。逆臣见迫兮命不延,逝將去汝兮往幽玄。」唐姬起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颓,身为帝王兮命夭摧。死生异路兮从此乖,悼我煢独兮心中哀。」因泣下,坐者皆悲。王谓唐姬曰:「卿故王者妃,势不为吏民妻矣。自爱,从此与卿辞。」遂饮药而死。帝闻之,降坐尽哀。

  〔一〕据袁纪下文及范书、袁山松书改。又山松书言李儒为「弘农郎中」,按袁纪下卷曰:「儒前为弘农王郎中令」,则作「郎中」非。郎中令,武帝时更名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故此郎中令乃王国之官无疑矣。

  是时冀州刺史韩馥、豫州刺史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