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
作者:脱脱等《辽史》简介
辽史一百十六卷,元脱脱等修,记载辽政权二百多年(公元九○七--一二五年)的历史。其中也兼敍了辽以前契丹族和辽末耶律大石建立的西辽的历史。
契丹是我国历史上的古老各族之一,魏书、隋书等史都有传。唐末,封建军阀篡夺和瓜分农民起义的果实,在中原和南方各地分别建立自己的统治,契丹贵族耶律阿保机(辽太祖)则在祖国的北方疆土上建立了辽朝。它是一个以契丹贵族为主,联合一部分汉族地主和其他各族上层分子组成的政权。
辽朝和历代封建政权一样,设立史官。撰写起居注、日历,纂修实录。历次所修的实录,最后由耶律俨综合编订成书,后人称之为耶律俨实录。耶律俨,析津(今北京)人,本书有传。他的父亲耶律仲禧是在辽朝做官的汉人,本姓李,赐姓耶律。耶律俨本人官至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监修国史。
从今本辽史可以考见,耶律俨实录包括纪、志、传等部分,为后来编写纪传体辽史打下了基础。金朝两次纂修辽史,都以这部书为基本依据。第一次纂修在完颜亶(熙宗)时代,由耶律固、萧永祺先后执笔,皇统八年(公元一一四八年)宗成,未曾刊行,到元修辽史时稿本已散佚无存。第二次在完颜璟(章宗)时代,由移剌履、党怀英等十三人纂修,泰和七年(公元一二○七年)由陈大任最后完成,后人称之为陈大任辽史。当时由於修史的所谓「义例」未定,主要是金朝继承哪一朝的「帝统」问题还未解决。所以陈大任辽史也没有经金朝批准刊行。
元代中统二年(公元一二六一年)和至元元年(公元一二六四年),都曾议修辽、金二史。南宋亡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也由於「义例」未定,以至「六十余年,岁月因循」。关於「义例」的争论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主张仿晋书例,以辽、金作为「载记」,附於宋史;另一种主张仿南、北史例,以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史」,辽、金为「北史」。这个问题长期争议不决。直到元末至正三年(公元一二四三年),脱脱任纂修三史的都总裁,才决定辽、金、宋「各与正统,各击其年号」,由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陈绎曾四人分撰辽史。当时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很尖锐,各地人民相继起义,元政权处於风雨飘摇之中,财政又极困难,故三史都是仓促修成。其中辽史时间最短,只用了十一个月(至正三年四月到四年三月)。这次纂修即以耶律俨实录、陈大任辽史为基础,参考资治通鑑、契丹国志及各史契丹传等,稍加修订编排。撰成本纪三十卷,志三十二卷,表八卷,列传四十五卷,国语解一卷,共一百十六卷,就是现在这部辽史。
元修辽史时,既没有认真搜集和考订史料,再加上纪、志、表、传之间相互检对也很不够,因此前后重复,史实错误、缺漏和自相矛盾之处很多。甚至把一件事当成两件事,一个人当成两个人或三个人。这种混乱现象在二十四史中是很突出的。但由於耶律俨实録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唯一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
例如,天祚纪反映出,当辽朝对女真的战争节节失败的时候,汉族农民和各族人民纷纷起义,其中由安生儿、张高儿领导的起义军多达二十万人。又如营卫志、礼志提供了契丹部落的建置、分布,以及游牧民族风俗习惯的材料。地理志和百官志记録了当时的地理建置和农牧区统治机构的概况。本纪、部族表、属国表、二国外纪等部分还保存了一些研究契丹以外各族历史以及中外关系史的参考资料。从辽史里还可以看到,当时草原上由於农业的发展,手工业人口的增加,逐步出现了一些农业聚落和城市。特别是先后建立的上京和中京,与南京(今北京)有着密切的联击,从而沟通了这一广阔地区的经济和文化。
辽史於元顺帝至正五年(公元一三四五年)与金史同时刊刻,只印了一百部,这次的印本已经失传。明初修永乐大典引用的很可能就是这个初刻本。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系用几种元末或明初翻刻本残本拼凑而成,虽有不少脱误,但也有许多胜於后出诸本的地方。明南监本源於百衲本所据的元本。北监本脱误与南监本同,且偶有误改。清干隆殿本系据北监本校刻。道光殿本据四库本改译人名、官名等,有失原书面目。这次点校,以百衲本为工作本,用干隆殿本进行通校,以南、北监本和道光殿本进行参校。又用永乐大典所引辽史全部校对一过。另外,还用纪、志、表、传互校,并参考册府元龟、资治通鑑、续资治通鑑长编、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宋史、金史、契丹国志、辽文汇等书校订了史文的脱误。对於前人校勘成果,主要参考了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厉鹗辽史拾遗、陈汉章辽史索隐、张元济辽史校勘记(稿本)、冯家昇辽史初校、罗继祖辽史校勘记。原书卷首有关修史的材料移作附录。
契丹是我国历史上的古老各族之一,魏书、隋书等史都有传。唐末,封建军阀篡夺和瓜分农民起义的果实,在中原和南方各地分别建立自己的统治,契丹贵族耶律阿保机(辽太祖)则在祖国的北方疆土上建立了辽朝。它是一个以契丹贵族为主,联合一部分汉族地主和其他各族上层分子组成的政权。
辽朝和历代封建政权一样,设立史官。撰写起居注、日历,纂修实录。历次所修的实录,最后由耶律俨综合编订成书,后人称之为耶律俨实录。耶律俨,析津(今北京)人,本书有传。他的父亲耶律仲禧是在辽朝做官的汉人,本姓李,赐姓耶律。耶律俨本人官至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监修国史。
从今本辽史可以考见,耶律俨实录包括纪、志、传等部分,为后来编写纪传体辽史打下了基础。金朝两次纂修辽史,都以这部书为基本依据。第一次纂修在完颜亶(熙宗)时代,由耶律固、萧永祺先后执笔,皇统八年(公元一一四八年)宗成,未曾刊行,到元修辽史时稿本已散佚无存。第二次在完颜璟(章宗)时代,由移剌履、党怀英等十三人纂修,泰和七年(公元一二○七年)由陈大任最后完成,后人称之为陈大任辽史。当时由於修史的所谓「义例」未定,主要是金朝继承哪一朝的「帝统」问题还未解决。所以陈大任辽史也没有经金朝批准刊行。
元代中统二年(公元一二六一年)和至元元年(公元一二六四年),都曾议修辽、金二史。南宋亡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也由於「义例」未定,以至「六十余年,岁月因循」。关於「义例」的争论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主张仿晋书例,以辽、金作为「载记」,附於宋史;另一种主张仿南、北史例,以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史」,辽、金为「北史」。这个问题长期争议不决。直到元末至正三年(公元一二四三年),脱脱任纂修三史的都总裁,才决定辽、金、宋「各与正统,各击其年号」,由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陈绎曾四人分撰辽史。当时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很尖锐,各地人民相继起义,元政权处於风雨飘摇之中,财政又极困难,故三史都是仓促修成。其中辽史时间最短,只用了十一个月(至正三年四月到四年三月)。这次纂修即以耶律俨实录、陈大任辽史为基础,参考资治通鑑、契丹国志及各史契丹传等,稍加修订编排。撰成本纪三十卷,志三十二卷,表八卷,列传四十五卷,国语解一卷,共一百十六卷,就是现在这部辽史。
元修辽史时,既没有认真搜集和考订史料,再加上纪、志、表、传之间相互检对也很不够,因此前后重复,史实错误、缺漏和自相矛盾之处很多。甚至把一件事当成两件事,一个人当成两个人或三个人。这种混乱现象在二十四史中是很突出的。但由於耶律俨实録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唯一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
例如,天祚纪反映出,当辽朝对女真的战争节节失败的时候,汉族农民和各族人民纷纷起义,其中由安生儿、张高儿领导的起义军多达二十万人。又如营卫志、礼志提供了契丹部落的建置、分布,以及游牧民族风俗习惯的材料。地理志和百官志记録了当时的地理建置和农牧区统治机构的概况。本纪、部族表、属国表、二国外纪等部分还保存了一些研究契丹以外各族历史以及中外关系史的参考资料。从辽史里还可以看到,当时草原上由於农业的发展,手工业人口的增加,逐步出现了一些农业聚落和城市。特别是先后建立的上京和中京,与南京(今北京)有着密切的联击,从而沟通了这一广阔地区的经济和文化。
辽史於元顺帝至正五年(公元一三四五年)与金史同时刊刻,只印了一百部,这次的印本已经失传。明初修永乐大典引用的很可能就是这个初刻本。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系用几种元末或明初翻刻本残本拼凑而成,虽有不少脱误,但也有许多胜於后出诸本的地方。明南监本源於百衲本所据的元本。北监本脱误与南监本同,且偶有误改。清干隆殿本系据北监本校刻。道光殿本据四库本改译人名、官名等,有失原书面目。这次点校,以百衲本为工作本,用干隆殿本进行通校,以南、北监本和道光殿本进行参校。又用永乐大典所引辽史全部校对一过。另外,还用纪、志、表、传互校,并参考册府元龟、资治通鑑、续资治通鑑长编、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宋史、金史、契丹国志、辽文汇等书校订了史文的脱误。对於前人校勘成果,主要参考了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厉鹗辽史拾遗、陈汉章辽史索隐、张元济辽史校勘记(稿本)、冯家昇辽史初校、罗继祖辽史校勘记。原书卷首有关修史的材料移作附录。
《辽史》章节列表
- 卷一本纪第一 太祖上
- 卷二本纪第二 太祖下
- 卷三本纪第三 太宗上
- 卷四本纪第四 太宗下
- 卷五本纪第五 世宗
- 卷六本纪第六 穆宗上
- 卷七本纪第七 穆宗下
- 卷八本纪第八 景宗上
- 卷九本纪第九 景宗下
- 卷十本纪第十 圣宗一
- 卷十一本纪第十一 圣宗二
- 卷十二本纪第十二 圣宗三
- 卷十三本纪第十三 圣宗四
- 卷十四本纪第十四 圣宗五
- 卷十五本纪第十五 圣宗六
- 卷十六本纪第十六 圣宗七
- 卷十七本纪第十七 圣宗八
- 卷十八本纪第十八 兴宗一
- 卷十九本纪第十九 兴宗二
- 卷二十本纪第二十 兴宗三
- 卷二十一本纪第二十一 道宗一
- 卷二十二本纪第二十二 道宗二
- 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 道宗三
- 卷二十四本纪第二十四 道宗四
- 卷二十五本纪第二十五 道宗五
- 卷二十六本纪第二十六 道宗六
- 卷二十七本纪第二十七 天祚皇帝一
- 卷二十八本纪第二十八 天祚皇帝二
- 卷二十九本纪第二十九 天祚皇帝三
- 卷三十本纪第三十 天祚皇帝四
- 卷三十一志第一 营卫志上
- 卷三十二志第二 营卫志中行营
- 卷三十三志第三 营卫志下部族下
- 卷三十四志第四 兵卫志上
- 卷三十五志第五 兵卫志中御帐亲军
- 卷三十六志第六 兵卫志下五京乡下
- 卷三十七志第七 地理志一 上京道
- 卷三十八志第八 地理志二 东京道
- 卷三十九志第九 地理志三 中京道
- 卷四十志第十 地理志四 南京道
- 卷四十一志第十一 地理志五 西京道
- 卷四十二志第十二 历象志上 历
- 卷四十三志第十三 历象志中 闰考
- 卷四十四志第十四 历象志下 朔考
- 卷四十五志第十五 百官志一 北面朝官
- 卷四十六志第十六 百官志二 北面部族官
- 卷四十七志第十七上 百官志三 南面朝官
- 卷四十八志第十七下 百官志四 南面京官
- 卷四十九志第十八 礼志一 古仪
- 卷五十志第十九 礼志二 凶仪
- 卷五十一志第二十 礼志三 军仪 礼志四
- 卷五十二志第二十一 礼志五 嘉仪上
- 卷五十三志第二十二 礼志六 嘉仪下
- 卷五十四志第二十三 乐志
- 卷五十五志第二十四 仪卫志一舆服
- 卷五十六志第二十五 仪卫志二国服
- 卷五十七志第二十六 仪卫志三符印
- 卷五十八志第二十七 仪卫志四仪仗
- 卷五十九志第二十八 食货志上
- 卷六十志第二十九 食货志下
- 卷六十一志第三十 刑法志上
- 卷六十二志第三十一 刑法志下
- 卷六十三列传第一 后妃
- 卷六十四列传第二 宗室
- 卷六十五 列传第三
- 史卷六十六 列传第四
- 卷六十七 列传第五
- 卷六十八 列传第六
- 卷六十九 列传第七
- 卷七十 列传第八
- 卷七十一 列传第九
- 卷七十二 列传第十
- 卷七十三 列传第十一
- 卷七十四 列传第十二
- 卷七十五 列传第十三
- 卷七十六 列传第十四
- 卷七十七 列传第十五
- 卷七十八 列传第十六
- 卷七十九 列传第十七
- 卷八十 列传第十八
- 卷八十一 列传第十九
- 卷八十二 列传第二十
- 卷八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 卷八十四 列传第二十二
- 卷八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 卷八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 卷八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 卷八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
- 卷八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 卷九十 列传第二十八
- 卷九十一 列传第二十九
- 卷九十二 列传第三十
- 卷九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 卷九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 卷九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文学上
- 卷九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文学下
- 卷九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能吏
- 卷九十八 列传第三十六 卓行
- 卷九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 列女
- 卷一百 列传第三十八 方技
- 卷一百一 列传第三十九
- 卷一百二 列传第四十 奸臣上
- 卷一百三 列传第四十一 奸臣下
- 卷一百四 列传第四十二 逆臣上
- 卷一百五 列传第四十三 逆臣中
- 卷一百六 列传第四十四 逆臣下
- 卷一百七 列传第四十五 二国外记
- 卷一百八 列传第四十六 国语解
- 卷一百九 表第一
- 卷一百十 表第二
- 卷一百十一 表第三
- 卷一百十二 表第四
- 卷一百十三 表第五
- 卷一百十四 表第六
- 卷一百十五 表第七
- 卷一百十六 表第八
- 附录 进辽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