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公案》
作者:安遇时《龙图公案》简介
《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全名为《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又称《龙图神断公案》。公案小说,全书十卷,安遥时编。编著者安遥时生平事迹待考。 《包公案》实际上是一部有关包公故事的短篇小说集,每篇写一则包公断案的故事。其内容虽不连贯,但包公形象却贯穿全书。与其他公案小说一样,《包公案》的成书,也是源自民间故事的流传。宋元时代,商业、手工业的发达造成了都市的高度繁荣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在工商荟萃、人稠物穰的都市中,为适应日益壮大的市民阶层的文化娱乐需求,一种适合市井平民的“说话”艺术诞生于“瓦肆勾栏”之中。说话艺人敷演的故事被称为“话本”,后经文人整理,这种话本便成为最初的通俗短篇小说了。 《包公案》的题材,部分来自民间流传的包公故事,也有部分采录自史书、杂记和笔记小说中的有关材料而加以编排敷演成篇的。包拯,历史上实有其人,庐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宋仁宗时,曾官监察御史、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枢密副史等。《宋史·包拯传》称他“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日:‘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包公在开封府尹任上,以清正廉洁著称于世,深得百姓爱戴。有关包公的民间传说广为流传,宋元以来以包公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大量出现,包公形象不断被丰富、被理想化,成为封建社会中最著名的清官形象。这种现象是有其历史和社会原因的。在漫长的封建专制重压下生活的民众百姓苦不堪言,他们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寄托在“明君”和“贤臣”身上。帝王的生活对百姓来说是既陌生又遥远的,因此,清官、贤臣便成为百姓理想的寄托,并在各种文学艺术形式中成为主角。
小说的基本内容是歌颂包公的,写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明。通过他审理的一系列有关“人命”、“奸情”、“盗贼”、“争占”等类案件,作者塑造了一个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其中有些故事判斩了皇亲国戚,如《黄叶菜》、《狮儿巷》;有的故事揭露了土豪劣绅的狠毒凶残,如《栽赃》、《鬼推磨》;而《屈杀英才》、《久鳏》则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抨击。 《包公案》中的许多故事情节,为后来的《龙图耳录》、《三侠五义》等侠义公案小说所汲取。书中有的故事写得曲折生动,人物形象也较鲜明,但全书文意较差,思想性、艺术性两皆平平。但就是这些在当时社会上被认定的“非主流”作品,却得以广泛的流行。这并不奇怪,宋元时期市民阶层的崛起和市民文化的兴盛是侠义公案小说流行的根本原因。百姓的文化程度、文化心态和文化口味决定着各种文学艺术形式作品的公众认知度。时至今日,以包公故事为题材的戏曲、影视剧目仍然多达几十种。我们完全可以说,包公的故事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反腐倡廉、民众呼唤司法公正的今天,包公形象仍然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像其他公案小说一样,《包公传》中也夹杂了一些因果报应、鬼神梦兆等宿命论和封建迷信的内容。另外,作品中极力宣扬的忠君思想显然是对封建皇权的“愚忠”,这是不足取的。希望读者朋友们在阅读这本小说时加以甄别。
本书的版本分繁简两种,繁本十卷一百则。主要有清初刊本、四美堂刊本及干隆丙申重刊本。本书据四美堂刊本为底本,适当参照其他版本校点而成。囿于才识浅薄,学力不逮,校点中难免疏漏舛误之处,诚望方家及热心读者不吝指正,以便重印时订正,更臻完美。==============================================================================
《包公案》(原名《龙图公案》),作者:安遇时等(明),《包公案》是我国流传极广、影响深远的一部古典公案小说。它的主人公是以北宋刚正清廉、不畏权贵的龙图阁大学士包拯为原型,并将其神化为人神合一的超人:日理阳世,夜访阴司,借助神鬼托梦、异怪显灵,断案如神。它对后来的话本、小说、戏曲以及社会的影响都比深刻。
包拯(999-1062),北宋政治家。字希仁,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天圣五年(1027)进士及第,历知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知端州(今广东高要),有政绩,迁监察御史,后曾出任东京转运使、河北都转运使,及知瀛、扬、庐等州和知江宁府等。
仁宗朝号称北宋的太平盛世,实际上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很严重,庆历新政失败后,要求改革的呼声继续高涨,包拯便是其中一员。他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贪暴、懦弱的官吏;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抑制贵戚和宦官等的权利,轻徭薄赋,节省开支等。
至和三年(1056),包拯以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审案明察,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令行禁止。当时的男女老少都知道包拯,称呼他“包待制”,并说:“关节不到,有阎罗老包。”此前曾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后权御史中丞,立朝刚严,数论斥权幸大臣,建言兴利除弊。又任三司使,迁枢密副使用权。嘉佑七年(1062)病逝,终年64岁,谥孝肃。有《包拯集》(《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是家喻户晓的清官典型,南宋和金已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小说和戏曲,元剧中有大量的包公戏,后有小说《包公案》(《龙图公案》)流行。
小说的基本内容是歌颂包公的,写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明。通过他审理的一系列有关“人命”、“奸情”、“盗贼”、“争占”等类案件,作者塑造了一个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其中有些故事判斩了皇亲国戚,如《黄叶菜》、《狮儿巷》;有的故事揭露了土豪劣绅的狠毒凶残,如《栽赃》、《鬼推磨》;而《屈杀英才》、《久鳏》则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抨击。 《包公案》中的许多故事情节,为后来的《龙图耳录》、《三侠五义》等侠义公案小说所汲取。书中有的故事写得曲折生动,人物形象也较鲜明,但全书文意较差,思想性、艺术性两皆平平。但就是这些在当时社会上被认定的“非主流”作品,却得以广泛的流行。这并不奇怪,宋元时期市民阶层的崛起和市民文化的兴盛是侠义公案小说流行的根本原因。百姓的文化程度、文化心态和文化口味决定着各种文学艺术形式作品的公众认知度。时至今日,以包公故事为题材的戏曲、影视剧目仍然多达几十种。我们完全可以说,包公的故事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反腐倡廉、民众呼唤司法公正的今天,包公形象仍然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像其他公案小说一样,《包公传》中也夹杂了一些因果报应、鬼神梦兆等宿命论和封建迷信的内容。另外,作品中极力宣扬的忠君思想显然是对封建皇权的“愚忠”,这是不足取的。希望读者朋友们在阅读这本小说时加以甄别。
本书的版本分繁简两种,繁本十卷一百则。主要有清初刊本、四美堂刊本及干隆丙申重刊本。本书据四美堂刊本为底本,适当参照其他版本校点而成。囿于才识浅薄,学力不逮,校点中难免疏漏舛误之处,诚望方家及热心读者不吝指正,以便重印时订正,更臻完美。==============================================================================
《包公案》(原名《龙图公案》),作者:安遇时等(明),《包公案》是我国流传极广、影响深远的一部古典公案小说。它的主人公是以北宋刚正清廉、不畏权贵的龙图阁大学士包拯为原型,并将其神化为人神合一的超人:日理阳世,夜访阴司,借助神鬼托梦、异怪显灵,断案如神。它对后来的话本、小说、戏曲以及社会的影响都比深刻。
包拯(999-1062),北宋政治家。字希仁,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天圣五年(1027)进士及第,历知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知端州(今广东高要),有政绩,迁监察御史,后曾出任东京转运使、河北都转运使,及知瀛、扬、庐等州和知江宁府等。
仁宗朝号称北宋的太平盛世,实际上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很严重,庆历新政失败后,要求改革的呼声继续高涨,包拯便是其中一员。他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贪暴、懦弱的官吏;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抑制贵戚和宦官等的权利,轻徭薄赋,节省开支等。
至和三年(1056),包拯以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审案明察,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令行禁止。当时的男女老少都知道包拯,称呼他“包待制”,并说:“关节不到,有阎罗老包。”此前曾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后权御史中丞,立朝刚严,数论斥权幸大臣,建言兴利除弊。又任三司使,迁枢密副使用权。嘉佑七年(1062)病逝,终年64岁,谥孝肃。有《包拯集》(《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是家喻户晓的清官典型,南宋和金已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小说和戏曲,元剧中有大量的包公戏,后有小说《包公案》(《龙图公案》)流行。
《龙图公案》章节列表
- 第一回 阿弥陀佛讲和
- 第二回 观音菩萨托梦
- 第三回 嚼舌吐血
- 第四回 咬舌扣喉
- 第五回 锁 匙
- 第六回 包 袱
- 第七回 葛叶飘来
- 第八回 招帖收去
- 第九回 夹底船
- 第十回 接迹渡
- 第十一回 黄菜叶
- 第十二回 石狮子
- 第十三回 偷 鞋
- 十四回 烘 衣
- 第十五回 龟入废井
- 第十六回 鸟唤孤客
- 第十七回 临江亭
- 第十八回 白塔巷
- 第十九回 血衫叫街
- 第二十回 青靛记谷
- 第二十一回 裁缝选官
- 第二十二回 厨子做酒
- 第二十三回 杀假僧
- 第二十四回 卖皂靴
- 第二十五回 忠节隐匿
- 第二十六回 巧拙颠倒
- 第二十七回 试假反试真
- 第二十八回 死酒实死色
- 第二十九回 毡套客
- 第三十回 阴沟贼
- 第三十一回 三宝殿
- 第三十二回 二阴
- 第三十三回 乳臭不
- 第三十四回 妓饰无异
- 第三十五回 辽东军
- 第三十六回 岳州屠
- 第三十七回 久 鳏
- 第三十八回 绝 嗣
- 第三十九回 耳畔有声
- 第四十回 手牵二子
- 第四十一回 窗外黑猿
- 第四十二回 港口渔翁
- 第四十三回 红衣妇
- 第四十四回 乌盆子
- 第四十五回 牙簪插地
- 第四十六回 绣履埋泥
- 第四十七回 虫蛀叶
- 第四十八回 哑子棒
- 第四十九回 割牛舌
- 第五十回 骗 马
- 第五十一回 金 鲤
- 第五十二回 玉面猫
- 第五十三回 移椅倚桐同玩月
- 第五十四回 龙骑龙背试梅花
- 第五十五回 夺伞破伞
- 第五十六回 瞒刀还刀
- 第五十七回 红牙球
- 第五十八回 废花园
- 第五十九回 恶师误徒
- 第六十回 兽公私媳
- 第六十一回 狮儿巷
- 第六十二回 桑林镇
- 第六十三回 斗粟三升米
- 第六十四回 聿姓走东边
- 第六十五回 地 窨
- 第六十六回 龙 窟
- 第六十七回 善恶罔报
- 第六十八回 寿夭不均
- 第六十九回 三娘子
- 第七十回 贼总甲
- 第七十一回 江岸黑龙
- 第七十二回 牌下土地
- 第七十三回 木 印
- 第七十四回 石 碑
- 第七十五回 屈杀英才
- 第七十六回 侵冒大功
- 第七十七回 扯画轴
- 第七十八回 审遗嘱
- 第七十九回 箕帚带入
- 第八十回 房门谁开
- 第八十一回 兔戴帽
- 第八十二回 鹿随獐
- 第八十三回 遗 帕
- 第八十四回 借 衣
- 第八十五回 壁隙窥光
- 第八十六回 桷上得穴
- 第八十七回 黑 痣
- 第八十八回 青 粪
- 第八十九回 和尚皱眉
- 第九十回 西瓜开花
- 第九十一回 铜钱插壁
- 第九十二回 蜘蛛食卷
- 第九十三回 尸数椽
- 第九十四回 鬼推磨
- 第九十五回 栽 赃
- 第九十六回 扮 戏
- 第九十七回 瓦器灯盏
- 第九十八回 床被什物
- 第九十九回 玉枢经
- 第一百回 三官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