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条公案》
作者:陈玉秀《律条公案》简介
《律条公案》,全称《新刻海若汤先生汇集古今律条公案》。全书正文七卷,卷首一卷,共四十六则。上图下文,文半叶十行,行二十字。卷七前题“金陵陈玉秀选校 书林师俭堂梓行”,卷七后题“书林萧少衢梓行”,以此观之,萧少衢当是师俭堂主人。“海若”为明代著名戏曲家汤显祖之号,撰者署汤显祖显是伪托,可知是在汤显祖创作《牡丹亭》后,文名远播,故撰者以此招徕。
书中正文七卷,共分十四类案件,分别为谋害类、强奸类、奸情类、强盗类、窃盗类、淫僧类、除精类、除害类、婚姻类、妒杀类、谋产类、混争类、拐带类、节孝类。但每卷或一类、或两类、或三五类不等,亦无规律,大抵以故事长短多少划分。现存版本缺第二卷“强奸类”四则故事,仅存则目,即:《赵代巡断问奸杀贞妇》、《陈代巡断问强奸杀死》、《杨县尹断问强奸返害》、《刘太府断问强奸寡妇》。类中又分则,每类中则数亦不相等,正文共计四十六则。
卷首一卷所载均为法律案文,与小说内容无关,但可见白话公案小说发展初期作者之观念,在同类小说中可谓绝无仅有,今附于正文之后。此外,附录中“杖刑”、“杂犯”罚银数额,疑有误,未便擅改,姑存疑。
每则故事大多有叙述、有状词、有诉词、有判词、有撰者按语五部分内容,与明代其它公案小说大同小异。至于作品内容,与《详刑公案》、《详情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诸书互有出入,可见是辗转稗贩,殊少创作。主旨不外歌颂清官善断,造福百姓,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除个别案件曲折复杂,饶有情致外,大多借助动刑和异兆破案,缺少深入细致的调查,使作品本身缺乏艺术性。
书中正文七卷,共分十四类案件,分别为谋害类、强奸类、奸情类、强盗类、窃盗类、淫僧类、除精类、除害类、婚姻类、妒杀类、谋产类、混争类、拐带类、节孝类。但每卷或一类、或两类、或三五类不等,亦无规律,大抵以故事长短多少划分。现存版本缺第二卷“强奸类”四则故事,仅存则目,即:《赵代巡断问奸杀贞妇》、《陈代巡断问强奸杀死》、《杨县尹断问强奸返害》、《刘太府断问强奸寡妇》。类中又分则,每类中则数亦不相等,正文共计四十六则。
卷首一卷所载均为法律案文,与小说内容无关,但可见白话公案小说发展初期作者之观念,在同类小说中可谓绝无仅有,今附于正文之后。此外,附录中“杖刑”、“杂犯”罚银数额,疑有误,未便擅改,姑存疑。
每则故事大多有叙述、有状词、有诉词、有判词、有撰者按语五部分内容,与明代其它公案小说大同小异。至于作品内容,与《详刑公案》、《详情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诸书互有出入,可见是辗转稗贩,殊少创作。主旨不外歌颂清官善断,造福百姓,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除个别案件曲折复杂,饶有情致外,大多借助动刑和异兆破案,缺少深入细致的调查,使作品本身缺乏艺术性。
《律条公案》章节列表
- 卷一 谋害总类 董推官断问谋害举人
- 苏侯断问打死人命
- 陈府尹判问恶仆谋主
- 武主政断为父杀继母
- 马代巡断问一妇人死五命
- 吴推府断问船户谋客
- 魏恤刑因鸦咒鸣冤
- 卷二 强奸总类(有目无文)
- 卷三 奸情总类 傅代巡断问谋娶杀命
- 吴代巡断问娘女争锋
- 周县尹断翁奸媳死
- 强盗总类 丁太府断舟人劫财杀命
- 曹推官访出惯贼
- 岑县尹证儿童捉贼
- 吴推府断问僻山抢杀
- 徐代巡断抢劫缎客
- 卷四 窃盗总类 冯县尹断木碑追布
- 许典史断妇人偷鸡
- 淫僧总类 蔡府尹断和尚奸妇
- 晏代巡梦黄龙盘柱
- 张判府除游僧拐妇
- 曾主事断淫僧拐妇
- 除精总类 郑知府用神除蛇精
- 曾县尹判除木虱精
- 除害类 钟府尹断猛虎伤人
- 卷五 婚姻总类 戴府尹断姻亲误贼
- 苏县尹断指腹负盟
- 赵县尹断两姨讼婚
- 章县尹断残疾争亲
- 妒杀类 许兵巡断妒杀亲夫
- 卷六 谋产总类 吴按院断产还孤弟
- 韩代巡断嫡谋妾产
- 谢府尹断弟谋兄产
- 夏太尹断谋占田产
- 詹推府断霸占家产
- 混争总类 苏县尹断光棍争妇
- 项县尹断二仆争鹅
- 卷七 拐带总类 王减刑断拐带人妾
- 曹推府断拐带女子
- 节孝总类 周推府申请旌表节
- 彭守道旌表黄烈女
- 王县尹申请旌表孝妇
- 汤县尹申奖张孝子
- 附录 六律总括
- 编次纳赎则例歌括
- 纳纸则例
- 五刑定律
- 拟罪问答
- 金科一诚赋
- 执照类 娼妓从良照
- 寡妇改嫁照
- 杜绝后打照
- 告给引照身
- 保状类 保县官
- 妻保夫
- 母脱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