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二十五·王礼考二十
作者:马端临
○山陵
魏武王崩,遗令无藏金玉珍宝高陵(建安二十五年正月庚子崩,二月丁卯葬)。
文帝黄初二年十月,表首阳山东为寿陵。
帝自作终制曰:“礼,国君即位为卑,存不忘亡也(卑音扶历反。臣松之按:礼,天子诸侯之棺,各有重数;棺之亲身者曰卑)。昔尧葬林,通树之,禹葬会稽,农不易亩(《吕氏春秋》:尧葬於林,通树之;舜葬於纪,布廛不变其肆;禹葬会稽,不变人徒),故葬於山林,则合乎山林。封树之制,非上古也,吾无取焉。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使人之不得见也。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巳。故吾营此邱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季孙以敛,孔子历级而救之,譬之暴骸中原。宋公厚葬,君子谓华元,乐莒不臣,以为弃君於恶。汉文帝之不发,霸陵无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树也。霸陵之完,功在释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而释之忠以利君,明帝孝以害亲也。忠臣孝子,宜思仲尼、邱明、释之之言,鉴华元、乐莒、明帝之戒,存其所以安君定亲,使魂灵万载无危,斯则贤圣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也,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桑、霍为我戒’,不亦明乎?其皇后及贵人以下,不随王之国者,有终没皆葬涧西,前又以表其处矣。盖舜葬苍梧,二妃不从,延陵葬子,远在羸博,魂而有灵,无不之也,一涧之,不足为远。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灵,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
按:魏武父子遗令,俱欲薄葬,世传曹公疑冢七十有余,其防患至矣。秦始皇、高齐、神武俱厚葬,且杀匠徙以灭口。然易代之后,不免发掘。三人俱英雄而末著识达,则曹为优云。
始武帝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至黄初三年,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古不墓祭,皆设於庙。先帝高平陵上殿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遂革上陵之礼。及齐王在位九载,始一谒高平陵。
七年帝崩,葬首阳陵。自殡及葬,皆以终祭从事(五月丁巳崩,六月戊寅葬)。
明帝将送葬,曹真、陈群、王朗等以暑热固谏,乃止。
孙盛曰:“夫窀穸之事,孝子之极痛也。人伦之道,於斯为重。故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夫以义感之情,犹尽临隧之哀。况乎天性发中,敦礼者重之哉?
魏氏之德,仍世不基矣。昔华元厚葬,君子以谓弃君於恶,群等之谏,弃孰甚焉。”明帝景初三年,帝崩,葬高平陵(正月丁亥崩,二月癸丑葬)。
帝崩,殡於九龙殿。尚书访曰:“当以明皇帝谥告四祖,祝文於高皇称元孙之子,云何?”王肃曰:“礼称曾孙某,谓国家也。荀爽、郑元说皆云‘天子诸侯事曾祖已上,皆称曾孙’。”又访:“按汉既葬,容衣还,儒者以为宜如文皇帝故事,以存时所服。”王肃曰:“礼虽无容衣之制,今须容衣还而后虞,祭宜依尸服卒者上服之制。生时亵服,可随所存;至於制度,则不如礼。孔子曰‘祭之以礼’,亦为此也。诸侯之上服,则今服也。天子不为命服,然亦所以命服之上也。按汉氏西京故事,月游衣冠,则容衣也。言冠以正服,不以亵衣也。”尚书又访:“容衣还,群臣故当在帐中,常填卫见?”王肃曰:“礼不墓祭,而汉氏正月上陵。神座在西序,东向,百辟计吏前告郡之价,人之疾苦,欲先帝魂灵闻知。时蔡邕以为‘礼有烦而不可去,事亡如存’,况今无填卫之禁,而合於如事存之义。可见於门内,拜讫入帐,临乃除服。”
晋武帝泰始二年八月,诏曰:“此上旬,先帝弃天下之日,便已周年。思慕颊毒,欲诣陵瞻侍,以尽哀愤。主者具行备。”安平王孚、尚书令裴秀等奏: “陛下至孝,麻虽除,哀毁蔬食,有损神和。今虽秋节,尚有余暑,谒见山陵,悲感摧伤,宜降抑圣情,以慰万国。”帝曰:“朕得奉瞻山陵,以叙哀愤,体气自佳耳。”又曰:“今当见山陵,何心无服,其以行(详见《国恤门》)。”
晋宣王遗令:“子弟群官皆不得谒陵。”景、文遵旨。武帝犹再谒崇阳陵(景帝陵),一谒峻平陵(文帝陵),然遂不敢谒高原陵(宣帝陵),至惠帝复止也。 晋尚书问:按礼,天子七月葬。新议曰:“礼无吉驾象生之饰,四海遏密八音,岂有释其以服元黄黼黻哉!虽於神明,哀素之心已不称矣。辄除鼓吹吉驾卤簿。”孙毓驳:“《尚书·顾命》,成王新崩,传遗命,文物权用吉礼。又礼,卜家占宅朝服。推此无不吉服也。又巾车饰遣车,及葬,执盖从,方相元衣裳,此卤簿所从出也。今之吉驾,亦象生之义,凶服可除。鼓吹吉服,可设而不作。”挚虞曰:“按汉魏故事,将葬,设吉凶卤簿,皆有鼓吹。新礼无吉驾导从之文。愚按礼,葬有祥车旷左,则今之容车也。《春秋》郑大夫公孙虿卒,天子追赐大辂,使以行礼。又《士丧礼》,有道车、乘车,以象生存。此兼有吉驾明文。既有吉驾,则宜有导从。宜定新礼,设吉服导从,其凶服鼓吹宜除。”铭旌建太常。画日月星辰。杜云:“九仞,旒委地(杜元凯《丧服要集》云)。”遣车易以床举。奠祭之具及器藏物,皆覆以白练。
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免歌。新礼以为免歌出於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虽音曲摧怆,非经典所制,违礼设衔枚义。方在号慕,不宜以歌为名,除不免歌。挚虞以为:“免歌因倡和而为摧怆之声,衔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众。虽非经典所载,是历代故事。《诗》称‘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为名,亦无所嫌。宜定新礼如旧。”诏从之。
武帝崩,葬峻阳陵(四月巳酉崩,五月辛未葬)。 惠帝崩,葬太阳陵(十一月庚午崩,十二月巳酉葬)。
元帝崩,葬建平陵。明帝徒跣至於陵所(永昌元年闰十一月己丑崩,次年二月葬,系太宁元年)。
元帝崩后,诸公始有谒陵辞陵之事。盖由义同友执,率情而举也。成帝时,中宫亦年年拜陵,议者以为非礼,遂止。穆帝时,褚太后临朝,又拜陵,帝时幼也。孝武崩,骠骑将军、会稽王导子曰:“今虽制释服,至於朔日月半诸节,自应展情陵所,以一周为断。”於是至陵,变服单衣,烦渎无准,非礼意也。及安帝元兴元年,左仆射桓谦奏:“百僚拜陵,起於中兴,非晋旧典,积习生常,遂为近法。寻武帝诏,乃不使人上诸王拜陵。”及义熙初,又复江左之旧。
自汉、魏以来,群臣不拜山陵,王导以元帝卷同布衣,匪惟君臣而已,每一崇进皆就拜,不胜哀戚。由此诏百官拜陵,自导始。
明帝崩,葬武平陵(七月戊子崩,九月辛丑葬)。
成帝咸康七年,皇后杜氏崩。有司奏,大行皇后陵所作凶门柏历门,号明阳端门。诏曰:“门如所处。凶门柏历,大为繁费,停之(按蔡谟说,以二瓦器始死之祭,系於木,裹以苇席,置庭中,近南,门为重,今之凶门是其象也。礼,记虞而作主,今未葬,未有主,故以重当之。礼称为主道,此其义也。范坚又曰:“凶门非礼。礼有悬重,形似凶门。后人出门以表丧,俗遂行之。簿帐,即古吊幕之类也。”)。”
是时,又诏曰:“重壤之下,岂宜崇饰?陵中惟洁扫而已。”有司又奏,依旧选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为免郎。诏又停之。
成帝崩,葬兴平陵(六月癸巳崩,七月丙辰葬)。康帝徒行送葬,至阊阖门,乃升素舆至陵所。
康帝崩,葬崇平陵(九月戊戌崩,十月乙丑葬)。
穆帝永和八年,峻平、崇阳二陵崩(景帝、文帝陵)。帝临三日,遣殿中都尉王惠如洛阳,以卫五陵。 穆帝崩,葬永平陵(五月丁巳崩,七月戊午葬)。
哀帝崩,葬安平陵(二月丙辰崩,三月壬申葬)。 简文帝崩,葬高平陵(七月已未崩,十月丁卯葬)。 孝武帝崩,葬陵平陵(九月庚申崩,十月甲申葬)。 安帝义熙十二年,刘裕北伐,秦将姚光以洛阳降,兼司空高密王恢之修谒五陵。
安帝崩,葬休平陵(十二月戊寅崩,正月庚申葬)。
恭帝崩,葬冲平陵。
宋崔元凯《丧仪》云:“铭旌,今之也。天子丈二尺,皆施跗树於圹中。 遣车九乘,谓结草为马,以泥为车,疏布育,四面有障,置圹四角。以载遣奠牢肉,斩取骨胫,车各一枚。” 武帝,崩葬丹阳建康县蒋山初宁陵(五月癸亥崩,七月已酉葬)。
武帝母孝懿萧皇后崩,遗令:“汉世帝后陵皆异处,今可於茔域之外别为一圹,一遵往式。”乃开别圹,与兴宁合坟。
初,武帝微时,贫约过甚,孝皇之殂,葬礼多阙,帝遗旨太后百岁后不须葬,至今故称后遗令云。
文帝每岁正月谒初宁陵,孝武明帝,亦每岁拜初宁,长宁陵。
文帝崩,葬长宁陵(二月甲子崩,三月癸巳葬)。
孝武帝崩,葬丹阳秣陵县岩山景宁陵(五月庚申崩,七月丙午葬)。
明帝崩,葬临沙县莫府山高宁陵(正月已亥崩,七月戊寅葬)。
齐高帝崩,梓宫於东府前渚升龙舟,葬於武进泰安陵。於升龙舟卒哭,内外反吉(三月壬戌崩,四月丙午葬)。
武帝崩,葬景安陵(七月戊寅崩,八月丙寅葬)。
明帝崩,葬兴安陵。 梁武帝崩,葬修陵(五月丙辰崩,十二月乙卯葬)。
简文帝崩,葬庄陵(十月壬寅崩,次年侯景平,以四月乙丑日葬)。
陈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尚书左丞庾特云:“晋、宋以来,皇帝大行仪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庙,奏策奉谥。梓宫将登せ京,侍中欣奏,已称某谥皇帝。
遣奠,出於阶下,方以此时,乃读哀策。而前代策文,犹称大行皇帝,请明加详正。”国子博士、知礼仪沈文阿等谓:“应劭《风俗通》,前帝谥未定,臣子称大行以别嗣主。近检梁仪,自梓宫将登せ京,版奏皆某谥皇帝登せ京。伏寻今祖祭以奉策谥,哀策既在庭遣祭,不应犹称大行。且哀策篆书,藏於元宫,请依梁仪,以传无穷。”诏可。
武帝崩,六日成服,时朝臣共议大行皇帝灵座侠御人衣服吉凶之制,博士沈文阿议,宜服吉服。刘师知议云:“既称成服,本备丧礼。按梁昭明太子薨,成服侠侍之官,悉著斩,唯著凯不异,此即可拟。愚谓六日成服,侠灵座须服。”中书舍人蔡景历、江德藻、谢岐等同师知议。时以二议不同,乃启取左丞徐陵决断。陵云:“《山陵·卤簿》吉部伍中,公卿以下导引者,爰及武贲、鼓吹、执盖、奉车,并是吉服,岂容侠御独为?若言公御胥吏并服苴,此与梓宫部伍有何差别?若言文物并吉,司事者凶,岂容杖而奉华盖,衣而升玉辂邪?同博士议谢岐议。”曰:“灵筵宗庙,梓宫还出陵,实如左丞议。但山陵卤簿,备有吉凶,从灵舆者仪服无变,从梓宫者皆服苴。爰至士礼,悉同此制,此自是山陵之仪,非关成服。今谓梓宫灵,共在西阶,称为成服,亦无卤簿,直是爰自胥吏,上至王公,四海之内,必备。按梁昭明太子薨,略是成例,岂容凡百士庶,悉此日服重,而侍中至於武卫,最是近官,反鸣玉纡青,与吉不异?左丞既推以山陵事,愚意或谓与成服有殊。”众议不能决,乃具录二议奏闻。上从师知议。
武帝崩,葬万安陵(六月丙午崩,八月丙申葬)。
文帝崩,葬永宁陵(四月癸酉崩,六月丙寅葬)。
宣帝崩,葬显宁陵(正月甲寅崩,二月癸巳葬)。
后魏道武帝崩,葬盛乐金陵(天赐六年十月戊辰崩,永兴二年七月甲寅葬)。 明元帝崩,葬中金陵(十一月已巳崩,十二月庚子葬)。
太武帝崩,葬中金陵。
文成帝崩,葬中金陵(五月崩,八月葬)。
献文帝崩,葬中金陵。
孝文太和十四年,太皇太后冯氏崩,帝哀毁过礼,诸王公诣阙上表,请时定兆域,及依汉魏故事,并太皇太后终制,既葬,公除。诏曰:“自遭祸罚,慌惚如昨,奉侍梓宫,犹希仿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王公复上表固请,诏曰:“山陵可依典册丧服之宜,情所未忍。”帝欲亲至陵所,诏“诸常从之具,悉可停之。其武卫之官,防侍如法”。葬太后於永固陵。帝谒陵,王公固请公除。不从。
按:古者天子之丧,七月而葬。《左传》以为同轨至。荀卿子曰:“天子之丧,动四海,属诸侯。”又曰:“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士三月,皆使其须足容事,事足容成,成足容文,文足容备,曲容备物之谓道矣(须,待也,谓所待之期也。事,丧具也。道者,委曲容物备物者也)。”盖以万乘之尊,四海之广,丧期至於三年,则必备物尽礼,以致其孝,勿之有悔焉耳。此古孝子之心也。
秦、汉以来,习为短丧之制,例以既葬释服,於是惟恐葬期之不促。自两汉至六朝,人主之丧,大行在殡,少有及两月者,是天子而不克行大夫、士之礼也。魏孝文立行古道,独为三年之丧,而其臣狃於历代之制,固请释服。欲释重服,则必先促葬期,而帝答诏曰:“侍奉梓宫,犹希彷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固请而始葬,既葬而终不释服,贤矣哉! 孝文帝崩,葬长陵(四月丙午崩,五月丙申葬)。
初,帝孝於文明太后,乃於永固陵东北里余营寿宫,遂有终焉瞻望之志。及迁洛阳,乃自表西以为山陵之所,而方山虚宫号曰万年堂云(方山即永固陵)。
宣武帝崩,葬景陵(正月丁巳崩,二月甲午葬)。 孝明帝崩,葬定陵(二月癸丑崩三月乙酉葬)。
齐神武帝葬於邺西北漳水之西,号义平陵。
齐世子澄虚葬神武於漳水之西,潜凿成安鼓山石窟佛顶之旁为穴,纳其柩而塞之,杀其群匠。及齐之亡也,一匠之子知之,发石取金而逃。 文宣帝崩,葬武宁陵(十月甲午崩,次年二月丙申葬)。
孝昭帝崩,葬文静陵。
武成帝崩,葬永平陵(十二月辛未崩,次年二月甲申葬)。 周文帝崩,葬成陵。
孝闵帝崩,葬静陵。
明帝崩,葬昭陵(四月辛丑崩,五月辛未葬)。
武帝崩,葬孝陵(六月丁酉崩,七月已未葬)。
宣帝崩,葬定陵(五月已酉崩,七月丙申葬)。
隋文帝崩,葬太陵,与独狐后同坟异穴,士庶赴葬者,皆听入视陵内(七月丁未崩,十月乙卯葬)。
炀帝初葬哭公台下,后改葬雷塘。
唐高祖崩,葬献陵,在京兆府三凉县界(五月六日崩,十月庚寅葬)。
贞观九年,高祖崩。诏定山陵制度,依汉长陵故事,务存崇厚。时限既促,功役劳弊。秘书监虞世南上封事曰:“臣闻古之圣帝明王,所以薄葬者,非不欲崇高光明珍宝异物以厚其亲,然审而言之,高坟厚垅,珍物必备,此通为亲累,非曰孝也。是以深思远虑,安於菲薄,以为长久万代之计,割其常情以定之耳。
今为邱垅如此,其内虽不藏珍宝,亦无益也。之万代之后,人但见高坟大冢,岂谓无金玉也?臣之愚计,以为汉文霸陵,既因山势,虽不起坟,自然高敞。今之所卜,地势即平,不可不起。宜依《白虎通》所陈周制,为三仞之坟。其方中制度,事事减少。事竟之日,刻石於陵侧,书今封大小高下之式,明器所须,皆以瓦木,合於礼文,一不得用金银铜铁,使后代子孙,并皆遵奉。一通藏之宗庙,岂不美乎!且臣下除服,用三十六日,巳依霸陵;今为坟垅,又以长陵为法,非所依也。伏愿深览古今,为长久之虑。”书奏,不报。虞世南又上疏曰:“汉家即位之初,便营陵墓,近者十余岁,远者十五年,方始成就。今以数月之,而造数十年事,其於人力,亦以劳矣。汉家大郡五十万户,即日人众,未及往时,而工役与之一等,此臣所致疑也。”又公卿上奏,请遵遗诏,务从节俭。太宗乃令中书侍郎岑文本谓曰:“朕欲一如遣诏,朕臣子之心,不忍顿为俭素。如欲称朕崇厚之志,复恐百代之后,不免有废毁之忧。朕为此不能自决,任卿等平章,必令得所,勿置朕於不孝之地。”因出虞世南封事,付所司详议以闻。司空房元龄等议曰:“谨按汉高祖长陵高九丈,光武陵高六丈,汉文、魏文并不封不树,因山为陵。窃以长陵制度,过为宏侈;二丈立规,又伤矫俗。光武中兴明主,多依典故,遵为成式,实谓攸宜。伏愿仰遵故命,俯顺《礼经》。”诏曰:“朕既为子,卿等为臣,爱敬罔极,义犹一体,无容固陈节俭,陷朕於不义也。今便敬依来议。”於是山陵制度,颇有减省。
唐凡国陵之制,皇祖以上至太祖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腊、社冬一祭。皇考陵,朔、望及节祭,而日进食。又荐新於诸陵,其物五十有六品。始将进御,所司必先以送太常与尚食,滋味荐之如宗庙。
贞观十三年正月一日,太宗朝於献陵。先是日,宿设黄麾仗,周卫陵寝。至是质明,七庙子孙及诸侯、百寮、蕃夷君长,皆陪列於司马门内。太宗至小次,降舆纳履,哭於阙门,西面,再拜,恸绝不能兴。礼毕,改服入於寝宫。执馔,阅视高祖及先后服御之物。匍匐床前悲恸。左右侍御者,莫不欷。
十八年,帝谓侍臣曰:“昔汉家皆先造山陵,既达始终,身复亲见,又省子孙经营,不顿费人功,我深以此为是。古者因山为坟,此诚便事。九山孙耸迥绝,因而旁凿,可置山陵处,朕有终焉之理。”乃诏“营山陵於九山之上,足容一棺而已,务从俭约。又佐命功臣,义深舟楫,追念在昔,何日忘之,汉氏相将陪陵,又给东园秘器,笃终之义,恩意深厚。自今以后,功臣密戚及德业佐时者,如有薨亡,赐茔地一所,及赐以秘器,使窀穸之时,丧事无阙,凡功臣密戚请陪陵葬者听之。以文武分为左右而列,(坟高四丈已下,三丈已上);若父祖陪陵,子孙从葬者,亦如之(若宫人陪葬,则陵户为之成坟。凡诸陵皆置留守,领甲士,与陵令日知,巡警左右,兆域内,禁人无得葬埋。古坟则不毁之)。”
献陵陪葬名氏。楚国太妃万氏、馆陶公主、河王孝恭、襄邑王神符、清河王诞、韩王元嘉、彭王元则、道王元庆、郑王元懿、虢王元凤、酆王元亨、徐王元礼、滕王元婴、邓王元裕、鲁王元夔、霍王元轨、江王元祥、密王元晓、并州总管张纶、荣国公樊兴、平原郡公王长楷、谭国公邱和、巢国公钱九龙、刑部尚书刘德威、刑部尚书沈叔安。 十年十一月,葬文德皇后长孙氏於昭陵。帝为文刻之石,称皇后节俭,遗言薄葬。以为盗贼之心,止求珍货。既无珍货,复何所求?朕之本意,亦复如此。王者以天下为家,何必物在陵中乃为已有?今因九山为陵,凿石之工才百余人,数十日而毕,不藏金玉人马器皿,皆用土木形具而已。庶几奸盗息心,存殁无累,当使百世子孙,奉以为法。
上念后不已,於范中作层观望昭陵,尝引魏征同登,使视之。征熟视曰:
“臣昏毛不能见。”上指示之。征曰:“以为陛下望献陵。若昭陵,则臣固见之矣。”上泣为毁观。
太宗崩,葬昭陵。在京兆府醴泉县,因九层峰,凿山南西,深七十五丈,为元宫。山旁岩,架梁为栈道,悬绝百仞,绕山二百三十步,始达元宫门。顶上亦起游殿(五月已巳崩,八月庚寅葬)。 文德皇后即元宫后,有五重石门,其门外於双栈道上山起舍,宫人供养如平常。及太宗山陵毕,宫人亦依故事留栈道,准旧山陵使阎立德奏曰:“元宫栈道,本留拟有今日,今既始终永毕,与前事不同。谨按故事,唯有寝宫安神供奉之法,而无陵上侍卫之仪,望除栈道,固同山岳。”上鸣咽不许,长孙无忌等援引礼经,重有表请,乃依奏。 上欲阐扬先帝徽烈,乃令匠人琢石,写诸蕃君长贞观中擒服者颉利等十四人,列於北司马门内。
昭陵陪葬名氏 越国太妃燕氏、赵国太妃杨氏、纪国太妃韦氏、贤妃郑氏、才人徐氏、郑国夫人、彭城郡夫人、蜀王、赵王福、纪王慎、越王贞、嗣纪王澄、曹王明、蒋王恽、清河公主驸马程知亮、晋国公主驸马韦思安、豫章公主驸马唐善识、新兴公主驸马长孙曦、兰陵公主驸马窦怀哲、高密公主驸马段纶、长乐公主驸马长孙冲、遂安公主驸马王大礼、南平公主驸马刘元懿、衡阳公主驸马阿史那杜尔、新城公主驸马韦政举、城阳公主驸马薛、长广公主驸马杨师道、襄城公主驸马萧锐、长沙公主驸马豆卢让、安康公主驸马独孤彦、临川公主驸马周道务、普安公主驸马史仁表、中书令马周、中书令岑文本并男方倩、中书令崔敦礼、英国公李、卫国公李靖、虞国公温彦博、宋国公萧、申国公高士廉、梁国公房元龄、郑国公魏征、高阳公许敬宗、赵国公长孙无忌、莒国公唐俭、吏部侍郎马载、户部尚书李大亮、兵部尚书房仁裕、礼部尚书张复允、国子祭酒孔颖达、礼部侍郎孔志约、工部侍郎孔元惠、太常卿褚亮、礼部尚书虞世南、工部尚书阎立德、吏部侍郎姜晦、太常卿姜皎、殿中监唐嘉会、学士姚思廉、卫尉卿魏叔玉、光禄卿姜远、秘书监岑景俦、宗正卿李芝芳、光禄卿房光义并男原州别驾晖、咸阳县丞曜、卫尉卿房光敏并男阆州刺史诞、清河郡主婿赠鸿胪卿窦庭兰、金州刺史虞正松、洪州刺史吴黑闼、晋州刺史裴艺、宁州刺史窦义节、卫州刺史萧邺、吏部郎中马觊、幽州都督长孙敞、原州都督李政明、临淮公李规、琅琊公王珍、常州公李倩、千金公李俊、中山王李裾、汝州别驾房渐、左清道率房恒、江夏王道宗、雍州长史李弼、夔国公弘基、观国公杨仁恭、原州都督史幼虔、陕王府司马史为谦、芮国公豆卢行业、西平郡王李琛、简州刺史李震、安南都督姜简、薛国公阿史那忠、鄂国公尉迟敬德、嘉国公周仁护、丹阳公李客师、雁门公梁建方、虢国公张士贵、胡国公奏叔宝、周国公郑仁泰、大将军薛咄摩、大将军苏泥熟、大将军汉东公李孟尝、芮国公卢宽、大将军尉迟宝林、大将军阿史那道真、大将军邱行恭、大将军贺兰整、大将军张世师、大将军许洛仁、大将军张延师、大将军琅琊王骈、大将军怀德公于伯亿、左金吾大将军梁仁裕、大将军史大奈、大将军卞波利、大将军姜确、大将军可汗阿史那步真、大将军史奕、大将军李森、大将军阿史那德昌、大将军公孙雅靖、右监门将军执失善、左金吾将军房先忠、内侍张阿难、横野军都督拔拽、都督浑大宁、于阗王尉迟光、卢国公程知节、将军仇怀古、将军杜君绰、将军麻仁靖、将军贺拔俨、将军何道、将军杨思训、将军元仲文、将军豆卢承基、将军斛思正贵、将军徐定成、将军康野、将军段志元、将军薛万钧、将军元思元、将军李承祖、将军薛承庆、右卫郎将军尉迟昱、左卫郎将军姜昕、中郎将殷存爽、天册府记室薛收、右卫大将军李思摩、萨宝王赞普、新罗王女德贞(初,长孙无忌自於昭陵封内,先造坟墓,至上元元年九月七日,许归葬)。
永徽二年,有司言:“先帝时,献陵既三年,惟朔、望、冬至、夏秋伏腊、清明、社上食。今昭陵丧期毕,请上食如献陵。”从之。
六年正月朔,高宗谒昭陵,行哭就位,再拜,擗踊毕,易服,谒寝宫。入寝,哭踊,进东阶,西向拜号,久,乃荐太牢之馔,加珍羞,拜哭,奠馔,阅服御而辞,行哭出寝北门,御小辇还。
显庆五年,诏:岁春、秋季一巡,宜以王公行陵,太常、少卿贰之,太常给卤簿,仍著於令。 高宗崩,葬干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弘道元年十二月四日崩,次年八月庚寅日葬)。
干陵陪葬名氏。章怀太子贤、懿德太子重润、泽王上金、许王素节、王守礼、义阳公主、新都公主、永泰公主、安兴公主、特进王及善、中书令薛元超、特进刘番礼、尚书左仆射豆卢钦望、左仆射杨再思、右仆射刘仁轨、左卫将军李谨行、左武卫将军高侃。
始,《贞观礼》岁以春秋、仲月巡陵,至武后时,乃以四季月、生日、忌日遣使诣陵起居。景龙二年,右台侍御史唐绍上书曰:“礼不祭墓。唐家之制,春、秋仲月遣使具卤簿、衣冠巡陵。天授之后,乃有起居,遂为故事。夫起居者,参候动止,事生之道,非陵寝法。请停四季及生日、忌日、节日起居,准式二时巡陵。”手敕曰:“干陵岁冬至、寒食以外使,二忌以内使朝奉。他陵如绍奏。”至是又献、昭、干陵皆日日祭。太常博士彭景直上疏曰:“礼无日祭陵,惟宗庙月有祭,故王者设庙、祧、坛、单、为亲疏多少之数,立七庙,一坛、一单。
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单,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又谯周《祭志》:‘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庙,皆月朔加荐,以象平生朔食,谓之月祭,二祧之庙无月祭。’则古皆无日祭者。今诸朔、望食,则近於古之殷事;诸节日食,近於古之荐新。郑注《礼记》:‘殷事,月朔、半荐新之奠也。’又:‘既大祥即四时焉’。此其祭皆在庙,近代始以朔、望诸节祭陵寝,唯四时及腊五享庙。考经据礼,固无日祭於陵。唯汉七庙议,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庙,园各有寝、便殿,故日祭於寝,月祭於便殿。元帝时,贡禹以礼节烦数,愿罢郡国庙。丞相韦元成等又议七庙外,寝、园皆无复。议者亦以祭不欲数,宜复古四时祭於庙。后刘歆引《春秋传》‘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祭,二祧则时享,坛、单则岁贡’。后汉陵寝之祭无传焉,魏、晋以降,皆不祭墓。国家诸陵日祭请停如礼。”疏奏,天子以语侍臣曰:“礼官言诸陵不当日进食。夫礼以人情沿革,何专古为?干陵宜朝晡进奠如故。昭、献二陵日一进,或所司苦於费,可减朕常膳为之。”
武后崩,将合葬干陵,给事中严善思建言:“尊者先葬,卑者不得入。今启干陵,是以卑动尊,术家所忌。且元关石门,冶金锢隙,非攻凿不能开,神道幽静,多所惊渎。若别攻隧以入其中,即往昔葬时神位前定,更且有害。曩营干陵,因有大难,易姓建国二十余年,今又营之,难且复生。合葬非古也,况事有不安,岂足循据?汉世皇后别起陵墓,魏、晋始合葬。汉积祀四百,魏、晋祚卒不长,亦其验也。今若更择吉地,附近干陵,取从葬之义,使神有知,无所不通;若其无知,合亦何益?山川精气,上为列星。葬得其所,则神安而后嗣昌;失其宜,则神危而后嗣损。愿割私爱,使社稷久长。”中宗不纳。 中宗崩,葬定陵,在京兆府富平县界(六月二日崩,十一月已酉葬)。
睿宗崩,葬桥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五月十二日崩,十月庚午日葬)。
致堂《读史管见》言明皇於睿宗孝养素薄,故其崩也五月而遽葬,以为薄於其亲。然愚尝考之,自汉以来,并未尝守天子七月而葬之制,如隋以前历代葬期,多只在一两月之内,盖以预规山陵,而嗣君又急於从吉故也。虽至孝如晋武帝、魏孝文亦迫於其臣下之请,不免徇近代之制。惟以祸乱不克葬者,方有数月之淹,如梁武帝父子是也。至唐高宗崩,五月而葬,则以升遐之后,方营山陵,故少迟於前代,虞世南谏疏可见。及太宗预为寿域,则又不及五月。高宗以后,或迟或速,大概不越五、六月,虽少迟於近代,而终未能复古礼,明皇盖亦循故事耳。
致堂岂未之考邪?
桥陵陪葬名氏节愍太子重俊、宜城公主、金城公主、长宁公主、城安公主、定安公主、息阝国公主、彭国公王、驸马李思训。
开元十七年,元宗因拜桥陵至金粟山,睹冈峦有龙盘凤翔之势,谓左右曰:
“吾千秋后,宜葬於此。”后遂追先旨葬焉。
天宝二年制:“每岁以九月一日荐衣於陵寝”,又以“寒食荐饣易粥、鸡球、雷车,五月五日荐衣、扇。”
十三载制:“献、昭、干、定、桥五署改为台,令、丞各升一阶。”自后诸陵,例皆称台。
◎唐开元礼
△皇帝谒陵
行宫距陵十里,设坐於斋室,设小次於陵所道西南,大次於寝西南。侍臣次於大次西南,陪位者次又於西南,皆东向。文官於北,武官於南,朝集使又於南,皆相地之宜。前行二日,遣太尉告於庙。皇帝行至宫,即斋室。陵令以玉册进署。 设御位於陵东南隅,西向,有冈麓之阂,则随地之宜。又设位於寝宫之殿东陛之东南,西向。樽坫陈於堂户东南。百官、行从、宗室、客使位神道左右,寝宫则分方序立大次前。其日,未明五刻,陈黄麾大仗於陵寝。三刻,行事官及宗室亲五等、诸亲三等以上并客使之当陪者就位。皇帝素服乘马,华盖、伞、扇,侍臣骑从,诣小次。步出次,至位,再拜,又再拜。在位皆再拜,又再拜。少选,太常卿请辞,皇帝再拜,又再拜。奉礼曰:“奉辞”。在位者再拜。皇帝还小次,乘马诣大次,仗卫列立以俟行。百官、宗室、诸亲、客使序立次前。皇帝步至寝宫南门,仗卫止。乃入,繇东序进殿陛东南位,再拜;升自东阶,北向,再拜,又再拜。入省服玩,收拭帐箦,进太牢之馔,加珍羞。皇帝出樽所,酌酒,入,三奠爵,北向立。太祝二人持玉册於户外,东向跪读。皇帝再拜,又再拜,乃出户,当前北向立。太常卿请辞,皇帝再拜,出东门,还大次,宿行宫。若太子、诸王、公主陪葬柏城者,皆祭寝殿东庑;功臣陪葬者,祭东序。为位奠馔,以有司行事。或皇后从谒,则设大次寝宫东,先朝妃嫔次於大次南,大长公主、诸亲命妇之次又於其南,皆东向。以行帷具帐谒所,内谒者设皇后位於寝宫东,大次前,少东,先朝妃嫔位西南,各於次东,司赞位妃嫔东北,皆东向。皇帝既发行宫,皇后乘四望车之大次,改服假髻,白练单衣。内典引导妃嫔以下就位。皇后再拜,陪者皆拜。少选,遂辞,又拜,陪者皆拜。皇后还寝东大次,陪者退。皇后钿钗礼衣,乘舆诣寝宫,先朝妃嫔、大长公主以下从。至北门,降舆,入大次,诣寝殿前西阶之西,妃嫔、公主位於西,司赞位妃嫔东北,皆东向。皇后再拜,在位者皆拜。皇后繇西阶入室,诣先帝前再拜,复诣先后前再拜,进省先后服玩,退西厢东向立,进食。皇帝出,乃降西阶位。辞,再拜,妃嫔皆拜。谒大次更衣,皇帝过,乃出寝宫北门,乘车还。天子不躬谒,则以太常卿行陵。所司撰日,车府令具轺车一马清道,青衣、团扇、曲盖伞,列俟於太常寺门。设次陵南百步道东,西向。右校令具杂器以备洒扫。太常卿公服乘车,奉礼郎以下从。至次,设卿位兆门外之左,陵官位卿东南,执事又於其南,皆西向。奉礼郎位陵官之西,赞引二人居南。太常卿以下再拜,在位皆拜。谒者导卿,赞引导众官入,奉行、复位皆拜。出,乘车之他陵。有芟治,则命之。 自开元十七年以后,无亲谒陵故事。 元宗崩,葬泰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四月五日崩,次年三月辛酉葬)。
泰陵陪葬名氏。赠扬州大都督高力士。
肃宗崩,葬建陵,在京兆府醴泉县界(四月十八日崩,次年三月庚午日葬)。
建陵陪葬名氏。尚父汾阳王郭子仪(元和九年,左金吾卫大将军郭钊奏:
“亡祖子仪陪葬建陵,欲於坟所种植松楸。”敕:“如遇年月通便陵寝修营,宜令所司许其种植。”)。
宝历二年二月,太常奏:“追尊孝敬皇帝以下四陵,宜停朝拜事(孝敬皇帝恭陵、让皇帝惠陵、奉天皇帝齐陵、承文皇帝顺陵。)前件四陵,皆年追尊大号,皆是恩制,缘情而行,当时已不合经典,今乃二时朝拜,上拟祖宗,切以情礼之差,过犹不及。谨按《礼记》及历代礼文并国朝故事,皇帝旁亲无服。又云五代而亲属尽。伏以四陵,亲非祖宗,事无故德,缘情权制,礼合变更。有司因循,尚为常典。况今宗庙之上,迁代已远,尊卑降杀,朝拜须停。敕旨“依奏”。
代宗崩,葬元陵,在京兆府富平县界(五月二十日崩,十月已酉葬)。无陪葬。
葬代宗时,发引,帝见せ京车不当驰道,移指丁未之,问其故,有司曰: “陛下本命在午,不敢冲也。”上哭曰:“安有枉灵驾而谋自利乎?”命改辕直午而行。 贞元十四年,令有司修葺陵寝。以昭陵旧官先因火焚毁,故诏百官详议。议者多云“旧宫既被焚,请移就山下”。或有议请修旧宫者。上意亦不欲移,由是复以山上为定。於是遣左谏议大夫、平章事崔损完修八陵使,及所司计献、昭、干、定、泰五陵各造屋三百七十八,桥陵一百四十,元陵三十,唯建陵不复创造,但修葺而已。所缘陵寝中帷幄床蓐一事已上并令制置,上亲阅焉。 德宗崩,葬崇陵,在京兆府阳县界(正月崩,十月葬)。 无陪葬。
顺宗崩,葬丰陵,在京兆府富平阳县界(正月崩,七月葬)。
无陪葬。
宪宗崩,葬景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正月崩,五月葬)。
景陵陪葬名氏。惠昭太子宁、孝明太后郑氏、懿安太后郭氏、贤妃王氏。
穆宗崩,葬光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正月崩,十一月葬)。 光陵陪葬名氏。恭僖太后王氏、正献太后萧氏。
敬宗崩,葬庄陵,在京兆府三原县界(十二月崩,次年七月葬)。
庄陵陪葬名氏。悼怀太子普。 文宗崩,葬章陵,在京兆府富平县界(正月崩,八月葬)。
无陪葬。
武宗崩,葬端陵,在京兆府三原县界(三月崩,八月葬)。
端陵陪葬名氏。贤妃王氏。
宣宗崩,葬正陵,在京兆府阳县界(八月崩,次年二月葬)。 正陵陪葬名氏。婕妤柳氏。 懿宗崩,葬简陵,在京兆府富平县界(七月崩,次年二月葬)。
无陪葬。
僖宗崩,葬靖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三月崩,十二月葬)。 无陪葬。
昭宗崩,葬和陵,在河南府缑氏县界。 梁太祖崩,葬宣陵,在洛京伊阙县(六月五日崩,十月十日葬)。
后唐同光三年六月敕:“关内诸陵,顷因丧乱,类遭穿发,多未掩修。其下宫殿宇法物等,各令奉陵州府据所管陵园修制,仍四时各依例荐飨。逐陵各差近陵百姓二十户,放杂差役以备洒扫。其寿陵等一十陵,亦一例修掩,量差陵户。仍授尚书工部郎中李途京兆少尹,完修奉诸陵使。” 后唐庄宗崩,葬雍陵,在洛京新安县(四月崩,次年七月葬)。
明宗崩,葬徽陵,在洛京洛阳县(十一月崩,次年四月葬)。
末帝泰清三年,车驾北幸,路当徽陵,乃至陵所朝谒。
晋高祖崩,葬显陵,在洛京寿安县(六月十三日崩,十月十日葬)。
汉高祖崩,葬睿陵,在洛京都城县(正月二十七日崩,十一月二十七日葬)。
隐帝崩,葬颍陵,在许州阳翟县(十一月二十一日崩,八月十二日葬)。
周太祖崩,葬嵩陵,在郑州新郑县(正月十七日崩,四月十二日葬)。
先时,帝屡戒晋王曰:“昔吾西征,见唐十八陵无不发掘者,此无他,惟多藏金玉故也。我死当衣以纸衣,敛以瓦棺,速营葬,勿久留宫中。圹中无用石,以甓代之。工人徒役皆和雇,勿以烦民。葬毕,募近陵民三十户,蠲其杂徭,使之守视,勿修下宫,勿置守陵宫人,勿作石羊、虎、人、马,惟刻石至陵前。云周天子平生好俭约,遗令用纸衣瓦棺,嗣天子不敢违也。汝或违吾,吾不福汝。”
世宗显德元年六月,车驾征太原回,拜嵩陵,至陵所,哀泣感左右,祭奠而退,赐奉陵将吏及近郊人金帛有差。
世宗崩,葬庆陵,在郑州管城县(六月十九日崩,十一月一日葬)。
恭帝崩,葬顺陵,在庆陵之侧。
魏武王崩,遗令无藏金玉珍宝高陵(建安二十五年正月庚子崩,二月丁卯葬)。
文帝黄初二年十月,表首阳山东为寿陵。
帝自作终制曰:“礼,国君即位为卑,存不忘亡也(卑音扶历反。臣松之按:礼,天子诸侯之棺,各有重数;棺之亲身者曰卑)。昔尧葬林,通树之,禹葬会稽,农不易亩(《吕氏春秋》:尧葬於林,通树之;舜葬於纪,布廛不变其肆;禹葬会稽,不变人徒),故葬於山林,则合乎山林。封树之制,非上古也,吾无取焉。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使人之不得见也。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巳。故吾营此邱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季孙以敛,孔子历级而救之,譬之暴骸中原。宋公厚葬,君子谓华元,乐莒不臣,以为弃君於恶。汉文帝之不发,霸陵无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树也。霸陵之完,功在释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而释之忠以利君,明帝孝以害亲也。忠臣孝子,宜思仲尼、邱明、释之之言,鉴华元、乐莒、明帝之戒,存其所以安君定亲,使魂灵万载无危,斯则贤圣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也,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桑、霍为我戒’,不亦明乎?其皇后及贵人以下,不随王之国者,有终没皆葬涧西,前又以表其处矣。盖舜葬苍梧,二妃不从,延陵葬子,远在羸博,魂而有灵,无不之也,一涧之,不足为远。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灵,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
按:魏武父子遗令,俱欲薄葬,世传曹公疑冢七十有余,其防患至矣。秦始皇、高齐、神武俱厚葬,且杀匠徙以灭口。然易代之后,不免发掘。三人俱英雄而末著识达,则曹为优云。
始武帝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至黄初三年,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古不墓祭,皆设於庙。先帝高平陵上殿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遂革上陵之礼。及齐王在位九载,始一谒高平陵。
七年帝崩,葬首阳陵。自殡及葬,皆以终祭从事(五月丁巳崩,六月戊寅葬)。
明帝将送葬,曹真、陈群、王朗等以暑热固谏,乃止。
孙盛曰:“夫窀穸之事,孝子之极痛也。人伦之道,於斯为重。故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夫以义感之情,犹尽临隧之哀。况乎天性发中,敦礼者重之哉?
魏氏之德,仍世不基矣。昔华元厚葬,君子以谓弃君於恶,群等之谏,弃孰甚焉。”明帝景初三年,帝崩,葬高平陵(正月丁亥崩,二月癸丑葬)。
帝崩,殡於九龙殿。尚书访曰:“当以明皇帝谥告四祖,祝文於高皇称元孙之子,云何?”王肃曰:“礼称曾孙某,谓国家也。荀爽、郑元说皆云‘天子诸侯事曾祖已上,皆称曾孙’。”又访:“按汉既葬,容衣还,儒者以为宜如文皇帝故事,以存时所服。”王肃曰:“礼虽无容衣之制,今须容衣还而后虞,祭宜依尸服卒者上服之制。生时亵服,可随所存;至於制度,则不如礼。孔子曰‘祭之以礼’,亦为此也。诸侯之上服,则今服也。天子不为命服,然亦所以命服之上也。按汉氏西京故事,月游衣冠,则容衣也。言冠以正服,不以亵衣也。”尚书又访:“容衣还,群臣故当在帐中,常填卫见?”王肃曰:“礼不墓祭,而汉氏正月上陵。神座在西序,东向,百辟计吏前告郡之价,人之疾苦,欲先帝魂灵闻知。时蔡邕以为‘礼有烦而不可去,事亡如存’,况今无填卫之禁,而合於如事存之义。可见於门内,拜讫入帐,临乃除服。”
晋武帝泰始二年八月,诏曰:“此上旬,先帝弃天下之日,便已周年。思慕颊毒,欲诣陵瞻侍,以尽哀愤。主者具行备。”安平王孚、尚书令裴秀等奏: “陛下至孝,麻虽除,哀毁蔬食,有损神和。今虽秋节,尚有余暑,谒见山陵,悲感摧伤,宜降抑圣情,以慰万国。”帝曰:“朕得奉瞻山陵,以叙哀愤,体气自佳耳。”又曰:“今当见山陵,何心无服,其以行(详见《国恤门》)。”
晋宣王遗令:“子弟群官皆不得谒陵。”景、文遵旨。武帝犹再谒崇阳陵(景帝陵),一谒峻平陵(文帝陵),然遂不敢谒高原陵(宣帝陵),至惠帝复止也。 晋尚书问:按礼,天子七月葬。新议曰:“礼无吉驾象生之饰,四海遏密八音,岂有释其以服元黄黼黻哉!虽於神明,哀素之心已不称矣。辄除鼓吹吉驾卤簿。”孙毓驳:“《尚书·顾命》,成王新崩,传遗命,文物权用吉礼。又礼,卜家占宅朝服。推此无不吉服也。又巾车饰遣车,及葬,执盖从,方相元衣裳,此卤簿所从出也。今之吉驾,亦象生之义,凶服可除。鼓吹吉服,可设而不作。”挚虞曰:“按汉魏故事,将葬,设吉凶卤簿,皆有鼓吹。新礼无吉驾导从之文。愚按礼,葬有祥车旷左,则今之容车也。《春秋》郑大夫公孙虿卒,天子追赐大辂,使以行礼。又《士丧礼》,有道车、乘车,以象生存。此兼有吉驾明文。既有吉驾,则宜有导从。宜定新礼,设吉服导从,其凶服鼓吹宜除。”铭旌建太常。画日月星辰。杜云:“九仞,旒委地(杜元凯《丧服要集》云)。”遣车易以床举。奠祭之具及器藏物,皆覆以白练。
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免歌。新礼以为免歌出於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虽音曲摧怆,非经典所制,违礼设衔枚义。方在号慕,不宜以歌为名,除不免歌。挚虞以为:“免歌因倡和而为摧怆之声,衔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众。虽非经典所载,是历代故事。《诗》称‘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为名,亦无所嫌。宜定新礼如旧。”诏从之。
武帝崩,葬峻阳陵(四月巳酉崩,五月辛未葬)。 惠帝崩,葬太阳陵(十一月庚午崩,十二月巳酉葬)。
元帝崩,葬建平陵。明帝徒跣至於陵所(永昌元年闰十一月己丑崩,次年二月葬,系太宁元年)。
元帝崩后,诸公始有谒陵辞陵之事。盖由义同友执,率情而举也。成帝时,中宫亦年年拜陵,议者以为非礼,遂止。穆帝时,褚太后临朝,又拜陵,帝时幼也。孝武崩,骠骑将军、会稽王导子曰:“今虽制释服,至於朔日月半诸节,自应展情陵所,以一周为断。”於是至陵,变服单衣,烦渎无准,非礼意也。及安帝元兴元年,左仆射桓谦奏:“百僚拜陵,起於中兴,非晋旧典,积习生常,遂为近法。寻武帝诏,乃不使人上诸王拜陵。”及义熙初,又复江左之旧。
自汉、魏以来,群臣不拜山陵,王导以元帝卷同布衣,匪惟君臣而已,每一崇进皆就拜,不胜哀戚。由此诏百官拜陵,自导始。
明帝崩,葬武平陵(七月戊子崩,九月辛丑葬)。
成帝咸康七年,皇后杜氏崩。有司奏,大行皇后陵所作凶门柏历门,号明阳端门。诏曰:“门如所处。凶门柏历,大为繁费,停之(按蔡谟说,以二瓦器始死之祭,系於木,裹以苇席,置庭中,近南,门为重,今之凶门是其象也。礼,记虞而作主,今未葬,未有主,故以重当之。礼称为主道,此其义也。范坚又曰:“凶门非礼。礼有悬重,形似凶门。后人出门以表丧,俗遂行之。簿帐,即古吊幕之类也。”)。”
是时,又诏曰:“重壤之下,岂宜崇饰?陵中惟洁扫而已。”有司又奏,依旧选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为免郎。诏又停之。
成帝崩,葬兴平陵(六月癸巳崩,七月丙辰葬)。康帝徒行送葬,至阊阖门,乃升素舆至陵所。
康帝崩,葬崇平陵(九月戊戌崩,十月乙丑葬)。
穆帝永和八年,峻平、崇阳二陵崩(景帝、文帝陵)。帝临三日,遣殿中都尉王惠如洛阳,以卫五陵。 穆帝崩,葬永平陵(五月丁巳崩,七月戊午葬)。
哀帝崩,葬安平陵(二月丙辰崩,三月壬申葬)。 简文帝崩,葬高平陵(七月已未崩,十月丁卯葬)。 孝武帝崩,葬陵平陵(九月庚申崩,十月甲申葬)。 安帝义熙十二年,刘裕北伐,秦将姚光以洛阳降,兼司空高密王恢之修谒五陵。
安帝崩,葬休平陵(十二月戊寅崩,正月庚申葬)。
恭帝崩,葬冲平陵。
宋崔元凯《丧仪》云:“铭旌,今之也。天子丈二尺,皆施跗树於圹中。 遣车九乘,谓结草为马,以泥为车,疏布育,四面有障,置圹四角。以载遣奠牢肉,斩取骨胫,车各一枚。” 武帝,崩葬丹阳建康县蒋山初宁陵(五月癸亥崩,七月已酉葬)。
武帝母孝懿萧皇后崩,遗令:“汉世帝后陵皆异处,今可於茔域之外别为一圹,一遵往式。”乃开别圹,与兴宁合坟。
初,武帝微时,贫约过甚,孝皇之殂,葬礼多阙,帝遗旨太后百岁后不须葬,至今故称后遗令云。
文帝每岁正月谒初宁陵,孝武明帝,亦每岁拜初宁,长宁陵。
文帝崩,葬长宁陵(二月甲子崩,三月癸巳葬)。
孝武帝崩,葬丹阳秣陵县岩山景宁陵(五月庚申崩,七月丙午葬)。
明帝崩,葬临沙县莫府山高宁陵(正月已亥崩,七月戊寅葬)。
齐高帝崩,梓宫於东府前渚升龙舟,葬於武进泰安陵。於升龙舟卒哭,内外反吉(三月壬戌崩,四月丙午葬)。
武帝崩,葬景安陵(七月戊寅崩,八月丙寅葬)。
明帝崩,葬兴安陵。 梁武帝崩,葬修陵(五月丙辰崩,十二月乙卯葬)。
简文帝崩,葬庄陵(十月壬寅崩,次年侯景平,以四月乙丑日葬)。
陈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尚书左丞庾特云:“晋、宋以来,皇帝大行仪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庙,奏策奉谥。梓宫将登せ京,侍中欣奏,已称某谥皇帝。
遣奠,出於阶下,方以此时,乃读哀策。而前代策文,犹称大行皇帝,请明加详正。”国子博士、知礼仪沈文阿等谓:“应劭《风俗通》,前帝谥未定,臣子称大行以别嗣主。近检梁仪,自梓宫将登せ京,版奏皆某谥皇帝登せ京。伏寻今祖祭以奉策谥,哀策既在庭遣祭,不应犹称大行。且哀策篆书,藏於元宫,请依梁仪,以传无穷。”诏可。
武帝崩,六日成服,时朝臣共议大行皇帝灵座侠御人衣服吉凶之制,博士沈文阿议,宜服吉服。刘师知议云:“既称成服,本备丧礼。按梁昭明太子薨,成服侠侍之官,悉著斩,唯著凯不异,此即可拟。愚谓六日成服,侠灵座须服。”中书舍人蔡景历、江德藻、谢岐等同师知议。时以二议不同,乃启取左丞徐陵决断。陵云:“《山陵·卤簿》吉部伍中,公卿以下导引者,爰及武贲、鼓吹、执盖、奉车,并是吉服,岂容侠御独为?若言公御胥吏并服苴,此与梓宫部伍有何差别?若言文物并吉,司事者凶,岂容杖而奉华盖,衣而升玉辂邪?同博士议谢岐议。”曰:“灵筵宗庙,梓宫还出陵,实如左丞议。但山陵卤簿,备有吉凶,从灵舆者仪服无变,从梓宫者皆服苴。爰至士礼,悉同此制,此自是山陵之仪,非关成服。今谓梓宫灵,共在西阶,称为成服,亦无卤簿,直是爰自胥吏,上至王公,四海之内,必备。按梁昭明太子薨,略是成例,岂容凡百士庶,悉此日服重,而侍中至於武卫,最是近官,反鸣玉纡青,与吉不异?左丞既推以山陵事,愚意或谓与成服有殊。”众议不能决,乃具录二议奏闻。上从师知议。
武帝崩,葬万安陵(六月丙午崩,八月丙申葬)。
文帝崩,葬永宁陵(四月癸酉崩,六月丙寅葬)。
宣帝崩,葬显宁陵(正月甲寅崩,二月癸巳葬)。
后魏道武帝崩,葬盛乐金陵(天赐六年十月戊辰崩,永兴二年七月甲寅葬)。 明元帝崩,葬中金陵(十一月已巳崩,十二月庚子葬)。
太武帝崩,葬中金陵。
文成帝崩,葬中金陵(五月崩,八月葬)。
献文帝崩,葬中金陵。
孝文太和十四年,太皇太后冯氏崩,帝哀毁过礼,诸王公诣阙上表,请时定兆域,及依汉魏故事,并太皇太后终制,既葬,公除。诏曰:“自遭祸罚,慌惚如昨,奉侍梓宫,犹希仿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王公复上表固请,诏曰:“山陵可依典册丧服之宜,情所未忍。”帝欲亲至陵所,诏“诸常从之具,悉可停之。其武卫之官,防侍如法”。葬太后於永固陵。帝谒陵,王公固请公除。不从。
按:古者天子之丧,七月而葬。《左传》以为同轨至。荀卿子曰:“天子之丧,动四海,属诸侯。”又曰:“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士三月,皆使其须足容事,事足容成,成足容文,文足容备,曲容备物之谓道矣(须,待也,谓所待之期也。事,丧具也。道者,委曲容物备物者也)。”盖以万乘之尊,四海之广,丧期至於三年,则必备物尽礼,以致其孝,勿之有悔焉耳。此古孝子之心也。
秦、汉以来,习为短丧之制,例以既葬释服,於是惟恐葬期之不促。自两汉至六朝,人主之丧,大行在殡,少有及两月者,是天子而不克行大夫、士之礼也。魏孝文立行古道,独为三年之丧,而其臣狃於历代之制,固请释服。欲释重服,则必先促葬期,而帝答诏曰:“侍奉梓宫,犹希彷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固请而始葬,既葬而终不释服,贤矣哉! 孝文帝崩,葬长陵(四月丙午崩,五月丙申葬)。
初,帝孝於文明太后,乃於永固陵东北里余营寿宫,遂有终焉瞻望之志。及迁洛阳,乃自表西以为山陵之所,而方山虚宫号曰万年堂云(方山即永固陵)。
宣武帝崩,葬景陵(正月丁巳崩,二月甲午葬)。 孝明帝崩,葬定陵(二月癸丑崩三月乙酉葬)。
齐神武帝葬於邺西北漳水之西,号义平陵。
齐世子澄虚葬神武於漳水之西,潜凿成安鼓山石窟佛顶之旁为穴,纳其柩而塞之,杀其群匠。及齐之亡也,一匠之子知之,发石取金而逃。 文宣帝崩,葬武宁陵(十月甲午崩,次年二月丙申葬)。
孝昭帝崩,葬文静陵。
武成帝崩,葬永平陵(十二月辛未崩,次年二月甲申葬)。 周文帝崩,葬成陵。
孝闵帝崩,葬静陵。
明帝崩,葬昭陵(四月辛丑崩,五月辛未葬)。
武帝崩,葬孝陵(六月丁酉崩,七月已未葬)。
宣帝崩,葬定陵(五月已酉崩,七月丙申葬)。
隋文帝崩,葬太陵,与独狐后同坟异穴,士庶赴葬者,皆听入视陵内(七月丁未崩,十月乙卯葬)。
炀帝初葬哭公台下,后改葬雷塘。
唐高祖崩,葬献陵,在京兆府三凉县界(五月六日崩,十月庚寅葬)。
贞观九年,高祖崩。诏定山陵制度,依汉长陵故事,务存崇厚。时限既促,功役劳弊。秘书监虞世南上封事曰:“臣闻古之圣帝明王,所以薄葬者,非不欲崇高光明珍宝异物以厚其亲,然审而言之,高坟厚垅,珍物必备,此通为亲累,非曰孝也。是以深思远虑,安於菲薄,以为长久万代之计,割其常情以定之耳。
今为邱垅如此,其内虽不藏珍宝,亦无益也。之万代之后,人但见高坟大冢,岂谓无金玉也?臣之愚计,以为汉文霸陵,既因山势,虽不起坟,自然高敞。今之所卜,地势即平,不可不起。宜依《白虎通》所陈周制,为三仞之坟。其方中制度,事事减少。事竟之日,刻石於陵侧,书今封大小高下之式,明器所须,皆以瓦木,合於礼文,一不得用金银铜铁,使后代子孙,并皆遵奉。一通藏之宗庙,岂不美乎!且臣下除服,用三十六日,巳依霸陵;今为坟垅,又以长陵为法,非所依也。伏愿深览古今,为长久之虑。”书奏,不报。虞世南又上疏曰:“汉家即位之初,便营陵墓,近者十余岁,远者十五年,方始成就。今以数月之,而造数十年事,其於人力,亦以劳矣。汉家大郡五十万户,即日人众,未及往时,而工役与之一等,此臣所致疑也。”又公卿上奏,请遵遗诏,务从节俭。太宗乃令中书侍郎岑文本谓曰:“朕欲一如遣诏,朕臣子之心,不忍顿为俭素。如欲称朕崇厚之志,复恐百代之后,不免有废毁之忧。朕为此不能自决,任卿等平章,必令得所,勿置朕於不孝之地。”因出虞世南封事,付所司详议以闻。司空房元龄等议曰:“谨按汉高祖长陵高九丈,光武陵高六丈,汉文、魏文并不封不树,因山为陵。窃以长陵制度,过为宏侈;二丈立规,又伤矫俗。光武中兴明主,多依典故,遵为成式,实谓攸宜。伏愿仰遵故命,俯顺《礼经》。”诏曰:“朕既为子,卿等为臣,爱敬罔极,义犹一体,无容固陈节俭,陷朕於不义也。今便敬依来议。”於是山陵制度,颇有减省。
唐凡国陵之制,皇祖以上至太祖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腊、社冬一祭。皇考陵,朔、望及节祭,而日进食。又荐新於诸陵,其物五十有六品。始将进御,所司必先以送太常与尚食,滋味荐之如宗庙。
贞观十三年正月一日,太宗朝於献陵。先是日,宿设黄麾仗,周卫陵寝。至是质明,七庙子孙及诸侯、百寮、蕃夷君长,皆陪列於司马门内。太宗至小次,降舆纳履,哭於阙门,西面,再拜,恸绝不能兴。礼毕,改服入於寝宫。执馔,阅视高祖及先后服御之物。匍匐床前悲恸。左右侍御者,莫不欷。
十八年,帝谓侍臣曰:“昔汉家皆先造山陵,既达始终,身复亲见,又省子孙经营,不顿费人功,我深以此为是。古者因山为坟,此诚便事。九山孙耸迥绝,因而旁凿,可置山陵处,朕有终焉之理。”乃诏“营山陵於九山之上,足容一棺而已,务从俭约。又佐命功臣,义深舟楫,追念在昔,何日忘之,汉氏相将陪陵,又给东园秘器,笃终之义,恩意深厚。自今以后,功臣密戚及德业佐时者,如有薨亡,赐茔地一所,及赐以秘器,使窀穸之时,丧事无阙,凡功臣密戚请陪陵葬者听之。以文武分为左右而列,(坟高四丈已下,三丈已上);若父祖陪陵,子孙从葬者,亦如之(若宫人陪葬,则陵户为之成坟。凡诸陵皆置留守,领甲士,与陵令日知,巡警左右,兆域内,禁人无得葬埋。古坟则不毁之)。”
献陵陪葬名氏。楚国太妃万氏、馆陶公主、河王孝恭、襄邑王神符、清河王诞、韩王元嘉、彭王元则、道王元庆、郑王元懿、虢王元凤、酆王元亨、徐王元礼、滕王元婴、邓王元裕、鲁王元夔、霍王元轨、江王元祥、密王元晓、并州总管张纶、荣国公樊兴、平原郡公王长楷、谭国公邱和、巢国公钱九龙、刑部尚书刘德威、刑部尚书沈叔安。 十年十一月,葬文德皇后长孙氏於昭陵。帝为文刻之石,称皇后节俭,遗言薄葬。以为盗贼之心,止求珍货。既无珍货,复何所求?朕之本意,亦复如此。王者以天下为家,何必物在陵中乃为已有?今因九山为陵,凿石之工才百余人,数十日而毕,不藏金玉人马器皿,皆用土木形具而已。庶几奸盗息心,存殁无累,当使百世子孙,奉以为法。
上念后不已,於范中作层观望昭陵,尝引魏征同登,使视之。征熟视曰:
“臣昏毛不能见。”上指示之。征曰:“以为陛下望献陵。若昭陵,则臣固见之矣。”上泣为毁观。
太宗崩,葬昭陵。在京兆府醴泉县,因九层峰,凿山南西,深七十五丈,为元宫。山旁岩,架梁为栈道,悬绝百仞,绕山二百三十步,始达元宫门。顶上亦起游殿(五月已巳崩,八月庚寅葬)。 文德皇后即元宫后,有五重石门,其门外於双栈道上山起舍,宫人供养如平常。及太宗山陵毕,宫人亦依故事留栈道,准旧山陵使阎立德奏曰:“元宫栈道,本留拟有今日,今既始终永毕,与前事不同。谨按故事,唯有寝宫安神供奉之法,而无陵上侍卫之仪,望除栈道,固同山岳。”上鸣咽不许,长孙无忌等援引礼经,重有表请,乃依奏。 上欲阐扬先帝徽烈,乃令匠人琢石,写诸蕃君长贞观中擒服者颉利等十四人,列於北司马门内。
昭陵陪葬名氏 越国太妃燕氏、赵国太妃杨氏、纪国太妃韦氏、贤妃郑氏、才人徐氏、郑国夫人、彭城郡夫人、蜀王、赵王福、纪王慎、越王贞、嗣纪王澄、曹王明、蒋王恽、清河公主驸马程知亮、晋国公主驸马韦思安、豫章公主驸马唐善识、新兴公主驸马长孙曦、兰陵公主驸马窦怀哲、高密公主驸马段纶、长乐公主驸马长孙冲、遂安公主驸马王大礼、南平公主驸马刘元懿、衡阳公主驸马阿史那杜尔、新城公主驸马韦政举、城阳公主驸马薛、长广公主驸马杨师道、襄城公主驸马萧锐、长沙公主驸马豆卢让、安康公主驸马独孤彦、临川公主驸马周道务、普安公主驸马史仁表、中书令马周、中书令岑文本并男方倩、中书令崔敦礼、英国公李、卫国公李靖、虞国公温彦博、宋国公萧、申国公高士廉、梁国公房元龄、郑国公魏征、高阳公许敬宗、赵国公长孙无忌、莒国公唐俭、吏部侍郎马载、户部尚书李大亮、兵部尚书房仁裕、礼部尚书张复允、国子祭酒孔颖达、礼部侍郎孔志约、工部侍郎孔元惠、太常卿褚亮、礼部尚书虞世南、工部尚书阎立德、吏部侍郎姜晦、太常卿姜皎、殿中监唐嘉会、学士姚思廉、卫尉卿魏叔玉、光禄卿姜远、秘书监岑景俦、宗正卿李芝芳、光禄卿房光义并男原州别驾晖、咸阳县丞曜、卫尉卿房光敏并男阆州刺史诞、清河郡主婿赠鸿胪卿窦庭兰、金州刺史虞正松、洪州刺史吴黑闼、晋州刺史裴艺、宁州刺史窦义节、卫州刺史萧邺、吏部郎中马觊、幽州都督长孙敞、原州都督李政明、临淮公李规、琅琊公王珍、常州公李倩、千金公李俊、中山王李裾、汝州别驾房渐、左清道率房恒、江夏王道宗、雍州长史李弼、夔国公弘基、观国公杨仁恭、原州都督史幼虔、陕王府司马史为谦、芮国公豆卢行业、西平郡王李琛、简州刺史李震、安南都督姜简、薛国公阿史那忠、鄂国公尉迟敬德、嘉国公周仁护、丹阳公李客师、雁门公梁建方、虢国公张士贵、胡国公奏叔宝、周国公郑仁泰、大将军薛咄摩、大将军苏泥熟、大将军汉东公李孟尝、芮国公卢宽、大将军尉迟宝林、大将军阿史那道真、大将军邱行恭、大将军贺兰整、大将军张世师、大将军许洛仁、大将军张延师、大将军琅琊王骈、大将军怀德公于伯亿、左金吾大将军梁仁裕、大将军史大奈、大将军卞波利、大将军姜确、大将军可汗阿史那步真、大将军史奕、大将军李森、大将军阿史那德昌、大将军公孙雅靖、右监门将军执失善、左金吾将军房先忠、内侍张阿难、横野军都督拔拽、都督浑大宁、于阗王尉迟光、卢国公程知节、将军仇怀古、将军杜君绰、将军麻仁靖、将军贺拔俨、将军何道、将军杨思训、将军元仲文、将军豆卢承基、将军斛思正贵、将军徐定成、将军康野、将军段志元、将军薛万钧、将军元思元、将军李承祖、将军薛承庆、右卫郎将军尉迟昱、左卫郎将军姜昕、中郎将殷存爽、天册府记室薛收、右卫大将军李思摩、萨宝王赞普、新罗王女德贞(初,长孙无忌自於昭陵封内,先造坟墓,至上元元年九月七日,许归葬)。
永徽二年,有司言:“先帝时,献陵既三年,惟朔、望、冬至、夏秋伏腊、清明、社上食。今昭陵丧期毕,请上食如献陵。”从之。
六年正月朔,高宗谒昭陵,行哭就位,再拜,擗踊毕,易服,谒寝宫。入寝,哭踊,进东阶,西向拜号,久,乃荐太牢之馔,加珍羞,拜哭,奠馔,阅服御而辞,行哭出寝北门,御小辇还。
显庆五年,诏:岁春、秋季一巡,宜以王公行陵,太常、少卿贰之,太常给卤簿,仍著於令。 高宗崩,葬干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弘道元年十二月四日崩,次年八月庚寅日葬)。
干陵陪葬名氏。章怀太子贤、懿德太子重润、泽王上金、许王素节、王守礼、义阳公主、新都公主、永泰公主、安兴公主、特进王及善、中书令薛元超、特进刘番礼、尚书左仆射豆卢钦望、左仆射杨再思、右仆射刘仁轨、左卫将军李谨行、左武卫将军高侃。
始,《贞观礼》岁以春秋、仲月巡陵,至武后时,乃以四季月、生日、忌日遣使诣陵起居。景龙二年,右台侍御史唐绍上书曰:“礼不祭墓。唐家之制,春、秋仲月遣使具卤簿、衣冠巡陵。天授之后,乃有起居,遂为故事。夫起居者,参候动止,事生之道,非陵寝法。请停四季及生日、忌日、节日起居,准式二时巡陵。”手敕曰:“干陵岁冬至、寒食以外使,二忌以内使朝奉。他陵如绍奏。”至是又献、昭、干陵皆日日祭。太常博士彭景直上疏曰:“礼无日祭陵,惟宗庙月有祭,故王者设庙、祧、坛、单、为亲疏多少之数,立七庙,一坛、一单。
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单,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又谯周《祭志》:‘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庙,皆月朔加荐,以象平生朔食,谓之月祭,二祧之庙无月祭。’则古皆无日祭者。今诸朔、望食,则近於古之殷事;诸节日食,近於古之荐新。郑注《礼记》:‘殷事,月朔、半荐新之奠也。’又:‘既大祥即四时焉’。此其祭皆在庙,近代始以朔、望诸节祭陵寝,唯四时及腊五享庙。考经据礼,固无日祭於陵。唯汉七庙议,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庙,园各有寝、便殿,故日祭於寝,月祭於便殿。元帝时,贡禹以礼节烦数,愿罢郡国庙。丞相韦元成等又议七庙外,寝、园皆无复。议者亦以祭不欲数,宜复古四时祭於庙。后刘歆引《春秋传》‘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祭,二祧则时享,坛、单则岁贡’。后汉陵寝之祭无传焉,魏、晋以降,皆不祭墓。国家诸陵日祭请停如礼。”疏奏,天子以语侍臣曰:“礼官言诸陵不当日进食。夫礼以人情沿革,何专古为?干陵宜朝晡进奠如故。昭、献二陵日一进,或所司苦於费,可减朕常膳为之。”
武后崩,将合葬干陵,给事中严善思建言:“尊者先葬,卑者不得入。今启干陵,是以卑动尊,术家所忌。且元关石门,冶金锢隙,非攻凿不能开,神道幽静,多所惊渎。若别攻隧以入其中,即往昔葬时神位前定,更且有害。曩营干陵,因有大难,易姓建国二十余年,今又营之,难且复生。合葬非古也,况事有不安,岂足循据?汉世皇后别起陵墓,魏、晋始合葬。汉积祀四百,魏、晋祚卒不长,亦其验也。今若更择吉地,附近干陵,取从葬之义,使神有知,无所不通;若其无知,合亦何益?山川精气,上为列星。葬得其所,则神安而后嗣昌;失其宜,则神危而后嗣损。愿割私爱,使社稷久长。”中宗不纳。 中宗崩,葬定陵,在京兆府富平县界(六月二日崩,十一月已酉葬)。
睿宗崩,葬桥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五月十二日崩,十月庚午日葬)。
致堂《读史管见》言明皇於睿宗孝养素薄,故其崩也五月而遽葬,以为薄於其亲。然愚尝考之,自汉以来,并未尝守天子七月而葬之制,如隋以前历代葬期,多只在一两月之内,盖以预规山陵,而嗣君又急於从吉故也。虽至孝如晋武帝、魏孝文亦迫於其臣下之请,不免徇近代之制。惟以祸乱不克葬者,方有数月之淹,如梁武帝父子是也。至唐高宗崩,五月而葬,则以升遐之后,方营山陵,故少迟於前代,虞世南谏疏可见。及太宗预为寿域,则又不及五月。高宗以后,或迟或速,大概不越五、六月,虽少迟於近代,而终未能复古礼,明皇盖亦循故事耳。
致堂岂未之考邪?
桥陵陪葬名氏节愍太子重俊、宜城公主、金城公主、长宁公主、城安公主、定安公主、息阝国公主、彭国公王、驸马李思训。
开元十七年,元宗因拜桥陵至金粟山,睹冈峦有龙盘凤翔之势,谓左右曰:
“吾千秋后,宜葬於此。”后遂追先旨葬焉。
天宝二年制:“每岁以九月一日荐衣於陵寝”,又以“寒食荐饣易粥、鸡球、雷车,五月五日荐衣、扇。”
十三载制:“献、昭、干、定、桥五署改为台,令、丞各升一阶。”自后诸陵,例皆称台。
◎唐开元礼
△皇帝谒陵
行宫距陵十里,设坐於斋室,设小次於陵所道西南,大次於寝西南。侍臣次於大次西南,陪位者次又於西南,皆东向。文官於北,武官於南,朝集使又於南,皆相地之宜。前行二日,遣太尉告於庙。皇帝行至宫,即斋室。陵令以玉册进署。 设御位於陵东南隅,西向,有冈麓之阂,则随地之宜。又设位於寝宫之殿东陛之东南,西向。樽坫陈於堂户东南。百官、行从、宗室、客使位神道左右,寝宫则分方序立大次前。其日,未明五刻,陈黄麾大仗於陵寝。三刻,行事官及宗室亲五等、诸亲三等以上并客使之当陪者就位。皇帝素服乘马,华盖、伞、扇,侍臣骑从,诣小次。步出次,至位,再拜,又再拜。在位皆再拜,又再拜。少选,太常卿请辞,皇帝再拜,又再拜。奉礼曰:“奉辞”。在位者再拜。皇帝还小次,乘马诣大次,仗卫列立以俟行。百官、宗室、诸亲、客使序立次前。皇帝步至寝宫南门,仗卫止。乃入,繇东序进殿陛东南位,再拜;升自东阶,北向,再拜,又再拜。入省服玩,收拭帐箦,进太牢之馔,加珍羞。皇帝出樽所,酌酒,入,三奠爵,北向立。太祝二人持玉册於户外,东向跪读。皇帝再拜,又再拜,乃出户,当前北向立。太常卿请辞,皇帝再拜,出东门,还大次,宿行宫。若太子、诸王、公主陪葬柏城者,皆祭寝殿东庑;功臣陪葬者,祭东序。为位奠馔,以有司行事。或皇后从谒,则设大次寝宫东,先朝妃嫔次於大次南,大长公主、诸亲命妇之次又於其南,皆东向。以行帷具帐谒所,内谒者设皇后位於寝宫东,大次前,少东,先朝妃嫔位西南,各於次东,司赞位妃嫔东北,皆东向。皇帝既发行宫,皇后乘四望车之大次,改服假髻,白练单衣。内典引导妃嫔以下就位。皇后再拜,陪者皆拜。少选,遂辞,又拜,陪者皆拜。皇后还寝东大次,陪者退。皇后钿钗礼衣,乘舆诣寝宫,先朝妃嫔、大长公主以下从。至北门,降舆,入大次,诣寝殿前西阶之西,妃嫔、公主位於西,司赞位妃嫔东北,皆东向。皇后再拜,在位者皆拜。皇后繇西阶入室,诣先帝前再拜,复诣先后前再拜,进省先后服玩,退西厢东向立,进食。皇帝出,乃降西阶位。辞,再拜,妃嫔皆拜。谒大次更衣,皇帝过,乃出寝宫北门,乘车还。天子不躬谒,则以太常卿行陵。所司撰日,车府令具轺车一马清道,青衣、团扇、曲盖伞,列俟於太常寺门。设次陵南百步道东,西向。右校令具杂器以备洒扫。太常卿公服乘车,奉礼郎以下从。至次,设卿位兆门外之左,陵官位卿东南,执事又於其南,皆西向。奉礼郎位陵官之西,赞引二人居南。太常卿以下再拜,在位皆拜。谒者导卿,赞引导众官入,奉行、复位皆拜。出,乘车之他陵。有芟治,则命之。 自开元十七年以后,无亲谒陵故事。 元宗崩,葬泰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四月五日崩,次年三月辛酉葬)。
泰陵陪葬名氏。赠扬州大都督高力士。
肃宗崩,葬建陵,在京兆府醴泉县界(四月十八日崩,次年三月庚午日葬)。
建陵陪葬名氏。尚父汾阳王郭子仪(元和九年,左金吾卫大将军郭钊奏:
“亡祖子仪陪葬建陵,欲於坟所种植松楸。”敕:“如遇年月通便陵寝修营,宜令所司许其种植。”)。
宝历二年二月,太常奏:“追尊孝敬皇帝以下四陵,宜停朝拜事(孝敬皇帝恭陵、让皇帝惠陵、奉天皇帝齐陵、承文皇帝顺陵。)前件四陵,皆年追尊大号,皆是恩制,缘情而行,当时已不合经典,今乃二时朝拜,上拟祖宗,切以情礼之差,过犹不及。谨按《礼记》及历代礼文并国朝故事,皇帝旁亲无服。又云五代而亲属尽。伏以四陵,亲非祖宗,事无故德,缘情权制,礼合变更。有司因循,尚为常典。况今宗庙之上,迁代已远,尊卑降杀,朝拜须停。敕旨“依奏”。
代宗崩,葬元陵,在京兆府富平县界(五月二十日崩,十月已酉葬)。无陪葬。
葬代宗时,发引,帝见せ京车不当驰道,移指丁未之,问其故,有司曰: “陛下本命在午,不敢冲也。”上哭曰:“安有枉灵驾而谋自利乎?”命改辕直午而行。 贞元十四年,令有司修葺陵寝。以昭陵旧官先因火焚毁,故诏百官详议。议者多云“旧宫既被焚,请移就山下”。或有议请修旧宫者。上意亦不欲移,由是复以山上为定。於是遣左谏议大夫、平章事崔损完修八陵使,及所司计献、昭、干、定、泰五陵各造屋三百七十八,桥陵一百四十,元陵三十,唯建陵不复创造,但修葺而已。所缘陵寝中帷幄床蓐一事已上并令制置,上亲阅焉。 德宗崩,葬崇陵,在京兆府阳县界(正月崩,十月葬)。 无陪葬。
顺宗崩,葬丰陵,在京兆府富平阳县界(正月崩,七月葬)。
无陪葬。
宪宗崩,葬景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正月崩,五月葬)。
景陵陪葬名氏。惠昭太子宁、孝明太后郑氏、懿安太后郭氏、贤妃王氏。
穆宗崩,葬光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正月崩,十一月葬)。 光陵陪葬名氏。恭僖太后王氏、正献太后萧氏。
敬宗崩,葬庄陵,在京兆府三原县界(十二月崩,次年七月葬)。
庄陵陪葬名氏。悼怀太子普。 文宗崩,葬章陵,在京兆府富平县界(正月崩,八月葬)。
无陪葬。
武宗崩,葬端陵,在京兆府三原县界(三月崩,八月葬)。
端陵陪葬名氏。贤妃王氏。
宣宗崩,葬正陵,在京兆府阳县界(八月崩,次年二月葬)。 正陵陪葬名氏。婕妤柳氏。 懿宗崩,葬简陵,在京兆府富平县界(七月崩,次年二月葬)。
无陪葬。
僖宗崩,葬靖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三月崩,十二月葬)。 无陪葬。
昭宗崩,葬和陵,在河南府缑氏县界。 梁太祖崩,葬宣陵,在洛京伊阙县(六月五日崩,十月十日葬)。
后唐同光三年六月敕:“关内诸陵,顷因丧乱,类遭穿发,多未掩修。其下宫殿宇法物等,各令奉陵州府据所管陵园修制,仍四时各依例荐飨。逐陵各差近陵百姓二十户,放杂差役以备洒扫。其寿陵等一十陵,亦一例修掩,量差陵户。仍授尚书工部郎中李途京兆少尹,完修奉诸陵使。” 后唐庄宗崩,葬雍陵,在洛京新安县(四月崩,次年七月葬)。
明宗崩,葬徽陵,在洛京洛阳县(十一月崩,次年四月葬)。
末帝泰清三年,车驾北幸,路当徽陵,乃至陵所朝谒。
晋高祖崩,葬显陵,在洛京寿安县(六月十三日崩,十月十日葬)。
汉高祖崩,葬睿陵,在洛京都城县(正月二十七日崩,十一月二十七日葬)。
隐帝崩,葬颍陵,在许州阳翟县(十一月二十一日崩,八月十二日葬)。
周太祖崩,葬嵩陵,在郑州新郑县(正月十七日崩,四月十二日葬)。
先时,帝屡戒晋王曰:“昔吾西征,见唐十八陵无不发掘者,此无他,惟多藏金玉故也。我死当衣以纸衣,敛以瓦棺,速营葬,勿久留宫中。圹中无用石,以甓代之。工人徒役皆和雇,勿以烦民。葬毕,募近陵民三十户,蠲其杂徭,使之守视,勿修下宫,勿置守陵宫人,勿作石羊、虎、人、马,惟刻石至陵前。云周天子平生好俭约,遗令用纸衣瓦棺,嗣天子不敢违也。汝或违吾,吾不福汝。”
世宗显德元年六月,车驾征太原回,拜嵩陵,至陵所,哀泣感左右,祭奠而退,赐奉陵将吏及近郊人金帛有差。
世宗崩,葬庆陵,在郑州管城县(六月十九日崩,十一月一日葬)。
恭帝崩,葬顺陵,在庆陵之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