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一百九十五·经籍考二十二
作者:马端临
○史(杂史各门总杂史)
《隋·经籍》曰:自秦拨去古文,篇籍遗散。汉初,得《战国策》,盖战国游士记其策谋。其后,陆贾作《楚汉春秋》,以述诛锄秦、项之事。又有《越绝》,相承以为子贡所作。后汉赵晔又为《吴越春秋》。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自后汉以来,学者多抄撮旧史,自为一书。呀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而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故备而存之,谓之杂史。
《宋三朝志》曰:杂史者,正史、编年之外,别为一家。体制不纯,事多异闻,言或过实。然籍以质正疑谬,补缉阙遗,后之为史者,有以取资,如司马迁采《战国策》、《楚汉春秋》,不为无益也。 《隋志》:七十二部,九百一十七卷(通计亡书,七十三部,九百三十九卷)。
《唐志》:杂史八十八家,一百七部,一千八百二十八卷(失姓名八家,元行冲以下不著录六十家,八百六十一卷)。
《宋三朝志》:杂史九十一部,九百六十八卷。 《宋两朝志》:三十一部,六百三十卷。
《宋四朝志》:二十四部,一千七十三卷(内《唐武宗实录》以下六部入实录门,不重具)。
《宋中兴志》:别史三十一家,三十六部,一千三十四卷。
△右杂史
《隋·经籍志》曰:古之史官,必广其所记,非独人君之举。《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则诸侯史记兼而有之。《春秋传》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勋在王室,藏于盟府。”臧纥之叛,季孙命太史召掌恶臣而盟之。《周官》司寇,凡大盟约,莅其盟书,登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
是则王者诛赏,具录其事,昭告神明,百官史臣,皆藏其书。故自公卿诸侯,至于群士,善恶之迹,毕集史职。而又闾胥之政,凡聚众庶,书其敬敏任恤者;族师每月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党正岁书其德行道艺者,而入之于乡大夫。乡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举其贤者能者,而献其书。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是以穷居侧陋之士,言行必达,皆有史传。自史官旷绝,其道废坏,汉初,始有丹书之约、白马之盟。武帝从董仲舒之言,始举贤良文学。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善恶之事,靡不毕集。司马迁、班固撰而成之。股肱辅弼之臣、扶义ㄈ傥之士,皆有记录。而操行高洁不涉于世者,《史记》独传夷、齐,《汉书》但述杨王孙之俦,其余皆略而不说。又汉时阮仓作《列仙图》,刘向典校经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后汉光武始诏南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
郡国之书,由是而作。魏文帝又作《列异》,以序鬼神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推其本原,盖亦史官之末事也。载笔之士,删采其要焉。鲁、沛、三辅,序赞并亡,后之作者,亦多零失,今取其见存,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
《宋三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盖史笔之所不及者,方闻之士,得以纪述而为劝戒。《隋志》曰杂传,《唐志》曰杂传类,有先贤、耆旧、孝友、忠节、列藩、良吏、高逸、科录、家传、文士、仙灵、高僧、鬼神、列女之别。今总为传记,事涉道、释者,各具于其事。
《宋两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近世尤盛,其为家者,亦多可称,采获削稿,为史氛传。然根据肤浅,好尚偏驳,滞泥一隅,寡通方之用,至孙冲、胡讷,收摭益细,而通之于小说。
按:杂史、杂传,皆野史之流,出于正史之外者。盖杂史,纪、志、编年之属也,所纪者一代或一时之事;杂传者,列传之属也,所纪者一人之事。然固有名为一人之事,而实关系一代一时之事者,又有参错互见者。前史多以杂史第四,杂传第八,相去悬隔,难以参照,今以二类相附近,庶便检云。 《隋志》:二百一十七部,一千二百八十六卷。
《唐志》:一百二十五家,一百四十六部,一千六百五十六卷。 《宋三朝志》:一百三十九部,四百三十七卷。
《宋两朝志》:一十六部,八十一卷。
《宋四朝志》:五十三部,五百二十二卷。
《宋中兴志》:三百一十三家,三百三十九部,一千三百七十九卷。
△右杂传 《隋·经籍志》曰:自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 而当时臣子,亦各记录。后魏克平诸国,据有高、华,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缀述国史。诸国记注,尽集秘阁。尔朱之乱,并皆散亡。今举其见在,谓之霸史。
《隋志》:二十七部,三百三十五卷。
《唐志》:一十七家,二十七部,五百四十二卷。
《宋三朝志》:二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
《宋两朝志》:五部,五十四卷。
《宋中兴志》:四十家,四十三部,四百三十七卷。
夹氵祭郑氏曰: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又如文史与诗话,亦能相滥。
编书之家,多是苟且,有见名不见书者,有看前不看后者。《尉缭子》,兵书也,班固以为诸子类,於杂家,此之谓见名不见书。《隋》、《唐》因之,至《崇文目》,始入兵书类,颜师古作《刊谬正俗》,乃杂记经史,惟第一篇说《论语》,而《崇文目》以为《论语》类,此之谓看前不看后。应知《崇文》所释,不看全书,多只看帙前数行,率意以释之耳。按《刊谬正俗》当入经解类。
按:夹氵祭言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可以订历代艺文志之失。所谓“见名不见书,看前不看后”者,尤足以究其所失之源。然愚尝考之,经录犹无此患,而莫谬乱於史。盖有实故事而以为杂史者,实杂史而以为小说者。又有《隋志》以为故事,《唐志》以为传记,《宋志》以为杂史者。若一一考订,改而正之,则既不欲以臆见改前史之旧文,且所录诸书,盖有前史仅存其名,晚学实未尝见其书者,则亦无由知其编类之得失,是以姑仍其旧。而於所录先儒议论诸书本末,则不详加考订,但以类相从,而不尽仍前史之旧云。 右霸史、伪史。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六百一十二卷。
《宋两朝志》:四部,一百三十八卷。
《宋四朝志》:三部,三十三卷。
《宋中兴志》:四十家,四十六部,六百八十一卷。 右史钞。《隋》、《唐志》史部皆无此门,附在杂史。《宋志》方别立史抄门。 ※《汲冢周书》十卷
晁氏曰:晋太康中汲郡与《穆天子传》同得,晋孔晁注。盖孔子删采之余,凡七十篇。古者天子诸侯皆有史官,唯书法信实者行於世。秦、汉罢黜封建,独天子之史存。然史官或怯而阿世,贪而曲笔,虚美隐恶,不足考信。则儒学处士,必私有记述,以伸其志,将来赖之以证史官之失,其私益大矣。以司马迁之博闻,犹采数家之言以成其言,况其下者乎!亦有闻见单浅、记录失实、臆偏私、褒贬弗公以误后世者,在观者慎择之而巳矣。
陈氏曰:晋太康中,汲郡发魏安王冢,所得竹简书,此其一也。凡七十篇《叙》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叙散在诸篇,盖以仿孔安国《尚书》。相传以为孔子删《书》所余者,未必然也。文体与古文不类,似战国后人放亻效为之者。
巽岩李氏曰:隋、唐《经籍》、《艺文志》皆称此书得之晋太康中汲郡魏安王冢,孔晁注解,或称十卷,或八卷,大抵不殊。按此,则晋以前初未有此也。
然刘向、班固所录,并著《周书》七十一篇,且谓孔子删削之余。而司马迁记武王克殷事,盖与此合。岂西汉世已得入中秘,其后稍隐,学者不道,及盗发冢乃幸复出邪?篇目比《汉》但阙一耳,必班、刘、司马所见者也,系之汲冢,失其本矣。书多辞,宜孔子所不取。抑战国处士私相缀缉,周为名,孔子亦未必见章句,或脱烂难读,更须考求,别加是正云。 容斋洪氏《随笔》曰:《周书》今七十篇,殊与《尚书》体不相类,所载事物亦多过实。其《克商解》云:武王先入,纣所在,射之三发,而后下车,系之以轻吕(剑名)。斩之以黄钺。县诸大白.商二女既缢。又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元钺。县诸小白.越六日。朝至於周,以三首先馘,入燎於周庙,又用纣於南郊。夫武王之伐纣,应天顺人,不过杀之而已。纣既死,何至枭戮俘馘,且用之以祭乎?其必不然者也。又言武王狩事,尤为淫侈,至於擒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三、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一、罴百十八、豕三百五十有二、十有八、麂十有六、麝五十、鹿三千五百有二。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其多如是。虽注家亦云武王以不杀为仁,无缘所馘如此,盖大言也。《王会篇》皆大会诸侯及四夷事,云: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在右;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四公者,尧、舜、禹、汤后,商、夏即杞、宋也。又言俘商宝玉亿有百万。所纪四夷国名颇古奥,兽畜亦奇崛,以“肃慎”为“稷慎”,“犭岁人”为“秽人”,乐浪之夷为“良夷”,“姑蔑”为“姑妹”,“东瓯”为“且瓯”,“渠搜”为“渠叟”,“高句丽”为“高夷”。所叙秽人前儿若弥猴,立行,声似小儿。良夷在子(兽名)鳖身人首,脂其腹,炙之藿则鸣。扬州禺禺鱼、人鹿。青邱狐九尾。东南夷曰氐乘黄,乘黄者似骐,背有两角。东越海蛤、海阳盈车大蟹。西南戎曰央林,以酋耳,酋耳者,身若虎豹。渠叟以A28犬,A28犬者,露犬也,能飞,食虎豹。区阳戎以鳖封,鳖封者,若彘,前后有首。蜀人以文翰,文翰者,若皋鸡。康民以稃苡,其实如李,食之宜子。
北狄州縻费费,其形人身枝肿,自笑,笑则上唇翕其目,食人。都郭(亦北狄)
生生,若黄狗,人面能言。奇(亦北狄)善芳,头若雄鸡,佩之令人不眯。正东高夷兼羊,兼羊者,羊面四角。西方之戎曰独鹿,邛邛距虚。犬戎文马,面赤{髟曷}缟身,目若黄金,名古皇之乘。白州北闾,北闾者,其华若羽,以其木为车,终行不败。篇末引伊尹《朝献商书》云:汤问伊尹,使为四方献令。伊尹请令正东以鱼皮之な、酱、蛟《盾》、利剑,正南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正西以丹青、白旄、江历(珠名)、龙角,正北以橐驼、余、是、良弓为献。汤曰善。凡此皆无所质信,姑录之以贻博雅者。唐太宗时,远方诸国来朝贡者甚众,服装诡异,颜师古请图以示后,作《王会图》盖取诸此。
《汉书》所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母为权首,将受其咎。”以为《逸周书》,此亦无之,然则非全书也。
后村刘氏曰:《汲冢书》十卷,七十篇,与《艺文志》“《周书》七十一篇”合,但少一篇。晁子止谓其记录失实,李仁父谓书多词。按中所载武王征四方,馘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三亿万二百三十,暴於秦皇、汉武矣。狩擒虎二十有二(云云见前段)。纣囿虽大,安得熊罴如是其众?又谓俘商宝玉亿有百万。皆荒唐夸诞,不近人情,非止於而已。百篇圣笔所定,孟子犹疑“漂杵”之语。前辈云“吾欲忘言”,观道妙《六经》,俱不是全书,况《汲冢》之类乎!
※《吴越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后汉赵晔撰。吴起太伯,尽夫差;越起无余,尽勾践。内吴外越,本末咸备。
※《吴越春秋传》十卷
《崇文总目》:唐皇甫遵注。初,赵晔为《吴越春秋》十二卷,其后有杨方者,以晔所撰为烦,又刊削之为五卷。遵乃合二家之书,考定而注之。 ※《越绝书》十五卷
《崇文总目》:子贡撰,或曰子胥。旧有内纪八、外传十七,今文题阙舛,载二十篇,又载春申君,疑后人窜定。世或传二十篇者,非是。
陈氏曰:无撰人名氏,相传以为子贡者,非也。其书杂记吴、越事,不及秦、汉,直至建武二十八年。盖战国后人所为,而汉人又附益之耳。“越绝”之义,曰“圣人发一隅,辩士宣其辞;圣文绝於彼,辩士绝於此”。故曰“越绝”。虽则云然,终未可晓也。 ※《西京杂记》二卷(一作六卷) 晁氏曰:晋葛洪撰。初,序言:洪家有刘子骏《汉书》百卷,乃当时欲撰史录事,而未得缔思,无前后之次,杂记而已。后学者始甲乙,之终癸为十卷,以其书校班《史》,殆全取刘书耳。所余二万言,乃钞撮之。析二篇以裨《汉书》之阙,犹存甲乙裒次。江左人或以为吴均依为之。
陈氏曰:其卷末言:洪家有刘子骏书百卷,先父传之。歆欲撰《汉书》,杂录汉事,未及而亡。试以此记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刘书,有少异同耳。固所遗不过二万余言,今钞出为二卷,以裨《汉书》之阙。所谓先父者,歆之於向也。
而《馆阁书目》以为洪父传之,非是。《唐艺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后人分之也。按:洪博闻深学,江左绝伦,著书几五百卷,本传具载其目,不闻有此书。而向、歆父子,亦不闻洪尝作史传於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应全没不著也。殆有可疑者。岂惟非向、歆所传,亦未必洪之作也。
※《东观汉记》十卷
陈氏曰:汉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余等撰。初,班固在显宗朝尝撰《世祖本纪》、《功臣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余等著作东观,撰集《汉记》。其后卢植、蔡邕、马日等,皆尝补续。《唐艺文志》著录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吴汉、贾复、耿、寇恂、冯异、祭遵及景丹、盖延八人列传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阙第七、八二卷,未知果当时之遗否也。
罗鄂州序曰:愿闻之上蔡任氵岌文源曰:“氵岌家旧有《东观汉记》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后得蜀本,错误殆不可读,用秘阁本雠校,删著为八篇,洎见唐诸儒所引,参之以袁宏《后汉纪》、范晔《后汉书》,粗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显宗命班固为兰台令史,迁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永宁元年,太后又诏刘珍与刘余作建武以来名臣传。今此记所存皆建武事,岂固及珍、余所述邪?其文类《前汉书》,又传后所题有“太史官曰”有序目者,此班、刘之所为分也。然固与珍传不载成书卷目,《隋书·经籍志》称刘珍所撰《汉记》百四十三卷,《新》、《旧唐书》、《经籍》、《艺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吴兢所藏与官书卷同,刘知几所有仅百十四篇。本朝欧阳公尝欲求於海外,后复散亡,今所存才此耳,岂不惜哉!然《后汉》成书,自刘珍、谢承、薛莹、司马彪、华峤、谢忱、袁崧、刘义庆、萧子显,凡九家,唯华峤专述《汉记》。逮范晔总载诸家而成书,亦以华峤为主。后之欲考《汉记》者,於范氏之书犹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愿以为此书乃汉世史臣亲记见闻。而袁、范出魏、晋后,以世揆之,不得为此,观《高密侯》一传,而纲领见矣。书虽不全,当共存录。因刻板於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时字,不欲辄改。 ※《高氏小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唐高峻撰。以司马迁《史》至《陈》、《隋书》,附以唐实录,纂其要,分十例,为六十卷,后其子回析倍之。
陈氏曰:盖钞节历代史也。司马温公尝称其书,使学者观之。今按《国史志》,凡一百九卷,目录一卷;《中兴书目》一百二十卷,止於文宗;今本多十卷,直至唐末。峻,元和中人,则其书当止於德、顺之,回之所序,但云分六十卷为百二十,取其便易而已,初未尝有所增加也。其止於文宗及唐末者,殆皆后人傅益之,非高氏本书。此书旧有杭本,今本用厚纸装衤贵夹面,写多错误,俟求杭本校之。
※《五代新说》二卷
晁氏曰:唐张询古撰。以梁、陈、北齐、周、隋君臣杂事,分三十门纂次。
※《古史》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苏辙子由撰。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编年之法为纪传世家,记五帝以来,然不得圣人之意。余因迁之旧,始伏羲讫秦始皇,为七本纪、十六世家、三十七列传,谓之《古史》,追录圣贤之遗意,以示后世。”《国史》讥苏氏之学皆权谋变诈,今观此书盖不然,则知子由晚节为学益精深云。
朱子《古史余论》曰:近世之言史者,惟此书为近理。其序言古帝王为善不为不善之意,非近世论者所能及;而论史迁,以为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亦中其病。顾其本末,乃有大不相应者。其曰:“帝王之道,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此特以老子、浮屠之意论圣人,非能知圣人之所以为圣也。故其为言,虚空无实,而中外首尾不相为用。其曰“管、晏、叔向之流,皆不足以知之。”与“孔子知之而有隐”、“孟子知之而未尽”者,皆何事邪?若但曰“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而已,则数子之未知也不足恨,而孔、孟之所知,吾恐其非此之谓也。此皆义理之本原,而不可失者。秦汉以来,史册之言近理而可观者,莫如此书,而其所未合犹若此,岂其学之所从入者既已未得其正,而其所以讲摩咏蹈者又有所未精?是以虽既其文而未既其实,虽闻其号而未烛厥理也。
苏氏之学,大抵不知义理本原之正,而横邪曲直惟其意之所欲。其父子兄弟平日之言如此者,不可胜举。少公资禀静厚,故此书於一时正见有暂明者,而本原纲领终未能了。若长公之《志林》,又不逮远矣。
陈氏曰:其书因马迁之旧,上观《诗》、《书》,下考《春秋》及秦、汉杂录,为本纪、世家、列传。盖汉世古文经未出,战国诸子各自著书,或增损故事,以自信其说。迁一切信之,甚者或采世俗相传之语,以易古文旧说,故为此史以正之。然诋迁为不学浅近,则过矣。雁湖李氏跋曰:士固有夙怀精识,自其少年便自超卓,至於终身不能以易。某观黄门应制五十篇之文,首论夏、商、周,考其年,甫逾冠耳,而其辞已闳诣如此。逮晚谪官,续成《古史》,乃系以前论,止附益数言,岂非理之所到,初无老少之异乎?
※《太清记》十卷
《崇文总目》:梁王韶撰。起太清元年,尽六年。初,侯景破建邺,韶西奔江陵,士人多问城内事,韶不能人人为说,乃疏为一篇,问者即示之。元帝闻而取读,曰:“昔王韶之为《隆安记》,言晋末之乱离,今亦可以为《太清记》矣。”韶因为之。然其议论皆谢之矣。又韶希帝旨,撰述多非实录。
※《魏典》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太常少卿元行冲撰。起道武帝,终宇文革命,凡三十篇。
孝武入关,则书东魏为东帝,并载两国事。为凡例微用编年之法,文约事详,学者宗之。行冲以族出於魏,刻意论著。引魏明帝时西柳谷瑞石有牛继马后之象,旧史谓元帝本出牛氏,行冲以为非,因言道武名犍,继晋受命,此其应也。特为论,载於篇。
陈氏曰:今本从莆田刘氏借录,卷帙多寡不同,岁月首尾不具,殆类钞节,似非全书。
※《三国典略》二十卷
《崇文总目》:唐汾州司户参军邱悦撰。以关中、邺都、江南为三国,起西魏,终后周,而东包魏、北齐,南总梁、陈,凡三十篇。今卷第多遗,自二十一以下卷阙。 ※《南部烟花录》一卷
晁氏曰:唐颜师古撰。载隋炀帝时宫中秘事。僧志彻得之於官阁┺笔中。一名《大业拾遗记》。
※《大业杂记》十卷
晁氏曰:唐杜宝撰。起隋仁寿四年炀帝嗣位,止越王侗皇泰三年王世充降唐事。
陈氏曰:序言贞观修史未尽实录,故为此书,以弥缝阙漏。
※《大唐新语》十三卷
晁氏曰:唐刘肃撰。辑故事,起武德,止大历,分为三十类。肃,元和时人。
※《大唐说纂》四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分门类事效《世说》,止有十二门,恐非全书。
容斋洪氏《随笔》曰:《艺文志》有李繁《大唐说纂》四卷。今罕得其书,予家有之。凡所纪事,率不过数十字,极为简要。《新史》大抵采用之。其《忠节》一门曰:武后问石泉令王方庆曰:“朕夜梦双陆不胜,何也?”曰:“盖谓宫中无子。意者恐有神灵儆夫陛下。”因陈人心在唐之意。后大悟,召庐陵王复储位,《新史》载其说,《通鉴》去之,似为可惜。 ※《景龙文馆记》八卷
陈氏曰:唐修文馆学士武甄平一撰。记中宗初置学士以后馆中杂事,及诸学士应制倡和篇什杂文之属,亦颇记中宗君臣宴亵无度以至暴崩。其后三卷,为诸学士传。今阙二卷。平一以字行。 ※《唐年小录》八卷
陈氏曰:唐户部尚书扶风马总会元撰。记唐以来杂事,分为七门,未卷为杂录。旧有一本,略甚,后得程文简本传之,始为全书。
※《开元天宝遗事》四卷 晁氏曰:汉王仁裕撰。仁裕事蜀至翰林学士。蜀亡,仁裕至镐京,采摭民言,得开元、天宝遗事一百五十九条。后分为四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俗所传浅妄之书,所谓《仙散录》、《开元天宝遗事》之属,皆绝可笑。《遗事》云王仁裕所著。仁裕,五代时人,虽文章乏气骨,恐不至此。姑析其数端以为笑。其一云姚崇开元初作翰林学士,有步辇之召。按崇自武后时已为宰相,及开元初,三入辅矣。其二云郭元振少时美风姿,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遂牵红丝线,得第三女,果随夫贵达。按元振为睿宗宰相,明皇初年即贬死,后十年嘉贞方作相。其三云杨国忠盛时,朝之文武争附之以求富贵,惟张九龄未尝及门。按九龄去相位十年,国忠方得官耳。其四云张九龄览苏文卷,谓为文阵之雄师。按为相时,九龄元未达也。此皆显显可言者,固鄙浅不足攻,然颇能疑误后生也。惟张彖指杨国忠为水山事,《资治通鉴》亦取之,不知别有何据?近岁兴化军学刊《遗事》,南剑州学刊《散录》,皆可毁。
※《明皇杂录》二卷 晁氏曰:唐郑处晦撰。记孝明时杂事。别录一卷,题“补阙”,所载十二事。
陈氏曰:其书大中九年序。处晦,太和八年进士也。
※《开元传信记》一卷
晁氏曰:唐郑撰。纪开元、天宝传闻之事,故曰“传信”。
※《开元平源记》一卷
陈氏曰:唐史官吴兢撰。叙姚崇十事。
※《庐陵王传》一卷
陈氏曰:唐彭王傅会稽徐浩季海撰。叙狄仁杰、五王事。
※《河洛春秋》二卷 陈氏曰:唐扬州司功包撰。记安史之乱。
右杂史。
《隋·经籍》曰:自秦拨去古文,篇籍遗散。汉初,得《战国策》,盖战国游士记其策谋。其后,陆贾作《楚汉春秋》,以述诛锄秦、项之事。又有《越绝》,相承以为子贡所作。后汉赵晔又为《吴越春秋》。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自后汉以来,学者多抄撮旧史,自为一书。呀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而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故备而存之,谓之杂史。
《宋三朝志》曰:杂史者,正史、编年之外,别为一家。体制不纯,事多异闻,言或过实。然籍以质正疑谬,补缉阙遗,后之为史者,有以取资,如司马迁采《战国策》、《楚汉春秋》,不为无益也。 《隋志》:七十二部,九百一十七卷(通计亡书,七十三部,九百三十九卷)。
《唐志》:杂史八十八家,一百七部,一千八百二十八卷(失姓名八家,元行冲以下不著录六十家,八百六十一卷)。
《宋三朝志》:杂史九十一部,九百六十八卷。 《宋两朝志》:三十一部,六百三十卷。
《宋四朝志》:二十四部,一千七十三卷(内《唐武宗实录》以下六部入实录门,不重具)。
《宋中兴志》:别史三十一家,三十六部,一千三十四卷。
△右杂史
《隋·经籍志》曰:古之史官,必广其所记,非独人君之举。《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则诸侯史记兼而有之。《春秋传》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勋在王室,藏于盟府。”臧纥之叛,季孙命太史召掌恶臣而盟之。《周官》司寇,凡大盟约,莅其盟书,登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
是则王者诛赏,具录其事,昭告神明,百官史臣,皆藏其书。故自公卿诸侯,至于群士,善恶之迹,毕集史职。而又闾胥之政,凡聚众庶,书其敬敏任恤者;族师每月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党正岁书其德行道艺者,而入之于乡大夫。乡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举其贤者能者,而献其书。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是以穷居侧陋之士,言行必达,皆有史传。自史官旷绝,其道废坏,汉初,始有丹书之约、白马之盟。武帝从董仲舒之言,始举贤良文学。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善恶之事,靡不毕集。司马迁、班固撰而成之。股肱辅弼之臣、扶义ㄈ傥之士,皆有记录。而操行高洁不涉于世者,《史记》独传夷、齐,《汉书》但述杨王孙之俦,其余皆略而不说。又汉时阮仓作《列仙图》,刘向典校经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后汉光武始诏南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
郡国之书,由是而作。魏文帝又作《列异》,以序鬼神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推其本原,盖亦史官之末事也。载笔之士,删采其要焉。鲁、沛、三辅,序赞并亡,后之作者,亦多零失,今取其见存,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
《宋三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盖史笔之所不及者,方闻之士,得以纪述而为劝戒。《隋志》曰杂传,《唐志》曰杂传类,有先贤、耆旧、孝友、忠节、列藩、良吏、高逸、科录、家传、文士、仙灵、高僧、鬼神、列女之别。今总为传记,事涉道、释者,各具于其事。
《宋两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近世尤盛,其为家者,亦多可称,采获削稿,为史氛传。然根据肤浅,好尚偏驳,滞泥一隅,寡通方之用,至孙冲、胡讷,收摭益细,而通之于小说。
按:杂史、杂传,皆野史之流,出于正史之外者。盖杂史,纪、志、编年之属也,所纪者一代或一时之事;杂传者,列传之属也,所纪者一人之事。然固有名为一人之事,而实关系一代一时之事者,又有参错互见者。前史多以杂史第四,杂传第八,相去悬隔,难以参照,今以二类相附近,庶便检云。 《隋志》:二百一十七部,一千二百八十六卷。
《唐志》:一百二十五家,一百四十六部,一千六百五十六卷。 《宋三朝志》:一百三十九部,四百三十七卷。
《宋两朝志》:一十六部,八十一卷。
《宋四朝志》:五十三部,五百二十二卷。
《宋中兴志》:三百一十三家,三百三十九部,一千三百七十九卷。
△右杂传 《隋·经籍志》曰:自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 而当时臣子,亦各记录。后魏克平诸国,据有高、华,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缀述国史。诸国记注,尽集秘阁。尔朱之乱,并皆散亡。今举其见在,谓之霸史。
《隋志》:二十七部,三百三十五卷。
《唐志》:一十七家,二十七部,五百四十二卷。
《宋三朝志》:二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
《宋两朝志》:五部,五十四卷。
《宋中兴志》:四十家,四十三部,四百三十七卷。
夹氵祭郑氏曰: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又如文史与诗话,亦能相滥。
编书之家,多是苟且,有见名不见书者,有看前不看后者。《尉缭子》,兵书也,班固以为诸子类,於杂家,此之谓见名不见书。《隋》、《唐》因之,至《崇文目》,始入兵书类,颜师古作《刊谬正俗》,乃杂记经史,惟第一篇说《论语》,而《崇文目》以为《论语》类,此之谓看前不看后。应知《崇文》所释,不看全书,多只看帙前数行,率意以释之耳。按《刊谬正俗》当入经解类。
按:夹氵祭言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可以订历代艺文志之失。所谓“见名不见书,看前不看后”者,尤足以究其所失之源。然愚尝考之,经录犹无此患,而莫谬乱於史。盖有实故事而以为杂史者,实杂史而以为小说者。又有《隋志》以为故事,《唐志》以为传记,《宋志》以为杂史者。若一一考订,改而正之,则既不欲以臆见改前史之旧文,且所录诸书,盖有前史仅存其名,晚学实未尝见其书者,则亦无由知其编类之得失,是以姑仍其旧。而於所录先儒议论诸书本末,则不详加考订,但以类相从,而不尽仍前史之旧云。 右霸史、伪史。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六百一十二卷。
《宋两朝志》:四部,一百三十八卷。
《宋四朝志》:三部,三十三卷。
《宋中兴志》:四十家,四十六部,六百八十一卷。 右史钞。《隋》、《唐志》史部皆无此门,附在杂史。《宋志》方别立史抄门。 ※《汲冢周书》十卷
晁氏曰:晋太康中汲郡与《穆天子传》同得,晋孔晁注。盖孔子删采之余,凡七十篇。古者天子诸侯皆有史官,唯书法信实者行於世。秦、汉罢黜封建,独天子之史存。然史官或怯而阿世,贪而曲笔,虚美隐恶,不足考信。则儒学处士,必私有记述,以伸其志,将来赖之以证史官之失,其私益大矣。以司马迁之博闻,犹采数家之言以成其言,况其下者乎!亦有闻见单浅、记录失实、臆偏私、褒贬弗公以误后世者,在观者慎择之而巳矣。
陈氏曰:晋太康中,汲郡发魏安王冢,所得竹简书,此其一也。凡七十篇《叙》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叙散在诸篇,盖以仿孔安国《尚书》。相传以为孔子删《书》所余者,未必然也。文体与古文不类,似战国后人放亻效为之者。
巽岩李氏曰:隋、唐《经籍》、《艺文志》皆称此书得之晋太康中汲郡魏安王冢,孔晁注解,或称十卷,或八卷,大抵不殊。按此,则晋以前初未有此也。
然刘向、班固所录,并著《周书》七十一篇,且谓孔子删削之余。而司马迁记武王克殷事,盖与此合。岂西汉世已得入中秘,其后稍隐,学者不道,及盗发冢乃幸复出邪?篇目比《汉》但阙一耳,必班、刘、司马所见者也,系之汲冢,失其本矣。书多辞,宜孔子所不取。抑战国处士私相缀缉,周为名,孔子亦未必见章句,或脱烂难读,更须考求,别加是正云。 容斋洪氏《随笔》曰:《周书》今七十篇,殊与《尚书》体不相类,所载事物亦多过实。其《克商解》云:武王先入,纣所在,射之三发,而后下车,系之以轻吕(剑名)。斩之以黄钺。县诸大白.商二女既缢。又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元钺。县诸小白.越六日。朝至於周,以三首先馘,入燎於周庙,又用纣於南郊。夫武王之伐纣,应天顺人,不过杀之而已。纣既死,何至枭戮俘馘,且用之以祭乎?其必不然者也。又言武王狩事,尤为淫侈,至於擒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三、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一、罴百十八、豕三百五十有二、十有八、麂十有六、麝五十、鹿三千五百有二。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其多如是。虽注家亦云武王以不杀为仁,无缘所馘如此,盖大言也。《王会篇》皆大会诸侯及四夷事,云: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在右;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四公者,尧、舜、禹、汤后,商、夏即杞、宋也。又言俘商宝玉亿有百万。所纪四夷国名颇古奥,兽畜亦奇崛,以“肃慎”为“稷慎”,“犭岁人”为“秽人”,乐浪之夷为“良夷”,“姑蔑”为“姑妹”,“东瓯”为“且瓯”,“渠搜”为“渠叟”,“高句丽”为“高夷”。所叙秽人前儿若弥猴,立行,声似小儿。良夷在子(兽名)鳖身人首,脂其腹,炙之藿则鸣。扬州禺禺鱼、人鹿。青邱狐九尾。东南夷曰氐乘黄,乘黄者似骐,背有两角。东越海蛤、海阳盈车大蟹。西南戎曰央林,以酋耳,酋耳者,身若虎豹。渠叟以A28犬,A28犬者,露犬也,能飞,食虎豹。区阳戎以鳖封,鳖封者,若彘,前后有首。蜀人以文翰,文翰者,若皋鸡。康民以稃苡,其实如李,食之宜子。
北狄州縻费费,其形人身枝肿,自笑,笑则上唇翕其目,食人。都郭(亦北狄)
生生,若黄狗,人面能言。奇(亦北狄)善芳,头若雄鸡,佩之令人不眯。正东高夷兼羊,兼羊者,羊面四角。西方之戎曰独鹿,邛邛距虚。犬戎文马,面赤{髟曷}缟身,目若黄金,名古皇之乘。白州北闾,北闾者,其华若羽,以其木为车,终行不败。篇末引伊尹《朝献商书》云:汤问伊尹,使为四方献令。伊尹请令正东以鱼皮之な、酱、蛟《盾》、利剑,正南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正西以丹青、白旄、江历(珠名)、龙角,正北以橐驼、余、是、良弓为献。汤曰善。凡此皆无所质信,姑录之以贻博雅者。唐太宗时,远方诸国来朝贡者甚众,服装诡异,颜师古请图以示后,作《王会图》盖取诸此。
《汉书》所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母为权首,将受其咎。”以为《逸周书》,此亦无之,然则非全书也。
后村刘氏曰:《汲冢书》十卷,七十篇,与《艺文志》“《周书》七十一篇”合,但少一篇。晁子止谓其记录失实,李仁父谓书多词。按中所载武王征四方,馘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三亿万二百三十,暴於秦皇、汉武矣。狩擒虎二十有二(云云见前段)。纣囿虽大,安得熊罴如是其众?又谓俘商宝玉亿有百万。皆荒唐夸诞,不近人情,非止於而已。百篇圣笔所定,孟子犹疑“漂杵”之语。前辈云“吾欲忘言”,观道妙《六经》,俱不是全书,况《汲冢》之类乎!
※《吴越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后汉赵晔撰。吴起太伯,尽夫差;越起无余,尽勾践。内吴外越,本末咸备。
※《吴越春秋传》十卷
《崇文总目》:唐皇甫遵注。初,赵晔为《吴越春秋》十二卷,其后有杨方者,以晔所撰为烦,又刊削之为五卷。遵乃合二家之书,考定而注之。 ※《越绝书》十五卷
《崇文总目》:子贡撰,或曰子胥。旧有内纪八、外传十七,今文题阙舛,载二十篇,又载春申君,疑后人窜定。世或传二十篇者,非是。
陈氏曰:无撰人名氏,相传以为子贡者,非也。其书杂记吴、越事,不及秦、汉,直至建武二十八年。盖战国后人所为,而汉人又附益之耳。“越绝”之义,曰“圣人发一隅,辩士宣其辞;圣文绝於彼,辩士绝於此”。故曰“越绝”。虽则云然,终未可晓也。 ※《西京杂记》二卷(一作六卷) 晁氏曰:晋葛洪撰。初,序言:洪家有刘子骏《汉书》百卷,乃当时欲撰史录事,而未得缔思,无前后之次,杂记而已。后学者始甲乙,之终癸为十卷,以其书校班《史》,殆全取刘书耳。所余二万言,乃钞撮之。析二篇以裨《汉书》之阙,犹存甲乙裒次。江左人或以为吴均依为之。
陈氏曰:其卷末言:洪家有刘子骏书百卷,先父传之。歆欲撰《汉书》,杂录汉事,未及而亡。试以此记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刘书,有少异同耳。固所遗不过二万余言,今钞出为二卷,以裨《汉书》之阙。所谓先父者,歆之於向也。
而《馆阁书目》以为洪父传之,非是。《唐艺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后人分之也。按:洪博闻深学,江左绝伦,著书几五百卷,本传具载其目,不闻有此书。而向、歆父子,亦不闻洪尝作史传於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应全没不著也。殆有可疑者。岂惟非向、歆所传,亦未必洪之作也。
※《东观汉记》十卷
陈氏曰:汉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余等撰。初,班固在显宗朝尝撰《世祖本纪》、《功臣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余等著作东观,撰集《汉记》。其后卢植、蔡邕、马日等,皆尝补续。《唐艺文志》著录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吴汉、贾复、耿、寇恂、冯异、祭遵及景丹、盖延八人列传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阙第七、八二卷,未知果当时之遗否也。
罗鄂州序曰:愿闻之上蔡任氵岌文源曰:“氵岌家旧有《东观汉记》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后得蜀本,错误殆不可读,用秘阁本雠校,删著为八篇,洎见唐诸儒所引,参之以袁宏《后汉纪》、范晔《后汉书》,粗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显宗命班固为兰台令史,迁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永宁元年,太后又诏刘珍与刘余作建武以来名臣传。今此记所存皆建武事,岂固及珍、余所述邪?其文类《前汉书》,又传后所题有“太史官曰”有序目者,此班、刘之所为分也。然固与珍传不载成书卷目,《隋书·经籍志》称刘珍所撰《汉记》百四十三卷,《新》、《旧唐书》、《经籍》、《艺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吴兢所藏与官书卷同,刘知几所有仅百十四篇。本朝欧阳公尝欲求於海外,后复散亡,今所存才此耳,岂不惜哉!然《后汉》成书,自刘珍、谢承、薛莹、司马彪、华峤、谢忱、袁崧、刘义庆、萧子显,凡九家,唯华峤专述《汉记》。逮范晔总载诸家而成书,亦以华峤为主。后之欲考《汉记》者,於范氏之书犹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愿以为此书乃汉世史臣亲记见闻。而袁、范出魏、晋后,以世揆之,不得为此,观《高密侯》一传,而纲领见矣。书虽不全,当共存录。因刻板於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时字,不欲辄改。 ※《高氏小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唐高峻撰。以司马迁《史》至《陈》、《隋书》,附以唐实录,纂其要,分十例,为六十卷,后其子回析倍之。
陈氏曰:盖钞节历代史也。司马温公尝称其书,使学者观之。今按《国史志》,凡一百九卷,目录一卷;《中兴书目》一百二十卷,止於文宗;今本多十卷,直至唐末。峻,元和中人,则其书当止於德、顺之,回之所序,但云分六十卷为百二十,取其便易而已,初未尝有所增加也。其止於文宗及唐末者,殆皆后人傅益之,非高氏本书。此书旧有杭本,今本用厚纸装衤贵夹面,写多错误,俟求杭本校之。
※《五代新说》二卷
晁氏曰:唐张询古撰。以梁、陈、北齐、周、隋君臣杂事,分三十门纂次。
※《古史》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苏辙子由撰。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编年之法为纪传世家,记五帝以来,然不得圣人之意。余因迁之旧,始伏羲讫秦始皇,为七本纪、十六世家、三十七列传,谓之《古史》,追录圣贤之遗意,以示后世。”《国史》讥苏氏之学皆权谋变诈,今观此书盖不然,则知子由晚节为学益精深云。
朱子《古史余论》曰:近世之言史者,惟此书为近理。其序言古帝王为善不为不善之意,非近世论者所能及;而论史迁,以为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亦中其病。顾其本末,乃有大不相应者。其曰:“帝王之道,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此特以老子、浮屠之意论圣人,非能知圣人之所以为圣也。故其为言,虚空无实,而中外首尾不相为用。其曰“管、晏、叔向之流,皆不足以知之。”与“孔子知之而有隐”、“孟子知之而未尽”者,皆何事邪?若但曰“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而已,则数子之未知也不足恨,而孔、孟之所知,吾恐其非此之谓也。此皆义理之本原,而不可失者。秦汉以来,史册之言近理而可观者,莫如此书,而其所未合犹若此,岂其学之所从入者既已未得其正,而其所以讲摩咏蹈者又有所未精?是以虽既其文而未既其实,虽闻其号而未烛厥理也。
苏氏之学,大抵不知义理本原之正,而横邪曲直惟其意之所欲。其父子兄弟平日之言如此者,不可胜举。少公资禀静厚,故此书於一时正见有暂明者,而本原纲领终未能了。若长公之《志林》,又不逮远矣。
陈氏曰:其书因马迁之旧,上观《诗》、《书》,下考《春秋》及秦、汉杂录,为本纪、世家、列传。盖汉世古文经未出,战国诸子各自著书,或增损故事,以自信其说。迁一切信之,甚者或采世俗相传之语,以易古文旧说,故为此史以正之。然诋迁为不学浅近,则过矣。雁湖李氏跋曰:士固有夙怀精识,自其少年便自超卓,至於终身不能以易。某观黄门应制五十篇之文,首论夏、商、周,考其年,甫逾冠耳,而其辞已闳诣如此。逮晚谪官,续成《古史》,乃系以前论,止附益数言,岂非理之所到,初无老少之异乎?
※《太清记》十卷
《崇文总目》:梁王韶撰。起太清元年,尽六年。初,侯景破建邺,韶西奔江陵,士人多问城内事,韶不能人人为说,乃疏为一篇,问者即示之。元帝闻而取读,曰:“昔王韶之为《隆安记》,言晋末之乱离,今亦可以为《太清记》矣。”韶因为之。然其议论皆谢之矣。又韶希帝旨,撰述多非实录。
※《魏典》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太常少卿元行冲撰。起道武帝,终宇文革命,凡三十篇。
孝武入关,则书东魏为东帝,并载两国事。为凡例微用编年之法,文约事详,学者宗之。行冲以族出於魏,刻意论著。引魏明帝时西柳谷瑞石有牛继马后之象,旧史谓元帝本出牛氏,行冲以为非,因言道武名犍,继晋受命,此其应也。特为论,载於篇。
陈氏曰:今本从莆田刘氏借录,卷帙多寡不同,岁月首尾不具,殆类钞节,似非全书。
※《三国典略》二十卷
《崇文总目》:唐汾州司户参军邱悦撰。以关中、邺都、江南为三国,起西魏,终后周,而东包魏、北齐,南总梁、陈,凡三十篇。今卷第多遗,自二十一以下卷阙。 ※《南部烟花录》一卷
晁氏曰:唐颜师古撰。载隋炀帝时宫中秘事。僧志彻得之於官阁┺笔中。一名《大业拾遗记》。
※《大业杂记》十卷
晁氏曰:唐杜宝撰。起隋仁寿四年炀帝嗣位,止越王侗皇泰三年王世充降唐事。
陈氏曰:序言贞观修史未尽实录,故为此书,以弥缝阙漏。
※《大唐新语》十三卷
晁氏曰:唐刘肃撰。辑故事,起武德,止大历,分为三十类。肃,元和时人。
※《大唐说纂》四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分门类事效《世说》,止有十二门,恐非全书。
容斋洪氏《随笔》曰:《艺文志》有李繁《大唐说纂》四卷。今罕得其书,予家有之。凡所纪事,率不过数十字,极为简要。《新史》大抵采用之。其《忠节》一门曰:武后问石泉令王方庆曰:“朕夜梦双陆不胜,何也?”曰:“盖谓宫中无子。意者恐有神灵儆夫陛下。”因陈人心在唐之意。后大悟,召庐陵王复储位,《新史》载其说,《通鉴》去之,似为可惜。 ※《景龙文馆记》八卷
陈氏曰:唐修文馆学士武甄平一撰。记中宗初置学士以后馆中杂事,及诸学士应制倡和篇什杂文之属,亦颇记中宗君臣宴亵无度以至暴崩。其后三卷,为诸学士传。今阙二卷。平一以字行。 ※《唐年小录》八卷
陈氏曰:唐户部尚书扶风马总会元撰。记唐以来杂事,分为七门,未卷为杂录。旧有一本,略甚,后得程文简本传之,始为全书。
※《开元天宝遗事》四卷 晁氏曰:汉王仁裕撰。仁裕事蜀至翰林学士。蜀亡,仁裕至镐京,采摭民言,得开元、天宝遗事一百五十九条。后分为四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俗所传浅妄之书,所谓《仙散录》、《开元天宝遗事》之属,皆绝可笑。《遗事》云王仁裕所著。仁裕,五代时人,虽文章乏气骨,恐不至此。姑析其数端以为笑。其一云姚崇开元初作翰林学士,有步辇之召。按崇自武后时已为宰相,及开元初,三入辅矣。其二云郭元振少时美风姿,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遂牵红丝线,得第三女,果随夫贵达。按元振为睿宗宰相,明皇初年即贬死,后十年嘉贞方作相。其三云杨国忠盛时,朝之文武争附之以求富贵,惟张九龄未尝及门。按九龄去相位十年,国忠方得官耳。其四云张九龄览苏文卷,谓为文阵之雄师。按为相时,九龄元未达也。此皆显显可言者,固鄙浅不足攻,然颇能疑误后生也。惟张彖指杨国忠为水山事,《资治通鉴》亦取之,不知别有何据?近岁兴化军学刊《遗事》,南剑州学刊《散录》,皆可毁。
※《明皇杂录》二卷 晁氏曰:唐郑处晦撰。记孝明时杂事。别录一卷,题“补阙”,所载十二事。
陈氏曰:其书大中九年序。处晦,太和八年进士也。
※《开元传信记》一卷
晁氏曰:唐郑撰。纪开元、天宝传闻之事,故曰“传信”。
※《开元平源记》一卷
陈氏曰:唐史官吴兢撰。叙姚崇十事。
※《庐陵王传》一卷
陈氏曰:唐彭王傅会稽徐浩季海撰。叙狄仁杰、五王事。
※《河洛春秋》二卷 陈氏曰:唐扬州司功包撰。记安史之乱。
右杂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