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作者:宋濂等《元史》简介
元史二百一十卷,是一部比较系统地记载我国历史上元代兴亡过程的封建史书。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年),即元朝灭亡的当年,明太祖朱元璋就下令编修元史。第二年,以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赵壎等十六人为纂修,开局编写。仅用一百八十八天的时间,便修成了除元顺帝一朝以外的本纪、志、表、列传共一百五十九卷。接着又让欧阳佑等十二人四出蒐集元顺帝一朝的史料,於洪武三年(一三七○年)重开史局,仍以宋濂、王祎为总裁,由朱右等十五人参加编写,用一百四十三天续修本纪、志、表、列传共五十三卷。然后合前后二书,釐分附丽,共成二百一十卷,全部编撰工作,历时只三百三十一天。刻印工作也进展得很快。据宋濂目录后记,洪武三年七月书成,十月便已「镂板讫功」。
元史之所以能迅速成书,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元史的编修,主要是照抄代各朝实录、经世大典、功臣列传等官修典籍,除了删节以外,没有下多少功夫。就元史编者的政治观点来说,同那些编修代典籍的人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信奉的都是儒家道学思想,所以在处理前代王朝遗存的历史资料时,也就无须从思想观点上和内容编排上作根本的改动。这样,元史编者们便无意中更多地保存了元代史料的原貌。
对於我们研究元朝的历史来说,元史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基本资料。四十七卷本纪除顺帝一朝之外,全是现已失传的元代历朝实録的摘抄,内容比较丰富,是按年月日编制的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大事记。史料价值和确切性都比较大。有些旧学者指责元史本纪「不合史例」,内容「杂芜」,这是一种偏见。五十八卷志、八卷表的史料,除顺帝朝部分之外,绝大部分採自元文宗时所修的经世大典,而这部书现已大部分散失,许多内容只能在元史各志中看到,因而显得珍贵。至於九十七卷列传,大部分取材於元朝官修的传记,而这些官修传记又是根据家传、神道碑、墓志等写成的。因此,在记载的确切程度上,要比纪、志差得多,但是其中含有许多生动具体的资料,这一点又是己、志所不及的。
由於元史仓促成书,且出於众手,在编纂方面有不少谬误。例如:有一些列传重出;甚至误把不同皇帝的后妃领取岁赐的名单,统统当作同一皇帝的后妃处理,以致在后妃表中将儿媳、曾孙媳、玄孙媳妇当成平列的妻妾。此外,译名不统一、年代史实的乖误等,也相当多。因此元史一直为后人所诟病,试图重修元史的书出过好几种。但是,这些重修之作都无法取代元史这部比较原始的基本资料。
元史最早的版本是洪武三年刻本。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嘉靖十一年(一五三二年)元史,其中元史用的是洪武旧板,损坏的板页加以补刊,一般板心刻有嘉靖八、九、十年补刊字样,此为南监本。南监本后来的递修补刊一直延续到清初。万历二十四年(一五九六年)至三十四年(一六○六年),北京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此为北监本。到清代,干隆四年(一七三九年)武英殿又仿北监李重刻元史,称为殿本。干隆四十六年(一七八一年)对辽、金、元二一史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板,重新刷印。道光四年(一八二四年),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这就是道光本。道光本对史的任意改动很大,但对史文也作了不少有根据的校订。后来又有各种翻刻重印的版本,其中比较好的是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百衲本是以九十九卷残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的,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於洪武本的面貌。我们这次点校,是以百衲本为底本。对百衲本在影印过程中的描修错误,用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藏一百四十四卷残洪武本及北京图书馆藏另一部南监本作了核对订正,一律迳改。迳改的描修错误,共有近八十处。在版本校勘方面,用了北监本、殿本和道光本。还参考了胡粹中元史续编(简称续编)、邵远平元史类编(简称类编)、毕沅续资治通鑑(简称续通鑑)、魏源元史新编(简称新编)、曾廉元书、屠寄蒙兀儿史记(简称蒙史)、柯劭忞新元史,以及钱大明廿二史考异(简称考异)、汪辉祖元史本证(简称本证)等书。此外,并利用了批常见的原始资料,校正有关的史交,其书名和篇名,见於各卷的※校勘记。
本次校勘,只校订史文的讹倒衍脱,不涉及史实的考订。改动底本的地方,用方圆括号表圆括号内小字表示删,方括号内的字表示补),并附简要的校勘记。书中的明显刻误,以及板刻破体字,都予迳改。经过推算在纪日干支下用方括号补入的朔字,校勘记里不再说明。对书中的古体、异体、俗体字,侭量作了统一。原书卷首的进史表、纂修元史凡例和宋濂旨录后记,移至书末作为附录。
元史之所以能迅速成书,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元史的编修,主要是照抄代各朝实录、经世大典、功臣列传等官修典籍,除了删节以外,没有下多少功夫。就元史编者的政治观点来说,同那些编修代典籍的人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信奉的都是儒家道学思想,所以在处理前代王朝遗存的历史资料时,也就无须从思想观点上和内容编排上作根本的改动。这样,元史编者们便无意中更多地保存了元代史料的原貌。
对於我们研究元朝的历史来说,元史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基本资料。四十七卷本纪除顺帝一朝之外,全是现已失传的元代历朝实録的摘抄,内容比较丰富,是按年月日编制的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大事记。史料价值和确切性都比较大。有些旧学者指责元史本纪「不合史例」,内容「杂芜」,这是一种偏见。五十八卷志、八卷表的史料,除顺帝朝部分之外,绝大部分採自元文宗时所修的经世大典,而这部书现已大部分散失,许多内容只能在元史各志中看到,因而显得珍贵。至於九十七卷列传,大部分取材於元朝官修的传记,而这些官修传记又是根据家传、神道碑、墓志等写成的。因此,在记载的确切程度上,要比纪、志差得多,但是其中含有许多生动具体的资料,这一点又是己、志所不及的。
由於元史仓促成书,且出於众手,在编纂方面有不少谬误。例如:有一些列传重出;甚至误把不同皇帝的后妃领取岁赐的名单,统统当作同一皇帝的后妃处理,以致在后妃表中将儿媳、曾孙媳、玄孙媳妇当成平列的妻妾。此外,译名不统一、年代史实的乖误等,也相当多。因此元史一直为后人所诟病,试图重修元史的书出过好几种。但是,这些重修之作都无法取代元史这部比较原始的基本资料。
元史最早的版本是洪武三年刻本。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嘉靖十一年(一五三二年)元史,其中元史用的是洪武旧板,损坏的板页加以补刊,一般板心刻有嘉靖八、九、十年补刊字样,此为南监本。南监本后来的递修补刊一直延续到清初。万历二十四年(一五九六年)至三十四年(一六○六年),北京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此为北监本。到清代,干隆四年(一七三九年)武英殿又仿北监李重刻元史,称为殿本。干隆四十六年(一七八一年)对辽、金、元二一史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板,重新刷印。道光四年(一八二四年),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这就是道光本。道光本对史的任意改动很大,但对史文也作了不少有根据的校订。后来又有各种翻刻重印的版本,其中比较好的是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百衲本是以九十九卷残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的,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於洪武本的面貌。我们这次点校,是以百衲本为底本。对百衲本在影印过程中的描修错误,用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藏一百四十四卷残洪武本及北京图书馆藏另一部南监本作了核对订正,一律迳改。迳改的描修错误,共有近八十处。在版本校勘方面,用了北监本、殿本和道光本。还参考了胡粹中元史续编(简称续编)、邵远平元史类编(简称类编)、毕沅续资治通鑑(简称续通鑑)、魏源元史新编(简称新编)、曾廉元书、屠寄蒙兀儿史记(简称蒙史)、柯劭忞新元史,以及钱大明廿二史考异(简称考异)、汪辉祖元史本证(简称本证)等书。此外,并利用了批常见的原始资料,校正有关的史交,其书名和篇名,见於各卷的※校勘记。
本次校勘,只校订史文的讹倒衍脱,不涉及史实的考订。改动底本的地方,用方圆括号表圆括号内小字表示删,方括号内的字表示补),并附简要的校勘记。书中的明显刻误,以及板刻破体字,都予迳改。经过推算在纪日干支下用方括号补入的朔字,校勘记里不再说明。对书中的古体、异体、俗体字,侭量作了统一。原书卷首的进史表、纂修元史凡例和宋濂旨录后记,移至书末作为附录。
《元史》章节列表
-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 志第四十六 兵一
- 志第四十七 兵二
- 志第四十八 兵三
- 志第四十九 兵四
- 志第五十 刑法一
-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 表第一 后妃表
-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 表第三 诸王表
- 表第四 诸公主表
- 表第五上 三公表
-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
-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 列传第一 后妃一
- 列传第二 睿宗
- 列传第三 后妃二
- 列传第四
- 列传第五
- 列传第六
- 列传第七
- 列传第八
- 列传第九
- 列传第十
- 列传第十一
- 列传第十二
- 列传第十三
- 列传第十四
- 列传第十五
- 列传第十六
- 列传第十七
- 列传第十八
- 列传第十九
- 列传第二十
- 列传第二十一
- 列传第二十二
- 列传第二十三
- 列传第二十四
- 列传第二十五
- 列传第二十六
- 列传第二十七
- 列传第二十八
- 列传第二十九
- 列传第三十
- 列传第三十一
- 列传第三十二
- 列传第三十三
- 列传第三十四
- 列传第三十五
- 列传第三十六
- 列传第三十七
- 列传第三十八
- 列传第三十九
- 列传第四十
- 列传第四十一
- 列传第四十二
- 列传第四十三
- 列传第四十四
- 列传第四十五
- 列传第四十六
- 列传第四十七
- 列传第四十八
- 列传第四十九
- 列传第五十
- 本纪第一 太祖
- 本纪第二 太宗
- 本纪第三 宪宗
- 本纪第四 世祖一
- 本纪第五 世祖二
- 本纪第六 世祖三
- 本纪第七 世祖四
- 本纪第八 世祖五
- 本纪第九 世祖六
- 本纪第十 世祖七
- 本纪第十一 世祖八
- 本纪第十二 世祖九
- 本纪第十三 世祖十
- 本纪第十四 世祖十一
- 本纪第十五 世祖十二
- 本纪第十六 世祖十三
- 本纪第十七 世祖十四
- 本纪第十八 成宗一
- 本纪第十九 成宗二
- 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 本纪第二十一 成宗四
- 本纪第二十二 武宗一
- 本纪第二十三 武宗二
- 本纪第二十四 仁宗一
- 本纪第二十五 仁宗二
- 本纪第二十六 仁宗三
- 本纪第二十七 英宗一
- 本纪第二十八 英宗二
- 本纪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 本纪第三十 泰定帝二
- 本纪第三十一 明宗
- 本纪第三十二 文宗一
- 本纪第三十三 文宗二
- 本纪第三十四 文宗三
- 本纪第三十五 文宗四
- 本纪第三十六 文宗五
- 本纪第三十七 宁宗
- 本纪第三十八 顺帝一
- 本纪第三十九 顺帝二
- 本纪第四十 顺帝三
- 本纪第四十一 顺帝四
- 本纪第四十二 顺帝五
- 本纪第四十三 顺帝六
- 本纪第四十四 顺帝七
- 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
- 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
- 本纪第四十七 顺帝十
- 志第一 天文一
- 志第二 天文二
- 志第三上 五行一
- 志第三下 五行二
- 志第四 历一
- 志第五 历二
- 志第六 历三
- 志第七 历四
- 志第八 历五
- 志第九 历六
- 志第十 地理一
- 志第十一 地理二
- 志第十二 地理三
- 志第十三 地理四
- 志第十四 地理五
- 志第十五 地理六
- 志第十六 河渠一
-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 志第十八 礼乐一
- 志第十九 礼乐二
- 志第二十 礼乐三
- 志第二十一 礼乐四
- 志第二十二 礼乐五
-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 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
-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 志第二十八 舆服一
- 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 志第三十 舆服三
-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 志第四十 百官六
-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 志第四十四 食货三
- 列传第五十一
- 列传第五十二
- 列传第五十三
- 列传第五十四
- 列传第五十五
- 列传第五十六
- 列传第五十七
- 列传第五十八
- 列传第五十九
- 列传第六十
- 列传第六十一
- 列传第六十二
- 列传第六十三
- 列传第六十四
- 列传第六十五
- 列传第六十六
- 列传第六十七
- 列传第六十八
- 列传第六十九
- 列传第七十
- 列传第七十一
- 列传第七十二
- 列传第七十三
- 列传第七十四
- 列传第七十五
- 列传第七十六 儒学一
- 列传第七十七 儒学二
- 列传第七十八 良吏一
- 列传第七十九 良吏二
- 列传第八十 忠义一
- 列传第八十一 忠义二
- 列传第八十二 忠义三
- 列传第八十三 忠义四
- 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
- 列传第八十六 隐逸
- 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 列传第八十八 列女二
- 列传第八十九 释老
- 列传第九十 方技(工艺附)
- 列传第九十一 宦者
- 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 列传第九十三 叛臣
- 列传第九十四 逆臣
- 列传第九十五 外夷一
- 列传第九十六 外夷二
- 列传第九十七 外夷三
- ●纂修元史凡例
- ●校 勘 记
- ●进 元 史 表
- ●宋 濂 目 录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