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 上经随传卷三

作者:王弼、韩康伯、孔颖达

震下坎上。屯:元、亨、利、贞。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则无险,故「利贞」。

[疏]正义曰:屯,难也。刚柔始交而难生,初相逢遇,故云「屯,难也」。以阴阳始交而为难,因难物始大通,故「元亨」也。万物大亨,乃得利益而贞正,故「利贞」也。但「屯」之四德,劣於「干」之四德,故屯乃元亨,亨乃利贞。「干」之四德,无所不包。此即「勿用有攸往」,又別言「利建侯」,不如干之无所不利。此已上说「屯」之自然之四德,圣人当法之。

勿用有攸往,往,益「屯」也。利建侯。得王则定。

[疏]正义曰:「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者,以其屯难之世,世道初创,其物未寧,故宜「利建侯」以寧之。此二句释人事也。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始於险难,至於大亨,而后全正,故曰「屯,元亨利贞」。

[疏]「彖曰」至「大亨贞」。○正义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者,此一句释屯之名,以刚柔二气始欲相交,未相通感,情意未得,故「难生」也。若刚柔已交之后,物皆通泰,非復难也。唯初始交时而有难,故云「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者,此释四德也。坎为险,震为动,震在坎下,是动於险中。初动险中,故屯难动而不已;將出於险,故得「大亨贞」也。大亨即元亨也,不言「利」者,利属於贞,故直言「大亨贞」。

雷雨之动满盈。雷雨之动,乃得满盈,皆刚柔始交之所为。

[疏]「雷雨之动满盈」。○正义曰:周氏云:「此一句覆释亨也」。但屯有二义,一难也,一盈也。上既以刚柔始交释屯难也,此又以雷雨二象解盈也。言雷雨二气,初相交动,以生养万物,故得满盈,即是亨之义也。覆释「亨」者,以屯难之世不宜亨通,恐亨义难晓,故特释之。此己下说屯之自然之象也。○注「雷雨之动乃得满盈」。○正义曰:「雷雨之动,乃得满盈」者,周氏、褚氏云:「释亨也,万物盈满则亨通也」。「皆刚柔始交之所为」者,雷雨之动,亦阴阳始交也。万物盈满,亦阴阳而致之,故云「皆刚柔始交之所为」也。若取屯难,则坎为险,则上云「动乎险中」是也。若取亨通,则坎为雨,震为动,此云「雷雨之动」是也。隨义而取象,其义不一。

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屯」体不寧,故利「建侯」也。「屯」者,天地造始之时也,造物之始,始於冥昧,故曰「草昧」也。处造始之时,所宜之善,莫善「建侯」也。

[疏]「天造草昧至不寧」。○正义曰:释「利建侯」也。草谓草创,昧谓冥昧,言天造万物於草创之始,如在冥昧之时也。于此草昧之时,王者当法此屯卦,宜建立诸侯以抚恤万方之物,而不得安居於事。此二句以人事释「屯」之义。○注「屯体不寧」。○正义曰:「屯体不寧」者,以此屯邅险难,其体不寧,故「宜建侯」也。「造物之始,始於冥昧」者,「造物之始」,即天造草昧也。草谓草创初始之义,「始於冥昧」者,言物之初造,其形未著,其体未彰,故在幽冥闇昧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君子经纶之时。

[疏]正义曰:「经」谓经纬,「纶」谓纲纶,言君子法此屯象有为之时,以经纶天下,约束於物,故云「君子以经纶」也。姚信云:「纶谓纲也,以织综经纬。」此君子之事,非其义也。刘表、郑玄云「以纶为沦字」,非王本意也。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

[疏]「初九」至「利建侯」。○正义曰:磐桓,不进之貌。处屯之初,动即难生,故「磐桓」也。不可进,唯宜利居处贞正,亦宜建立诸侯。○注「息乱以静」至「得民也」。○正义曰:「息乱以静」者,解「利居贞」也。「守静以侯」者,解「利建侯」也。「安民在正」者,解「贞」也。「弘正在谦」者,取象其「以贵下贱」也。言弘大此屯,正在於谦也。「阴求於阳,弱求於强」者,解「大得民」也。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非为宴安弃成务也,故「虽磐桓,志行正也」。 [疏]「《象》曰」至「志行正也」。○正义曰:言初九虽磐桓不进,非苟求宴安,志欲以静息乱,故居处贞也。非是苟贪逸乐,唯志行守正也。○注「非为宴安弃成务」。○正义曰:「非为宴安弃成务」者,言巳止为前进有难,故磐桓且住,非是苟求宴安,弃此所成之务而不为也。言身虽住,但欲以静息乱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阳贵而阴贱也。

[疏]正义曰:贵谓阳也,贱谓阴也。言初九之阳在三阴之下,是「以贵下贱」。屯难之世,民思其主之时,既能「以贵下贱」,所以大得民心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志在乎「五」,不从於初。屯难之时,正道未行,与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故曰:「乘马班如」也。寇谓初也。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志在於五」,不从於初,故曰「女子贞不字」也。屯难之世,势不过十年者也。十年则反常,反常则本志斯获矣。故曰「十年乃字」。

[疏]「六二」至「十年乃字」。○正义曰:「屯如邅如」者,屯是屯难,邅是邅回,如是语辞也。言六二欲应於九五,即畏初九逼之,不敢前进,故「屯如邅如」也。「乘马班如」者,《子夏传》云:「班如者,谓相牵不进也」。马季长云:「班,班旋不进也」。言二欲乘马往適於五,正道未通,故班旋而不进也。「匪寇婚媾」者,寇谓初也,言二非有初九与巳作寇害,则得其五为婚媾矣。马季长云:「重婚曰媾。」郑玄云:「媾犹会也。」「女子贞不字」者,贞,正也,女子,谓六二也,女子以守贞正,不受初九之爱,「字」训爱也。「十年乃字」者,十年难息之后,即初不害巳也。乃得往適於五,受五之字爱。十者数之极,数极则变,故云「十年」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疏]正义曰:「六二之难,乘刚也」者,释所以「屯如邅如」也。有畏难者,以其乘陵初刚,不肯从之,故有难也。「十年乃字,反常」者,谓十年之后,屯难止息,得「反常」者,谓反常道,即二適於五,是其得常也。巳前有难,不得行常,十年难息,得反归於常以適五也。此爻因六二之象,以明女子婚媾之事,即其余人事,亦当法此。犹如有人逼近於强,虽远有外应,未敢苟进,被近者所陵,经夕之后,乃得与应相合。是知万事皆象於此,非唯男女而巳。诸爻所云阴阳、男女之象,义皆仿於此。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获乎?几,辞也。夫君子之动,岂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穷也」。

[疏]「六三」至「舍往吝」。○正义曰:「即鹿无虞」者,即,就也。虞谓虞官,如人之田猎,欲从就於鹿,当有虞官助已,商度形势可否,乃始得鹿,若无虞官,即虚入于林木之中,必不得虞,故云「唯入于林中」。此是假物为喻。今六三欲往从五,如就鹿也。五自应二,今乃不自揆度彼五之情纳已以否,是「无虞」也。即徒往向五,五所不纳,是徒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者,几,辞也。夫君子之动,自知可否,岂取恨辱哉!见此形势,即不如休舍也。言六三不如舍此求五之心勿往也。「往吝」者,若往求五,即有悔吝也。○注「见路之易,不揆其志」。○正义曰:「见路之易,不揆其志」者,三虽比四,四不害已,身夫屯邅,是路之平易,即意欲向五而不预先揆度五之情意纳已以否,是「无虞」也。猎人先遣虞官商度鹿之所有,犹若三欲適五,先遣人测度五之情意。几为语辞,不为义也。知此「几」不为事之几微,凡「几微」者,乃从无向有,其事未见,乃为「几」也。今「即鹿无虞」,是巳成之事,事巳显者,故不得为几微之义。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疏]正义曰:「即鹿无虞,以从禽」者,言即鹿当有虞官,即有鹿也,若无虞官,以从逐於禽,亦不可得也。「君子舍之,往吝穷」者,君子见此之时,当舍而不往。若往则有悔吝穷苦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二虽比初,执贞不从,不害巳志者也。求与合好,往必见纳矣。故曰「往吉,无不利」。

[疏]正义曰:六四应初,故「乘马」也。虑二妨巳路,故初时班如旋也。二既不从於初,故四求之为婚,必得媾合,所以「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见彼之情状也。

[疏]正义曰:言求初而往婚媾,明识初与二之情状,知初纳巳,知二不害巳志,是其明矣。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处屯难之时,居尊位之上,不能恢弘博施,无物不与,拯济微滯,亨於群小,而系应在二,屯难其膏,非能光其施者也。固志同好,不容他间,小贞之吉,大贞之凶。

[疏]「九五屯其膏」至「大贞凶」。○正义曰:「屯其膏」者,「膏」谓膏泽恩惠之类,言九五既居尊位,当恢弘博施,唯系应在二,而所施者褊狭,是「屯难其膏」。「小贞吉,大贞凶」者,贞,正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是小正为吉。若大人不能恢弘博施,是大正为凶。○注「固志同好,不容他间」。○正义曰:「固志同好,不容他间」者,间者,厕也。五应在二,是坚固其志,在於同好,不容他人间厕其间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处险难之极,下无应援,进无所適,虽比於五,五屯其膏,不与相得,居不获安,行无所,適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

[疏]正义曰:处险难之极,而下无应援,若欲前进,即无所之適,故「乘马班如」,「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疏]正义曰:「何可长」者,言穷困泣血,何可久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