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的读音 拘留所的意思

拘留所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査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liú
  • suǒ

“拘留所”的读音

拼音读音
[jū liú suǒ]
汉字注音:
ㄐㄩ ㄌㄧㄨˊ ㄙㄨㄛˇ
简繁字形:
是否常用:

“拘留所”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拘留所 jūliúsuǒ

(1) [house of detention]∶在刑事审判期间拘留犯人(偶尔包括证人)的地方

(2) [watchhouse]∶拘留犯人的地方

(3) [prison]∶监禁或拘留(如某人)的地方

辞典解释

拘留所  jū liú suǒ  ㄐㄩ ㄌㄧㄡˊ ㄙㄨㄛˇ  

尚未判罪,暂时拘押人犯的地方。

英语 detention center, prison

德语 Arrestlokal (S)​

法语 quartier pénitentiaire

网络解释

拘留所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査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拘留所

“拘留所”的单字解释

】:[jū]1.逮捕或扣押:拘捕。拘系。拘留。拘拿。拘囚。拘禁。拘押。2.限,限制:拘束。拘谨。不拘小节。3.固执,不变通:拘泥。拘礼。拘迂。[gōu]遮蔽:“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于箕上,以袂拘而退”。
】:1.停止在某一个处所或地位上不动;不离去:留校。留任。他留在农村工作了。2.留学:留洋。留英。3.使留;不使离去:挽留。拘留。留客人吃饭。4.注意力放在某方面:留心。留神。5.保留:自留地。留底稿。留胡子。鸡犬不留。6.接受;收下:礼物先留下来。书店送来的碑帖我留了三本。7.遗留:旅客留言簿。祖先留给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8.姓。
】: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5.姓。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拘留所”的相关词语

“拘留所”造句

由于长期偷窃,他已经常进出于拘留所,可以说是个剪纸招魂的惯犯。

Lincoln现在穿着橙色的囚衣,颓丧地坐在拘留所探访区的防护玻璃后。

那两个孩子,也许是被什么警察收留关进拘留所了,或是被什么江湖艺人拐走了,或者压根儿就是迷失在这个无边无际的巴黎迷宫里了,他们没有回来。

指导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收容审查所的监管工作。

美国在古巴关塔那摩海湾的拘留所,还有在阿布格拉布监狱虐囚案的丑闻,引发对*权的辩论。

徒五18就下手拿住使徒,将他们收在公共拘留所.

赛尔夫不能将马宏从拘留所弄出来,于是他让马宏签了字,将复制器拿了出来。

我曾是一位古巴关塔那摩湾拘留所的审讯官。

只不过,目前很多拘留所、看守所、监狱硬件设施、软件管理跟不上司法现实,才导致“感染艾滋就不蹲大牢”成为一种“常态”。

他坐在阴暗潮湿的拘留所监舍里前思后想,终于明白,这是自己扳倒公安局长带来的后果,自己是在跟一个强大的政府做对抗。

* 拘留所的读音是:jū liú suǒ,拘留所的意思:拘留所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査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