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人曾共尔同年”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丈人曾共尔同年”全诗
莫倚儿童轻岁月,丈人曾共尔同年。
分类:
作者简介(窦巩)
[唐](约公元七六二年至八二一年间在世)字友封,京兆金城人,窦庠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自唐肃宗宝应元年至穆宗长庆元年间在世,年六十岁。状貌魁伟。少博览,无所不通。性宏放,好谈古今。门多长者车辙。诸兄均先贵达,巩于元和二年(公元八O七年)始举进士。袁滋镇滑州,辟为从事。入朝,拜侍御史,历司勋员外刑部郎中。元稹观察浙东,奏为副使,检校秘书少监,兼御史中丞。稹移镇武昌,巩为副使。平居与人言,吻动而言不发,白居易等目为嗫嚅翁。后终老于鄂渚。巩所著诗,见窦氏联珠集。
《赠王氏小儿》窦巩 翻译、赏析和诗意
《赠王氏小儿》是唐代窦巩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分析:
诗词中文译文:
在竹林的聚会上,我特别喜欢这个小孩,
淮水清澈的时候,他显得最聪明。
不要依赖年幼的儿童轻视岁月,
我和你的父亲曾在年少时相伴。
诗意:
这首诗词是窦巩写给王氏家族的小孩的赠言。作者在诗中表达出对小孩的喜爱,并以淮水清澈的景象来比喻小孩的聪明才智。作者告诫这个小孩不要轻视时间与年龄,以及提及自己和小孩的父亲共度少年时光,暗示着对他潜力的期待。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练的文字描绘了作者对王氏小儿的深厚情感。竹林和清澈的淮水时常被用作诗词中的意象,用以表达作者对人物的喜爱与特质的赞赏。作者通过对小儿的劝告,有意地强调了时间的宝贵,并对小孩的未来充满希望与期待。整首诗词在简短的句子中抒发了对生命的关照与理解,给人以深思。
“丈人曾共尔同年”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zèng wáng shì xiǎo ér
赠王氏小儿
zhú lín huì lǐ piān lián xiǎo, huái shuǐ qīng shí zuì jué xián.
竹林会里偏怜小,淮水清时最觉贤。
mò yǐ ér tóng qīng suì yuè, zhàng rén céng gòng ěr tóng nián.
莫倚儿童轻岁月,丈人曾共尔同年。
“丈人曾共尔同年”平仄韵脚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韵脚:(平韵) 下平一先 * 平仄拼音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诗句韵脚有多个的时候,对比全诗即可判断。